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你好,江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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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江涵秋搀着的王有风,一晚上大概喝了六七瓶,脚步都有点虚浮,回头看着那边三三两两,东倒西歪的人群,骂道,“你们这群家伙,就是嫉妒我!”
那边跟几个人一起,正在打晃的罗刚,也是一改往日的稳重,喊道,“呦呵,这是不服气啊,回去再战?”
其他人也是同仇敌忾,不断叫嚣,一副非要江涵秋背王有风回去的态势。
其中救数孔正信最为起哄,“对,干死他!”
旁边还有起哄的人,对此,王有风冲他们竖了个大拇……不对,中指。
总之,就是大拇指,中指一起伸出来,不伦不类的手势,要是把中指换食指,倒是手枪的手势。
搀着沉重的王有风,江涵秋鼻尖微微冒着汗,见王有风这明显喝醉的表现,娇俏的白了他一眼,埋怨道,“不让你喝这么多,还非要喝。”
王有风侧着头看着江涵秋,这个细心的整场酒,都没让自己水杯低过半杯之下的女孩子,打着酒嗝道,“呃,你不懂,这是男人的快乐。”
使劲拽着王有风,江涵秋无奈,轻言细语道,“在你快乐之前,能先把路走直了吗?”
“你放开我,看我给你走个直的。”说着,王有风还挣开了江涵秋的胳膊,似乎非要证明自己一样。
江涵秋连忙跟上……
“呃!”
突然出现眼前的场景,让江涵秋脚步顿了一下。
王有风走的还真挺直,而且径直走进那个依然开着门,生活不易的花店。
啪!
四周七彩而廉价的霓虹灯线,一瞬间,亮起来的一大片。
而亮着我爱你的电子牌,多如繁星,一时间,江涵秋根本数不清,而王有风则从里面抱出的一大捧玫瑰花。
一瞬间,江涵秋脑中闪过了无数画面。
高二见面不久,就说要追自己的那个男生,整个人都像把出鞘的利剑,其实一直都挺让人着迷的,还有点害怕。
之后两年,两人成为了朋友。高三毕业,他拒绝了家里所有的安排,千里随行,不可理喻的走进了隔壁的矿院,实践他之前那句大学再追她的诺言。
此举同样不可理喻的闯进了她的心,所有的心防那一刻就已放下。
只是他那锋利的性格,总是横亘在两人中间,成了问题。
可是最近,她依然能感觉到他性格之中的东西,更加的锋利,却像突然间返璞归真一样,有了剑鞘,不再伤人。
从那天牵手那时起,两人其实从事实上已经在一起。
可是说是追了很久,可王有风从没正式表白过,甚至几次说要追她,都从没跟她说过我爱你三个字,前后也只送了一支玫瑰花,还是从地上捡来的……
不管王有风说的怎么好听,其实在她的内心之中,都是相当失落的。
只是因为爱,她选择了接受。
但是这一刻,前一秒还在埋怨王有风喝多了,就这样毫无防备下,七彩灯光下走出的那个手捧玫瑰的高大身影,满足了江涵秋那少女脑中,几乎所有关于浪漫的想象。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脑中似乎应该浮现这样的台词,但是既没猜中开头,也没猜中结局的巨大惊喜,都不知道王有风什么时候偷偷准备的,这却让本就情动的江涵秋,心灵有种瞬间被击穿的感觉,阵阵发晕,脑袋几乎空白,周围空气都被抽空。
“江涵秋,我爱你!”
出现在眼前的玫瑰花,才让江涵秋重新恢复了思考,有了呼吸。一股难以描述的感觉就冲了上来。
下一刻,江涵秋紧紧捂住了嘴,眼睛睁的大大的,却怎么都看不清那个身影。
错过任何一个细节都感觉好可惜的江涵秋,这一刻的感觉,好心疼……
恨自己怎么就这么不争气的掉下了眼泪呢。
“哇哦,哇哦!”
正是赶在熄灯前回校的时间,周围学生可不少,一瞬间被这巨大的动静所吸引,发现居然是告白,顿时发出了属于这个年龄的惊呼。
王有风他们同学可没走远,都是爱玩爱闹的年轻人,见到这场景,还是认识的人,又都是喝了酒,兴奋之时,自然带起了气氛!
各种鬼哭神嚎,不断响起的掌声,让江涵秋心里那感动和激动,愈发放大,整个人都似融化了一般。
今天十月一日,五十三年前的今天,四亿人站起来,跟这个世界打了声招呼,
而今天,我们也跟这世界说了声你好。
最为兴奋的孔正信,喝了不少的酒,拳头使劲的挥舞着,高喊道,“王有风,你特么牛逼!”
李中开也是个人来疯,一起喊道,“王有风牛逼!”
附近三三两两的同学,能来帮忙,关系自然都不错,借着酒劲,也跟着喊了起来,很快就带动了附近的氛围。
二十岁左右的学生,包括附近那些夜间流浪的歌手,都是爱热闹的人,很快不少人就跟着喊了起来。
王有风牛逼震动了不小的范围。
甚至有些家伙,直接抱起吉他,现场来了首BGM,这倒让王有风对他们的印象改观不少。
很快,动静越闹越大,聚集了更多的人,刚巧,附近又是七彩霓虹灯,又是电子牌的,这种氛围下,有人带头演奏,自然有人跟随,居然原地弄了个露天摇滚Par……
真是爱凑热闹的一群人啊。
似乎,这特么才是人生!
……
一早神清气爽的起来,王有风跟旁边说了声,“你好,江涵秋。”
“你好,王有风!”
羞到低语,话一说完,某个清丽的脑袋就埋进了被子里,再也不敢冒出来。
这时倒是知道害羞了,昨天不是很热情的嘛?
不过想想到最后庞大的场面,确实容易让人着迷。
对此,王有风笑了笑,关系突然间的巨大改变,是要给她一点点独立时间去消化,便说道,“我去帮你买早点,你吃什么?”
某鸵鸟女孩因为害羞,没有说话,王有风只能走出去,自己做选择。
嗯,这叫男人的承担!
门口的朝阳,分外灿烂。
等他提着包子豆浆回来时,江涵秋已经穿好了衣服,顺便连床单都收拾好了。
一见到王有风回来,江涵秋脸色腾的又红了起来,坐在床头,脑袋低下来,眼神躲闪。
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害羞的江涵秋,叠好的床单,这场面一组合,王有风有种征服世界的成就感。
然后就在死亡线上的摇摆,跟她商量,某种对两人人生都极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归属问题。
接下来当然是作死成功,羞极的某人触底反弹,绝地反击,连锤带砸半天,痛并快乐的王有风,只能无奈放弃争夺战利品的所有权。
一番不剧烈的打闹下来,气氛总算正常了很多,让江涵秋的害羞少了很多。
最终,王有风胳膊还是被江涵秋拉过去,在手腕处咬了一口,看着像是盖章一样的牙印,抬起头,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王有风的眼睛,极为认真的说道,“你一定,一定不能辜负我。”
被江涵秋搀着的王有风,一晚上大概喝了六七瓶,脚步都有点虚浮,回头看着那边三三两两,东倒西歪的人群,骂道,“你们这群家伙,就是嫉妒我!”
那边跟几个人一起,正在打晃的罗刚,也是一改往日的稳重,喊道,“呦呵,这是不服气啊,回去再战?”
其他人也是同仇敌忾,不断叫嚣,一副非要江涵秋背王有风回去的态势。
其中救数孔正信最为起哄,“对,干死他!”
旁边还有起哄的人,对此,王有风冲他们竖了个大拇……不对,中指。
总之,就是大拇指,中指一起伸出来,不伦不类的手势,要是把中指换食指,倒是手枪的手势。
搀着沉重的王有风,江涵秋鼻尖微微冒着汗,见王有风这明显喝醉的表现,娇俏的白了他一眼,埋怨道,“不让你喝这么多,还非要喝。”
王有风侧着头看着江涵秋,这个细心的整场酒,都没让自己水杯低过半杯之下的女孩子,打着酒嗝道,“呃,你不懂,这是男人的快乐。”
使劲拽着王有风,江涵秋无奈,轻言细语道,“在你快乐之前,能先把路走直了吗?”
“你放开我,看我给你走个直的。”说着,王有风还挣开了江涵秋的胳膊,似乎非要证明自己一样。
江涵秋连忙跟上……
“呃!”
突然出现眼前的场景,让江涵秋脚步顿了一下。
王有风走的还真挺直,而且径直走进那个依然开着门,生活不易的花店。
啪!
四周七彩而廉价的霓虹灯线,一瞬间,亮起来的一大片。
而亮着我爱你的电子牌,多如繁星,一时间,江涵秋根本数不清,而王有风则从里面抱出的一大捧玫瑰花。
一瞬间,江涵秋脑中闪过了无数画面。
高二见面不久,就说要追自己的那个男生,整个人都像把出鞘的利剑,其实一直都挺让人着迷的,还有点害怕。
之后两年,两人成为了朋友。高三毕业,他拒绝了家里所有的安排,千里随行,不可理喻的走进了隔壁的矿院,实践他之前那句大学再追她的诺言。
此举同样不可理喻的闯进了她的心,所有的心防那一刻就已放下。
只是他那锋利的性格,总是横亘在两人中间,成了问题。
可是最近,她依然能感觉到他性格之中的东西,更加的锋利,却像突然间返璞归真一样,有了剑鞘,不再伤人。
从那天牵手那时起,两人其实从事实上已经在一起。
可是说是追了很久,可王有风从没正式表白过,甚至几次说要追她,都从没跟她说过我爱你三个字,前后也只送了一支玫瑰花,还是从地上捡来的……
不管王有风说的怎么好听,其实在她的内心之中,都是相当失落的。
只是因为爱,她选择了接受。
但是这一刻,前一秒还在埋怨王有风喝多了,就这样毫无防备下,七彩灯光下走出的那个手捧玫瑰的高大身影,满足了江涵秋那少女脑中,几乎所有关于浪漫的想象。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脑中似乎应该浮现这样的台词,但是既没猜中开头,也没猜中结局的巨大惊喜,都不知道王有风什么时候偷偷准备的,这却让本就情动的江涵秋,心灵有种瞬间被击穿的感觉,阵阵发晕,脑袋几乎空白,周围空气都被抽空。
“江涵秋,我爱你!”
出现在眼前的玫瑰花,才让江涵秋重新恢复了思考,有了呼吸。一股难以描述的感觉就冲了上来。
下一刻,江涵秋紧紧捂住了嘴,眼睛睁的大大的,却怎么都看不清那个身影。
错过任何一个细节都感觉好可惜的江涵秋,这一刻的感觉,好心疼……
恨自己怎么就这么不争气的掉下了眼泪呢。
“哇哦,哇哦!”
正是赶在熄灯前回校的时间,周围学生可不少,一瞬间被这巨大的动静所吸引,发现居然是告白,顿时发出了属于这个年龄的惊呼。
王有风他们同学可没走远,都是爱玩爱闹的年轻人,见到这场景,还是认识的人,又都是喝了酒,兴奋之时,自然带起了气氛!
各种鬼哭神嚎,不断响起的掌声,让江涵秋心里那感动和激动,愈发放大,整个人都似融化了一般。
今天十月一日,五十三年前的今天,四亿人站起来,跟这个世界打了声招呼,
而今天,我们也跟这世界说了声你好。
最为兴奋的孔正信,喝了不少的酒,拳头使劲的挥舞着,高喊道,“王有风,你特么牛逼!”
李中开也是个人来疯,一起喊道,“王有风牛逼!”
附近三三两两的同学,能来帮忙,关系自然都不错,借着酒劲,也跟着喊了起来,很快就带动了附近的氛围。
二十岁左右的学生,包括附近那些夜间流浪的歌手,都是爱热闹的人,很快不少人就跟着喊了起来。
王有风牛逼震动了不小的范围。
甚至有些家伙,直接抱起吉他,现场来了首BGM,这倒让王有风对他们的印象改观不少。
很快,动静越闹越大,聚集了更多的人,刚巧,附近又是七彩霓虹灯,又是电子牌的,这种氛围下,有人带头演奏,自然有人跟随,居然原地弄了个露天摇滚Par……
真是爱凑热闹的一群人啊。
似乎,这特么才是人生!
……
一早神清气爽的起来,王有风跟旁边说了声,“你好,江涵秋。”
“你好,王有风!”
羞到低语,话一说完,某个清丽的脑袋就埋进了被子里,再也不敢冒出来。
这时倒是知道害羞了,昨天不是很热情的嘛?
不过想想到最后庞大的场面,确实容易让人着迷。
对此,王有风笑了笑,关系突然间的巨大改变,是要给她一点点独立时间去消化,便说道,“我去帮你买早点,你吃什么?”
某鸵鸟女孩因为害羞,没有说话,王有风只能走出去,自己做选择。
嗯,这叫男人的承担!
门口的朝阳,分外灿烂。
等他提着包子豆浆回来时,江涵秋已经穿好了衣服,顺便连床单都收拾好了。
一见到王有风回来,江涵秋脸色腾的又红了起来,坐在床头,脑袋低下来,眼神躲闪。
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害羞的江涵秋,叠好的床单,这场面一组合,王有风有种征服世界的成就感。
然后就在死亡线上的摇摆,跟她商量,某种对两人人生都极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归属问题。
接下来当然是作死成功,羞极的某人触底反弹,绝地反击,连锤带砸半天,痛并快乐的王有风,只能无奈放弃争夺战利品的所有权。
一番不剧烈的打闹下来,气氛总算正常了很多,让江涵秋的害羞少了很多。
最终,王有风胳膊还是被江涵秋拉过去,在手腕处咬了一口,看着像是盖章一样的牙印,抬起头,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王有风的眼睛,极为认真的说道,“你一定,一定不能辜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