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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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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颜不老,青春永驻这件事,对女人有着谜一样的诱惑。

    柳含烟激动之下,抓的李慕手腕都青了一块,李慕严重怀疑她是不是在借机报复。

    驻颜符的确是有,除此之外,还有驻颜术,一些对自己的外貌比较在意的女修,大都会修炼此术,因而在修行界,很难通过一个女子的样貌,判断出她到底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

    李慕大抵知道柳含烟为什么如此激动。

    她和晚晚不同,从她日常生活习惯来看,她似乎是那种喝口水都会长肉的易胖体质,因此她才长时间的节食,保持身材。

    这种近乎自虐的行为,李慕并不认同。

    人生苦短,衣食住行是生活必须,如果连吃都不能随便吃,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我要那种符箓……”柳含烟抓着李慕的手,迫切的说道:“你开个价,多少都行……”

    李慕没有忘记,自己还欠柳含烟十两银子,欠她的人情,更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他将自己的手挣脱出来,说道:“谈钱就不必了,等我晚上有空了,试着帮你画一画……”

    安抚好柳含烟,李慕关好院门,向县衙走去。

    “李慕,干得不错啊……”

    “张大人昨天亲口夸奖你们三个,可惜你不在。”

    “连赵家都敢动,你有种,佩服……”

    ……

    赵永一案,是李慕和张山李肆的高光时刻,李慕走进衙门,不少捕快差役主动和他打着招呼。

    在外面多停留了一会儿,和众人聊了几句,李慕才走进了自己的值房。

    今天的值房罕见的安静,老王不在,张山没有玩骰子,老老实实的坐在自己的位置,李肆更是少见的没有趴在桌子上补觉……

    李慕心下疑惑间,忽然从身后传来一阵淡淡的香风。

    闻到这熟悉的香味,李慕回过头,惊喜道:“头儿,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每次看到李清时,他便莫名的心安,似乎只要有她在,便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事实也正是如此。

    无论是凝魂之法,治病驱邪,还是搜寻记忆,但凡李慕遇到什么事情,她总能给出解决之法。

    “刚回来。”李清看着他,脸上忽然闪过一丝异色,说道:“你跟我出来。”

    张山疑惑的看着李慕跟随李清走出去,喃喃道:“头儿到底要和李慕说什么,为什么要避开我们?”

    他转念一想,立刻便猜到了缘由。

    李慕患上了某种重疾,碰巧头儿回了宗门一趟,定然是为他寻找解救之法,县衙的几名修行者中,也只有她才会对下属这么上心。

    想到李慕的病,他便悠悠叹了口气,说道:“希望头儿能有办法……”

    李清走到值房之外,对李慕道:“把手给我。”

    李慕不假思索的伸出手。

    李清两根手指搭在他的手腕,引导法力在他的体内循环一圈,这才放开手,有些意外的说道:“这才几天,你的法力便精进了这么多,难道你已经成功凝聚了一魄……”

    李慕笑了笑,说道:“多亏了林婉姑娘,要不然第一魄凝聚的没有那么快。”

    李清看着他,眼中浮现出赞赏之色,说道:“那件案子我听说了,你们做的不错。”

    李慕不好意思道:“应该的,维护正义,为民伸冤,是我们的职责。”

    说完,他将手中的青虹剑递给李清,说道:“这把剑头儿收回去吧,我现在已经有一定的自保之力了,你平日遇到的差事更危险,比我更需要它。”

    李慕如今底牌众多,并不需要这件法器防身,倒是李清,她平时要处理的案件,要比李慕他们遇到的危险的多,少了青虹剑,她的实力要大打折扣。

    李清接过青虹剑,又道:“你等一下。”

    她走进值房,很快又走出来,将另一把和青虹有些相似的剑交给李慕,说道:“这把剑送你,这是我炼魄境所用之剑,正适合现在的你,有了它,若是再遇到寻常怨灵,你可一剑斩之,还有一本剑谱,我放在值房的桌上了,你记得勤加练习。”

    “谢谢头儿。”

    李慕也没有矫情,他虽然不愿意欠别人什么,但也不会拒绝别人的心意。

    与其矫情的推脱,不如坦然接受,然后将这份情谊记在心里,日后找机会慢慢报答,他对柳含烟如此,对李清也是如此。

    只不过,论身份,李清比他高,论实力,十个李慕也不是她的对手,短时间内,李慕想不到报答她的机会。

    “去巡逻吧。”李清并未多说什么,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又回头补充了一句。

    “剑名白乙。”

    ……

    虽然李清送的只是自己的旧物,但李慕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白乙剑比青虹剑有所不如,更加适合现在的李慕,和李清相比,他法力低微,发挥不出青虹剑的真正威力。

    更何况,法器是需要温养的,决定法器强弱的,往往不是法器本身,而是法器的主人,只要李慕时常用法力盘它,它迟早会变的和青虹剑一样。

    第一魄已凝,李慕已经不再需要喜悦之情,巡街的时候,心情也轻松了许多,眼睛不在那些老妇人身上乱瞄。

    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李慕回家换了常服,然后重新走出家门。

    上次投了《聊斋》的书稿之后,他就被林婉的案子牵动着心神,一直没有去书铺询问,直到今天才有机会。

    之所以换了常服,是因为捕快的身份,实在不符合书生的人设,以写书为生的,都是些落魄的读书人,穿的寒酸一点,比较符合落魄书生的形象。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大周官吏不得经商,写书虽然不算经商,但多少也擦一点边,还是低调些为好。

    李慕先来到第一家书铺,走到柜台,说道:“帮我查一查我上一次投的书稿有没有被选用。”

    掌柜的斜眼瞥了瞥他,问道:“姓名?”

    李慕道:“蒲松龄。”

    掌柜在一个厚厚的本子上翻了许久,终于找到一条,摇头道:“你的小说,不符合我们的要求,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被第一家书铺拒稿,并不出李慕的预料。

    毕竟,这个世界的志怪类小说浩如烟海,另一个世界脍炙人口的名篇,在这里未必能复制辉煌。

    再说,审稿人的眼光,口味,都会影响最终结果。

    所以他没有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是同时投了好几个书铺,走出第一间书铺,李慕又走向第二间,第三间,第四间,第五间……

    “每一个章回都这么短,才几百个字,你写的是小说吗,有你这么短的小说吗,我才刚开始看,就已经结束了……”

    “主线呢,你的主线呢,连主线都没有,你让读者看什么?”

    “你这书名不行啊,内容也乱七八糟的,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不好意思,您的稿子,暂未达到我们的录用标准。”

    “我们的建议就是切,这种东西,写下去纯属浪费时间……”

    ……

    不知道被拒稿了多少次,李慕从最后一间书铺走出来,望着头顶火辣的太阳,心中暗叹,写小说果然死路一条……

    聊斋的故事形式,似乎并不被这些书铺认可,看来赚钱一事,他还得想想别的办法。

    李慕正要回去,最后一名书铺的掌柜忽然急匆匆的追出来,见他还没离开,顿时松了口气,急忙说道:“这位公子,请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