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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关东军地下要塞(6)

作者:本物天下霸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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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关东军地下要塞(6)

    “这俩小崽子,八成是假人,做得跟真的似的。”胖子边说边要用手去捏巨棺中的小孩:“胖爷今天倒要瞧瞧,还他妈成精了不成?”

    我一把按住胖子的手:“不戴手套千万别碰,这不是假人,可能有毒,你们仔细看这俩小孩身上,都是一片片青紫色的癍块,这是水银癍。”

    五十年代的时候,我的祖父胡国华,曾经因为看病,在北京的一家大医院住过一段时间的院。在此期间,刚好赶上医院附近要修一座名叫“工人体育场”的建筑,工地上挖出了一座古墓,他也曾从医院里偷跑出来去瞧热闹,进地宫里看了一通。

    那古墓据说是明代一个王爷的,绕着古墓周围一圈都是黑水,地宫的墓室分为前中后三部分,门口吊着千斤闸,从闸门进去,首先是一间“明殿”(冥殿),按墓主生前家中堂屋的布置,有各种家具摆设,这些器物称为“明器”(冥器)。

    再往里,中间的墓室,称为“寝殿”,是摆放棺椁的地方,这座古墓是合葬墓,而且非常特殊的是,墓主夫妇,也就是王爷和王妃的棺材,都用大铁链子、大铜环和铜锁,吊在寝殿半空。

    其后是“配殿”,是专门用来放陪葬品的地方。

    另外没隔几天,在海淀也出土了一座元代古墓,这两座墓中都有殉葬的童男童女,出土的时候与活人一模一样,只是元代的那座墓中出土的童男女,身上的衣服一碰就成灰了。

    后来我祖父把这两件事当故事给我讲过,他说这些童男童女都是活着的时候,除了口服水银之外,在头顶、后背、脚心等处还要挖洞,满满的灌进水银,死后再用水银粉抹遍全身,就象做成了标本一样,历经万年,皮肉也不腐烂,这种技术远比古埃及的木乃伊要先进得多,不过两种文明的背景不同,价值取向也有很大差异,而且用灌水银的办法保持尸体的外貌,必须要用活人,死人血液不流通,没法往里灌,所以这种技术从来没用在任何墓主身上。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恐怕就是用活人来殉葬了,胖子戴上手套把其中一个小孩的尸体抱了出来,仔细检查,果然在头上顶,后背,足底等处,发现了几个窟窿,这些尸体上的洞,已经被巧手匠人,以火漆封住,尸体上有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一片片黑紫色癍点,陪葬的人或者金银玉器经常会涂抹水银粉,时间久了会产生化学变化,年代近的会呈现棕红色,年代远了就变成黑紫色,这种癍块俗称“水银癍”或者“水银浸”,也有些地方称尸癍为为“烂阴子”,“汞青”。

    胖子显然有点紧张,他故作镇定,吁了口气说道:“以前看过鲁迅写的小说,就有骨董上生水银浸的描写,看来那老哥还不是瞎写的,确有其事。”

    英子问道:“这也太可怜了,胡哥,你说这童男童女,咋还不给他们穿上衣服呢?我记得先前看见跑过去的那个小孩穿着衣服啊,难道是鬼魂吗?”

    我告诉她:“是不是鬼魂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不过不是这俩小孩不穿衣服,陪葬的童男童女,肯定都着盛装,过了快一千年,到了这会儿,那衣服早就烂没了,这都过了多少年了,这口巨棺恐怕是元代的,关东军把这口大棺材挖出来打开的那一刻,衣服一见空气就变成灰尘了。”

    本来我不相信世界上有鬼,但有些时候铁一般的事实摆在面前,又不得不信,胖子和英子在通道中看到小孩的身影,和棺中殉葬的这一对童男童女一模一样,还有我后背的手印,这里边的事实在超出人类认知的范畴了。也许可以用第六感应,预感等等来进行解释,总之这些已经全部属于超自然现象了,凭我们的见识,也就仅仅窥探到这神秘莫测的未知世界一点点影子。

    不过这俩小孩的亡灵把我们引到这里,究竟有什么企图?看情形,又不象是有什么恶意。

    英子说:“兴许是想让咱把他俩的尸体埋了吧,不是常说入土为安吗?要不咱就帮帮他们吧,多可怜啊。”

    胖子点头赞同:“我是只想发财不想管闲七杂八的事,但是这回情况特殊,咱行行好,把他们带出去挖个坑好好安葬了,别在这赤身**的戳着了,他们都给墓主站了千年的岗了,该休息了。”

    尸体里都是水银,烧也烧不掉,唯有挖个坑埋了,我们所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但愿世界上少一些这样的惨剧。

    当下不多耽搁,我和胖子脱下身上穿的关东军大衣,分别把童男童女包在里边,系个扣背在身上,灌满水银的尸体份量死沉死沉的,多亏是小孩,如果是大人,一个人背还真够戗。

    胖子见未得到值钱的财宝,心里多少有些不太痛快,恨不得一把火把这些棺材全烧了,我和英子急忙劝阻,他也只得罢休。

    我们回到石洞中商议如何出去,此时人人都是饥渴难耐,可恨得是地下要塞中,无粮无水,又没有炸药炮弹,想要回到地面上,只有将军墓的盗洞一条路可走,但是一想到那尸煞的怪力,着实让人头疼,吃饱喝足了也未必是它的对手,更何况现下已经饿得手足发软。

    三人对望了一眼,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几只死蝙蝠,事到如今,也只能拿这些家伙祭祭五脏庙了。

    人类本来就是杂食动物,一旦饿急眼了,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英子说她小时候就跟她爷爷在深山老林的洞子里吃过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赶上罕见的饥荒,山里大一些的动物都跑没了影,人们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虫,吃草飞机,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头。

    石洞中的这些猪脸大蝙蝠,瘦骨嶙徇,长得太过狰狞凶恶,活脱儿就象一只只吸血恶魔的干尸,对它们的肉好吃这一说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见的态度。

    但为了生存,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想生火烧烤就得回格纳库,那里有很多木箱可以做柴火,当然棺材板也可以烧,但是吃用棺木烧火烤出来的肉,这事多少有些不能让人接受。于是胖子用身上带的绳索,挑五六只肥大的死蝙蝠栓住脚爪,系成一串,拖了就走,这其中也包括那只超大的蝙蝠王。

    回到格纳库后,把那包着童男童女的大衣放在一旁,英子取出短刀切掉蝙蝠丑陋的脑袋,没有肉的爪子,又开膛破肚,把猪脸大蝙蝠腹中一陀陀青灰色的肠子,以及多余的内脏都扔掉,最后胡乱剥了剥皮。

    我找了一大堆木箱,用脚踹成木板了,又取出刀子削了一些木屑,拿火柴点燃木屑引火,胖子在旁协助,蹲在地上,卷起手来吹气助长火势。

    又寻了几把步枪上的刺刀挑住蝙蝠,架在火上烧烤,胖子皱着眉头,很不情愿吃这种东西。

    英子劝道:“不难吃,你别想着这是蝙蝠,多嚼几下,就跟羊肉一个味儿了。”

    我倒不在乎,蝙蝠不就跟老鼠一样吗,部队在陕西演习拉练的时候,我吃过很多次地鼠,睡鼠,飞鼠,田鼠,花狸鼠等等各种老鼠,味道都差不多,肥肥瘦瘦的五花三层,确实跟羊肉差不多,不过蝙蝠肉还真没吃过。

    猪脸大蝙蝠是温血动物,没有太多脂肪,不宜久烤,看肉色变熟之后,我先尝了一口,肩膀的肉很脆,里面有不少肉筋和脆骨,绝没有羊肉那么好吃,但的确很有嚼头。

    胖子见我吃了,也捏着鼻子吃了一口,觉得相当满意,当下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只,意犹未尽,又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穿在刺刀上烧烤。

    我们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胖子的头上的屋顶处滴下一串黏黏的,亮晶晶的液体,正好落在胖子脸上,胖子吃得兴起,见脸上湿漉漉的,随即用手一抹,奇道:“谁他妈的流这么多哈喇子?都流到老子头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