107|记忆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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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蛋和他有什么关系?
生日和他有什么关系?
作为一个守关者,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立刻离开这个奇怪的心底世界,返回神庙, 甩给唐凛一句“你那三个黑毛球的恐惧太无聊了, 不通过”,然后杀人, 收工。
得摩斯把自己该做的事情想得很完整, 很顺畅, 很行云流水。
结果——
“坏蛋是谁?”
他又继续问了坏蛋的名字。
……这些白团团里一定有某种神秘的不可抗力!
“范佩阳。”唐凛像一个诚实的孩子, 对待不怀好意的窥探者, 毫无防备, 说完了还傻傻地问对方, “你认识他吗?”
得摩斯:“……”
岂止认识。
就是砍成八段, 烧成渣渣,化成烟灰,他都认识。
“每年他的生日我都记得, 我的生日他都忘。他答应今天陪我看午夜场的时候, 我还以为他终于记住一次……”唐凛敛下眸子,却没敛住里面的难过,“原来不是。”
“呃, ”得摩斯觉得有必要确认一次, “你说的这个范佩阳,和我认识那个心底整整一座书架都是‘唐凛’的范佩阳,是一个男人吗?”
趴在方向盘上的唐凛,自然听不懂这些, 茫然地看得摩斯:“嗯?”
得摩斯换一个简洁问法:“是那个每说一句话,就让人更想打他的范佩阳吗?”
唐凛乐了,带着点孩子气道:“你才打不过他。”
得摩斯:“……”
这你骄傲个什么劲儿!
毫无预警,副驾驶的车门被推开了,侧身过来的唐凛仰头眨巴下眼睛:“要不要陪我去看午夜场?”
得摩斯:“我吃饱了撑的。”
两分钟后。
得摩斯坐在空旷影厅的第一排,看着大荧幕上的狂轰滥炸,觉得自己一定是狗粮吃多了,伤了脑子。
电影画面突然给了一个天空特写。
湛蓝的天极清澈,半个影厅的黑暗都被这光明的画面照亮。
包括正在看电影的人。
唐凛在哭。
但是他和他的眼泪,都很安静。
得摩斯终于在糟心里回过神,一跃从这荒诞的白团团中抽离,回到唐凛心底的青山绿水,他绝对不要……
噗。
又一个白团团糊他脸上了。
宽敞明亮的客厅,清晨的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温馨,宁静。
餐桌旁,两个人在用早餐。
一个是唐凛。
一个是终于从名字进化到实体的,范佩阳。
得摩斯隐藏起自己。
他想提问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的内心可以对他说谎,同样,他不想打扰的时候,任何人的内心也都看不到他。
两个人一起吃完,可只有范佩阳一个人动了。
他穿好外套,拿了随身物品和车钥匙就去玄关,显然准备直接去上班。
而唐凛,还坐在餐桌旁,静静看着他匆忙的身影。
直到范佩阳连鞋子都穿好,准备推门离开。
唐凛才淡淡开口:“一定要每天都错开十分钟吗?”
范佩阳回过头来,询问性地挑眉,就像领导对下属做的那样,都不需要浪费时间说话,便能传达意思。
得摩斯对这个表情太熟悉了,在考核范佩阳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对方浑然天成的“上位者姿态”冒犯得想打破工作守则,先弄死再说。
但他没想到,原来唐凛也是这个待遇。
对于这种“一视同仁”,他该欣慰的,可看着唐凛眼里一闪而过的受伤,他胸口就莫名有点发闷。
“我知道你不想在公司公开我们的关系,但我们每天错开十分钟抵达公司,一直这样规律也很可疑,”唐凛单手托腮,半认真半玩笑地建议,“偶尔,我们也可以一起到公司试试。”
“没必要,”范佩阳想也不想,“多此一举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弄巧成拙。”说完他推门而出,刚走出去,又折回来,“对了,昨天的财务报表有点问题,你到公司之后直接来我办公室。”
唐凛无聊地拿起叉子在手里把玩,故意拖了几秒,直到范佩阳有些不耐地皱眉,才慵懒地应了声:“收到,我的范总。”
得摩斯看得瞠目结舌。
拿叉子把玩不是为了要戳那个坏蛋吗?
难道他理解错了?
不行,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他容易帮唐凛替天行道。
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得摩斯:“……”
谁能带他离开这片被噩梦白团子支配的深渊山巅!
【白团团之三】
又是客厅,只不过这次变成了深夜。
全世界仿佛都睡了,连风都停了,窗外夜色深沉,月光静谧。
范佩阳靠坐在沙发里,睡着了。
唐凛正在偷偷亲他,并无耻地举着手机自拍留念。
无耻吗?
得摩斯只觉得可怜。
哪怕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虫子,但虫子和虫子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让人想一脚就踩个稀巴烂,有的让人想蹲下来观察一会儿再踩。
唐凛是第三种。
得摩斯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第三种虫子。
就是你不仅踩不下去脚,还想帮他把前路挡着的小石子、大害虫都赶走。
什么原因?
不是这只小虫虫多可爱、多迷人。
是太惨了啊。
谈朋友谈成这样,图什么?
【白团团之四】
这里终于没有范佩阳了,只有一个正在悄悄把衣柜里的衣服往背包里塞的唐凛,塞一件,就停下来警惕地听听声音,做贼似的。
问题是他拿的衣服并不多,也就三四件,看起来像是要去短途旅行或者出差。
但如果是正常理由,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吗?
得摩斯现身,在背后喊他:“喂。”
唐凛吓一跳,猛地转过头来,看见不是范佩阳,松了口气。至于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似乎不在他的警戒范围之内,仅仅是流露出一丝疑惑。
得摩斯没有自我介绍环节,直截了当地问:“你在做什么?”
唐凛愣了下,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压住嘴唇:“嘘,你不要那么大声。”
得摩斯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就跟着听话了,压低嗓子,用气声又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唐凛莞尔,笑意里透出一丝顽皮,也用夸张的气声道:“偷——东——西——”
得摩斯懵逼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就偷几……”
唐凛:“嘘——”
得摩斯:“偷——几——件——破——衣——服?”
唐凛低头看刚塞进去的衣服,几不可闻地咕哝:“就剩这几件了……”
得摩斯越听越迷糊。
唐凛忽地抬起头,特别认真地叮嘱:“我只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得摩斯愣愣点头:“好。”
唐凛将声音压得更低,谨慎而郑重,像在透露一个惊天秘密:“这是一个实验。”
得摩斯:“实验?”
“嗯。”唐凛用力点头,有种笨拙的孩子气,“我要把这幢房子里,我的所有东西,全部拿走,但不能一次性拿,要像蚂蚁搬家那样,一次偷偷拿走一点,一次偷偷拿走一点,直到这幢房子里再没有我的东西。”
所以刚刚唐凛说“就剩这几件了”,是指这个“蚂蚁搬家”的实验已经接近尾声?
可是——
“你到底在实验什么?”得摩斯想不出来这有什么意义。
唐凛把背包放到地上,仰头看得摩斯:“实验看看,范佩阳会不会发现,我的东西在变少。”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其中一个人的东西越来越少,到了一定程度,另外一个人也总该发现些端倪的。
可是很显然,范佩阳是个例外。
明明看清楚了当前情况,得摩斯还是残忍地明知故问:“你就剩这几件衣服了,他发现了吗?”
唐凛不笑了,眨下眼睛,淡淡的惘然:“没有。所以等拿走最后这几件,我就不要了。”
得摩斯:“不要什么?”
唐凛很努力地弯下眉眼,假装自己不难过:“不要范佩阳了。”
得摩斯怔了一瞬,忽然意识到,他遇见了今天晚上最大的喜讯:“你终于想开了?真要和他分手?”
“不是分手,”唐凛严格纠正,一字一句强调,“是我不要他了,我甩他,他失恋。”
甩的好。
失的妙。
得摩斯甚至可以单纯为这件事给唐凛盖个……慢着,如果这两个人真分了,那前面他考核范佩阳的时候,被联手欺负是怎么回事?
分手依然是朋友?
还是藕断丝连又复合了?
【白团团之五】
在这里,得摩斯找到了答案。
病房,单人床,看起来还算健康的唐凛。
得摩斯来过这里,就在深渊之底的第一个黑色毛球怪里,只不过在毛球怪的病房里,唐凛病恹恹的几乎要走到生命尽头,而在这里,他眼里还有光彩。
直到此刻,得摩斯终于能确认,这些白团团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臆想,更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潜意识。
它们有着时间和逻辑上的连贯性。
它们就是唐凛的记忆。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封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白胖圆,游离在唐凛的主记忆之外,但他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封得好。
就这一团又一团的糟心记忆,这辈子想不起来都不亏。
坏蛋和他有什么关系?
生日和他有什么关系?
作为一个守关者,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立刻离开这个奇怪的心底世界,返回神庙, 甩给唐凛一句“你那三个黑毛球的恐惧太无聊了, 不通过”,然后杀人, 收工。
得摩斯把自己该做的事情想得很完整, 很顺畅, 很行云流水。
结果——
“坏蛋是谁?”
他又继续问了坏蛋的名字。
……这些白团团里一定有某种神秘的不可抗力!
“范佩阳。”唐凛像一个诚实的孩子, 对待不怀好意的窥探者, 毫无防备, 说完了还傻傻地问对方, “你认识他吗?”
得摩斯:“……”
岂止认识。
就是砍成八段, 烧成渣渣,化成烟灰,他都认识。
“每年他的生日我都记得, 我的生日他都忘。他答应今天陪我看午夜场的时候, 我还以为他终于记住一次……”唐凛敛下眸子,却没敛住里面的难过,“原来不是。”
“呃, ”得摩斯觉得有必要确认一次, “你说的这个范佩阳,和我认识那个心底整整一座书架都是‘唐凛’的范佩阳,是一个男人吗?”
趴在方向盘上的唐凛,自然听不懂这些, 茫然地看得摩斯:“嗯?”
得摩斯换一个简洁问法:“是那个每说一句话,就让人更想打他的范佩阳吗?”
唐凛乐了,带着点孩子气道:“你才打不过他。”
得摩斯:“……”
这你骄傲个什么劲儿!
毫无预警,副驾驶的车门被推开了,侧身过来的唐凛仰头眨巴下眼睛:“要不要陪我去看午夜场?”
得摩斯:“我吃饱了撑的。”
两分钟后。
得摩斯坐在空旷影厅的第一排,看着大荧幕上的狂轰滥炸,觉得自己一定是狗粮吃多了,伤了脑子。
电影画面突然给了一个天空特写。
湛蓝的天极清澈,半个影厅的黑暗都被这光明的画面照亮。
包括正在看电影的人。
唐凛在哭。
但是他和他的眼泪,都很安静。
得摩斯终于在糟心里回过神,一跃从这荒诞的白团团中抽离,回到唐凛心底的青山绿水,他绝对不要……
噗。
又一个白团团糊他脸上了。
宽敞明亮的客厅,清晨的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温馨,宁静。
餐桌旁,两个人在用早餐。
一个是唐凛。
一个是终于从名字进化到实体的,范佩阳。
得摩斯隐藏起自己。
他想提问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的内心可以对他说谎,同样,他不想打扰的时候,任何人的内心也都看不到他。
两个人一起吃完,可只有范佩阳一个人动了。
他穿好外套,拿了随身物品和车钥匙就去玄关,显然准备直接去上班。
而唐凛,还坐在餐桌旁,静静看着他匆忙的身影。
直到范佩阳连鞋子都穿好,准备推门离开。
唐凛才淡淡开口:“一定要每天都错开十分钟吗?”
范佩阳回过头来,询问性地挑眉,就像领导对下属做的那样,都不需要浪费时间说话,便能传达意思。
得摩斯对这个表情太熟悉了,在考核范佩阳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对方浑然天成的“上位者姿态”冒犯得想打破工作守则,先弄死再说。
但他没想到,原来唐凛也是这个待遇。
对于这种“一视同仁”,他该欣慰的,可看着唐凛眼里一闪而过的受伤,他胸口就莫名有点发闷。
“我知道你不想在公司公开我们的关系,但我们每天错开十分钟抵达公司,一直这样规律也很可疑,”唐凛单手托腮,半认真半玩笑地建议,“偶尔,我们也可以一起到公司试试。”
“没必要,”范佩阳想也不想,“多此一举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弄巧成拙。”说完他推门而出,刚走出去,又折回来,“对了,昨天的财务报表有点问题,你到公司之后直接来我办公室。”
唐凛无聊地拿起叉子在手里把玩,故意拖了几秒,直到范佩阳有些不耐地皱眉,才慵懒地应了声:“收到,我的范总。”
得摩斯看得瞠目结舌。
拿叉子把玩不是为了要戳那个坏蛋吗?
难道他理解错了?
不行,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他容易帮唐凛替天行道。
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得摩斯:“……”
谁能带他离开这片被噩梦白团子支配的深渊山巅!
【白团团之三】
又是客厅,只不过这次变成了深夜。
全世界仿佛都睡了,连风都停了,窗外夜色深沉,月光静谧。
范佩阳靠坐在沙发里,睡着了。
唐凛正在偷偷亲他,并无耻地举着手机自拍留念。
无耻吗?
得摩斯只觉得可怜。
哪怕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虫子,但虫子和虫子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让人想一脚就踩个稀巴烂,有的让人想蹲下来观察一会儿再踩。
唐凛是第三种。
得摩斯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第三种虫子。
就是你不仅踩不下去脚,还想帮他把前路挡着的小石子、大害虫都赶走。
什么原因?
不是这只小虫虫多可爱、多迷人。
是太惨了啊。
谈朋友谈成这样,图什么?
【白团团之四】
这里终于没有范佩阳了,只有一个正在悄悄把衣柜里的衣服往背包里塞的唐凛,塞一件,就停下来警惕地听听声音,做贼似的。
问题是他拿的衣服并不多,也就三四件,看起来像是要去短途旅行或者出差。
但如果是正常理由,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吗?
得摩斯现身,在背后喊他:“喂。”
唐凛吓一跳,猛地转过头来,看见不是范佩阳,松了口气。至于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似乎不在他的警戒范围之内,仅仅是流露出一丝疑惑。
得摩斯没有自我介绍环节,直截了当地问:“你在做什么?”
唐凛愣了下,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压住嘴唇:“嘘,你不要那么大声。”
得摩斯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就跟着听话了,压低嗓子,用气声又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唐凛莞尔,笑意里透出一丝顽皮,也用夸张的气声道:“偷——东——西——”
得摩斯懵逼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就偷几……”
唐凛:“嘘——”
得摩斯:“偷——几——件——破——衣——服?”
唐凛低头看刚塞进去的衣服,几不可闻地咕哝:“就剩这几件了……”
得摩斯越听越迷糊。
唐凛忽地抬起头,特别认真地叮嘱:“我只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得摩斯愣愣点头:“好。”
唐凛将声音压得更低,谨慎而郑重,像在透露一个惊天秘密:“这是一个实验。”
得摩斯:“实验?”
“嗯。”唐凛用力点头,有种笨拙的孩子气,“我要把这幢房子里,我的所有东西,全部拿走,但不能一次性拿,要像蚂蚁搬家那样,一次偷偷拿走一点,一次偷偷拿走一点,直到这幢房子里再没有我的东西。”
所以刚刚唐凛说“就剩这几件了”,是指这个“蚂蚁搬家”的实验已经接近尾声?
可是——
“你到底在实验什么?”得摩斯想不出来这有什么意义。
唐凛把背包放到地上,仰头看得摩斯:“实验看看,范佩阳会不会发现,我的东西在变少。”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其中一个人的东西越来越少,到了一定程度,另外一个人也总该发现些端倪的。
可是很显然,范佩阳是个例外。
明明看清楚了当前情况,得摩斯还是残忍地明知故问:“你就剩这几件衣服了,他发现了吗?”
唐凛不笑了,眨下眼睛,淡淡的惘然:“没有。所以等拿走最后这几件,我就不要了。”
得摩斯:“不要什么?”
唐凛很努力地弯下眉眼,假装自己不难过:“不要范佩阳了。”
得摩斯怔了一瞬,忽然意识到,他遇见了今天晚上最大的喜讯:“你终于想开了?真要和他分手?”
“不是分手,”唐凛严格纠正,一字一句强调,“是我不要他了,我甩他,他失恋。”
甩的好。
失的妙。
得摩斯甚至可以单纯为这件事给唐凛盖个……慢着,如果这两个人真分了,那前面他考核范佩阳的时候,被联手欺负是怎么回事?
分手依然是朋友?
还是藕断丝连又复合了?
【白团团之五】
在这里,得摩斯找到了答案。
病房,单人床,看起来还算健康的唐凛。
得摩斯来过这里,就在深渊之底的第一个黑色毛球怪里,只不过在毛球怪的病房里,唐凛病恹恹的几乎要走到生命尽头,而在这里,他眼里还有光彩。
直到此刻,得摩斯终于能确认,这些白团团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臆想,更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潜意识。
它们有着时间和逻辑上的连贯性。
它们就是唐凛的记忆。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封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白胖圆,游离在唐凛的主记忆之外,但他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封得好。
就这一团又一团的糟心记忆,这辈子想不起来都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