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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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驻唱(本章免费
视神经萎缩外加视网膜功能性破损。
这是最后检查结果,可能导致失明的两种症状,小丫头都得上了。医生说,两种病症同时早就的失明很严重,想要治疗的话,一是先调理萎缩的视神经,二是进行眼角膜移植。
且不说萎缩的视神经需要用物理化学等等诸多方法经年累月地调理,光是眼角膜移植一项就有两个问题。首先,得找到捐体,也就是要有被捐赠出来的完好眼角膜;其二,钱,普通的眼角膜移植几万也就够了,不过她两种病症同时存在,相当复杂,在移植后免不了有排斥反应等等诸多情况的发生,这需要的钱就不是一点半点了,医生说保守估计起码也得有几十万。
所以,出了医院,小丫头便怯生生地道:
“哥哥,我不看眼睛了。有你教的功夫,一两年后,我能正常走路就满足了。”
或许苦累受多了,她虽然仅仅十岁,却比正常十四五岁的孩子都懂事得紧,知道几十万这个数字对于吃了上顿还未必有下顿的他们来说是何等巨大。
唐宋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摸摸她的脑袋说道:
“飞烟真懂事,不过眼睛还是要看的,我已经让那位医生帮你留心着有没有捐赠的眼角膜,以后过一段时间打电话讯问一下。放心,钱对哥哥来说不是问题,只要需要,要多少有多少,帮你治病那点,根本算不得什么。”
“真的?”飞烟有些疑惑,他们真有那么多钱,还需天天大街上江湖救急吗?
“当然是真的,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唐宋微微一笑,说道。
他确实没有撒谎,撇开林博推荐的那条堕落到梨园的赚钱捷径不谈,他现在掌握的官商勾结、官官勾结等等暗地里的讯息,说不定比长沙纪委都多,而且每一条讯息都牵涉到大量的隐秘的钱财之物。他虽然自己不想,更不屑于攫取这些黑暗的见不得人的钱财,不过为了妹妹,偶尔破一回例也无所谓,算是劫富济贫。嗯,似乎,古代大侠们缺钱时都喜欢打这旗号的。
纵是不走这条比梨园更堕落似乎又更高尚的劫富济贫路,他还有很好的选择,比如在秦楼楚馆(便是酒店旅馆,偶尔两个晚上经过那些地方,他便将其定位为古代的秦楼楚馆了)听来的各种商业讯息,随便一两条出手,大概小丫头治病的钱还是不在话下的。虽然才只到繁华都市五六天,不过时刻都在接受现代社会讯息的他,已经进化到了商业间谍的初步层次,至少知道哪些讯息值钱,向谁出售比较安全,价格更高。
其实,唐宋还是小觑了自己的赚钱能力,即便不走这些歪门邪道,只要每天江湖救急个三五次,那一年下来,省吃俭用一点,小飞烟看病的钱也就差不多了。一年时间而已,说不定还未成找着眼角膜来源,萎缩的视神经还没调理好。
“不过,功夫还是要天天练的。自己的本事始终属于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上。”安心之后,唐宋叮嘱道。
小丫头乖巧地点头应声,继续啪啪啪地跺脚走路,虽然,现在的她根本听不出任何东西。
下午,自然继续找地方江湖救急。
现在唐宋也学乖了,每个地方只表演一两手,然后迅速转换地方。虽然一次赚的钱少了点,但同样的也少了很多麻烦。因为时间短,等黑白两道的码头大哥们收到消息赶过来时,他俩早就换地方了,就跟游击战一样,一下午,居然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到得傍晚时,唐宋身上一百多又变成了一千多。这个赚钱速度还嫌慢的话,那些都市白领都该哭了。
白天在城里兜了一圈,临了天黑的时候,居然又逛回到昨天住宿的地方,自然还住到那间旅馆,还在附近的大排档吃晚饭。
不过,今晚两人没有早早休息,吃过晚饭,稍事休息,唐宋便拉着小丫头又出门了。
目标是离旅馆不远的一家酒吧。当然,不是去喝酒,而是找工作。
小丫头似乎不太喜欢抛头露面,近乎乞讨一样的江湖救急,当然,唐宋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只是没办法的办法而已,而且,也不能老在一个城市这样江湖救急。所以,他想试试有没有好的兼职。嗯,如果收入可以的话,变成专职也无所谓。
为了给曲飞烟治疗眼睛,他已经打算在长沙耗上一段时日。视神经萎缩需要长期治疗调理,他总不能带着小丫头这个医院看几天,又换到那个医院乱折腾。真要这样,别说治病了,怕是好好的人也得折腾出病来。
酒吧,唐宋所能找到的,也希望找到的,便只有一个职位驻唱。这个词,还是他昨天晚上刚从电视上看来的。这个职位,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不需要消耗很长的时间。
歌,唐宋是从来没唱过的,不过,他不认为那是什么难事。出山这么多天,也曾听过大街小巷里放的那些所谓明星的经典歌曲。
至于那些明星的水平如何,一念及此,唐宋眉毛不禁颤了颤,背后贬低别人,说人坏话,是很不道德的。
所以,他拉着小飞烟的手,底气十足地踏入那间名为“活着”的酒吧
徐克虽然没有香港那位同名同姓的老哥出名,也没有那位有钱,但自认为起码比那位为人更四海,更豪爽,日子过得也比那位更舒心。
也是,天天呼朋唤友,高朋满座,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无需操心其他任何东西,还有什么日子比这更爽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体重也比那位香港老哥出众多了,两个老哥加起来也未必比得上他一个。
今儿晚上也不例外,天刚刚黑,便叫来三个铁杆,相聚二楼包厢,就着小酒,听着小曲,别提都惬意了。
说是小曲,其实却是动感十足的重金属摇滚。只是在自诩经历过血雨风霜的徐克听来,依然只能是下酒的小曲,没能引起他的心脏半点波动。
正值酒兴大发之际,包厢门忽然被小弟敲开了:
“老板,外面过来两位找工作的小朋友。”
小朋友?瞅瞅神色有些古怪的小弟,徐克大手一挥,说道:
“找什么工作?带过来瞧瞧。”
当徐克看清楚站在跟前的唐宋曲飞烟后,终于明白那个小弟神色为什么有些古怪了。
这两位不但真是小朋友,而且一个双眼紧闭,一个眼大无光,竟是一对瞎子!
搞什么鬼?把我这儿当残疾人儿童艺术团了?
皱皱眉头,徐克努力装作一副和蔼的样子说道:
“你们多大了,想找什么工作?”他可不想担上欺负小孩子的名声。
唐宋忍不住也皱了下眉头,这声音太假了点,他感觉身上有些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说道:
“是我找工作,驻唱。”
第十一章 驻唱(本章免费
视神经萎缩外加视网膜功能性破损。
这是最后检查结果,可能导致失明的两种症状,小丫头都得上了。医生说,两种病症同时早就的失明很严重,想要治疗的话,一是先调理萎缩的视神经,二是进行眼角膜移植。
且不说萎缩的视神经需要用物理化学等等诸多方法经年累月地调理,光是眼角膜移植一项就有两个问题。首先,得找到捐体,也就是要有被捐赠出来的完好眼角膜;其二,钱,普通的眼角膜移植几万也就够了,不过她两种病症同时存在,相当复杂,在移植后免不了有排斥反应等等诸多情况的发生,这需要的钱就不是一点半点了,医生说保守估计起码也得有几十万。
所以,出了医院,小丫头便怯生生地道:
“哥哥,我不看眼睛了。有你教的功夫,一两年后,我能正常走路就满足了。”
或许苦累受多了,她虽然仅仅十岁,却比正常十四五岁的孩子都懂事得紧,知道几十万这个数字对于吃了上顿还未必有下顿的他们来说是何等巨大。
唐宋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摸摸她的脑袋说道:
“飞烟真懂事,不过眼睛还是要看的,我已经让那位医生帮你留心着有没有捐赠的眼角膜,以后过一段时间打电话讯问一下。放心,钱对哥哥来说不是问题,只要需要,要多少有多少,帮你治病那点,根本算不得什么。”
“真的?”飞烟有些疑惑,他们真有那么多钱,还需天天大街上江湖救急吗?
“当然是真的,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唐宋微微一笑,说道。
他确实没有撒谎,撇开林博推荐的那条堕落到梨园的赚钱捷径不谈,他现在掌握的官商勾结、官官勾结等等暗地里的讯息,说不定比长沙纪委都多,而且每一条讯息都牵涉到大量的隐秘的钱财之物。他虽然自己不想,更不屑于攫取这些黑暗的见不得人的钱财,不过为了妹妹,偶尔破一回例也无所谓,算是劫富济贫。嗯,似乎,古代大侠们缺钱时都喜欢打这旗号的。
纵是不走这条比梨园更堕落似乎又更高尚的劫富济贫路,他还有很好的选择,比如在秦楼楚馆(便是酒店旅馆,偶尔两个晚上经过那些地方,他便将其定位为古代的秦楼楚馆了)听来的各种商业讯息,随便一两条出手,大概小丫头治病的钱还是不在话下的。虽然才只到繁华都市五六天,不过时刻都在接受现代社会讯息的他,已经进化到了商业间谍的初步层次,至少知道哪些讯息值钱,向谁出售比较安全,价格更高。
其实,唐宋还是小觑了自己的赚钱能力,即便不走这些歪门邪道,只要每天江湖救急个三五次,那一年下来,省吃俭用一点,小飞烟看病的钱也就差不多了。一年时间而已,说不定还未成找着眼角膜来源,萎缩的视神经还没调理好。
“不过,功夫还是要天天练的。自己的本事始终属于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上。”安心之后,唐宋叮嘱道。
小丫头乖巧地点头应声,继续啪啪啪地跺脚走路,虽然,现在的她根本听不出任何东西。
下午,自然继续找地方江湖救急。
现在唐宋也学乖了,每个地方只表演一两手,然后迅速转换地方。虽然一次赚的钱少了点,但同样的也少了很多麻烦。因为时间短,等黑白两道的码头大哥们收到消息赶过来时,他俩早就换地方了,就跟游击战一样,一下午,居然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到得傍晚时,唐宋身上一百多又变成了一千多。这个赚钱速度还嫌慢的话,那些都市白领都该哭了。
白天在城里兜了一圈,临了天黑的时候,居然又逛回到昨天住宿的地方,自然还住到那间旅馆,还在附近的大排档吃晚饭。
不过,今晚两人没有早早休息,吃过晚饭,稍事休息,唐宋便拉着小丫头又出门了。
目标是离旅馆不远的一家酒吧。当然,不是去喝酒,而是找工作。
小丫头似乎不太喜欢抛头露面,近乎乞讨一样的江湖救急,当然,唐宋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只是没办法的办法而已,而且,也不能老在一个城市这样江湖救急。所以,他想试试有没有好的兼职。嗯,如果收入可以的话,变成专职也无所谓。
为了给曲飞烟治疗眼睛,他已经打算在长沙耗上一段时日。视神经萎缩需要长期治疗调理,他总不能带着小丫头这个医院看几天,又换到那个医院乱折腾。真要这样,别说治病了,怕是好好的人也得折腾出病来。
酒吧,唐宋所能找到的,也希望找到的,便只有一个职位驻唱。这个词,还是他昨天晚上刚从电视上看来的。这个职位,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不需要消耗很长的时间。
歌,唐宋是从来没唱过的,不过,他不认为那是什么难事。出山这么多天,也曾听过大街小巷里放的那些所谓明星的经典歌曲。
至于那些明星的水平如何,一念及此,唐宋眉毛不禁颤了颤,背后贬低别人,说人坏话,是很不道德的。
所以,他拉着小飞烟的手,底气十足地踏入那间名为“活着”的酒吧
徐克虽然没有香港那位同名同姓的老哥出名,也没有那位有钱,但自认为起码比那位为人更四海,更豪爽,日子过得也比那位更舒心。
也是,天天呼朋唤友,高朋满座,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无需操心其他任何东西,还有什么日子比这更爽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体重也比那位香港老哥出众多了,两个老哥加起来也未必比得上他一个。
今儿晚上也不例外,天刚刚黑,便叫来三个铁杆,相聚二楼包厢,就着小酒,听着小曲,别提都惬意了。
说是小曲,其实却是动感十足的重金属摇滚。只是在自诩经历过血雨风霜的徐克听来,依然只能是下酒的小曲,没能引起他的心脏半点波动。
正值酒兴大发之际,包厢门忽然被小弟敲开了:
“老板,外面过来两位找工作的小朋友。”
小朋友?瞅瞅神色有些古怪的小弟,徐克大手一挥,说道:
“找什么工作?带过来瞧瞧。”
当徐克看清楚站在跟前的唐宋曲飞烟后,终于明白那个小弟神色为什么有些古怪了。
这两位不但真是小朋友,而且一个双眼紧闭,一个眼大无光,竟是一对瞎子!
搞什么鬼?把我这儿当残疾人儿童艺术团了?
皱皱眉头,徐克努力装作一副和蔼的样子说道:
“你们多大了,想找什么工作?”他可不想担上欺负小孩子的名声。
唐宋忍不住也皱了下眉头,这声音太假了点,他感觉身上有些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说道:
“是我找工作,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