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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信任是奢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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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邦德很少栽在女人手里,或者说目前为止没有过,除了维斯帕.琳达。但他知道维斯帕是真心爱他的,所以这不能算在栽女人跟头的败绩里。如果真有,那一定是他假意投降,而且,这得要看对方是否能引起邦德的兴趣,他本人当时是否雅兴大起。

    “我说了,我要听的是实话。”反正,不会是今天就对了,邦德没有兴致跟刚成年的小孩子周旋。不管她要做什么,邦德已经没有耐心,要怪就得怪黑寡妇,“你应该知道外面的温度只有华氏十二度(零下十℃),到了晚上会更冷,你不会想要在外面过夜对吧?”

    邦德没有心情,但林兰却有,她现在真是爱死威胁游戏了:“我说了实话你却不信,这就没办法了嘛。”男人虽然离她近在咫尺,但对方的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防备,而不是他语气里的暧昧低沉。

    只不过,林兰早已从中看出破绽,并且,她还闻到了邦德之前使用的沐浴液的香气,竟是和史蒂夫用的一个牌子。

    “詹姆斯,你还是少抽点烟吧。”林兰虽然将他的病情夸大了些,但也不完全是瞎说,“如果你真的想多活几年。”男人的确因某种打击影响着多数内脏器官功能,又因为他长时间抽烟和酗酒,累积了太多隐患在身体里。加上邦德的精神常年高度紧张,如果拿托尼跟他比较,前者简直是健康天使的代言人。

    屋子里充斥着香烟的余味,邦德起码在这个地方连续抽了整整两盒烟丝。想必在几小时前,他为了将味道驱散想了不少办法。但林兰嗅觉敏锐,依旧能闻到从墙壁里散发而出的讨厌人的味道,有些是以前的,有些还很新鲜。

    因为邦德用的沐浴乳和史蒂夫是一个牌子,所以林兰才会“好心”的给予提醒。

    然而邦德却不这么想,他向来防备所有人,包括枕边人。他现在的枕头下都还放着38口径的手/枪,每晚邦德在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动作就是把右手放进枕下摸索,直到触到了金属枪柄,才能安然入眠。

    “我数到三。”邦德道,“告诉我你到底是谁,谁派你来的,要做什么。”

    他顿了一下后开始倒数。

    邦德不认为这样对待一位可爱的女士有什么失礼之处,或者神经过敏,自己是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特工人员,而眼前的女士让他倍感威胁。虽然她看起来好像很无害,但这样的假象邦德见多了,正是由于他对自己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很警惕,才能活到现在。

    哪怕女孩儿身上的香气格外好闻,也不能打消邦德想要弄清楚她身份的想法。

    等等,香气,他不记得在让女孩儿进门前闻到过任何味道。

    “冷静点,先生。”反观林兰,却是惬意的喝了一大口杯子里的红茶,“我真的是你的保镖,你是位私家侦探,打算着手一个危险的案子,有人随时会要你的命,而我是来保护你的。”

    邦德也许真的会把这位东方脸孔的女孩儿扔到门外,因为他已经数到一了,虽然从这个角度俯瞰她的睫毛很长,粉色的嘴唇充满诱惑,并且皮肤光滑,自己不该做这种残忍的事。但起码得让她在门外待一分钟,因为林兰的谎言对他而言简直太可笑。

    他是“007”,在邦德的职业生涯里都是他在竭尽所能的保护别人,而眼前的女孩儿却说是来保护他的。

    但詹姆斯没有笑,依旧是冷酷无情的表情和没有温度的声音:“小姐,你恐怕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他开始朝她的脸靠近,带着一点邪恶的眼神,一只手已经背在身后,并且紧握枪柄。

    “你最好别再靠近,不然它会咬你,而我还得为你解毒,很麻烦的。”

    邦德感觉到脖子一凉,好像被一条冰冷的绳子缠住了颈项,耳边传来“嘶嘶”声。

    蛇!?

    “别动哦,保持这个姿势,挺帅的。”林兰轻轻动了一动手指,翠蛇便将头立了起来,与邦德来了个面对面,“打个招呼吧。”

    邦德几乎毫不犹豫地肯定这是条毒蛇,它的颜色绿得发亮,红色的眼睛就像死神的瞳孔,它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爬上了自己的背:“她是你养的?”但邦德不想表现出太过惊惧的样子,那会很难看,“不冬眠吗?”

    “他是男孩儿。”林兰从邦德空出的右侧离开了座位,然后将蛇收了回来,“不跟你玩儿了,其实我也没有要玩儿,是你在疑神疑鬼。”

    “我叫林兰,是神盾局的罗曼洛夫特工介绍我过来的,他说你正在调查一起恐怖袭击案,需要有人保护。”林兰想了想,继续道,“她还说你最近身体状况欠佳,希望我顺便做你的私人医生,我不知道你这边是什么情况。”

    “娜塔莎给你说,我是私家侦探?”邦德的脸上冒出细微汗液,他还没有改变动作,而是缓了一阵后才坐到了刚才林兰落脚的位置。但这次,他直接将手/枪拿在了手上。没有上膛,也没有将枪口对准任何人。

    “哦,看来你刚才就是想试试我,原来你也是娜塔莎联系的。其实你是什么职业我倒不在乎,我也不会问。我只想顺利完成自己的任务,保护你不受伤害,替你调理不太健康的身体,时间是半个月。”

    “你不怕自己找错了人,我是冒名顶替的,你都不认识我。”邦德依旧没有放松警惕。

    “我相信娜塔莎,她说是这里,就是这里。”

    邦德笑了:“你居然会相信她?好吧,那么,如果我真是假的,你要怎么做?”

    “这很容易,干掉你就好。”

    于是,邦德默默地将枪上了膛。

    “别紧张,我是说笑的。”林兰马上道,“我相信我要保护的对象就是你,你也是真的。”

    “凭什么相信。”

    “不凭什么,女人的直觉。”林兰指了一指放在桌上的合同,“那上面把我们的合作内容写得很详细,我推荐你最好现在就看,如果你执意不需要我,我现在是可以离开的,但我还是建议你先看了合同再下逐客令。”林兰做事很少靠直觉,她的准确判断向来靠的是敏锐的感官,邦德至始至终都没有透露出一丝杀气,虽然他现在好像有点不高兴,但即便凶器在手,随时能给林兰来一颗子弹,从邦德骨子里散发而出的也仅仅只是不高兴罢了。

    邦德不喜欢被女人摆布,而林兰却在威胁他后还对他指手画脚,邦德当然不会乖乖就范:“我想我不需要你,你可以走了。”

    在这样的大雪天,赶走一名可爱的少女不会给真正的绅士带来快感,邦德只是觉得应该给对方一个教训。哪怕让她出去感受新一轮的降雪也好,反正她也走不远。

    “你确定吗?”林兰听她这么说的时候,倒完全没有任何不满,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音量也没提高,“如果我离开这里,那么我们的合作就取消了,若是你还想跟我继续合作,可就要收钱了。”

    邦德注视着对方那双狡猾、清澈的眼睛,做了个请的姿势:“我确定,小姐。”他在她身上找刚刚那条绿色的毒蛇,却一无所获。

    林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一句话,将手里的杯子搁在桌上,便拖着两箱行李准备出门了。邦德看了看她单薄的穿着,倒是很贴心的丢给她一件自己的黑色长风衣,但林兰没有领情,而是对他展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容后,说了一句再回。

    邦德做事习惯于了解周围所有的一切后再着手去布局,了解自己,了解敌人,甚至于了解自己的搭档,那是保证自己能活着完成任务的基本保障。而眼前这位,他全然陌生,不但如此,林兰的行为举止包括谈吐都让他觉得奇怪,如果是以前,邦德可能还会继续与她游戏,也不会把她赶出去,但今天不行。

    倒也不反感,他从不反感漂亮姑娘,哪怕是敌人。

    可能两分钟后门外就会有敲门的声音,最多三分钟,就像先前那样又轻又柔的。然后他会为那位年轻小姐开门,接着就会看到一张鼻头被冻得通红的可怜兮兮的面孔。

    林兰的眼睛很明亮,有点像维斯帕,但没她惊艳绝伦。

    邦德突然觉得自己似乎解决掉了一次大危机,他把枪重新放回桌子下面,站起身后,摸了摸被蛇爬过的后颈,起码有一点他可以肯定,林兰的职业确实跟生物有关。

    不过,黄色的室内灯光和心不在焉的思绪让他忽略了一件事,林兰从外面进屋之前,就没有挨冻的表现。

    他拿起了那份可笑的合同,随意地翻看着。

    邦德喜欢单干的原因是,不用在意自己的搭档是什么性格,是否容易相处,会不会给他的任务拖后腿。而如果真的必须合作的话,他期望这个人能听他的话,既不愚蠢,也不要有野心,有野心是最糟糕的合作对象。

    林兰显然不够资格做007的搭档。

    -

    林兰此时正坐在之前那位热心女士的家里,享受着温暖的热可可带来的美妙滋味,还有一只漂亮的金毛寻回犬坐在她的旁边一直专注地盯着林兰手里的杯子。漂亮的黑眼珠充满了渴望,就像在说“嘿,它看上去很好喝,也给我来点。”,金毛犬吞咽了好几次唾沫,但林兰却无动于衷。

    “真是太过分了!”那位女士又为林兰端来一盘现烤的曲奇,“身为你的舅舅他怎么能够做出这种事,简直是种族歧视,他该上法庭,你不用担心,我丈夫是律师,他能为你打赢这场官司!”

    林兰以哀怨的口吻回道:“谢谢,如果不是你,我早已冻死在街头了。”

    她从詹姆斯.邦德家出来后只拐了个转角,就遇到了在大街上撒开腿奔驰的成年金毛寻回犬,它趁着主人把门拉开一条缝的时候“逃”了出去。它当然不是冲着林兰去的,只不过,林兰正好在金毛的必经之路上。

    金毛站在她的面前不断的摆着尾巴,然后就这么坦诚的将她领回了自己的家,或者说,是自己主人的家。

    而不偏不倚,它正是之前那位好心女士的狗。

    女士见林兰还没有找到住处,不免担心她的小身板是否挺得住,于是,她邀请林兰进屋来坐坐。因为她终于不用打电话给训狗师帮忙一起找狗了,这是她的活泼狗第一次主动回家。

    林兰告诉女士,自己是中英混血,父母因车祸去世,她是来英国投靠母亲的哥哥,也就是自己舅舅的。舅舅是本地人,就住在街道另一边,但他不能接受混血的侄女,说是给家族蒙羞,她现在不得不去机场回中国。

    那位女士显然是真的热心肠,而且心地善良,她无法接受世上竟有这种人存在,竟然放任自己的亲侄女流落街头,还是在如此寒冬时节。如果不是林兰阻止她报警,那这事可就真的难以收场了。

    女士的门铃响了起来,金毛是第一个冲到门口,并且吠叫的。

    詹姆斯.邦德出现在了这家人的门外,他拿着长风衣,嘴里喘着大气:“打扰了夫人。”他对前来应门的好心女士说,“我是来找……”他隔着门缝,看到了正在抚摸金毛的林兰,“她。”

    “看来你就是那位狠心的舅舅了吧。”

    “什么?”

    那份合同的最后写明了林兰的真实身份,虽然她现在不像以前那样默默无名,但也并不是众人皆知。就像一个网红,当她出现在网络上时,就会赢得很多关注和粉丝,但一旦在线下,能够认出她是洛兰.斯塔克的寥寥无几。何况这里还是英国,詹姆斯.邦德已经很久没注意国际动向了,特别是与他毫不相干的那些超级英雄的事情。

    所以,当邦德看到合同最后一页时,他马上用手机搜索起洛兰.斯塔克的名字。然后,他很快接到了娜塔莎的电话,如果这次任务没有林兰加入,那么就将取消,他依然还欠娜塔莎一个人情。

    看来自己的动向被黑寡妇彻底监视着,而之前的联系不上也是对方故意为之,但他现在没空去找屋子里是否装有窃听器和针孔摄像头,他得去找钢铁侠的妹妹!

    怪不得女孩儿临走之前说了那句再回,想必,她早已料到自己会回头。

    邦德被好心女士教育了很长时间,而林兰一直在逗狗,连看都不看他一眼。邦德甚至都没办法辩解自己根本就不是她的舅舅。好吧,他认输,007总算真正意义上的栽在女人手里了,还有一只狗。

    “你觉得这很好玩儿吗,你一开始就该告诉我你是谁。”邦德的不愉快写满一脸,但他还是将手里的外套披在林兰身上,因为当他牵着自己“侄女”走出那位女士家门口的时候,邦德感受到的那双柔暖的女人的手传来的冰冷触感。

    虽然林兰戏弄了他,但她确实冻坏了。

    “奇怪,我一开始就告诉你看合同看合同,是你自己不看还赖起我来。”林兰其实一点儿都不冷,而且,她喜欢在冰天雪地里散步,这样能巩固内息在体内的持续沉淀。但她依然披着邦德的外套,因为男人已经快冻僵了,而林兰不喜欢他的趾高气昂,“你对我百般试探,我就不能试探试探你?”

    她说的很对,而且,林兰的口气有点像才从特工学校毕业,还没正式做过任务,谨遵学校那套守则的新丁。

    “好吧,是我的错。”邦德从来不跟女人争论是非,那会变成无休止的吵架,而男人永远是错误的一方,“你想要多少钱?”他是指林兰再次跟自己合作的事。

    “一百万。”她顿了一顿,“英镑。”

    “不可能。”

    在邦德的意识里,女人一直是供消遣用的,当然,他很尊重女性,只是觉得,女性应该摆在温馨安静的地方,而不该在战场。因为在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女人通常很碍事,性别和自尊心以及所有的感情负担,都是让任务趋向麻烦的根源,最后男人们既要照料好她们,还要保护她们。

    但自从遇到维斯帕,他觉得可爱的女人会成为帮助男人完成任务相当好的助力。

    可他觉得不会是眼前这位。

    一百万英镑,那是他的全部家产。

    “那就算了。”林兰立刻脱下他的外套,扔在了男人的头上,这一扔并不是随便的动作,而是暗使巧力,让邦德无法躲开。接着,她从男人手里提过自己的行李,朝反方向走去。

    邦德扯下外套:“你是斯塔……我不认为你缺钱用。”映入他眼帘的,是林兰黑色的长发和单薄的背影,这又让他想到了他的挚爱,因为维斯帕也是这样的黑发,只不过更浓密,更卷曲。

    林兰不答,也不回头,她之所以要这么干目的自不在钱,只是,被人试探来试探去的,总得让他付出点代价吧。而凡事能靠钱解决的问题,应该不是问题才对,何况,既然对方已经知道自己是谁,不出点血,怎么请得动斯塔克家的人。

    就像托尼曾经说的,钱是好东西,它能测量你的价值。

    “好吧,成交。”邦德非常无奈,林兰却没有停下的意思,“行了,维斯帕!”

    当这话从邦德嘴里脱口而出时,连自己都不敢置信,他咽了咽唾沫,掩饰着尴尬。寒风将他结实的身体击打得直哆嗦,他知道自己最近的身体变得有点不那么如从前,他已经站在零下十度的冰雪地里快接近半小时了,而自己只穿着一件薄毛衣,脚下是一双棉拖鞋,连袜子也没穿,根本抵不住刺骨的冷风往身体里面灌。

    邦德走了过来,即便瑟瑟发抖,他也能表现得相当得体:“我为我之前的行为道歉,林兰,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合作。”邦德的声音带着微颤,嘴唇紫的发乌。

    林兰叹了一口气,她是最见不得有人因他受苦的,特别是,男人还对着她喊出了别人的名字,那应该是女人的名字吧。

    他们又回到了詹姆斯.邦德的那栋具有英式格调的房子里,这次,男人是怎么也不可能赶林兰走的了,他不想再欠黑寡妇任何人情,哪怕损失一百万英镑也在所不惜。邦德一回到屋里便将暖气片的温度调高,然后走进浴室开始朝浴缸里放水。

    “我去旁边的浴室洗淋浴,这地方给你用。”然后,邦德又指着左手边的房间,“那是你的卧室,明天上午我们去爆炸现场。”也许林兰身上有很多神秘之处,但邦德已经疲惫不堪,也许是喝了烈酒,也许是被冻得浑身僵硬,有点头晕,灰蓝色的瞳仁尽是倦态,他今天不想去了解林兰的故事。

    反正,他已经知道她是那位成天在美国的领空盘旋的红色英雄的妹妹了,这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邦德依稀记得自己睡下去的时候还是下午一点,但当他醒过来时已经是半夜十二点,他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会睡得这么沉。但整整十一个小时的睡眠却没有让他放松下来,反而头痛欲裂,浑身无力。

    该死,他在发烧。

    一定是喝太多烈酒又在雪地里挨冻的关系。

    邦德抬起胳膊摸了摸额头,是一张冰凉的毛巾,他又闻到了那种令人舒适的香气,从他右侧传来的。

    “醒了?”林兰坐在邦德的床边,“你刚才很危险,忽冷忽热,烧晕了头,要是我晚来一步,你就真的得去见上帝了。”她做好了晚餐,敲了几次对方卧室的门都没有回音,两小时前她终于忍不住将紧锁的门一掌拍开,才看到邦德抽搐的蜷缩在被窝里。

    “我在发烧。”邦德道。

    “很有自知之明嘛。”

    “我要联系我的私人医生。”邦德继续说,他朦胧地双眼看到了手机屏上显示的几十条未接来电。

    “我现在就是你的私人医生。”林兰将冰凉的毛巾从他额前拿了下来,“相信我吧,你明天一早就会生龙活虎。”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林兰正要起身,手腕便被滚烫给扣住:“我枕头下有枪。”邦德吃力地说。

    “看来你仇家不少。”林兰在他的手背拍了拍,“放心吧,我不会用枪。”

    邦德可真是完全无法放心,哪怕听懂林兰的这句话是表达的两个意思,前者是为了安抚他,后者是在解释,也不禁一阵心惊。说什么来当保镖的,关键时刻不也还得自己上。

    他仇家确实不少,但基本上已经在任务中就结果了对方的命,但现在,几个月前的连环阴谋使他心有余悸,邦德不确定自己是否在那次真的做的干净利落。是以,当林兰出去后,邦德撑起身,摸出枕头下的枪,歪歪扭扭地来到门边,浑身戒备。

    床头柜上摆着的空盘子吸引了邦德几秒注意,难怪他现在虽浑身无力,却不觉得饿,原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吃过了。应该是那女孩儿喂他的吧,邦德竟还能从模糊的记忆中想起一点食物的味道。

    门开了,该死,邦德想,为什么女人就不能稍微有点戒备心,万一开门后敌人直接给她一枪,或是抓住她当人质,以邦德现在的状态,他真的觉得力不从心。

    如果他让钢铁侠的妹妹有任何闪失,一百万英镑恐怕不够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