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客小说 > 霸王花 > 第七章 初吻无限好

第七章 初吻无限好

作者:农药已过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仙宫大侠萧金衍大华恩仇引

一秒记住【思路客小说 www.siluke8.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为了每天都能见到他,我把他拉到了镇上拍大头贴的店里,这样我以后想他的时候,我就可以看着照片,以解思念之苦。

    我俩掀开布帘钻了进去,狭窄的空间里,也不知道是太热还是心理作用,我俩的脸都很红,还出了很多汗。

    我们并没有像很多非主流情侣一样,勾肩搭背,或者恶心地亲着嘴拍。

    我们很正常地肩并肩站着,陈鑫说他不会照相,所以拍了很多张,只有我一个人在傻笑,他一直都是一副严肃的表情。

    很多年之后,有个词语很形象地概括了这种情况,叫作“面瘫”。

    我就喜欢面瘫的他,酷酷的,冷冷的。

    我选了好多套,总共五六十张吧,拍了半个多小时,我们都热得不行,汗流得更多了。

    在拍最后一张的时候,我们同时伸手去按拍摄的按钮,他的动作慢了一步,于是便按在了我的手上。

    就这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快要爆炸了,我第一次被他握着手,好了半个月以来,我们从来没有牵过手。

    他的手在颤抖,脸涨得通红,我的手也在颤抖,心跳得很厉害。

    我心怀鬼胎,做贼心虚地抬起了头,恰好,可能他也跟我一样心虚,于是分不清是谁主动,他的嘴唇贴上了我的嘴唇。

    他的亲吻毫无技术含量可言,我脑子一片空白,感觉自己可以上天了。

    初吻献给自己心爱的男生,这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有点庆幸当年那个混蛋把我带进玉米地,没有骗我的初吻。

    我还没亲够,老板就急火火地掀起了布帘,说你们照好没有,还有好几个人排队呢!

    我们吓得赶紧分开彼此,红着脸钻了出来。

    特别尴尬,刚才老板掀布料的时候,外面的人都看见我们在亲嘴了,所以我们在等着打印的时候,谁也不好意思说一句话,各自蹲在一边翻影集看。

    陈鑫挑了二十张,其中有十几张是他一个人拍的,剩下的全归了我,我还将好几张合照请老板用最大尺寸的磨砂贴纸打印出来,压膜之后装进了透明的相框里。

    挑完照片,陈鑫便坐着车回家了,我站在街边看着他离开的方向,默默地安慰自己,后天他就回来了,很快的。

    我不想回家,便一个人在镇上游荡着,回味刚才接吻的感觉,内心久久难以平静。

    陈鑫的嘴唇很有弹性,而且口腔里没有任何的异味。

    难怪我们学校小卖部的牙膏销量很差,跟很多男生一个月不刷牙是有很大关系的,班上有一半的男生都这个德性,每次一张嘴就一股阴沟味,让我反胃得不行。

    不知不觉,我又路过了那家手机店,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然而已经晚了,王林从里面跑了出来,叫住了我。

    “妹,去哪儿?怎么不给哥打电话?”王林将胳膊搭在我肩膀上,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我冷冷地说,你为什么骗我,你根本就没去打晏维维她哥,而且你还被她哥打过。

    王林一听,顿时紧张起来,他把我拉到了路边,还回头看了一眼手机店里的人,生怕被他们听到一样。

    王林很生气地说,你听谁说的?他哥被我打惨了,你不信我势力那么大?

    我摇摇头,把整件狗血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王林的脸一下子红了,他拍着大腿,想要辩解但是又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懒得听他瞎掰,看了他一眼,说我要回家了。

    他拦住了我,让我别走,说带我去见个人。

    我皱眉问他是谁。

    他很得意地说,曹兴发,他家是开煤矿的,大老板,有钱。

    我冷笑一声,这个曹兴发我听说过,所谓的家里开煤矿,不过是他老爸跟人在倒腾煤泥,赚了一点钱,谈不上超级土豪,只是在这个穷乡僻壤算是有钱罢了。

    毕竟煤矿跟煤泥差了一个字,但是实际意义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不想去见曹兴发,但是说话的时候,曹兴发已经开着一辆桑塔纳过来了,摇下车窗,他很装逼地将胳膊搭在车窗上,扔给王林一支烟。

    王林点头哈腰地接了过来,把我拉过去跟曹兴发介绍,说我是他妹,李恋。

    曹兴发对我笑了笑,问了我是不是在一中上学,哪个班,认识谁谁谁不之类的问题。

    说了半天,才知道他想追徐梦娟,想请我帮忙。

    我心里酸酸的,心想徐梦娟有什么稀奇的,凭什么陈鑫跟她好过,曹兴发也要追他。

    女生的心理就是很奇怪,讨厌一个女生,就希望她一辈子没人要,或者烂桃花朵朵开,假如是吴航这类人追她,我肯定心里是舒服的,甚至还会感觉好笑。

    曹兴发虽然在我心里不能跟陈鑫比,但是他至少是比吴航他们高了几个档次,所以我心里不爽。

    我立刻表明态度,我跟徐梦娟不熟,平时很少说话,所以不能帮他追徐梦娟。

    曹兴发叼着烟,矫情得不行,说没事,只需要我帮她注意点就徐梦娟就行,有事给他打电话。

    我本不想答应,王林一直在用胳膊肘拐我,还替我答应了下来。

    于是,曹兴发便让我们上车,带着我们去了一家小饭馆。

    曹兴发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他穿的那条紧身牛仔裤,我整个人就不好了。

    原本身材比例就很奇怪,被牛仔裤这么一勒,更是将他的三七分身材展露无遗,两条短粗腿还有些外八字,走在我前面我总感觉是一个牛蛙在跳。

    曹兴发点了几个家常菜,很普通的,连我妈都会炒的那种,就把王林高兴得跟认了爹似的,一直在吹捧曹兴发,点头哈腰的样子真的贱极了。

    我低头默默地吃菜,听着他们无限地装逼。

    王林说的是他打人的光辉岁月,说他曾经带着五十个人拎着刀跟人家干,救护车来了很多辆,才把对方的伤员拉走。

    看着他牛逼哄哄的样子,我真的很想问他一句,当初跪在晏维维家哥面前唱《征服》是咋回事?

    曹兴发谈的则是他花钱有多么不眨眼,去城里住最贵的酒店,喝最贵的红酒,喝几口觉得不纯就扔了,一晚上消费就几万块。

    但是到后来结账的时候,他因为老板多记了一盘十五块的腰花,差点跟老板干起来。

    等他们吃饱喝足,逼装够了离开饭馆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他们却不让我回去,又把我拉到了街边的烧烤摊。

    烧烤摊上已经坐了好几个非主流,还带了一个非主流妹子,涂的睫毛膏很劣质,睫毛看起来跟苍蝇脚一样恶心。

    王林跟这群人很熟,于是又开始装逼,吹自己多牛逼,胡编乱造了半天不够,居然开始在我身上下功夫。

    他很拽地把一瓶啤酒砸在我面前,大声说,“是我妹就给我喝下去!”

    我很为难地摇头,说我不会喝。

    我确实不会喝酒,在我当时的意识里,只有坏女人才会喝酒。

    王林不高兴了,嚷嚷着说今晚不喝就不让我走,跟着他混的人不会喝酒太丢脸了。

    其他人也开始呛我,说我没种,不给大家面子。

    我被他逼得没办法,只好举起酒瓶喝了一口,顿时喉咙便火辣辣的疼,眼泪都快出来了。

    王林还不够,让我把这一瓶都喝掉。

    我摇头,坚决不肯再喝了。

    有个非主流笑说,王林你不行啊,自己带的人都不听你的话,你这样还怎么混?

    王林火了,一手捏着我的后脖颈,一手将酒瓶塞我嘴里,给我狠狠地灌酒。

    口哨声四起,众人开始起哄。

    我痛苦地挣扎着,眼泪跟嘴角的啤酒一起喷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