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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有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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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不再说什么,便有人说了声“得令”,转身走了,但还是有人留了下来,等旁人都走光了,这才开口道:“元帅,不是你说,‘逍遥王’不死,不发兵的吗?怎么又改了主意?”

    宋玉杰瞥了他一眼,目光阴沉地道:“本帅的决定,需要同你交代吗?”

    那人一噎,脸上一红,有些不太高兴地退了出去。

    就在此时,一名侍卫突然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元帅,元帅,不好了,有刺客……”

    这名侍卫正是被宋玉杰打晕的那名侍卫。

    宋玉杰脸色一沉,“慌什么?”

    “有……有刺客……”那名侍卫看到宋玉杰身后那几个面具男,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几位都是什么人物。

    “看什么?”宋玉杰没好气地道。“这几位都是我爹苦心训练出来的暗卫,他们护送我爹回京之后,便返回边关,供本帅驱使,你不认识他们也不稀奇!他们只是同你开个玩笑,试试你的身手罢了,结果让他们很失望,你们跟在本帅身边,却连一个偷袭都躲不开,真是让本帅羞愧!”

    那名侍卫听了他这番话,也觉得挺羞愧的,于是讪讪地告退。

    等他走了不久,秦焕明的第二十一房小妾也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元帅,元帅,不好了,有刺客……”

    宋玉杰脸色一沉,冷声道:“后宅妇人,竟敢擅自进入本帅的书房,真是不知死活,来人,把她给我拖出去,拧断了她的脖子!”

    “是!”李韶二话不说,便领着王谦走了过去,把那标致的女子揪了起来,在女子的尖叫声中,将她拖了出去。

    对于这个女人的死,颜小熙没有半点同情,她可不是什么圣母。

    秦焕明这条命能不能留着,还不一定呢,更别提秦焕明府中的人。

    她借口出去方便,进了空间,换了一身男装,这才回到书房中。

    看到她换了男装,李韶眸光一闪,不过却很聪明地没说话。

    几个人出去,在府中挑选了马匹,便出了帅府,径自去了城外的大营。

    “天门关”拥有二十万大军,自然不可能全都住在城里,城中只驻扎了五万人马,剩下的人全都驻扎在城外的营地中。

    宋玉杰等人来到城外的大营中,发现大营中的兵马已经动了起来。

    对此,宋玉杰很是满意。

    李韶等人简直都激动坏了,当颜小熙说出出兵去救轩辕逍的话的时候,他们还以为她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胡说呢。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颜小熙居然用她的智谋与她的实力做成了这件事情。

    秦老将军在的时候,很显然将这些士兵训练得很好,全都训练有素的,一说拔营,马上便动了起来,拆营帐的拆营帐,准备粮草的准备粮草。

    负责后勤的士兵押送着粮草与营帐的先行出发,其余的士兵各自集结。

    陆续的,有人来大帅营帐汇报集结的情形。

    宋玉杰二话不说,马上决定带领先头部队出发。

    五千人马途中几乎没有怎么休息,除了吃饭之外,便是赶路,终于在第二天的凌晨赶到了距离姚城十里之外的位置。

    宋玉杰一声令下,众将士安营扎寨,埋锅造饭,该休息休息,该睡觉睡觉。

    便是守夜的士兵,也全都坐在地上打着瞌睡,一昼夜的急行军,所有的人全都累坏了。

    整个大营之中,只有两个人是完全清醒的,一个是颜小熙,另一个便是宋玉杰。

    这两个人,只要累了,就上空间里睡觉去,顺便给秦焕明喂食,免得他饿死。

    怎么处置这个人,还是要看轩辕逍的。

    秦焕明再不是东西,他有个好爹,秦老将军戎马一生,镇守“天门关”数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即便如今告老辞官,在朝中也有威名。

    如果他们随随便便就处置了秦焕明,怕朝中文武百官会有诟病,对轩辕逍不利。

    在空间里休息够了,二人便出来,颜小熙把宋玉杰留了下来,她自己独自一个人出发,继续往“姚城”而去。

    与此同时,“姚城”中一片死气沉沉的景象。

    经过数次突围,五万宋家军如今只剩下三万多人。

    城中已经断粮了。

    城墙上,宋英奇苦笑着对轩辕逍道:“王爷,连累你了!”

    “是我连累的你!”轩辕逍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也没想到,他们会派你来守‘姚城’,是我错估了局势!”

    他原本是想在边关安插一个心腹,却没想到反而被人家算计了。

    “王爷,咱们行事做人光明磊落,与那些奸佞小人们相斗,终究是吃亏的!”宋英奇苦笑着说。“可惜了丐帮的五万子弟,要被我连累了!”

    轩辕逍轻声道:“如果二妮子在就好了!”

    宋英奇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王爷,怎么?你看上那小丫头了?”

    轩辕逍莞尔,不知道想起什么,唇边勾起一抹温柔,他纵目望向远方。

    城墙下,是连绵不绝的营盘。

    宋英奇道:“那丫头挺好的,聪明,能干,性子也好,可惜年纪小了些,而且,她的身份配不上王爷你,若是做个妾室还行,若是做王妃,恐怕不够资格啊。而且你的婚事,应该由皇上来做主吧?”

    轩辕逍勾着嘴角浅浅一笑,对他的话不予置评,而是开口道:“侯爷,我打算再去抢一次粮食!”

    宋英奇皱眉道:“王爷,还是算啦,太冒险了!你上次深入敌营去抢粮食,就受过一次伤!”

    轩辕逍无所谓道:“那点小伤,根本就不妨事的。”

    “那也不行!”宋英奇反对道。“王爷,你还是领人杀出重围吧!‘宋家军’不跟着你,我就不信秦焕明那王八蛋敢不给你开城门!”

    “不行!”轩辕逍一口拒绝了他的要求。

    “王爷……”

    “你不用说了,我说不行就不行!我身为主帅,怎么能抛弃掉手下的兵将自行离开?”就在这时,他突然愣了一下,眼神紧紧地望着不远处的敌军营盘。

    居高临下的他看得很清楚,有一把火,从远放到近。

    敌营之中,好像起了乱子。

    他仿佛想到了什么,不由得心中一抖,脸上突然现出一抹急切的神情,垂在身体两侧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

    这会子,颜小熙正悠闲地在敌营中漫步。

    没错!就是悠闲!

    她一路走着,一路放火,一个点着的酒坛子丢了过去,准有一个营帐会起火。

    北藩国的将士们被这个突如其来闯进营盘的小丫头给吓坏了,但凡阻挡了这个小丫头脚步的士兵,都会被她杀死。

    她杀人的手法异常干脆利落,也异常残忍。

    她用的武器很奇怪,不是刀,不是剑,而是粮食。

    豆子,大米,各种各样的粮食,好像不要钱似的被她撒了出来。

    她每撒出一把粮食,都会有一群士兵倒下。

    有的眉心上嵌了一颗红豆,有的咽喉处嵌了一颗绿豆,有的膝盖被一颗大米打碎,还有的被一颗黄豆打中吐血。

    那些以勇猛著称的北藩国士兵在亲眼目睹了上千人阵亡在一颗又一颗粮食下,终于有人开始害怕,不敢再来拦她。

    但是这些营帐连绵十里,数万士兵,那些没有领教她残忍手法的依旧不知死活地围了过来。

    于是,有更多的士兵被她用一颗又一颗的粮食搞定。

    她就像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木头人,不停地收割着北藩国士兵的生命,偶尔路过一座营帐的时候,会仿佛变魔术一般,丢出一个小小的酒瓶子,酒瓶子口上堵着易燃的丝绸,还有一种长得好像兰草的叶子。

    酒瓶子被摔碎之后,营帐就会起火。

    如果有人以为她只是在单纯的放火,那就错了,不少北藩国的士兵眼前开始出现幻觉,他们拿起了手中的武器,刺向了身边的伙伴……

    颜小熙在这些酒液中,放了一种药草,这种药草燃烧之后,散发出的味道可以使人产生幻觉,她给这种药草起了个名字,叫“迷幻草”。

    路过骑兵的营帐时,她做了一件事情,便是打开了战马的围栏,然后在草料堆里放了一把火。

    受到惊吓的战马顿时就四散奔逃。

    数千匹战马四散奔跑的场面异常壮观,根据她的保守估计,这一次,敌营之中少说也会有数百人被踩死或者踩伤。

    颜小熙并不喜欢杀人,毕竟,她前世是生活在法治社会的公民。

    但是,此时此刻,她却不得不杀人。

    杀掉这些与她素不相识,却不得不被她所杀的人。

    因为这些都是她的敌人,因为他们,她的朋友身处危险的境地。

    是的,她把轩辕逍当成了她的朋友!

    虽然那小子傲娇得有些欠揍,有时候还会把她气得想跳脚,但是,他是她的朋友!

    她决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的朋友!

    她一路杀着,从天亮杀掉天黑,累了,她便会躲进空间里去休息,休息够了,她就会出来,继续她“悠闲”的散步。

    她不记得她杀了多少人!

    终于,她杀到了“姚城”的城池底下。

    此时的“姚城”城墙上,挤满了“轩辕王朝”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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