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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坚硬如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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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看天色还早, 想到祖父他老人家喜静, 此时恐怕又是一个人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头, 自己倒是可以晚点再回去。

    正这么想着, 院子里迎面走来一个小厮见到陆景之一喜, 忙跑到跟前行了一礼:“可是陆公子?”

    陆景之点了点头, 没想到这才来永修县多久, 自己的来历这么快就被人知晓了,暗自想着哪里出了差错走漏了消息。“在下是姓陆, 不知有何事?”

    小厮听到姓陆心里的石头这才落下。“公子快跟我来吧, 这一路找了您许久耽搁了不少时间,再晚可就来不及了!”

    陆景之一路跟着小厮,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这个宅子比起陆府来,不止大, 还大了将近一套。

    一路上七拐八绕,渐渐离了嘈杂,没了人迹。

    陆景之心里闪过一阵怪异,略一思量后也不点破继续跟着小厮走。走过假山后一个拐角处,小厮回头行了一礼。“公子前面直走就是了, 小人只能带您到这儿了, 您快去吧!”

    说着一溜烟跑着离开了。

    知道恐怕是自己想岔了, 并不是自己所想的是沈家家主要见自己这么简单。可都到了这里, 陆景之倒想看看前面有什么牛鬼蛇神在作怪。

    顺着小厮指的路往前走了没多久,是一片颇大的池塘,还有一个……背影窈窕的姑娘。

    姑娘背对着他坐在池边,洁白如玉的双脚裸露在外,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慌忙想把鞋子穿上。

    看到姑娘容貌的那一刹,饶是在京城见惯了美人的陆景之都看得一愣,世间居然还有这般好颜色的姑娘,尤其是回眸时那一双澄澈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

    下一刻,陆景之便猜到了这姑娘恐怕就是沈家大姑娘了。

    所以,这情况是人家沈家姑娘私下会情郎,小厮却带错了人?

    此时离开显然已经晚了,陆景之闭上了眼睛,语气极其诚恳地说道:“姑娘,是在下唐突,但凭姑娘发落。”

    早知会遇上这种事陆景之绝不会往里踏入一步,这些日子里心神浮躁,不想居然如此大意。

    陆景之不是那种看了人家姑娘玉足就要娶人家姑娘以示负责的那种人,若是人家姑娘以此赖上来,陆景之自然有自己的方法解决这种事,否则身为当今右相之孙、京城四公子之一,怎会至此时依然尚未娶亲。

    或许只过了几秒钟,又像是过了很久,终于,一个姑娘家略有些软糯的声音响起:“公子本就没来过这里,我也没有见过公子,何来发落一说?”

    陆景之睁开眼,沈家姑娘已经穿好了鞋袜,走到离他只有几步远的距离,看着他,不,是看着他身后的一株桃树,眼神的焦点却没有在他身上。

    沈缘福与他擦身而过,折下他身后的那一株桃花,自始至终都像她说过的话般,仿佛从未出现他这么个人,目光都没在他身上停留过。

    是啊,他本就没来过,又何来在他身上停驻目光?脑海里闪过那双星光水眸,好看的唇形微微勾起,陆景之摇着折扇放轻脚步转身离开,不留下一丝来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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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规矩少,京中贵女多是重规矩,倒不如县城商户之女活得小意自在。自及笄礼以后,沈缘福的日常并没有多大变化。

    沈钱舍不得让沈缘福习礼,反正永修县只是个小县城,他家缘福不需要和京城的那些大家闺秀一样整天为嫁个好人家做准备。自己赚的这些钱够女儿挥霍一辈子的,以后招个上门女婿,花着他们沈家的钱,谁又敢亏待他家缘福的不是?

    对此,沈缘福是喜闻乐见的,要是硬让她学习古代的礼仪,让她当个大家闺秀,那可真是要了命了。

    当然,就算爹娘再怎么宠她,在古代也不可能让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到处去瞎浪,只有碰到什么节日,哥哥们才会带着沈缘福去街上逛逛,其余的时间都宅在家中,好在有三哥每天都会给自己讲外头发生的奇闻趣事,这日子过得也不算无趣。

    沈缘福喜欢去园子里玩,有花有草,她还养了只浑身雪白的猫,取名叫“雪球”,雪球好像知道自己的毛是白的,也不乱跑乱钻,每天要么就是霸占着沈缘福的床睡觉,要么就是窝在沈缘福怀里。

    当米虫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又是个把月过去,沈钱作为一个大老粗,也没别的大户人家那么多规矩,反正家里人口也不多,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一起吃。

    这日吃饭的时候,沈钱喜滋滋地对沈缘福说,她那个在京城管理铺子的大哥就要回来啦。

    沈钱有三个儿子,长子名为沈元宝,比沈缘福足足大了二十岁,一直在打理自己在京城一手打拼出来的产业,每逢年关才回回来。

    次子名为沈金宝,比沈元宝晚生两年,一直以来醉心道术,拜了个江湖骗子为师,家里人也管不住,如今也不知在哪个山头修仙。

    小儿子名叫沈临风,也不知道沈钱怎么想的,给小儿子取了这么个画风明显同哥哥们的名字。

    沈临风年长沈缘福五岁,外表虽是个浊世佳公子,可脾气却异常火爆,用沈缘福这个穿越者的话来说,就是那种生气起来连自己都打的人。

    沈缘福不太清楚三哥是干什么的,只是隐隐知道一些,好像一直在做某种地下生意。三哥既然自己不愿对她说,她也不想去深究。

    听到父亲说大哥一家要回来了,沈缘福眼睛一亮,虽然这大哥的年龄几乎都可以做她叔叔了,但并不妨碍她对大哥的喜爱,这三个哥哥对她的好她都记在心里,更何况大嫂性子温和,与自己一向交好,侄子侄女也是活泼可爱地紧。

    沈夫人也是喜不自胜,对沈钱假意责怪道:“老爷,这么大的事情您怎么现在才告诉我。”说罢,双眼隐隐泛出泪光,忙用帕子抹去。

    沈夫人双鬓虽已斑白,可仍旧掩不住一身的气韵,美人迟暮,却依然能看出当年的身影。

    沈钱家财万贯却没纳半房小妾,自然是对夫人疼爱万分,当下放下筷子,作势打了自己两个耳光,软言哄道:“为夫只是想给夫人一个惊喜,没想到却惹得夫人如此伤心,实在该打。”

    “行了,孩子们还看着呢,都老夫老妻了,还没个正经样子。”沈夫人破涕为笑,嗔怪了一声,伸手往沈钱碗里夹了一筷子菜。

    沈缘福埋头吃饭,眼观鼻鼻观心,权当作没看到这对秀恩爱的。

    “来,小妹,吃点这个。”沈临风则是不停给沈缘福夹她爱吃的菜,大有一种你们秀我们也秀的意思。

    饭后,沈缘福同往常一样,抱着雪球去园子里玩耍,雪球爱来院子里,沈缘福也不想成日里真像个闺阁小姐一样连个房门也不出,一日里多是待在园子里的时辰多。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众香拱之,幽幽其芳~~”

    背后传来一阵唱戏般的腔调,不用回头,沈缘福就知道,这个时候来园子里吊嗓子的除了那个不正经的三哥,不会再有第二个人。

    “小妹,这花儿就这么好看?”见沈缘福没理他,沈临风绕到她身边,作势观察面前的那朵昙花,“这不还没开吗?”

    沈缘福白了沈临风一眼,调笑着用半撒娇似的嗓音道:“这是昙花,晚上才开呢,三哥整天跟我说你博览群书,连这都不知道。”

    园子里的花草每年都会修整,昙花是沈缘福前些日子才移栽过来的,沈临风并不知道这事。

    昙花的大名沈临风自然听说过,却未曾见过长得什么样子。

    “哎呀,不过是区区昙花你三哥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只是一时间没看清罢了。”

    沈临风打了个哈哈,妄图挽回一些面子来,干脆转移话题,“算算日子,明天大哥就要到了,我带你出门买几件姑娘家穿的衣服,好让大哥瞧瞧,咱家妹子又漂亮了许多。”

    一听到可以出门,沈缘福一喜,也不同沈临风斗嘴了,二话不说立马同意了沈临风的建议。

    因为是跟着三哥出来的,沈缘福也没让丫鬟跟着。沈府地处繁华地段,蒙了面纱,沈缘福就跟着沈临风走到了城西大街上,没有直接去成衣铺,而是在街上闲逛起来。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沈缘福带着面纱不能吃糖人和糖葫芦,每次带沈缘福出门之前,沈临风都会让她戴上面纱,说是怕别人惦记她的美貌。沈缘福也不反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沈缘福还是懂的。

    沈缘福甚少出门,既然出来了沈临风也由着沈缘福在外头多逛会儿。过了许久,沈临风怀里抱了不少给沈缘福买的小玩意儿,直到日头西斜的时候,他才想起正事。

    沈九娘开的铺子里衣服质地是永修县最好的,京城里的漂亮款式也能最快时间赶制出来,不过价格也比一般铺子高出不少来。

    一见沈临风,沈九娘那徐娘半老却风韵犹存的脸上顿时绽开了花一般的笑容。

    “哟,是沈三公子,又来带沈姑娘买衣裳?可真是赶巧了,我这刚到了一批新款,是京城闺秀们最流行的样式,这就给您拿来。”

    沈九娘殷切地招呼着,对于不差钱的大主顾,有谁会不喜欢呢?

    沈缘福在店里转了两圈,最后挑了两身,一身点缀着朵朵红梅的娟纱银丝绣花长裙,一身鹅黄色银纹绣百蝶度花的衣裙。

    选完后刚要跟沈临风说,转头便看到她财大气粗的三哥几乎每件衣服都点了一下:“这件,这件,还有这件,统统都给我包起来,送到沈府去。”

    “好嘞,一共五十三两,五十两沈公子看可好?”

    沈临风掏出银票放在柜台上,沈九娘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把衣服包得整整齐齐,不敢有丝毫马虎。

    正在两人要离开成衣铺的时候,沈缘福转身的刹那余光却瞥见一个比三哥还要俊俏上几分的公子与自己擦肩而过,沈缘福莫名觉得他有些面熟,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之后的诗会,让沈缘福很快就忘了这一小段插曲。

    这里娱乐活动少,每年中秋诗会沈缘福都会来围观,并且感叹自己虽然穿到一个架空的朝代,也让爹爹请了夫子教习自己,奈何吟诗作对方面始终没有天分。

    作为一个可以背诵唐诗三百首的少女,沈缘福从来没有想展示一下“自己”才华的欲望,一来她是个未出阁的姑娘,虽然这个架空朝代民风开放,但未出阁的女子太过抛头露面也不好找到夫婿。

    最重要的一点是沈缘福清楚自己肚子里有多少墨,窃用别人的才华,不是自己的总有用尽的一天,还不如一开始就老实本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