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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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车,同样的副驾驶,一上去一阵舒适的凉意。

    等秦清明坐稳,黄今之特地将他那边的车窗降下来,果然,秦致富冒到了车旁边:“有空常回来啊!”

    秦清明扒着车窗,朝他爹说:“爸外面热,你回家歇着吧。”

    那边忽略了儿子,又说:“小黄啊,下回来叔家吃饭啊,今天明明就拜托给你了。”

    其实没毛病啊,儿子坐了人家的车,做爹的打声招呼,然而秦清明听来听去,总觉得哪里不对。

    黄今之点头,朝秦致富一笑:“好的,叔你放心吧,回头到了让秦……明明给你打电话的,你先回去吧。”

    秦清明:“……”秦明明?

    似乎是恋恋不舍,秦致富还在说:“好好,你俩都当心,在那边有事互相都照应着点。”

    听言,秦清明有点害臊,等等爹,你听我说,你儿子目前没啥本事,除了能低价卖他手机,其他大概啥照应不了他……

    “好的叔叔,到那边一定会互相照应的,你先回去吧。”

    “唉!好,你们慢走。”

    “爸我走了,到了给你打电话!”

    车窗缓缓升起,将外面的热阻断,黄今之发动汽车,缓缓地开走。

    一路开出秦桥,秦致富的身影在后视镜里越来越小,车子转弯过后不见了。

    秦清明忽然有些舍不得,明知道看不到了,还是转过脑袋想朝后看看。

    谁知道,他一转过去,迎面就凑过来一张不讲道理的狗嘴,在秦清明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硬生生舔了一舌头。

    口水。

    狗口水。

    薄薄一层沾在皮肤上,这才一秒,立刻就觉得脸上紧绷绷的。

    边边扒在副驾驶后,探出头朝着秦清明摇尾巴,一副开心的样子:“汪!”

    狗子……你这样奔放是很不好的啊。

    秦清明的手朝边边伸了过去,边边可开心啦,以为要陪它玩,然而事实上那只手的动作是这样的——逮住狗脸,捏!再捏!

    脸在秦清明手里变形,边边撅着屁股想要撤退,无奈整个头都被控制住了,嘴巴也张不开,“汪”不出来,边边急了:“呜!”

    你变调了啊狗子!

    “哈哈哈。”秦清明松手,揉了揉边边的头。

    真是无聊的一人一狗啊,秦清明自己这样想着,转头去抽纸巾。

    此刻车子已经开出去了好远,抬眼间周围景色已经不算太熟悉,看这左拐右拐七绕八绕的,是出了秦桥进了燕庄的节奏。

    真别说,那点刚刚酝酿出来的乡愁就那么被一舌头舔没了,其实养宠物挺好的啊,独自一人的时候也算有个伴。

    秦清明目前是养不起娇贵的品种狗,所谓娇贵,意思是易生病要吃狗粮之类的,他知道自己目前的能力,万一养只品种狗生了病,他是一定不会不去医治的。

    那么一来几千块下去了,当月还债的钱也就没着落了。

    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这是秦清明的认知,超出能力范围的,就不去耽误人家狗子了。也因为儿时跟田园打的交道比较多,田园犬比较好养,还聪明,不是撒手没,秦清明倒是有点想养只田园犬。

    正乱七八糟地想着,黄今之的声音传了过来:“给。”

    “嗯?”

    转头看,黄今之递过来一张湿巾:“用这个擦,我家边边很喜欢舔人,所以湿巾是必备品。”

    刚好需要啊!秦清明连忙接过来,清清凉凉地开始擦脸:“哇这个好,谢谢啊。”

    “没事。”

    上高架,路上要走一个半小时。

    秦清明窝在副驾驶上睡着了,车内开着空调,秦清明穿着短袖,动作也由最开始的舒展身体变成了抱着胳膊。

    黄今之余光一直有在注意他,见状:“边边。”

    “汪?”

    “毛毯。”

    边边叼起车后座的毛毯凑了过来。

    黄今之作为一个业余无聊到爆的人,不对,应该说是兴趣广泛的人,从将边边抱回家的那一刻,就开始了狗狗教育。所以边边听得懂关于“拖鞋”,“毛巾”,“球”,“鸡肉干”之类的词。

    黄今之单手拿过毛毯,搭在了秦清明的胸前。

    至于盖不盖得严实,这点不用黄今之去担心,因为接触到温暖的毛毯之后,副驾驶上那人自动自觉地自己扯扯毛毯,把露出的地方都给裹上,然后又香香甜甜睡了过去。

    车子一路开到了B市,秦清明饱饱地睡了一觉,悠悠转醒过来。

    正揉着眼睛,黄今之递过来一瓶水:“渴了吧?拿着。”

    秦清明接过来,拧开瓶盖,咕噜噜喝了三口,“谢谢啊。”车窗之外,车辆来来往往,抬眼看前方红绿灯先放左行再放直行,和自己家那边先直行再左拐的红绿灯不一样,秦清明知道,这是到B市了。

    他转过头,驾驶座上的人正目视前方,认认真真开着车。

    讲道理,小黄正面侧面都很好看,几乎可以说是360度无死角。

    秦清明忽然觉得心扑通扑通跳了那么几下,怪异的很,心想啊唷我会不会是低血糖?本来想说些什么,此刻反而有些说不出来了,想了半天:“哦!对了!上次说了要请你吃饭的,今天晚上一起吃饭吧?”

    本身说过要请吃饭,而且这次还是乘黄今之的便车回B市,怎么说都应该请一顿饭的。

    绿灯到了,黄今之松开刹车:“好啊,不过我得先把边边送回去,时间不长,也就二十分钟,你……”

    “没事没事,你随便把我放下来就可以,我可以等的。”

    “我是说,你不介意去我家里等等吧?”

    “不介意啊。”

    三十分钟后,黄今之的家。

    黄今之住的是一栋小别墅,前带小花园后带小车库,由于这里每一栋的距离都有点远,所以猛然一看倒像是单独一栋建在树林子里,隐居似的。

    绿化很好,环境也清幽。

    下车进屋,换了黄今之递过来的拖鞋往里走,才一眼,秦清明的步子顿了顿,一秒钟后重新迈开腿。

    装修风格很是绮丽的屋子,在电视里看到的感觉,和自己进去看一看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至少现实里,这种装修的屋子,秦清明是没见过的,这是第一次。

    其实他早该有心理准备,毕竟这个地段这个小区,每平米的价格还是挺惊人的。

    他记得黄今之从小就喜欢漂亮的东西,比如有图案的漂亮橡皮,比如精致的文具盒,再比如,他那一身身永远好看的衣服。

    那时候他只觉得黄今之那是娘里娘气,现在想想,人家那是正经讲究。

    黄今之先安排秦清明坐下,又倒过来一杯果汁摆在秦清明面前:“你稍微等个二十分钟,我很快就好。”然后就一边忙活去了。

    秦清明默默地喝着果汁,打量着屋里的装修风格,各种摆设之类。很明显的,豪装,和自己那边的小屋子比起来,这里可以称作是殿堂。

    人到一定的岁数,都会有一定年纪该有的追求。怎么说呢?步入社会,人与人的交际,大概很多情况下,都是要看层次的。

    他刚才发现,自己竟然会因为屋子的豪装而顿住脚步。如果他是一个孩子那没什么,而他,是一个奔三的成年人。

    也许吧,潜意识里,自己是给自己划了个等级的。

    秦清明心想,请完这顿饭后,还是不常联系吧。

    想想真是有点沮丧,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