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这个林骁好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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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
是他!
哦!
林帅!
终于等到你了!
外国佬激动之下,下意识想喊林帅。
可,当扫见林骁那刹那冰冷的眼神时,脸色顿时一通胀红,硬生生把到了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顿了顿,稳住心神,又是换上一副热情的笑脸,张开双手快步上前,想给林骁一个大大的拥抱,又临时换成了握手。
“Mr.lin!”
“终于见到你啦,老猪好开心!”
这位,便是斯尔比公司亚太区总裁。
斯尔比公司,背后,有一个国际超级大财团。
那个财团,掌控着洲域某国的经济命脉。
大概是六七年前吧,林骁去海外执行对外援助机密事务,和那个财团的人打过一次交道。
中间过程之错综复杂不多赘述,最后双方是化敌为友,达成战略联盟。
再之后,两年前,林骁又因公务,去了一趟那个地方。
对方派老猪二十四小时全程陪同,也就是让老猪充当司机随从的角色。
林骁觉得老猪的英文名很拗口,又见这人蠢萌蠢萌的,就给他取了个老猪的绰号。
不过,林骁大概不知道,老猪对此很是自豪,从此在外面活动,皆以老猪自称。
“好久不见。”
林骁微笑。
见着这位半个老朋友,心情还算不错。
“这位是???”
老猪又看向秦夕,暗叹林帅就是林帅,连身边一个女伴都如此美丽啊。
只不过,要是被上面那个手握无尽财富的金融女寡头知道,终于有女人能够和林先生私底下出来逛街,不知又会闹出多大的风波?
“秦夕,朋友。”
林骁淡淡道。
朋友?
老猪看了看秦夕,又看了看那森林之光,顿时一副我懂了的表情。
随后,他走到那水晶箱前,录入指纹,又输入繁杂的数字密码。
水晶箱打开,他小心翼翼捧着森林之光,来到了秦夕面前。
“给、给我吗?”
在老猪主动和林骁握手的时候,秦夕只是松了口气,不会有麻烦了。
除了之外,顶多就是感到些许意外,林骁居然和斯尔比的亚太区总裁认识?
但现在,老猪主动取出森林之光,递到她面前,她切切实实是懵了。
“秦小姐没看林先生都默认了吗?”
听见此言,林骁眉梢微微一挑,恨不得给这头猪一脚。
不过转而一想,秦夕肯定不会收,也就放下心来。
不成想,秦夕在短暂的呆滞之后,便是十分欣喜地抓起森林之光,给自己戴上。
然后,又跑去附近镜子前,左照右照。
现场女士皆是一脸艳羡,看向林骁的眼神之中泛着异样的眸光。
“秦小姐戴上这森林之光,真如森林里美丽的精灵啊。”
老猪站在林骁身旁,虽发自内心,却也是故作感慨,想以此卖林骁的好。
殊不知,某人弄死他的心都有了。
倒不是这东西有多值钱的问题,而是,他本想买来送给另一个女人,如今……
“林先生不忙吧?去老猪办公室坐会?”
“忙!”
林骁冷冷扔下这么一个字,便是背负双手,龙行虎步离开。
“不愧是林帅,连逛街都如此匆忙,真是日理万机啊。”
老猪又是一声感慨,随后快步追上去,亲自送林骁出门。
这边,林骁三人才步进下楼的电梯,对面那上楼的电梯上,有三人,正巧看见这一幕。
“秦夕!是秦夕!”
杨红大叫出声。
自打上了二楼顶级珠宝展厅,秦夕就已经褪下帽子和口罩,因为出入这里的都是有钱人,即便认出她,也不会大惊小怪,顶多就是多看几眼。
但,杨红不一样。
若非今天是陆宏伟带她们过来,她自认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涉足这个专属于有钱人的地方。
因此,不属于有钱人世界里的杨红,加上又是秦夕的死忠粉,此刻看见秦夕,自然是不会顾及所谓的身份脸面,毫不犹豫地惊喜大叫。
秦夕转头看去,虽不知道杨红是谁,但还是隔着二三十米,礼貌性投去笑脸,毕竟是自己的粉丝。
“她对我笑了!诗诗,看见没,秦夕对我笑了!”
杨红激动得不能自已,使劲摇晃着童诗诗的胳膊。
只不过,童诗诗并没有任何反应。
与杨红相比,她只是喜欢看秦夕的剧,喜欢听秦夕的歌,谈不上追星。
若是平时,见着这样的当红明星,她也会小小兴奋一下,上去凑个热闹,要个签名什么。
但现在,她的注意力,全都在秦夕身边的林骁身上。
虽只看见一个侧脸,但林骁的发型和身上的衣服没换,而且,林骁身上那种孤冷的气质,极具辨识度。
“他,居然真的认识秦夕?”
童诗诗大脑空白,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
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分别在天上和地面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是朋友?
“林骁!诗诗,看见秦夕旁边那人没,真是林骁,我就说前面在咖啡厅门口我没看错,现在你信了吧!”
杨红这才注意到林骁的存在。
“林骁?咖啡厅门口?”
陆宏伟穿着一身阿玛尼休闲西装,英俊朗逸,十足的富少气质。
“对啊,我们不是跟你说了吗,那男的叫林骁,喏,就现在和秦夕一起下楼那个,很帅吧,可惜我们诗诗看不上,心里就只有你。”
杨红虽然不喜欢陆宏伟,但闺蜜喜欢得疯狂,她也只好力所能及伸出援手。
“这个人,恐怕不简单。”
陆宏伟若有所思。
“嗯?你认识林骁?”
童诗诗问道。
“看见送他们出门那个外国人了吗?若我没看错,应该是斯尔比公司亚太区总裁,老猪。”
陆宏伟道。
能让斯尔比亚太区总裁亲自相送,足见份量。
“还有,你们没有注意到吗?秦夕的脖子上,戴着一串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刚才灯光折射,发出了非常清澈的淡绿色光芒,很有可能就是森林之光了。”
陆宏伟又道。
“啊?这么说林骁买了森林之光,送给秦夕了?”
杨红张大小嘴,惊呆了。
童诗诗也是心脏狠狠一揪,但很快就断然摇头,“绝无可能,我猜应该是秦夕自己买的,他和秦夕,纯粹就是朋友。”
“那就算森林之光是秦夕自己买的,可秦夕这样的公众人物,怎么会带普通异性朋友出门逛街,万一被人发现,那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吗?”
杨红反驳道。
言下之意,林骁和秦夕,有恋情。
即便没有,也差不多了,至少秦夕对林骁有那方面的意思,这才敢冒险与林骁出来逛街。
“说起来,森林之光兜转了小半个华国,都没能卖出去,如今居然落入秦夕手中。”
“而,如此优秀的秦夕,居然还对林骁有意思,这个林骁,好不简单啊!”
杨红又是一番由衷的惊叹。
“反正我不相信。”
说着,童诗诗已经快步走进珠宝展厅。
若没有刚才的事,以她的家境,来这种地方,虽不至于像杨红那样犹如乡巴佬进城,但多少还是有些犯怵。
毕竟她能买得起的,少之又少。
但现在,她心乱如麻,顾不上那么多了。
是他!
是他!
哦!
林帅!
终于等到你了!
外国佬激动之下,下意识想喊林帅。
可,当扫见林骁那刹那冰冷的眼神时,脸色顿时一通胀红,硬生生把到了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顿了顿,稳住心神,又是换上一副热情的笑脸,张开双手快步上前,想给林骁一个大大的拥抱,又临时换成了握手。
“Mr.lin!”
“终于见到你啦,老猪好开心!”
这位,便是斯尔比公司亚太区总裁。
斯尔比公司,背后,有一个国际超级大财团。
那个财团,掌控着洲域某国的经济命脉。
大概是六七年前吧,林骁去海外执行对外援助机密事务,和那个财团的人打过一次交道。
中间过程之错综复杂不多赘述,最后双方是化敌为友,达成战略联盟。
再之后,两年前,林骁又因公务,去了一趟那个地方。
对方派老猪二十四小时全程陪同,也就是让老猪充当司机随从的角色。
林骁觉得老猪的英文名很拗口,又见这人蠢萌蠢萌的,就给他取了个老猪的绰号。
不过,林骁大概不知道,老猪对此很是自豪,从此在外面活动,皆以老猪自称。
“好久不见。”
林骁微笑。
见着这位半个老朋友,心情还算不错。
“这位是???”
老猪又看向秦夕,暗叹林帅就是林帅,连身边一个女伴都如此美丽啊。
只不过,要是被上面那个手握无尽财富的金融女寡头知道,终于有女人能够和林先生私底下出来逛街,不知又会闹出多大的风波?
“秦夕,朋友。”
林骁淡淡道。
朋友?
老猪看了看秦夕,又看了看那森林之光,顿时一副我懂了的表情。
随后,他走到那水晶箱前,录入指纹,又输入繁杂的数字密码。
水晶箱打开,他小心翼翼捧着森林之光,来到了秦夕面前。
“给、给我吗?”
在老猪主动和林骁握手的时候,秦夕只是松了口气,不会有麻烦了。
除了之外,顶多就是感到些许意外,林骁居然和斯尔比的亚太区总裁认识?
但现在,老猪主动取出森林之光,递到她面前,她切切实实是懵了。
“秦小姐没看林先生都默认了吗?”
听见此言,林骁眉梢微微一挑,恨不得给这头猪一脚。
不过转而一想,秦夕肯定不会收,也就放下心来。
不成想,秦夕在短暂的呆滞之后,便是十分欣喜地抓起森林之光,给自己戴上。
然后,又跑去附近镜子前,左照右照。
现场女士皆是一脸艳羡,看向林骁的眼神之中泛着异样的眸光。
“秦小姐戴上这森林之光,真如森林里美丽的精灵啊。”
老猪站在林骁身旁,虽发自内心,却也是故作感慨,想以此卖林骁的好。
殊不知,某人弄死他的心都有了。
倒不是这东西有多值钱的问题,而是,他本想买来送给另一个女人,如今……
“林先生不忙吧?去老猪办公室坐会?”
“忙!”
林骁冷冷扔下这么一个字,便是背负双手,龙行虎步离开。
“不愧是林帅,连逛街都如此匆忙,真是日理万机啊。”
老猪又是一声感慨,随后快步追上去,亲自送林骁出门。
这边,林骁三人才步进下楼的电梯,对面那上楼的电梯上,有三人,正巧看见这一幕。
“秦夕!是秦夕!”
杨红大叫出声。
自打上了二楼顶级珠宝展厅,秦夕就已经褪下帽子和口罩,因为出入这里的都是有钱人,即便认出她,也不会大惊小怪,顶多就是多看几眼。
但,杨红不一样。
若非今天是陆宏伟带她们过来,她自认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涉足这个专属于有钱人的地方。
因此,不属于有钱人世界里的杨红,加上又是秦夕的死忠粉,此刻看见秦夕,自然是不会顾及所谓的身份脸面,毫不犹豫地惊喜大叫。
秦夕转头看去,虽不知道杨红是谁,但还是隔着二三十米,礼貌性投去笑脸,毕竟是自己的粉丝。
“她对我笑了!诗诗,看见没,秦夕对我笑了!”
杨红激动得不能自已,使劲摇晃着童诗诗的胳膊。
只不过,童诗诗并没有任何反应。
与杨红相比,她只是喜欢看秦夕的剧,喜欢听秦夕的歌,谈不上追星。
若是平时,见着这样的当红明星,她也会小小兴奋一下,上去凑个热闹,要个签名什么。
但现在,她的注意力,全都在秦夕身边的林骁身上。
虽只看见一个侧脸,但林骁的发型和身上的衣服没换,而且,林骁身上那种孤冷的气质,极具辨识度。
“他,居然真的认识秦夕?”
童诗诗大脑空白,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
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分别在天上和地面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是朋友?
“林骁!诗诗,看见秦夕旁边那人没,真是林骁,我就说前面在咖啡厅门口我没看错,现在你信了吧!”
杨红这才注意到林骁的存在。
“林骁?咖啡厅门口?”
陆宏伟穿着一身阿玛尼休闲西装,英俊朗逸,十足的富少气质。
“对啊,我们不是跟你说了吗,那男的叫林骁,喏,就现在和秦夕一起下楼那个,很帅吧,可惜我们诗诗看不上,心里就只有你。”
杨红虽然不喜欢陆宏伟,但闺蜜喜欢得疯狂,她也只好力所能及伸出援手。
“这个人,恐怕不简单。”
陆宏伟若有所思。
“嗯?你认识林骁?”
童诗诗问道。
“看见送他们出门那个外国人了吗?若我没看错,应该是斯尔比公司亚太区总裁,老猪。”
陆宏伟道。
能让斯尔比亚太区总裁亲自相送,足见份量。
“还有,你们没有注意到吗?秦夕的脖子上,戴着一串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刚才灯光折射,发出了非常清澈的淡绿色光芒,很有可能就是森林之光了。”
陆宏伟又道。
“啊?这么说林骁买了森林之光,送给秦夕了?”
杨红张大小嘴,惊呆了。
童诗诗也是心脏狠狠一揪,但很快就断然摇头,“绝无可能,我猜应该是秦夕自己买的,他和秦夕,纯粹就是朋友。”
“那就算森林之光是秦夕自己买的,可秦夕这样的公众人物,怎么会带普通异性朋友出门逛街,万一被人发现,那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吗?”
杨红反驳道。
言下之意,林骁和秦夕,有恋情。
即便没有,也差不多了,至少秦夕对林骁有那方面的意思,这才敢冒险与林骁出来逛街。
“说起来,森林之光兜转了小半个华国,都没能卖出去,如今居然落入秦夕手中。”
“而,如此优秀的秦夕,居然还对林骁有意思,这个林骁,好不简单啊!”
杨红又是一番由衷的惊叹。
“反正我不相信。”
说着,童诗诗已经快步走进珠宝展厅。
若没有刚才的事,以她的家境,来这种地方,虽不至于像杨红那样犹如乡巴佬进城,但多少还是有些犯怵。
毕竟她能买得起的,少之又少。
但现在,她心乱如麻,顾不上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