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第一百七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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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防盗章=订阅比例不够。真正的章节两天后刷新哦⊙▽⊙ “是我。”纱帐被掀开, 露出沈鸿轩忐忑不安的脸来, 他身后洛月汐闺房中的窗户只是被拢起没有真正关上,显然之前沈鸿轩便是翻窗跳进来的。
看了眼那窗户, 洛月汐坐到床边来, 仰首看着站在床边两步远的沈鸿轩, 从窗户照射进来的月光朦胧而昏暗, 看不清洛月汐眼中复杂深邃的神情。
沈鸿轩目光灼灼的盯着她,语气有些紧张,“我听说你落水了, 我很担心你!而且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 所以、所以……”
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着熟悉的好像一点变化也没有的沈鸿轩,洛月汐轻轻叹了口气,眼中深的化不开的神色淡了许多, 她看向沈鸿轩,以之前的态度熟稔开口:“好了,我又没说什么,你不必这么急着解释。”
心虚的笑了笑,沈鸿轩目光从洛月汐穿着寝衣的身上一掠而过,视线根本就不敢停留,他脚下在地面上蹭了蹭, 搓了搓手心里的冷汗, 才抬起头来贪婪而仔细的看着洁白月光下洛月汐朦胧的轮廓和容貌:“我、我很担心你, 夏日刚至不久, 池水寒冷,你真的没事吗?”
“不放心的话你走近看看,我真的没事!”眉眼间染上一丝无奈,洛月汐叹了口气。
被洛月汐的话给惊到了,沈鸿轩呼吸变得急促了许多,充满了紧张,这话在白天来说当然算不得什么,但是现在是晚上啊。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自己想太多了,迎上洛月汐干净澄澈仿佛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眸,沈鸿轩仿佛被蛊惑一般脚步往前移动了两步,他站到了床边。
低下头就是洛月汐仰起的白皙精致的脸,而鼻间萦绕着的也都是独属于少女的淡淡幽香,沈鸿轩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对了起来,好像在火烧一般全身都是热气。
不对!
他突然眼神一利,蹲下/身和洛月汐直视,眉头紧皱表情紧张:“我闻到了血腥味,阿月,你受伤了?”他低下头在少女身上环视一圈,循着嗅到的血腥味,他把视线停在了洛月汐的双手之上。
一把握起洛月汐的右手,沈鸿轩的动作小心而轻柔,生怕自己的动作会加大洛月汐的痛苦,他单膝跪在洛月汐面前,执起她的右手低头仔细的看着她手上的伤口。
那一道被锋利刀刃划破的伤口在敷药包扎后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只是伤口依旧锋利,沈鸿轩心疼的看着她手上的伤口,低声道:“你怎么会受伤的?为什么不包扎?”
“原本包扎过的,只是我怕被父亲母亲发现,就拆了。”伤口已经没有那么疼了,洛月汐不甚在意的淡淡说着,这一点痛苦算什么呢?不过是一两个口子,流了些鲜血罢了,又算得什么伤呢。
当年为了抢一块过期的方便面,她和人打架时可是断了一根手指也不过随便包扎一下呢。
沈鸿轩倒吸了一口气,声音里满是疼惜,又痛又怜,好像这伤口是在他自己身上一样:“你怎么这么不在意啊!阿月,我走之前不是说过吗?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从怀中掏出伤药和一卷绷带来,沈鸿轩动作熟练小心的替洛月汐包扎伤口,他的动作十分灵巧,很快便把两只手都包扎好了。
等沈鸿轩抬起头时,就和洛月汐闪烁着些许茫然的眼神对视上了,他看到她眼中的茫然、难过悲伤和无措,心里忍不住也泛起不安来:“阿月,你怎么了?”
眨了眨眼睛,被沈鸿轩的话唤回了神智,洛月汐掩饰的笑了笑,眼神柔和的看着沈鸿轩:“你怎么会随身带着伤药和绷带的?”
“诶?”沈鸿轩扬了扬眉,嘴角咧开露出一个微笑来,得意道,“是我在西荒养成的习惯,因为总有士兵会受伤,所以我都随身带着伤药和绷带的,这习惯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没有想到今天就正好用上了。”
月凉如水,夜色已醉。
在万物静籁的时候,无人看到此时少年眼中愉悦高兴的眸光,他小心翼翼的看着身前的女孩,珍惜到仿佛不知道该如何去碰触,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缱绻温柔和害怕她不高兴的忐忑惊慌。
他在她面前,好像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傻子,连说话的时候嘴巴里都打着结,心跳如鼓,整个人飘飘然好像走在云端,每一步都柔软得不真实。
自己一个人傻笑发了好一会儿呆,沈鸿轩终回过神来,在心里唾弃了一下自己,沈鸿轩深刻反省自己刚才的傻缺表现,抬头时却见洛月汐正低头浅笑着注视着他,眸子里满是璀璨柔和的笑意。
看到她的笑容,沈鸿轩心里满满涨涨的,觉得心里柔软至极软成了一滩水。真的,真的,好喜欢眼前这个人。
“对了,我这次从西荒回来,有礼物要送给你!”沈鸿轩愣神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起来自己冒险翻墙跳窗进来的目的。
洛月汐眨了眨眼睛,眼中掠过一丝笑意,看着沈鸿轩献宝一般的从袖子里掏出来了……一条手链?
洛月汐睁大了眼眸看着沈鸿轩拿出的那条链子,光太暗洛月汐看不清这条手链的颜色,但是却看得出这条链子上镶嵌着的“宝石”十分奇怪的形状,那是一个弯月一般指头大小的宝石,零零散散的镶嵌在链子上,大概有十来个。
触手摸过去,洛月汐竟感觉到从那“宝石”上传来的森冷的寒意和隐约带着血腥的蛮荒气息。
“这是狼牙手链,西荒那里有一处风俗,如果真心祝愿一个人幸福安康,就用狼最锋利的两颗獠牙串成手链送给想要祝福的人,听到这个风俗的时候,我就想我一定要送你一条这样的狼牙手链。这根手链上,所有的狼牙都是来自头狼,每一匹头狼都是我这一年里亲手打猎杀死的!”
“今天,我终于能把这份礼物送给你了。”
时光如水,很快就划过去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洛月汐足不出户,再没有关心过外面的任何事情,而是专心研究起琉璃净火起来,她上一世可没有接触过这样玄幻的存在,要说对修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那是空话。
不过是于她而言,有比修真长命百岁来得重要的事情罢了。
但是修真对她而言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却并不等于一点儿不重要,洛月汐还是很好奇的,毕竟是仙人,是曾经梦想过的存在。
虽然洛月汐没有修真所用的功法,但她身怀琉璃净火,这本身就是天地间极为珍贵的天材地宝,生来就具有极为强大的力量,洛月汐自然非常好奇,想要探究一下,毕竟完全爆发能够毁灭整个大燕的琉璃净火此时就在她丹田中呢。
这一研究,洛月汐就发现她虽然收服了琉璃净火,其实只能算收服了一半。
琉璃净火天生纯粹不染污垢,是天地间至纯至粹的火焰,它这百年里受了洛家的因果,因洛月汐的血液被唤醒,所以当初洛月汐将它从沉睡的地方拿出来时它并没有伤害洛月汐,而且也碍于因果接受了洛月汐的血契。
但是问题就出在此处了,血契是一种非常应用面极为狭窄的契约,因为血契效力完全取决于血液主人的强大与否,或许在普通人类中,洛月汐不说以一当万,但是她一个人要解决几十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但再强大也不过是凡人,在修真者看来。也不过是个头稍微大一点的蝼蚁,所以琉璃净火虽然认了洛月汐为主,洛月汐却几乎没办法驱使它。
琉璃净火已生灵智,懵懂单纯,对打扰了它沉睡甚至强迫它认主的洛月汐也没有多大恶念,反而主动告诉洛月汐,只要她引气入体踏上修真之途,便可以和它签订契约了,到时候琉璃净火将会成为她的本命灵火。
但问题是,洛月汐一不想修真,二并不是真的想收服琉璃净火。她只是不想被牵扯到沈鸿轩那波诡的生活中去,取出琉璃净火不过为了给自己添加一些保障,所以认主这件事情就被无限期拖后了。
虽然研究了这么长时间都没能真的让琉璃净火成为本命灵火,但是洛月汐还是发现了一些妙用。
比如琉璃净火无时无刻不在吞吐着的灵气,以前的洛月汐并不知道什么是灵气,在有了琉璃净火后才知道,原来灵气就是空气中弥漫着的极为纯粹的“力”。
这些力有的地方稀薄有的地方浓郁,虽然凡人不能吞吐灵气炼化,但是平时吸纳也对身体有极大好处的,这也是为何这方世界人的寿命比洛月汐前世的人要长的原因。
丹田内无时无刻都有琉璃净火吸纳灵气后吞吐而出的精粹的灵气,洛月汐的身体在灵气的滋养下日夜蜕变着,单论身体强度,已经不属于低阶修士的层次了。
在府中窝了半个月,洛月汐慢慢的熟悉了现在强大的身体,不会因为身体突然变得强大而失手造成什么破坏了。
而也是就在这时候,钦天监的人却送来了他们选择的吉日,是的,就是那个“择日完婚”的吉日。
在圣上亲自下旨指婚后,钦天监并没有怠慢此事,不仅上门讨要了洛月汐和沈鸿轩的八字,还专门就着两人的八字仔细推敲后才选定了吉日。
此时人们对于婚礼的礼仪非常看重,所谓聘则为妻奔为妾,对于成亲这件大事,每一步都不能错。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步要按步一一进行,不能有遗漏和差错。
因为钦天监已经给了成亲的吉日,所以请期这一环节就可以省却,但是其余的几步却必须按照礼仪来。
在钦天监下发了吉日之后,沈府很快就亲自前来纳彩,在得到洛府肯定的回答之后,沈鸿轩亲自去燕京郊外猎了两只大雁当做彩礼。
那两只神骏异常的大雁被沈鸿轩从城外带回来时,可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惹来了不少的羡慕嫉妒恨。
很快沈府就一一走完了婚礼的几步,送给洛月汐的聘礼也早已经送到洛府,聘礼足有一百二十八抬,可以说比之皇室下聘也不差什么了,聘礼也不是滥竽充数的,聘礼中有着数不清的金银珠宝、庄子地契,可以说是奢华到了极致。
要开未来夫家是不是看着这个媳妇,只需要看给媳妇下的聘礼就可以,而沈府的聘礼,无一不是表明沈府对洛月汐的看重。
不过这种看重并不是洛府想要的,沈家越是期盼看重,洛家越是心里堵了一口气。本来好好的两家联姻,就搞成了这样不上不下尴尬纠结的模样。更不提洛文彬已经动了解除婚约的心思,此时更是恼怒。
沈鸿轩或许是个难得的将才,也是大燕首屈一指的英才少年,但是冲他进宫求指婚这件事情,洛文彬就不觉得女儿能和他相处得好。
自己的女儿什么性子,洛文彬还能不清楚?洛月汐外表看上去温温柔柔娇娇怯怯,好像就是温室里长大的女孩,但是她倔起来谁也奈何不了。不管她和沈鸿轩青梅竹马的情谊有多少,沈鸿轩整出这么一出,洛月汐都不会再对留半分情面。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洛文彬不是不知道沈鸿轩对自己女儿的心意,他实在没办法昧着良心说沈鸿轩不好。
但是赐婚一事之后,沈鸿轩和洛月汐的关系必定是回不到当初,好好的一桩婚姻就被搅合成了乱七八糟的样子,实在让洛文彬对当初贸贸然提出婚约押后的事情有些后悔,不过更多的还是对沈家的愤怒。
这边,得知成亲之日已经定下了的洛月汐不得不在洛母的帮助下开始准备大婚的用品,包括她成亲时的嫁衣,出嫁后带去夫家的嫁妆,送给未来公公婆婆的礼物,大大小小所有的东西都需要准备起来了。好在洛月汐原本就快要及笄,这些东西洛母大部分已经帮她准备好了。
洛月汐真正要做的,只是准备送给夫家的礼物罢了。
就是为着碧珠的这份欢乐,洛月汐才决定把她当做贴身婢女的,就是心情不好,看看碧珠卖蠢,她的心情也能慢慢好转过来。
这算不算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好吧,没那么严重,只是不开心的人看到别人开心,心情也会愉快起来的。
洛月汐倚在软榻上,整个人浑身都像是没有骨头一样懒散。她拿了一块点心慢慢吃着,点心有些甜,不太合她的口味。
但即使不爱吃,洛月汐却像是习惯了一般,一点也没浪费的将口中的点心咽了下去。上辈子能有口吃的就是难得的好事了,哪里还能计较味道。
只要是食物,她都不会浪费。而是会半分不漏的吃下。
看着笑得开心、满脸明媚的碧珠一眼,洛月汐叹了口气,微微阖上双眼。
如果能够微笑,说明心中还有乐观。而像她这样强颜欢笑的,却是真的没有力气笑了。
当活着不过行尸走肉,人生里没有微笑和哭泣的区分,只有死亡和即将死亡时,笑容已经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那些绝望、崩溃、压抑、毁灭的时刻,还有谁能够露出微笑呢?谁还能有力气,有那份心去笑呢。
看着碧珠笑得开心,洛月汐却只觉得一阵疲惫,身心皆是。
自她穿越,成为大燕安远侯府的独女,她便刻意的让自己去遗忘上一世的事情。
可是有时候,越是刻意,越是无法达成所愿。她自己心里其实是最清楚的,上一世有太多事情已经在她身上刻下了烙印,绝不是她能轻易舍弃的。
毕竟,若是真的遗忘了上一世的记忆,她也便不是她了。
那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一切,是塑造她人格心性的过往,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些过去,如果没有那些记忆,那么她还是洛月汐吗?她还能坚定自己的信念吗?
她不知道,所以即使上一世的记忆她再怎么想要忘记,她也没能真正的淡忘。
没有真正的吃过那些苦头,没有真正的经历过那些痛苦,她怎么会是现在的她?
就拿最简单的事情举例,如果不是有上一世的那些经历和过去,她最大的心愿怎么会是只想平安度日,按照正常穿越的想法,总会有想做出一番事业的想法罢。
正常人不可能不渴望更精彩、更伟大的人生,但是洛月汐是真的真心期盼着一个平静的甚至寡淡的未来。
因为她很累了,上辈子为了活着就已经很累了。这辈子只想活得舒服快乐一点。
“小姐,礼乐班开始奏乐了!”碧珠突然充满惊喜的大声叫起来,带着等待已久的兴奋。
果然,洛月汐很快便听到楼下城门口附近传来的声音弘大威严的礼乐声,礼乐乃是礼仪的一种,在不同场合下奏的音乐也不同,今日是迎接西征军大胜归来的日子,礼乐班奏的是礼乐《常武》。
随着鼓乐奏起,唱诗班也开始高声吟唱起来:“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庄严肃穆的礼乐徐徐奏起,将热烈气氛就此点燃。
此次大燕西征,战争持续一年时间,大燕兵强马壮,打得蛮夷退了整整三百里,大燕军士一直追击到了祁连山下才返回,自此以后,函谷关以外自祁连山,再没有任何蛮夷部落存在。
此次西征军统帅砍了蛮夷单于的脑袋,又生擒了蛮夷王庭过半的贵族。
此时大军回朝,那蛮夷单于的头颅便被装在木匣子中被捧了回来,而那些被生擒的蛮夷鞑虏,尽数都被戴上脚铐手铐,被西征军押送着从城门而入。
当西征军开始入城时,整个燕京都轰动了!这是自大燕建国以来,百年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整个燕都百姓都为此疯狂,数十万激动的百姓将街道的两侧挤的水泄不通,城门口喧哗一片。
无数人伸长了脖子,挥动着双手,满脸激动的注视着城门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出征的子弟兵归来的盛况,这是整个大燕的胜利,他们与有荣焉。
终于,当《常武》的最后一句演奏完,礼乐结束,燕都城楼上的大钟敲响,大军开始正式入城了。
最先入城的,是西征军中的中路军,当先的中路军统帅张果敢,他一人一马走在最前方。身穿黑色铠甲、披着红色披风,张果敢带领着中路军率先进了城。
跟在张果敢之后,隔着半个马身距离的是校尉沈鸿轩,他同样穿着铠甲披着红色披风。与张果敢不同,他头盔上有一根红色的羽毛高高扬起,象征他是出身于守卫帝王之侧的羽林卫。
洛月汐一双素手扶在窗檐上,垂下眼眸看着那个策马进程的年轻少年。
沈鸿轩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随着大军四方征战,一年时间的磨练,让他的皮肤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白皙,反而是透着健康和男子气概的小麦色。
他廋了许多,但脸上棱角却更加分明,剑眉星目,嘴角含笑,这副模样竟比他当年冠绝燕都的风华更胜一筹。
西征军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欢呼声中徐徐进城,洛月汐一双眼眸却只盯着沈鸿轩一人,浓密卷翘的眼睫轻轻扇动,遮住了她漆黑眼眸中流转沉淀着的莫名情绪。
像是感觉到什么,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的俊朗少年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迎鹤楼三楼洛月汐所在的方向。
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星目中顿时有流光溢彩般的温柔笑意掠过。
他晒成小麦色的脸消廋了许多,握着缰绳的手粗糙了,但他却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依旧,就连唇角的笑眼中流转的神色都和往昔一般无二,只是眉眼间偶尔却泄露出一丝比以往更加坚毅果决的利光来。
还是她记忆里那个熟悉的人。但是洛月汐知道,他不是了。她已经能够确定了。
他不是沈鸿轩,他是沈昭。
命定的主角,沈昭。
虽然成亲的日子已经定了,纳彩纳征的礼仪都走了,按理来说沈鸿轩应该宽心才是,但是他想起洛月汐看向他时那漠然冰寒的眼神,心里就不由涌起一阵的心酸和慌乱。
他想他去求赐婚和洛月汐绑在一起的做法是不是错了?如果他不这样做的话,或许阿月不会拿那样陌生的眼神看他。他知道洛月汐一向是说到做到,既然她说了那句话,那日后想要改变,是千难万难。
可如果他不去求赐婚,日后他和阿月恐怕就真的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了。一旦想到这里,沈鸿轩就不再后悔。
不管如何,至少她还在他身边。因为心中郁闷酸涩,沈鸿轩虽然日日都上朝,但整个人却显得恹恹的,不大提得起精神来,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朝气和精神。
不过这些情绪都只是在内心里发酵,沈鸿轩并没有表现出来,他知道只要他稍微露出一点不对的地方,燕京中的传言就会换一个说法,甚至可能会波及到洛月汐。
沈鸿轩不管心中多么难过,怎么酸涩,都不愿意把洛月汐拉下浑水,让她被人嘲笑轻蔑,即使他是因为她才会那样难过。
但是他没想到,即使他安安分分做自己的事情,也能惹到乱七八糟的事情。
而这件被沈鸿轩评为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是赵国的公主,赵云笙。
却正是钦天监下发了成亲之日的那一日,沈鸿轩接到钦天监所圈定的日子后,心头是放下了担忧,松了一口气,既然时间都已经定了下来,他也就准备起成亲所需要做的事情就可以了。
而早在沈家第一次上洛家纳彩时,沈家其实就已经做好了操办沈鸿轩婚礼的所有准备,沈鸿轩实际上只需要亲自去郊外打两只大雁就可以了。
但就算这一次去郊外的狩猎出了岔子,惹上了麻烦人物——赵云笙。当然并没有发生什么美人遇难英雄救美的狗血事件,沈鸿轩自付就是亲眼看到赵云笙去死他也是不会眨一下眼睛的。
事情是这样的,沈鸿轩打了两只大雁准备回返时,没想到在返程时竟然发现赵云笙出现在郊外。
而且是一副平凡打扮,带着同样伪装成平民百姓的几个人怎么看怎么鬼鬼祟祟,沈鸿轩虽然对赵云笙并不熟悉,但当初就是他抓住的赵云笙,对她身边的几个人还算见过一面,当时一晃眼之下他便觉得有点古怪。赵云笙虽然没有被关进大牢,但是大燕也限制了她的自由,每时每刻都有人跟着赵云笙监视着她。
明明应该插翅难飞做笼中鸟的赵云笙为什么会带着赵国的侍卫打扮成普通人模样出现在郊外?那些跟着赵云笙监视着她的人呢?
沈鸿轩心下警惕了起来,他发誓他只是出于一片忠君爱国才会让身边的小厮去拦住赵云笙,但没想到赵云笙一行人似乎胆战心惊,不过被人一拦便心虚惊骇,然后便反应过激了。
能跟在沈鸿轩身边的下人都是沈家世代的仆人,不说以一敌百,但绝不是软脚虾,不就是干架吗?不要怂就是干,于是在以多敌少且武力不下于对方的情况下,沈府的人干掉了赵云笙身边的侍卫……
这在沈鸿轩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赵云笙是赵国的公主,没杀了她祭旗已经是大燕仁善,所以沈鸿轩对于赵云笙身边侍卫像下饺子一样倒下完全没有任何看法。
无所谓啊!死就死呗,死得又不是大燕人。
去西荒经历了一年战争,手中长剑沾染了不少鲜血的沈鸿轩早已经心硬如铁,根本不可能为了敌人的死亡心痛愧疚。
当然,沈鸿轩到底不是冲动的少年,还知道分寸,虽然大燕并没有多重视赵云笙的生死,但是也绝不是他能私下除掉的,所以在手下人杀掉那些侍卫后要对赵云笙动手的时候,沈鸿轩挥手拦住了他们,让他们不要继续,留下赵云笙一条性命。
虽然沈鸿轩下达了住手的命令,但人又不是机器,一下命令就能令行禁止,其中一个下人刚接收到沈鸿轩的命令,还来不及住手呢,手下的长刀就已经朝着赵云笙劈砍了下去。
就在沈鸿轩以为赵云笙会血溅当场,他要头疼想法子瞒过去这件事情的时候,突然有异变突生,赵云笙身上有一阵耀眼的白光蓦然闪耀起来,那白光大盛,将劈砍长刀的侍卫给推翻后飞十几步的距离才摔倒在地,不过好在那白光似乎只是一个推拒的作用,那侍卫虽然被摔得头晕眼花浑身疼痛,但到底是保住了一条性命。
而原本该命丧刀下的赵云笙除了脸色更加苍白外,没有半点伤痕。
这样一幅玄奇神秘的画面让沈家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们都忍不住一阵心惊胆颤,人们往往会对神秘的自己不知道的未知事情感到恐惧,如今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他们对于赵云笙身上突然冒出来的白光感到由衷的恐惧,如果不是这些人都经历过多场战争手上沾满鲜血心性坚定,只怕就要被恐惧骇得双腿发软跪倒在地了。
沈鸿轩面色沉凝,他虽然不知道赵云笙身上发出的白光到底是什么,但是也知道这绝对是一个能够惊动整个天下的秘密。
说起来也是沈鸿轩倒霉,赵云笙是身负着替赵国背后的修真者来寻找天材地宝才来大燕的,身上自然带着那修真者所赐予的仙家之物。
事实上那物品的用处是用来侦查异宝的,只是附带稍许防护之力罢了,原本就是赵云笙遇到生命危险,那物品也不会自动激发护主,因为那东西只对灵气有反应。
但谁知道之前洛月汐对赵云笙动手时,因为身负琉璃净火举手投足都带着灵气,那物品便被激活了,之后便一直处于开启的状态,这不就被沈鸿轩给撞上了,所以说,沈鸿轩是真的倒霉。
低下头,洛月汐眼中划过一丝冰冷的流光,却上前一步接过了福公公手中明黄色的圣旨:“旨意已经传达,福公公请去去复命吧。”
她挥了挥手,越过洛夫人示意府中的下人送客,直接就请来宣旨的太监侍卫们离开,至于包给宣旨人的红包酬谢,更是一个没有。
福公公笑呵呵的,闻言转身就走,半刻都不停留。
至于红包什么的,看洛府那个样子,接旨都那么勉强,看来对陛下指婚的旨意根本不是打心底里愿意。
赐婚这样在旁人看来是喜事的事情,在他们眼中可能反而是坏事,别说红包了,福公公觉得自己没有被套麻袋打一顿,已经是洛府家教甚好了。
你说这算个什么事啊,不是说好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指腹为婚吗?
怎么沈将军去求了赐婚,这女方却并不乐意呢?
作为去了根进宫几十年的太监,福公公真心不太懂这些是是非非恩恩怨怨。
出了洛府,福公公抹了把头上的冷汗,就要上马回宫复旨,可没想刚走到马匹旁一只脚才踏上马鞍,就被一只手从后方拎着脖子后的衣襟给提了起来。
别看福公公白白嫩嫩看着是虚胖,其实那分量可不轻。可这人却只一只手就举重若轻的拎起了福公公,那样子不像是在提一个一百来斤的胖子,反而像是拎着一团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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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眼那窗户, 洛月汐坐到床边来, 仰首看着站在床边两步远的沈鸿轩, 从窗户照射进来的月光朦胧而昏暗, 看不清洛月汐眼中复杂深邃的神情。
沈鸿轩目光灼灼的盯着她,语气有些紧张,“我听说你落水了, 我很担心你!而且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 所以、所以……”
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着熟悉的好像一点变化也没有的沈鸿轩,洛月汐轻轻叹了口气,眼中深的化不开的神色淡了许多, 她看向沈鸿轩,以之前的态度熟稔开口:“好了,我又没说什么,你不必这么急着解释。”
心虚的笑了笑,沈鸿轩目光从洛月汐穿着寝衣的身上一掠而过,视线根本就不敢停留,他脚下在地面上蹭了蹭, 搓了搓手心里的冷汗, 才抬起头来贪婪而仔细的看着洁白月光下洛月汐朦胧的轮廓和容貌:“我、我很担心你, 夏日刚至不久, 池水寒冷,你真的没事吗?”
“不放心的话你走近看看,我真的没事!”眉眼间染上一丝无奈,洛月汐叹了口气。
被洛月汐的话给惊到了,沈鸿轩呼吸变得急促了许多,充满了紧张,这话在白天来说当然算不得什么,但是现在是晚上啊。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自己想太多了,迎上洛月汐干净澄澈仿佛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眸,沈鸿轩仿佛被蛊惑一般脚步往前移动了两步,他站到了床边。
低下头就是洛月汐仰起的白皙精致的脸,而鼻间萦绕着的也都是独属于少女的淡淡幽香,沈鸿轩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对了起来,好像在火烧一般全身都是热气。
不对!
他突然眼神一利,蹲下/身和洛月汐直视,眉头紧皱表情紧张:“我闻到了血腥味,阿月,你受伤了?”他低下头在少女身上环视一圈,循着嗅到的血腥味,他把视线停在了洛月汐的双手之上。
一把握起洛月汐的右手,沈鸿轩的动作小心而轻柔,生怕自己的动作会加大洛月汐的痛苦,他单膝跪在洛月汐面前,执起她的右手低头仔细的看着她手上的伤口。
那一道被锋利刀刃划破的伤口在敷药包扎后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只是伤口依旧锋利,沈鸿轩心疼的看着她手上的伤口,低声道:“你怎么会受伤的?为什么不包扎?”
“原本包扎过的,只是我怕被父亲母亲发现,就拆了。”伤口已经没有那么疼了,洛月汐不甚在意的淡淡说着,这一点痛苦算什么呢?不过是一两个口子,流了些鲜血罢了,又算得什么伤呢。
当年为了抢一块过期的方便面,她和人打架时可是断了一根手指也不过随便包扎一下呢。
沈鸿轩倒吸了一口气,声音里满是疼惜,又痛又怜,好像这伤口是在他自己身上一样:“你怎么这么不在意啊!阿月,我走之前不是说过吗?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从怀中掏出伤药和一卷绷带来,沈鸿轩动作熟练小心的替洛月汐包扎伤口,他的动作十分灵巧,很快便把两只手都包扎好了。
等沈鸿轩抬起头时,就和洛月汐闪烁着些许茫然的眼神对视上了,他看到她眼中的茫然、难过悲伤和无措,心里忍不住也泛起不安来:“阿月,你怎么了?”
眨了眨眼睛,被沈鸿轩的话唤回了神智,洛月汐掩饰的笑了笑,眼神柔和的看着沈鸿轩:“你怎么会随身带着伤药和绷带的?”
“诶?”沈鸿轩扬了扬眉,嘴角咧开露出一个微笑来,得意道,“是我在西荒养成的习惯,因为总有士兵会受伤,所以我都随身带着伤药和绷带的,这习惯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没有想到今天就正好用上了。”
月凉如水,夜色已醉。
在万物静籁的时候,无人看到此时少年眼中愉悦高兴的眸光,他小心翼翼的看着身前的女孩,珍惜到仿佛不知道该如何去碰触,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缱绻温柔和害怕她不高兴的忐忑惊慌。
他在她面前,好像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傻子,连说话的时候嘴巴里都打着结,心跳如鼓,整个人飘飘然好像走在云端,每一步都柔软得不真实。
自己一个人傻笑发了好一会儿呆,沈鸿轩终回过神来,在心里唾弃了一下自己,沈鸿轩深刻反省自己刚才的傻缺表现,抬头时却见洛月汐正低头浅笑着注视着他,眸子里满是璀璨柔和的笑意。
看到她的笑容,沈鸿轩心里满满涨涨的,觉得心里柔软至极软成了一滩水。真的,真的,好喜欢眼前这个人。
“对了,我这次从西荒回来,有礼物要送给你!”沈鸿轩愣神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起来自己冒险翻墙跳窗进来的目的。
洛月汐眨了眨眼睛,眼中掠过一丝笑意,看着沈鸿轩献宝一般的从袖子里掏出来了……一条手链?
洛月汐睁大了眼眸看着沈鸿轩拿出的那条链子,光太暗洛月汐看不清这条手链的颜色,但是却看得出这条链子上镶嵌着的“宝石”十分奇怪的形状,那是一个弯月一般指头大小的宝石,零零散散的镶嵌在链子上,大概有十来个。
触手摸过去,洛月汐竟感觉到从那“宝石”上传来的森冷的寒意和隐约带着血腥的蛮荒气息。
“这是狼牙手链,西荒那里有一处风俗,如果真心祝愿一个人幸福安康,就用狼最锋利的两颗獠牙串成手链送给想要祝福的人,听到这个风俗的时候,我就想我一定要送你一条这样的狼牙手链。这根手链上,所有的狼牙都是来自头狼,每一匹头狼都是我这一年里亲手打猎杀死的!”
“今天,我终于能把这份礼物送给你了。”
时光如水,很快就划过去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洛月汐足不出户,再没有关心过外面的任何事情,而是专心研究起琉璃净火起来,她上一世可没有接触过这样玄幻的存在,要说对修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那是空话。
不过是于她而言,有比修真长命百岁来得重要的事情罢了。
但是修真对她而言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却并不等于一点儿不重要,洛月汐还是很好奇的,毕竟是仙人,是曾经梦想过的存在。
虽然洛月汐没有修真所用的功法,但她身怀琉璃净火,这本身就是天地间极为珍贵的天材地宝,生来就具有极为强大的力量,洛月汐自然非常好奇,想要探究一下,毕竟完全爆发能够毁灭整个大燕的琉璃净火此时就在她丹田中呢。
这一研究,洛月汐就发现她虽然收服了琉璃净火,其实只能算收服了一半。
琉璃净火天生纯粹不染污垢,是天地间至纯至粹的火焰,它这百年里受了洛家的因果,因洛月汐的血液被唤醒,所以当初洛月汐将它从沉睡的地方拿出来时它并没有伤害洛月汐,而且也碍于因果接受了洛月汐的血契。
但是问题就出在此处了,血契是一种非常应用面极为狭窄的契约,因为血契效力完全取决于血液主人的强大与否,或许在普通人类中,洛月汐不说以一当万,但是她一个人要解决几十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但再强大也不过是凡人,在修真者看来。也不过是个头稍微大一点的蝼蚁,所以琉璃净火虽然认了洛月汐为主,洛月汐却几乎没办法驱使它。
琉璃净火已生灵智,懵懂单纯,对打扰了它沉睡甚至强迫它认主的洛月汐也没有多大恶念,反而主动告诉洛月汐,只要她引气入体踏上修真之途,便可以和它签订契约了,到时候琉璃净火将会成为她的本命灵火。
但问题是,洛月汐一不想修真,二并不是真的想收服琉璃净火。她只是不想被牵扯到沈鸿轩那波诡的生活中去,取出琉璃净火不过为了给自己添加一些保障,所以认主这件事情就被无限期拖后了。
虽然研究了这么长时间都没能真的让琉璃净火成为本命灵火,但是洛月汐还是发现了一些妙用。
比如琉璃净火无时无刻不在吞吐着的灵气,以前的洛月汐并不知道什么是灵气,在有了琉璃净火后才知道,原来灵气就是空气中弥漫着的极为纯粹的“力”。
这些力有的地方稀薄有的地方浓郁,虽然凡人不能吞吐灵气炼化,但是平时吸纳也对身体有极大好处的,这也是为何这方世界人的寿命比洛月汐前世的人要长的原因。
丹田内无时无刻都有琉璃净火吸纳灵气后吞吐而出的精粹的灵气,洛月汐的身体在灵气的滋养下日夜蜕变着,单论身体强度,已经不属于低阶修士的层次了。
在府中窝了半个月,洛月汐慢慢的熟悉了现在强大的身体,不会因为身体突然变得强大而失手造成什么破坏了。
而也是就在这时候,钦天监的人却送来了他们选择的吉日,是的,就是那个“择日完婚”的吉日。
在圣上亲自下旨指婚后,钦天监并没有怠慢此事,不仅上门讨要了洛月汐和沈鸿轩的八字,还专门就着两人的八字仔细推敲后才选定了吉日。
此时人们对于婚礼的礼仪非常看重,所谓聘则为妻奔为妾,对于成亲这件大事,每一步都不能错。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步要按步一一进行,不能有遗漏和差错。
因为钦天监已经给了成亲的吉日,所以请期这一环节就可以省却,但是其余的几步却必须按照礼仪来。
在钦天监下发了吉日之后,沈府很快就亲自前来纳彩,在得到洛府肯定的回答之后,沈鸿轩亲自去燕京郊外猎了两只大雁当做彩礼。
那两只神骏异常的大雁被沈鸿轩从城外带回来时,可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惹来了不少的羡慕嫉妒恨。
很快沈府就一一走完了婚礼的几步,送给洛月汐的聘礼也早已经送到洛府,聘礼足有一百二十八抬,可以说比之皇室下聘也不差什么了,聘礼也不是滥竽充数的,聘礼中有着数不清的金银珠宝、庄子地契,可以说是奢华到了极致。
要开未来夫家是不是看着这个媳妇,只需要看给媳妇下的聘礼就可以,而沈府的聘礼,无一不是表明沈府对洛月汐的看重。
不过这种看重并不是洛府想要的,沈家越是期盼看重,洛家越是心里堵了一口气。本来好好的两家联姻,就搞成了这样不上不下尴尬纠结的模样。更不提洛文彬已经动了解除婚约的心思,此时更是恼怒。
沈鸿轩或许是个难得的将才,也是大燕首屈一指的英才少年,但是冲他进宫求指婚这件事情,洛文彬就不觉得女儿能和他相处得好。
自己的女儿什么性子,洛文彬还能不清楚?洛月汐外表看上去温温柔柔娇娇怯怯,好像就是温室里长大的女孩,但是她倔起来谁也奈何不了。不管她和沈鸿轩青梅竹马的情谊有多少,沈鸿轩整出这么一出,洛月汐都不会再对留半分情面。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洛文彬不是不知道沈鸿轩对自己女儿的心意,他实在没办法昧着良心说沈鸿轩不好。
但是赐婚一事之后,沈鸿轩和洛月汐的关系必定是回不到当初,好好的一桩婚姻就被搅合成了乱七八糟的样子,实在让洛文彬对当初贸贸然提出婚约押后的事情有些后悔,不过更多的还是对沈家的愤怒。
这边,得知成亲之日已经定下了的洛月汐不得不在洛母的帮助下开始准备大婚的用品,包括她成亲时的嫁衣,出嫁后带去夫家的嫁妆,送给未来公公婆婆的礼物,大大小小所有的东西都需要准备起来了。好在洛月汐原本就快要及笄,这些东西洛母大部分已经帮她准备好了。
洛月汐真正要做的,只是准备送给夫家的礼物罢了。
就是为着碧珠的这份欢乐,洛月汐才决定把她当做贴身婢女的,就是心情不好,看看碧珠卖蠢,她的心情也能慢慢好转过来。
这算不算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好吧,没那么严重,只是不开心的人看到别人开心,心情也会愉快起来的。
洛月汐倚在软榻上,整个人浑身都像是没有骨头一样懒散。她拿了一块点心慢慢吃着,点心有些甜,不太合她的口味。
但即使不爱吃,洛月汐却像是习惯了一般,一点也没浪费的将口中的点心咽了下去。上辈子能有口吃的就是难得的好事了,哪里还能计较味道。
只要是食物,她都不会浪费。而是会半分不漏的吃下。
看着笑得开心、满脸明媚的碧珠一眼,洛月汐叹了口气,微微阖上双眼。
如果能够微笑,说明心中还有乐观。而像她这样强颜欢笑的,却是真的没有力气笑了。
当活着不过行尸走肉,人生里没有微笑和哭泣的区分,只有死亡和即将死亡时,笑容已经是不可能存在的。
在那些绝望、崩溃、压抑、毁灭的时刻,还有谁能够露出微笑呢?谁还能有力气,有那份心去笑呢。
看着碧珠笑得开心,洛月汐却只觉得一阵疲惫,身心皆是。
自她穿越,成为大燕安远侯府的独女,她便刻意的让自己去遗忘上一世的事情。
可是有时候,越是刻意,越是无法达成所愿。她自己心里其实是最清楚的,上一世有太多事情已经在她身上刻下了烙印,绝不是她能轻易舍弃的。
毕竟,若是真的遗忘了上一世的记忆,她也便不是她了。
那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一切,是塑造她人格心性的过往,如果没有经历过那些过去,如果没有那些记忆,那么她还是洛月汐吗?她还能坚定自己的信念吗?
她不知道,所以即使上一世的记忆她再怎么想要忘记,她也没能真正的淡忘。
没有真正的吃过那些苦头,没有真正的经历过那些痛苦,她怎么会是现在的她?
就拿最简单的事情举例,如果不是有上一世的那些经历和过去,她最大的心愿怎么会是只想平安度日,按照正常穿越的想法,总会有想做出一番事业的想法罢。
正常人不可能不渴望更精彩、更伟大的人生,但是洛月汐是真的真心期盼着一个平静的甚至寡淡的未来。
因为她很累了,上辈子为了活着就已经很累了。这辈子只想活得舒服快乐一点。
“小姐,礼乐班开始奏乐了!”碧珠突然充满惊喜的大声叫起来,带着等待已久的兴奋。
果然,洛月汐很快便听到楼下城门口附近传来的声音弘大威严的礼乐声,礼乐乃是礼仪的一种,在不同场合下奏的音乐也不同,今日是迎接西征军大胜归来的日子,礼乐班奏的是礼乐《常武》。
随着鼓乐奏起,唱诗班也开始高声吟唱起来:“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庄严肃穆的礼乐徐徐奏起,将热烈气氛就此点燃。
此次大燕西征,战争持续一年时间,大燕兵强马壮,打得蛮夷退了整整三百里,大燕军士一直追击到了祁连山下才返回,自此以后,函谷关以外自祁连山,再没有任何蛮夷部落存在。
此次西征军统帅砍了蛮夷单于的脑袋,又生擒了蛮夷王庭过半的贵族。
此时大军回朝,那蛮夷单于的头颅便被装在木匣子中被捧了回来,而那些被生擒的蛮夷鞑虏,尽数都被戴上脚铐手铐,被西征军押送着从城门而入。
当西征军开始入城时,整个燕京都轰动了!这是自大燕建国以来,百年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整个燕都百姓都为此疯狂,数十万激动的百姓将街道的两侧挤的水泄不通,城门口喧哗一片。
无数人伸长了脖子,挥动着双手,满脸激动的注视着城门口,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出征的子弟兵归来的盛况,这是整个大燕的胜利,他们与有荣焉。
终于,当《常武》的最后一句演奏完,礼乐结束,燕都城楼上的大钟敲响,大军开始正式入城了。
最先入城的,是西征军中的中路军,当先的中路军统帅张果敢,他一人一马走在最前方。身穿黑色铠甲、披着红色披风,张果敢带领着中路军率先进了城。
跟在张果敢之后,隔着半个马身距离的是校尉沈鸿轩,他同样穿着铠甲披着红色披风。与张果敢不同,他头盔上有一根红色的羽毛高高扬起,象征他是出身于守卫帝王之侧的羽林卫。
洛月汐一双素手扶在窗檐上,垂下眼眸看着那个策马进程的年轻少年。
沈鸿轩今年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随着大军四方征战,一年时间的磨练,让他的皮肤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白皙,反而是透着健康和男子气概的小麦色。
他廋了许多,但脸上棱角却更加分明,剑眉星目,嘴角含笑,这副模样竟比他当年冠绝燕都的风华更胜一筹。
西征军在街道两旁百姓的欢呼声中徐徐进城,洛月汐一双眼眸却只盯着沈鸿轩一人,浓密卷翘的眼睫轻轻扇动,遮住了她漆黑眼眸中流转沉淀着的莫名情绪。
像是感觉到什么,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的俊朗少年突然抬起头来,直直看向迎鹤楼三楼洛月汐所在的方向。
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星目中顿时有流光溢彩般的温柔笑意掠过。
他晒成小麦色的脸消廋了许多,握着缰绳的手粗糙了,但他却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依旧,就连唇角的笑眼中流转的神色都和往昔一般无二,只是眉眼间偶尔却泄露出一丝比以往更加坚毅果决的利光来。
还是她记忆里那个熟悉的人。但是洛月汐知道,他不是了。她已经能够确定了。
他不是沈鸿轩,他是沈昭。
命定的主角,沈昭。
虽然成亲的日子已经定了,纳彩纳征的礼仪都走了,按理来说沈鸿轩应该宽心才是,但是他想起洛月汐看向他时那漠然冰寒的眼神,心里就不由涌起一阵的心酸和慌乱。
他想他去求赐婚和洛月汐绑在一起的做法是不是错了?如果他不这样做的话,或许阿月不会拿那样陌生的眼神看他。他知道洛月汐一向是说到做到,既然她说了那句话,那日后想要改变,是千难万难。
可如果他不去求赐婚,日后他和阿月恐怕就真的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了。一旦想到这里,沈鸿轩就不再后悔。
不管如何,至少她还在他身边。因为心中郁闷酸涩,沈鸿轩虽然日日都上朝,但整个人却显得恹恹的,不大提得起精神来,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朝气和精神。
不过这些情绪都只是在内心里发酵,沈鸿轩并没有表现出来,他知道只要他稍微露出一点不对的地方,燕京中的传言就会换一个说法,甚至可能会波及到洛月汐。
沈鸿轩不管心中多么难过,怎么酸涩,都不愿意把洛月汐拉下浑水,让她被人嘲笑轻蔑,即使他是因为她才会那样难过。
但是他没想到,即使他安安分分做自己的事情,也能惹到乱七八糟的事情。
而这件被沈鸿轩评为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是赵国的公主,赵云笙。
却正是钦天监下发了成亲之日的那一日,沈鸿轩接到钦天监所圈定的日子后,心头是放下了担忧,松了一口气,既然时间都已经定了下来,他也就准备起成亲所需要做的事情就可以了。
而早在沈家第一次上洛家纳彩时,沈家其实就已经做好了操办沈鸿轩婚礼的所有准备,沈鸿轩实际上只需要亲自去郊外打两只大雁就可以了。
但就算这一次去郊外的狩猎出了岔子,惹上了麻烦人物——赵云笙。当然并没有发生什么美人遇难英雄救美的狗血事件,沈鸿轩自付就是亲眼看到赵云笙去死他也是不会眨一下眼睛的。
事情是这样的,沈鸿轩打了两只大雁准备回返时,没想到在返程时竟然发现赵云笙出现在郊外。
而且是一副平凡打扮,带着同样伪装成平民百姓的几个人怎么看怎么鬼鬼祟祟,沈鸿轩虽然对赵云笙并不熟悉,但当初就是他抓住的赵云笙,对她身边的几个人还算见过一面,当时一晃眼之下他便觉得有点古怪。赵云笙虽然没有被关进大牢,但是大燕也限制了她的自由,每时每刻都有人跟着赵云笙监视着她。
明明应该插翅难飞做笼中鸟的赵云笙为什么会带着赵国的侍卫打扮成普通人模样出现在郊外?那些跟着赵云笙监视着她的人呢?
沈鸿轩心下警惕了起来,他发誓他只是出于一片忠君爱国才会让身边的小厮去拦住赵云笙,但没想到赵云笙一行人似乎胆战心惊,不过被人一拦便心虚惊骇,然后便反应过激了。
能跟在沈鸿轩身边的下人都是沈家世代的仆人,不说以一敌百,但绝不是软脚虾,不就是干架吗?不要怂就是干,于是在以多敌少且武力不下于对方的情况下,沈府的人干掉了赵云笙身边的侍卫……
这在沈鸿轩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赵云笙是赵国的公主,没杀了她祭旗已经是大燕仁善,所以沈鸿轩对于赵云笙身边侍卫像下饺子一样倒下完全没有任何看法。
无所谓啊!死就死呗,死得又不是大燕人。
去西荒经历了一年战争,手中长剑沾染了不少鲜血的沈鸿轩早已经心硬如铁,根本不可能为了敌人的死亡心痛愧疚。
当然,沈鸿轩到底不是冲动的少年,还知道分寸,虽然大燕并没有多重视赵云笙的生死,但是也绝不是他能私下除掉的,所以在手下人杀掉那些侍卫后要对赵云笙动手的时候,沈鸿轩挥手拦住了他们,让他们不要继续,留下赵云笙一条性命。
虽然沈鸿轩下达了住手的命令,但人又不是机器,一下命令就能令行禁止,其中一个下人刚接收到沈鸿轩的命令,还来不及住手呢,手下的长刀就已经朝着赵云笙劈砍了下去。
就在沈鸿轩以为赵云笙会血溅当场,他要头疼想法子瞒过去这件事情的时候,突然有异变突生,赵云笙身上有一阵耀眼的白光蓦然闪耀起来,那白光大盛,将劈砍长刀的侍卫给推翻后飞十几步的距离才摔倒在地,不过好在那白光似乎只是一个推拒的作用,那侍卫虽然被摔得头晕眼花浑身疼痛,但到底是保住了一条性命。
而原本该命丧刀下的赵云笙除了脸色更加苍白外,没有半点伤痕。
这样一幅玄奇神秘的画面让沈家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们都忍不住一阵心惊胆颤,人们往往会对神秘的自己不知道的未知事情感到恐惧,如今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他们对于赵云笙身上突然冒出来的白光感到由衷的恐惧,如果不是这些人都经历过多场战争手上沾满鲜血心性坚定,只怕就要被恐惧骇得双腿发软跪倒在地了。
沈鸿轩面色沉凝,他虽然不知道赵云笙身上发出的白光到底是什么,但是也知道这绝对是一个能够惊动整个天下的秘密。
说起来也是沈鸿轩倒霉,赵云笙是身负着替赵国背后的修真者来寻找天材地宝才来大燕的,身上自然带着那修真者所赐予的仙家之物。
事实上那物品的用处是用来侦查异宝的,只是附带稍许防护之力罢了,原本就是赵云笙遇到生命危险,那物品也不会自动激发护主,因为那东西只对灵气有反应。
但谁知道之前洛月汐对赵云笙动手时,因为身负琉璃净火举手投足都带着灵气,那物品便被激活了,之后便一直处于开启的状态,这不就被沈鸿轩给撞上了,所以说,沈鸿轩是真的倒霉。
低下头,洛月汐眼中划过一丝冰冷的流光,却上前一步接过了福公公手中明黄色的圣旨:“旨意已经传达,福公公请去去复命吧。”
她挥了挥手,越过洛夫人示意府中的下人送客,直接就请来宣旨的太监侍卫们离开,至于包给宣旨人的红包酬谢,更是一个没有。
福公公笑呵呵的,闻言转身就走,半刻都不停留。
至于红包什么的,看洛府那个样子,接旨都那么勉强,看来对陛下指婚的旨意根本不是打心底里愿意。
赐婚这样在旁人看来是喜事的事情,在他们眼中可能反而是坏事,别说红包了,福公公觉得自己没有被套麻袋打一顿,已经是洛府家教甚好了。
你说这算个什么事啊,不是说好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指腹为婚吗?
怎么沈将军去求了赐婚,这女方却并不乐意呢?
作为去了根进宫几十年的太监,福公公真心不太懂这些是是非非恩恩怨怨。
出了洛府,福公公抹了把头上的冷汗,就要上马回宫复旨,可没想刚走到马匹旁一只脚才踏上马鞍,就被一只手从后方拎着脖子后的衣襟给提了起来。
别看福公公白白嫩嫩看着是虚胖,其实那分量可不轻。可这人却只一只手就举重若轻的拎起了福公公,那样子不像是在提一个一百来斤的胖子,反而像是拎着一团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