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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这是哪位诗人的诗?

作者:会发光的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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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越看完评论区粉丝的留言,相当一部分都是在说那半首诗的言论,希望谭越把这首诗补充完整。

    这首诗,是谭越觉得合适就写了半截,没想到这么受粉丝喜欢。

    不过也可以接受,这首诗前世超五亿点击,本身就说明这首诗的流传度相当可观,或许质量不是顶尖,但这首诗所具有的共情性却是非一般诗作能比拟的。

    很多人喜欢这首诗,就是因为被这首诗打动。

    谭越打开了微博输入框,将这首诗全诗写了下来。

    “忽有故人心上过,回首山河已是秋。”

    “两处相思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写好之后,谭越看着这首诗微微出神。

    何处离人愁,离人心上秋。有些想法就像酒,愈品愈淳,让人止不住的上瘾。往事如烟,但有些身影却在心里留下烙印,虽然越发模糊,但当仔细回忆的时候,仍旧能清晰可见。

    一年多过去了,自己从地球来到这个世界,不知道佳佳怎么样了。

    谭越忽然苦笑,他觉得自己是不是一个坏男人?这一年多来,随着时间的增加,他所回忆到的佳佳越来越少了。

    或许再过一些时间,那份当初视为至重的感情也会慢慢变淡?被他遗忘?

    “唉。”

    谭越叹了口气。

    文学作品就是这样,常常能勾起人心底最深处的念想。

    摇了摇头,谭越把心底的这些念想统统甩掉,已经过去的,确实是无法挽回。

    谭越估计自己用尽一生,可能也不能再穿越回去。

    但他这一年间,也已经慢慢适应了这个世界的生活,适应了这个世界的人生,倘若真的让他找到一条能穿越回去的路,他真的愿意放下这一切,穿越回去吗?

    谭越双眉紧紧皱起,说实话,他真的也不知道,如果是去年这个时候,他做的决定一定是毫不犹豫的,但现在......蓦然间,谭越脑海里闪过一道道身影,许诺、沫沫、老爸老妈、嫂子、小谭馨,最后浮现在谭越面前的是一张巾帼不让须眉的身影——陈子瑜。

    真的能放下这些人吗?

    一直到电脑上的社交软件传来滴滴声,谭越才从这股惆怅中回过神来,旋即忍不住自嘲的笑起来。

    自己也是无聊,居然被一首诗给拉进了复杂的回忆旋涡里。

    不过这也从另一面反应出,这首诗的共情性确实是很强。

    深吸一口气,谭越用鼠标点击了一下发送,这篇完整的诗就被发了出去。

    在谭越刚刚点击放松之后,他的微博上,迅速掀起了一阵波澜,而且这波澜越来越大!

    .......

    微博上,很多网友都在议论着那半首诗,写的那么好,却偏偏是半首,真的是吊足了人的胃口。

    然而就在众人议论纷纷,被这半首诗扰的睡不着觉的时候,谭越终于把整首诗都给写出来了。

    “卧槽!谭越老师把整首诗写出来了!”

    “忽有故人心上过,回首山河已是秋。原来是这两句啊,写的真好!跟之前的那两句下阙很贴切!”

    “忽有故人心上过,回首山河已是秋。两处相思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唉,这首诗,读的我鼻子都有些发酸。”

    “以前看到书上说,有人在读诗词的时候,会被诗词所感染到痛哭流涕,但我一直都不信,觉得不过是一首诗而已,哪里有这么大的威力,但现在我信了。”

    “不得不说,谭越老师这首诗的共情性真的是太强了!”

    “咦?我记得之前有人发誓呢?说谭越老师写出全诗,他就不要全尸了,那位仁兄呢?怎么不见人影了?”

    “哈哈哈哈哈,我倒是佩服他,说不定正是他这么一个激将法,才把谭越老师给炸出来,把这首诗补充完整了。”

    “也不是不可能,谭越老师可是一直都有窥屏的习惯,还真有可能是谭越老师看咱们评论的时候,被那位仁兄的评论给刺激到了,然后就把这首诗的全篇给发出来了。”

    谭越的微博上,热闹极了。

    而这一份热闹,也在慢慢向着更大的地方转移。

    微博超话里,论坛中,贴吧里,渐渐都有了讨论的声音。

    之所以这么快就传开了,除了谭越本身的热度比较高外,也和这首诗之前流传广有关。

    虽然之前只有半首诗,而且写出来的时间也不是很长,但偏偏颇被网友们所喜爱,在网上流传的很广。虽然还没有像在地球上点击量超过五亿次那么夸张,但估计五千万次的点击是有了。

    大量的自媒体新闻账号,像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般,就这一事件展开了一场饕餮。

    网上有关这首诗的相关报道,还没有达到铺天盖地的程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这首完整的诗,这诗的热度也就越来越高,热度越高,也就有越多的媒体进行报道。

    这热度所达到的程度,在娱乐圈不算最顶级的,但也不差了,能够比拟一名一线实力歌手发布专辑的程度了。

    ......

    京城,市中心,某五星级酒店。

    齐雪所居住的套房中,卧室阳台,一张木质藤椅茶几,茶几上摆放着一瓶红酒,看色泽给人一种高档感。

    棕色藤椅茶几旁,是一个皮质的沙发,齐雪有些凌乱的长发披散在肩头背后,两双雪白大长腿盘在沙发上,一只手端着高脚杯,目光却直直的望向夜空,整个人显得有些茫然。

    齐雪所住的套房,位于酒店高层,下面路边的喧嚣传不到这里来,齐雪所能听到的,只有轻微的风声,而隐约而不知从哪里传来的人声。

    抬手将高脚杯中的红酒喝了一口,旋即齐雪精致绝美的脸蛋上,也出现了一抹酡红。

    “咳咳咳。”

    齐雪抽出一张纸,擦了擦嘴角。

    “唉。”

    这是她今天晚上已经不知道第一次的叹气了。

    今天从外面回来之后,齐雪的状态就比较差劲,连莫婷都看得出来,但莫婷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问,最后也是没有问。

    只是莫婷也担心,一向很少喝酒的齐雪,今天突然打电话让她准备一瓶酒,她还以为齐雪要送人,没想到居然是自己要喝。

    虽然想留下来照看着齐雪,防止这位恩主出什么意外,但最终还是没有拗过齐雪,莫婷被赶了出来。

    就这样,莫婷还每隔十几分钟,就到齐雪套房外听一听动静,生怕齐雪出什么意外,莫婷有些清楚齐雪下午是为什么出去,所以对于齐雪现在不佳的状态,心里也有些猜测,或许是跟谭越有关。

    莫婷没有猜测,齐雪现在同样被谭越搞的脑袋里一团乱麻,齐雪实在是不知道,谭越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齐雪之前以为谭越仍旧是爱着自己的,她相信这一点,她对自己的魅力有信心,她也对谭越对自己的爱有信心,而且这还得到了一些佐证,比如自己给谭越买的那件西服。

    但今天她和谭越对话的时候,从谭越的话里、情绪里,都没有体会到她想要的爱。

    一时间,她对自己之前的想法,产生了动摇。

    齐雪仰头,看着天空,在她眼中,原本最为璀璨的星空,都显得不是那么明亮了。那些星辰,都黯淡了许多。

    叮叮叮。

    手机提示音响了三下,将齐雪的精神从放空中拉了回来。

    齐雪拿起手机,看了一下,突然神色一怔。

    是谭越发微博了?

    前些日子,她注册了一个微博小号,然后用小号将谭越设为了特别关心,作为她特别关心的人,谭越的微博稍有动静,齐雪都能够收到通知,就像刚才那样。

    齐雪点击刚才手机推送给她的通知,直接进入了微博APP中。

    这是谭越的微博主页。

    齐雪向谭越最新发的微博看去,当看到谭越这条微博的内容之后,齐雪先是一愣,然后眼前一亮。

    这是一首诗,齐雪对这首诗有印象,这是谭越又把这首诗给补完整了。

    “忽有故人心上过,回首山河已是秋。两处相思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将这首诗轻轻念完,齐雪都有些痴了。

    这首诗,写得真好真贴切啊!

    本来她都动摇了,她以为谭越是已经不喜欢自己了,是自己之前想错了。但现在,齐雪却可以很肯定的说,谭越心中一定还有自己!下午他所表现出来的冷漠,都是他装出来的!

    难怪网上有人说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的嘴,因为他可能表里不一!或许是他还放不下架子,觉得自己当初伤到了他的尊严,所以他才故意表现的对自己冷淡。

    一定是这样!

    不然的话,为什么这首诗,他早不发晚不发,偏偏今天发?!

    偏偏在自己见了他之后,才在微博上把这首诗写出来?!

    瞧瞧这诗写的,不就是写的她吗?

    忽有故人心上过,自己还在他的心里啊。

    回首山河已是秋,这是感慨时间的流逝,是在怀念自己和他的曾经吗?

    两处相思同淋雪,他是知道的,自己心里还有他,他心里也有着对我的相思!

    此生也算共白头,他还想着要和自己白头偕老啊!

    从这首诗中,齐雪读出了浓浓的遗憾。

    是对失去自己的遗憾吗?

    不用遗憾,你还有机会的啊!

    不知不觉中,齐雪陷入了遐想,她手中还握着盛着红酒的高脚杯,不知道她是困了,还是醉了。

    ......

    京城,市中心,一户四合院中。

    正房,叶雯正坐在一张书桌后泼墨挥毫,身边研磨的是下班回来的小女儿陈晔。

    “妈,你的书法越来越好了。”陈晔笑眯眯的拍了一个马屁,脸上的笑容灿烂极了。

    叶雯扫了一眼自己这个一向古灵精怪的小女儿,放下了手里的毛笔,道:“有事?”

    在外面,叶雯位高权重,而在文娱行业,叶雯更是一把手,无论是娱乐公司还是电视台。

    但在家里,这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叶领导,也是拿自己这活泼多变的小女儿没办法,许是她最小,许是生她的时候比较危险,总之,叶领导和陈先生都对陈晔颇为宠溺。

    陈晔微微低了低头,狡黠一笑,道:“没事儿。”

    叶雯挑了挑眉,摇头不信,“今天我下班以后,你就乖乖的给我研磨打下手,这不正常啊,事出反常,必然有什么幺蛾子,说吧,你有什么事?”

    陈晔一甩自己的马尾辫,吐了吐舌头,道:“妈,我给你念一首诗吧?”

    陈晔今年已经二十三岁了,正式从大学毕业,进入单位参加工作,但在叶雯眼中她还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哦?你要给我念诗?”叶雯笑了笑,说道:“那你念吧。”

    自己这个女儿性格上有些叛逆,就像现在,头发染了淡淡的黄色,当然颜色还是以黑色为主,不然一向保守的她爸肯定是不能同意的。

    但陈晔虽然性格叛逆,却继承了一些父母的艺术细胞,从小就喜欢文学、诗词,上中学的时候,还拿过京城市中学生诗词大赛的一等奖。

    只是,陈晔虽然挺喜欢诗词,但却很少愿意给自己念。

    叶雯也有些好奇和期待,女儿要给自己念的诗,是什么诗呢?歌颂母爱的吗?

    陈晔双手背在身后,挺直腰板,鼓起胸脯,郑重开始背了起来。

    “忽有故人心上过,”

    听到陈晔念的第一句,叶雯眉头瞬间一扬,目光的注意力也从自己刚才写的毛笔字上移开。

    “回首山河已是秋。”

    陈晔念了第二句,叶雯微微眯了眯眼睛。

    “两处相思同淋雪,”

    听到这第三句,叶雯双眉轻轻皱在一起,似乎在用心的思考什么。

    “此生也算共白头。”

    陈晔念完最后一句,还故作深沉的叹了一口气,让本来沉浸在这首诗意境中的叶雯哑然失笑。

    叶雯看向女儿,评价道:“这首诗不错,质量说不上如何上乘,但在感情的渲染上,却是奇高。”

    顿了一下,叶雯继续问道:“这是哪位诗人的新作?我怎么没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