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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曾谋面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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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桥底上,全是一些卖艺、杂耍、算命的人,所以这边比起其他的街市就更加的热闹,人头攒动。一个晃神,瘦小滑溜的男子就失去了小丫头的身影。一时间急得满头大汗,这小家伙跑到哪里去了。要是真被自己跟丢了,那还不得被老板给骂死。

    明珠躲在鸡贩子的大笼子里,透过小孔看着那个急的四处翻找的家伙,不厚道的捂嘴偷笑。

    不过,这次的经历也吓到明珠了,本以为只是去当个簪子。哪里知道会这么玄乎。不就是个簪子么。明珠买来的价格也才三十五块钱。几十块钱的东西,值得这么大惊小怪么,还要黑吃黑。

    哼!明珠心有余悸的摸着怀里的荷包。至于收藏夹里的那九十两银子,早已经化成了九十软妹币充进了余额宝里。而剩下那四百两银票,还正安安静静的躺在收藏夹内。

    “呼~~~”松了一口气,明珠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敢去做这么凶险的事情了,现在想想,今天之所以能够这般轻易的逃出来,也和他们轻敌,没把自己这个小丫头片子放在眼里有关,说起来,就是命大。

    还是好好的用自己的双手来赚钱吧。这银子来的太容易的,明珠心里发虚啊

    三十五块钱,换来了五百两银子,就是全都转换成软妹币也有五百块了。

    这可是暴利啊

    明珠没出息的想着。握着荷包的手一再的收紧。

    “滚滚滚!个死丫头片子,没事钻什么鸡笼子”单单骂还不过瘾,鸡老板还抓起车上的小笼子砸了出去。一脸的气愤,眼睛怒瞪的连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嘿嘿”明珠只能傻笑。一边拔腿狂跑,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鸡毛,我容易吗我,不就是去趟当铺么,至于这么逼上梁山吗?

    顶着一头的鸡毛,明珠跑到家门口,却不敢进去。

    正犹豫着就被一老大娘给拉住了。

    “哟!明珠啊,你这一身鸡毛的,是打哪冒出来的啊,对了,我今早好像听见你家后院有鸡叫”小眼神上下扫着,那意味不言而喻。

    噗噗噗

    明珠这不是喷血了,她这是想要朝这老娘们吐口水。

    尼玛~~~你那三角眼里冒出的光是啥意思,我一身鸡毛我就得偷鸡了是吧,那你一身的肥膘怎么不被当做猪给宰掉,在我一个小丫头面前瞎哔哔个没完,小心姑奶奶我奋起收拾你呢!

    于是,在怒气濒临临界值的时候,明珠终于开口了。

    “大娘可能听错了,我家都快揭不开锅了,哪有闲钱去买鸡啊,有那个钱,还不如多给额娘找个好点的大夫呢。大娘,没事我先回去了,不然一会哥哥又要出来闯祸了。”小可怜的语气,还有那永远低着抬不起来的脑袋,活脱脱一个小白菜。

    一想到乌雅家的那个傻子,牛脾气扭起来,抡起棒子就砸进家,虽不打人,但是人家砸东西啊,人打坏了休息两天就好,可是东西坏了要花钱买的呀。他们又是包衣,即使再委屈也不能还手,还真是打不得骂不得,也就只能咬碎牙含血吞了,最多在背后酸两句。

    老大娘讪讪的松开拉着明珠的手,撇了撇嘴,一脸的嫌弃,什么人嘛,都要饿死了还装什么大头蒜。

    哼!手帕一甩,老大娘扭着屁股进了隔壁的大门。

    明珠偷窥了眼“隔壁他妈”,赶忙撒丫子往家跑。我去,这贼婆娘太鸡贼了,母鸡又不打鸣你都知道,看来留不住了。

    今晚宰了它。

    不是明珠怂,也不是她胆子小,论起胆量,人明珠大姐当年可是敢在大街上跟野狗打架的,咱怕过谁。

    可是为了家里那俩不能再受气的家人,明珠不能不憋着心里的那股劲。

    额娘身子虚弱,现在看起来气色好了许多,可是却是外强中干,要是家里再出一点差错,她都会受不了打击倒下的。而哥哥平日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可是被激怒时就会血性大发,四处闯祸。

    因为额娘当年被陷害的事,哪怕十年后的今天,依旧有人处处吃饱了撑的来陷害,不然明珠又是怎么被推倒在大马路上的。这背后的黑手直到今天都没有逮到。

    所以明珠不打算让别人知道自家生活变好了,毕竟有肉不在脸上不是,咱闷声发大财才是正道。

    对着外面那些看好戏的人装的怂一点,又不会掉一块肉。毕竟咱们也不是什么高冷范的女神,就一穷屌丝还要什么范,有饭就好了。

    一进家门她就怂恿着哥哥去杀鸡。自己则乖乖的往额娘的屋子里钻。

    可是到了门口,却走不进去了。

    额娘难得的没有偷着打络子,坐在床上,她一脸泪水的轻抚着那个摊开的深蓝色包裹,里面也没什么好东西,就一双黑色绣着金边的旧鞋。

    明珠好奇,难道是死鬼老爹的?额娘这是想阿玛了么?

    不过,看着额娘满脸的哀戚,神情极为萧索,脸上似乎也苍老了许多。幽灵似的抱着那双鞋子,一遍遍的抚摸着。嘴里也喃喃的说着些什么。

    明珠不好进去打扰,只能一脸索然的去了后院,哥哥已经把鸡给杀掉了,鸡血放了一小碗。他正端着鸡血欲一饮而尽。看到明珠来时,便碗口一转,递给明珠。

    明珠知道清朝男人都有生饮牲畜血的习惯,补气壮阳。最受欢迎的当属鹿血,以明珠家的条件,哥哥能有碗鸡血喝已经很好了。

    安泰恐是不晓得生饮鲜血的功效,这才把所谓的好东西转分给明珠。

    对着哥哥摇摇头,明珠蹲在死鸡的面前,百无聊赖的拿根棍子戳着已经挺尸不会动弹的鸡。

    “哥哥,你知道额娘为什么总是抱着那双旧鞋哭么?”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哈?什么?哦,你说那个啊。”安泰反手抹去嘴边溢出来的血红,歪着脑袋认真的回想着。

    “那是弟弟的鞋子。”弄明白妹妹的意思后,安泰一脸坦然的说道,丝毫不知道他的话带给明珠多大的震撼。

    弟弟弟?我去,我还有一个弟弟?

    不对,明珠回想起那双鞋子,虽然被额娘抱在怀里,可还是比自己的脚大了好多。难道我还有一个未曾谋面的哥哥?

    “说说,是怎么回事,一会我做好吃的给你吃。”明珠满脸的兴味,三八兮兮的凑上前去。这可是满清不得不说的辛秘故事呢。

    听到好吃的,安泰就想到这俩天的饭菜,顿时开始口齿生津,喉头不禁做了个吞咽的动作“那是弟弟,额娘奶大的弟弟,可是阿玛和额娘他们不准我喊他弟弟。他不在家住,他住在京城最大的房子里。我没见过他,可是我知道他是弟弟。”安泰摇晃着脑袋,回想这么多的事让他有点头疼。不过看着妹妹好奇的小脸,还是努力坚持着说道。

    京城最大的房子?那是哪?

    明珠眼睛突然亮了起来。诶哟我去!这是咋回事,京城最大的房子不就是紫禁城么?

    回想起额娘当年进宫做奶娘的精力,这才了然。额娘是乌雅家的媳妇,进去也就只能给德妃的孩子做奶娘,心里默默的计算着德妃几个孩子的年纪,最后内牛满面。

    我去!抱上了雍正的大腿还能混得这么悲催,也就出得自家了。

    今年是康熙四十二年,雍正此时也才26岁,安泰哥也是,不过据说额娘是生了哥哥之后,才进宫的,所以安泰哥应该比雍正,哦不,这里应该叫做胤禛,四贝勒。安泰比胤禛大。

    哥哥是十月二十的生辰,不过应该比胤禛大不了多少。

    额娘恐是真的把四贝勒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一般的对待,才会这般对着旧物流泪。

    不过,“哥哥,以后你把弟弟放在心里好了,就跟阿玛他们一样,不要说出来,不然别人会抢走他的。”吓唬吓唬,不然哥哥要是在外面说漏了嘴,传到上面又是一场灾难。

    “哦!”虽不懂为什么,不过胜在乖巧听话的安泰茫然的点着头,不能说,不然弟弟就会被抢走,可是弟弟不住在家里啊,为什么会被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