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番外之一: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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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子其实姓李。他的大名,叫作李胜。
没错,和李盛就一字之差,发音完全相同。
李盛身边的人第一次知道的时候,莫不笑喷。可这个事儿,李盛和李胜也都没办法,谁叫名字是爹妈给的呢。
只能说,他俩有缘。
李胜和李盛一样,也是老京城。他们小时候,都是住在大院里。可大院跟大院,不是一回事。李盛住的,是部队的大院。李胜住的,是胡同里的大杂院。
农村人往往会羡慕城里人,羡慕他们住在城里,有城市户口,有工作。他们并不清楚,在一个大城市里,人和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有从小活在特权和富贵中的,也有生来就在贫困的底层挣扎的。这个无法选择,端看投胎技术。
胜子的投胎技术,毫无疑问是特别差的那种。
他出生在一个低保家庭。
妈妈多病,常年卧床。爸爸一条腿有点稍微不灵便,是个环卫工人。家里还有年迈的奶奶。一家子老的病的小的,全指着他爸那点微薄的工资养活,除此之外,就只有每个月那点点低保金。
可胜子其实并不是独生子。他其实还有个哥哥。
胜子的哥哥当然也姓李,他的名字叫作李利。
李利从小就是个有些迟钝的孩子,因为别人叫他的时候,他经常会没有反应。大家会因此笑他。他的父母也从来没想过要带他去医院看看。“去医院”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件昂贵的事情。
直到后来,小学里搞体检,才检查出来,李利的一只耳朵是聋的。天生的。
李利因此拿到了残疾人证,李家因此有了生二胎的指标。
二十多年前,什么独身主义,丁克家庭,什么不生孩子过二人世界的概念都还统统没有。这个国家的普遍大众都认为,多子是多福的。大家不能多生孩子,是因为有政策管着,有罚款悬着。要都有免费的指标,大家肯定可劲的生。
于是才有了李家的老二,取名字的时候取了“胜”字。这样兄弟俩合起来就是“胜利”,虽然是反着的,也是个好词。
胜子其实对他哥印象很淡薄。他那时候毕竟是小。
他记得最清楚的事就是,在他哥死之前的那段时间,他突然有钱了。
突然就拿了崭新崭新的衣服回来穿,还有给妈妈的药,给奶奶的补品。甚至给他这个小了好几岁的弟弟,也有新衣服新球鞋。
但比起这些,胜子更开心的是,他哥有钱给他买零嘴!那段日子,他就跟个小哈巴狗似的黏着他哥,可怜巴巴的用眼瞅着他哥。他哥就牛掰哄哄的领着他去了胡同口的小卖部,牛掰哄哄的掏钱给他买零食。
胜子觉得他哥掏钱的样子太帅了。
那段日子,真是幸福。
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哥就没了。胜子,突然就变成了李家的独子。
他并不是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大约知道是他哥闯了大祸。这次的祸真大了,把自己的命也丢了。
有穿得讲究体面的男人去了他们家,跟他爸妈和奶奶讲了很久的话,然后离开了。后来他们家经济上忽然就宽松了很多。爸妈也不再老为没钱拿药而发愁了。
他当时的年纪,知道什么是“死”,但死究竟有何意义,他其实懵懵懂懂,不是真的明白。他甚至没有太伤心,只是爸妈告诉他以后再也见不着哥哥的时候,他就知道再没人给他买零食和新衣服了,才难过的哭了一场。
直到后来他在家一个人孤零零的,再没人陪的时候,他才慢慢的体味了到了什么叫“死”,什么叫“再也见不着”。
慢慢的,这个懵懂的孩子,才真的开始为哥哥的死感到了伤心和难过。背着人,偷偷的哭过几回。
可他毕竟年纪小,他有他的玩伴,他要上学,要做作业,要看动画片,要在胡同里撒了欢似的和别的孩子疯跑。慢慢的,哥哥的脸,就模糊了。
要不是刻意提起,他甚至会产生他生来就是独子的错觉。
他的学生时代,一直就处在这种放养散养的状态,就这样混着混着,高中就毕业了。
许多大学生一毕业踏入社会,会觉得茫然。但实际上,每年都会有一群也是初入社会,却比他们更茫然的人。这群人,就是高中毕业生。
高中毕业,却没有读上大学。这群人,他们对社会的茫然和恐惧,要远超大学生、中专生、职高生和技校生。因为大学生有学历。中专、职高和技校生,有一技之长,有明确的就业方向。
只有高中生,是完完全全的茫然,完全不知道前路在何方,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或者能干什么。
一点过度和衔接都没有,他们就从不许打扮、不许玩、不许恋爱的仿佛与世界和社会脱离的学校,被推倒了光怪陆离的现世。
在胜子的茫然中,胜子他妈拖着病体,天天去街道哭。天天哭,天天哭,就给胜子哭回了一份工作。
胜子就上岗了。
他的工作特别简单,就是剪棉纱。一把特殊的剪刀,一大团棉纱,按照要求剪成一小坨一小坨。剪得太小太大都不行,必须大小差不多。
工资是按件记钱,三分钱一坨。
胜子剪了一个月的棉纱,因为手还生,速度上不去,只挣到了几百块钱。换回来的是夜里疼醒,发现右手在痉挛。
在无法入眠的疼痛中,胜子睁着眼睛看着简陋的天花板。才只有十八岁的他,分外的迷茫,并绝望。
他知道这决不是他想要的人生。但他不知道他想要的那种人生,要怎样才能实现。
他想要的人生,其实挺简单,就像他的某些从大杂院搬走里的邻居那样。
从小就认识的人,渐渐长大,分道扬镳。有些人家就从大杂院搬走了。不再常联系,但是隔个一年两年的,发小们也偶尔会聚一回。
他年纪小些,以前没参加过。但是高三那年,有一次聚会,正赶上还在做特种兵的老猫回来了,老猫就带他一起去了。
饭桌上,他见到了一个许久不见的邻居,年纪要大他不少。他隐约还能记起来以前夏天的晚上他光膀子跟大家一起坐在路边打扑克的样子,还有后来他白天卖衣服,晚上支起摊子卖羊肉串的事。
他记得有一回,有人跨界来收保护费,把他给打了。他顶着乌眼青回来喊了一嗓子,胡同里的小子们二话不说就跟他去了,胜子那回也去了。他年纪小点,战斗力不行,大腿让人给踹青了,后背挨了一棍子。但是那伙子人还是让他们这片的人给赶回去了。
后来那人招待他们吃羊肉串,胜子腿上背上虽然疼,但是吃得特香。
感到自己讲了回江湖义气,并有一种找到组织般的虚幻的归宿感和使命感。谁叫那时候,看的都是程浩南和山鸡呢。
胜子自觉自己是做不成程浩南的,但他梦想成为山鸡。他渴望有一个程浩南式的大哥出现,对他慧眼识金,然后带他一起装逼一起飞。
可惜没有。
几年后他跟着老猫在聚会上又见到了那个邻居。他早就不卖羊肉串了,据说开了餐厅。他是开着私家车来的,西装革履,经常故意把左手放在桌面上,好让别人看清缝在左袖子上的西服的商标。是名牌!电视广告里经常看见的那种。
饭桌上,那邻居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结账的时候,大家都不吭声,只有他大手一挥,豪迈的说:“都别动,今天我请!”
特别潇洒!
胜子想要的人生,就是像他一样。
其实老猫的工资待遇,那时候很高。部队本来就待遇福利高,老猫还是特种兵,比别人还更高。老猫家里,本来条件比胜子家强不到哪去,就因为老猫出息,过得比胜子家好多了。
胜子因此不理解,为什么老猫在这种饭局上不潇洒一点,不讲一讲他有多牛掰。不主动跟那邻居抢一抢买单。
买不买的,抢一下也好看点,长脸。
可老猫就是不吭声。他安静的吃饭,安静的喝酒,安静的抽烟。别人不敬他,他不主动和人碰杯。明明在一张饭桌上,胜子要是不特意去看老猫,都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许多年后,胜子的老板李盛赞叹过,他告诉胜子,这是一种本事。
但当年的胜子,当然不懂。
在剪了三个月的棉纱之后,胜子终于对这种生活绝望。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他常常感觉自己在剪的是自己的生命。
胜子本来是个小聪明有,大事上很难作决定的人。但他在绝望中,不顾母亲的哭泣责骂,还是毅然辞工。他给部队里的老猫打了个电话,厚着脸皮跟他借钱。老猫问他有什么打算,他说了。老猫听了之后,二话不说就给他把钱打过来了。
老猫以前,和他哥关系特好。他从小,就猫哥、猫哥的叫他,跟在他屁股后头。
胜子用从老猫那里借来的钱报了个驾校,学车,考驾照。几个月后,他凭着他的驾照和帝都的户口本,成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卧病在床的妈,才喜笑颜开。
胜子很庆幸自己是个帝都人。
每个地方都会有地方保护主义,帝都也不例外。出租车司机、环卫工、商场售货员……有些工作要应聘,帝都户口是硬件。
站在更高的,放眼全国的层次上来评说,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当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但是站在胜子这样帝都最底层的小市民的角度来说,这是这个城市、这个政府,对他和他所属的这个阶层,最有力的的保护。
让他们,不至于无饭可吃。
当胜子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可看不起外地人了。因为胜子是一个老京城。老京城,特别胡同里那种,就特爱看不起外地人。
直到胜子离开了校园,进入了残酷的社会,他才知道,比起辛勤诚恳、吃苦耐劳,他跟他看不起的那些外地人……差远了。
因此他是真的庆幸自己是帝都人,有帝都户口。
他的投胎技术,跟很多人没法比,却比另一些人要好得多。
那个时候帝都刚刚开始整顿出租车行业。司机师傅们刚开始穿上黄衬衫。
胜子穿了一年的黄衬衫,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拉活,接客,任何时候都在路上。夏天用个大可乐桶装凉水喝,冬天带个杯子,后备箱放个暖水壶。
比他爸强点。他爸做环卫工的,冬天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午饭都是冰凉冰凉的。
挣的钱也比他爸强点。他的父母因此非常满意。
和剪棉纱剪到手发颤的工作比起来,他自己也满意了。他毕竟是为自己的人生抗争过,奋斗过了。
中午的饭点,他和他的同事们会固定的聚集在某一条路边。他们吃了饭,也会休息。或者躺在车里眯一觉,或者在人行便道上铺上报纸,大家围成一圈打牌。
他的同事们年纪大些,大多有啤酒肚。脱了衣服光膀子,有些人的胸,比A罩杯的女人还大。一天到晚就坐在驾驶座上不动,晚上回家又累得筋疲力尽,谁也没有多余的力气锻炼身体,保持身材了。
胜子也就是仗着年轻,还没脱离不留存脂肪,精瘦精瘦的少年期,身材才能入眼。但可以想见,若干年后,他也一样会有着怀胎六月般的肚腩,和比女人还大的胸。
但胜子想不到那么多。他一天一天的就这么过,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拉客的时候,会有那种衣着光鲜体面的,出入高档写字楼或者昂贵的时尚餐厅的乘客。胜子看着,也会觉得羡慕,但从来没觉得那是他可以踏足的世界。毕竟,与他的生活太遥远。
慢慢的,中二少年时期,关于程浩南和山鸡的梦,在毕业后短暂的时间里就湮灭在现实中了。
直到,他遇见了李盛。
这个改变了他人生的人。
那天中午,他坐在路边打着牌,就那么随意的一撩眼皮,看见了路对面的那个男人。
那一瞬间,没有什么风起云涌,天地际会的感觉。他就觉得那个男人特别的……特别的……就是他旁边明明一个人都没有,他都特别的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怎么说呢,胜子看了他一会儿,才意识到,那个男的身上,给人一种贵气逼人的感觉。在他跟前,你下意识的就会收敛。
那会儿李盛穿着西装,外面套着黑色的外套,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夹着烟。隔着一条不算宽的机动车道,静静的望着这边。
胜子就突然想起了小马哥。他觉得这男的,就差往脖子上搭条白围脖了,否则,妥妥一个小马哥。
虽然隔着一条马路,但胜子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那个男的在看他。这一圈人里,他隔着马路遥望的,是他。
然后那个高高的男人把烟扔在地上碾灭。胜子觉得他这个动作也特帅,也是有点像港片里的感觉。胜子心里想着这个动作他回去要练练,练熟了,到于小兰面前做做,帅!猫哥看不上她,她别想东想西了,好好看看就在她跟前的他呗。
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男人穿过了马路,径直走到了他的身前,说:“我要个车。”
他是对着胜子说的,他要的是胜子的车。
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按照排队的顺序,还没轮到胜子。但是当那个男人在一圈人里,眼睛里只看见胜子的时候,他们都莫名的没说什么。气势上,就被压住了。
那个男人,真的是贵气逼人。
这样的男人,他们见的少。因为这样的人,通常,不需要坐出租车。
男人就上了胜子的车,他报了个地址,很远。几乎要绕着三环半圈。
路上,胜子就一直在说话。
帝都出租司机的爱聊,能侃和自来熟,全国都是有名的。胜子所有的天赋点,似乎都点在这上面了。他特别的能自来熟。
车里就一直都响着他叽叽呱呱的声音,偶尔有那男人的轻笑,或者提问,或追问。这一路,胜子过得还挺愉快的。跟乘客聊天侃大山,也是他的人生乐趣之一。
他偶尔从后视镜里瞥一眼,便能看见那男人狭长的眼睛从镜子中看着他。他的目光太过锐利,让胜子感到莫名的不安。他还从后视镜里看到一辆黑色的大奔。作为一个专职的司机,胜子还是有些敏感的,他忽然意识到,那辆大奔已经跟了他很久了。难道要去同一个地方?真是巧。
到了目的地,那个男人没有立刻下车。
他说:“我最近要招个生活助理,你有没有兴趣?”
他给了他一张名片:“有兴趣的话,给我打电话。”然后他下了车。
那名片很简单,就一个名字,一个电话。他叫李盛,居然跟他同名,笑死了。
他奇怪那名片上为什么没有公司没有头衔,没有一大串的座机号分机号和传真号。他见过的名片都是这样的。他不知道名片也分很多种,有商务名片,也有私人名片。
胜子对这个叫李盛的男人的提议兴致缺缺。生活助理,听着就感觉不好,像是那种伺候人的活儿。他知道,南方管这叫马仔,说白了就是跑腿儿小跟班儿。
帝都人啊,就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都有着奇怪的高傲。他们不愿意做诸如保姆之类的工作,觉得是伺候人的,低人一等。
胜子把名片随意的放在手边,挂挡起步。他走到路口,觉得往前走有点偏僻,可能拉不着什么人。他就麻溜的调了个头,往反方向走。自然便要再次路过刚刚他放下那男人的地方。
他下意识的往那边看了一眼。隔着马路,看见了那辆一直跟在他后面的黑色大奔,停在那个叫李盛的男人身前,司机下车为他开门……
胜子就愣在了那儿。
直到后面的车用喇叭嘀他。
他回家后一直回想着那怪异的一幕,心中有着怪怪的感觉。他又掏出那张名片细看,李盛,他叫李盛。
两天之后,他决定给李盛打个电话。他想,就去看看怎么个情况,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只要不是骗子或者传销就行。他要是敢叫他交试用期押金,或者押身份证什么的,他就抬屁股走人。他可不傻,平时的娱乐除了打牌,就是看报纸了。那些骗局,骗不了他的。
李盛提供给他的这个生活助理的职位确实如他所想,是有点类似保姆的,而且要求特别高,二十四小时待机,随叫随到。
单看工作内容,胜子挺不乐意做的。但是看了人力写给他的工资,他心里砰砰跳,几乎没犹豫,就把合同签了。
飘乎乎的回家,告诉他爸妈,他要换工作了,特高薪。爸妈还以为他被人骗了,担心得要命。后来听说他没交押金也没押身份证户口本,才放心了。
胜子从此,就跟了李盛。
一开始,还没习惯,是挺累的。大夜里三四点钟睡得正香,电话把他从被窝里叫起来的事,李盛经常干。开始他心里还会骂娘,后来他慢慢就习惯了。那么高的工资,不是白给的。
胜子的天赋技能点,除了点亮了“自来熟”这个分支外,还点亮了另外一项,叫作“灵敏的直觉”。或者换个说法,胜子其实是个很机灵的人。
他这份机灵,在剪棉纱或者开出租的时候无从发挥,直到他到了李盛身边,才有了用武之地。
他跟李盛磨合得很快。主要是由于他机灵,第一次没做好的事情,第二次他就一定能做好了。李盛对他这一点,感到很满意。
胜子敏感的觉出来,在最初的那段时间里,他老板一直在观察他。幸好,他似乎是认可了他。
但认可不等同于满意。
李盛经常会指点他,某些事该怎么做,某些人该以何种态度对待。他指点他的东西,太多,让胜子有种怪怪的感觉。他觉得一个生活助理,不需要学那么多的东西。
但是李盛是个特别强势霸道的老板,他教他,他就必须得学。
跟在李盛的身边,胜子眼界大开。做人做事,在李盛的指点之下,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这一年,老猫就转业回帝都,成了一名刑警。跟以前一样,工作中依然有很多要保密的东西,感觉神神秘秘的。
胜子这会儿的眼光,已经不再会觉得饭桌上抢着买单或者故意露出西服袖子上的商标是让人羡慕的事了。但他仍然觉得老猫很牛掰。老猫跟的,都是真正的大案子。
老猫,在他自己的领域,真的很牛叉。后来,李盛也是这么点评的。
胜子跟他聊天,说起他老板,老猫愣了一下。
“李……盛?”他喃喃的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若有所思,但是什么都没说。
他看着胜子,能感觉到他跟从前不同。
他们一同参加聚会,胜子是搭他的车去的。他戏问他怎么不开他老板那些拉风的超跑。胜子笑:“没意思。”
有多大的能力,撑多大的脸。
饭局上,大家若是分摊,胜子就老实掏钱。要有土豪炫富摆阔的要请客,胜子就含笑道谢。简直低调的不成。
老猫是知道胜子现在的薪金水平,这桌上其实超过他的不多。他能收敛成这样,真让他刮目相看。这是眼界、修养和气度同时的提升。
老猫从胜子嘴里知道,李盛,功不可没。
想起这个名字,老猫依然都什么都没说。
胜子跟着李盛,遇到了让他更蛋疼的事。
人资资源居然通知他,公司提高了入职标准,至少大专学历。考虑到他已经是在职员工,让他去考个夜大的大专文凭。
胜子简直卧槽了。他去人力那里掰扯,人力的小姑娘说:“你跟我说有什么用,你跟老板说去啊。规矩都是老板定的。”
一听是李盛拍板的,胜子就更蛋疼了。以他老板的性格,他感觉他可能躲不过这一劫了。但是他已经快二十一岁了,离开学校已经三年,让他重新拿起课本,他想想就头皮发麻。
就是上高中那会儿,他也不是什么爱学习的好学生啊!
他决定去找他老板求求情。
“哎,胜子!”人力的小姑娘叫住他。
胜子天生好人缘,嘴巴又甜。小姑娘早跟他熟得不行。她左右瞧瞧没人,悄悄跟胜子说:“你可别犯傻。我告诉你,这规矩,搞不好就是给你一个人定的。”
胜子一脸懵逼。
小姑娘恨铁不成钢的说:“你还真傻啊!全公司,连前台的茜茜都是正经的大专学历。办公室里的那几个,没个硕士头衔都不好意思见人。”
“整个公司,除了几个司机,就你一个人是高中学历!司机不在这个新规定的范围之内。可你在!因为你的title是‘助理’!”小姑娘铁嘴钢牙,斩钉截铁的下定论,“还不明白吗,这新规定就是为你整出来的!”
胜子的嘴半天没合拢。许久才结巴的说:“不……不会……吧?”他老板这几个意思?
“你还不明白啊?”小姑娘悄悄的说,“我跟你说,我们经理说,老板就是故意的,就是逼你去上学。你别犯傻啊,老板有心栽培你呢。”
可老子不想被栽培啊!胜子是有苦说不出。
他哭丧着脸,想了又想,还是对上学感到太过恐惧,硬着头皮去找了李盛,希望他能开恩,把他也扫到“司机”那一堆里去。
“不想学?”李盛一撩眼皮子,斜睨着他。“那你想怎么着?”
胜子让他看得后背发麻,硬着头皮说:“我就跟着您,跑前跑后,不是也挺好的。我干这个的,要大专学历干嘛使呢?”特么下饭吃啊?
李盛吐出口白烟:“那你就想一辈子就这么着了?”
胜子忙点头。一辈子拿这工资,还定期给涨工资,他真的觉得很满足很满足了。
“你想一辈子就一辈子啊?你问过我愿意吗?”李盛冷笑,“我的贴身助理,必须年轻机敏精力充沛。你觉得你能年轻几年?能跟我几年?过些年,我的朋友身边跟前跟后的都是年轻小伙子,我身边跟个中年大叔?啊?你是个这个意思吗?”
胜子就蔫了。
李盛从抽屉里抽出几张纸,扔给他:“我给你两个选择,你自己选。”
胜子就知道自己是不能幸免了,他老板特么连专业都给他规划好了。被逼上梁山的胜子,在老板给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两个专业里面,选择了后者。
无他,就是觉得听起来比人力神马的更高大上而已。反正他也是赶鸭子上架。
“你好好学。别给我考试作弊。我告诉你,最重要的不是学历,是你学到了什么。”李盛弹弹烟灰,觉得他士气太低落,还是给他放出了胡萝卜。
他告诉了他,他过几年打算涉足实业,到时候,会安排他脱离“助理”这个职位,真正去做点事情。
“你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他看着胜子说。
胜子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更强烈了。
那种感觉是什么呢?胜子就是觉得,他和他老板之间,似乎不是单纯的老板和员工该有的感觉。
他其实不想说出来,说出来吧……感觉有点想入非非的自恋,万一不是,太丢人。
可他还是跟老猫说了。
“我老觉得,我老板是把我当小弟看的。”他说,然后解释,“不是那种马仔、跟班的那种小弟……就是……”
他说着,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就是……山鸡对程浩南的那种小弟……兄弟那种……”
老猫抽着烟,静静的看着他,目光有些莫测。
“那不是挺好的吗?”他平静的说,“那你就把自己当山鸡,把他当程浩南。山鸡得听程浩南的话。你该听你老板的。”
连老猫都支持,胜子也是没辙了。在李盛的高压之下,他只能顶着发麻的头皮,去上学了。
李盛要了他一份课程表。
平时李盛使唤他,可是不分昼夜的,能把他使唤得团团转,绝对不亏他给他发的工资。
自从他开始上课,在他上课的时间,李盛就从没使唤过他。
胜子慢慢也有所感,他觉得,他或许真的是找到了他的浩南哥。
李盛后来把他跟胜子之间的牵扯讲给了顾清夏,他嘱咐顾清夏别跟胜子多嘴,他说,胜子不知道。
就是洞察力强如李盛,都没想到,原来那时候,胜子就已经知道了。
诸如同学聚会,或者什么聚会,通常都是由这些人当中混得比较好的人主动发起。甚至可能由他买单。主要就是为了满足在事业成功后向旧时的伙伴显摆、炫富的心理,体会衣锦还乡的爽感。
那一次的聚会也是这样。旧时的邻居、伙伴、发小,有这些年见过几回的,也有好久不见的。也有现在都依然一起住在大杂院,日日相见的。
那次,老猫去外地追个嫌疑犯去了,没来。胜子一个人去的。
与会的人年龄参差,最大的和最小的,年纪差了九岁。胜子是倒数第二小的,就一个比他还小半年的。
饭桌上,他伸手拿茶杯,被旁边的人看见了手表。
“哎,咱俩手表一样呢。”对方伸出手来比在一起,又看了看说,“你这个做工比我精致不少啊,是秀水的吗?哪个摊啊?”
胜子不动声色的收回手,笑道:“你得往里走,有些摊藏得深,但是东西好。特缺德,好东西不拿出来,只卖外国人。”
对方气愤的骂了一句:“妈的,崇洋媚外!”
胜子笑着附和,心里却忽然感慨。他感慨自己的变化。要在三年前遇到这种情况,他一定会眉飞色舞的告诉对方,我戴的跟你那个不是一回事,我这个是正品,正品!
他一定会嘚瑟,会炫耀,还会借着这个大大的吹一回牛逼。
但是现在他不会了。他跟着李盛,看到了太多。他学会了收敛和低调。他此时再看着某些人袖口没拆的商标,和豪迈的买单的样子,他不觉得羡慕,也不再觉得潇洒。
他感觉到了浅薄。他已经看不上这种浅薄了。他现在也已经理解了老猫,老猫大概是以前就看不上这种浅薄。
所以他从来不吹嘘,也不抢着买单。
许多年后胜子回想起来,那些年李盛给过他很多,物质上的,或者别的。但他给他的东西,一直都在卡着一条线。
比如那块表,是他生日李盛送的礼物。并不是旧的,李盛从来不给他任何他用过的旧东西。
那块表的价格,就正正好卡在那条线上。就是对胜子来说,有点贵,但又不会太贵。他省省,攒攒,也能买的起。但生活的现状又决定了,他不会愿意花这个钱,就为买块手表。或者他买了,但是一定会感到心疼。
又比如他后来买房子。没去银行贷款,是李盛自己的公司自己给他做的无息贷款,他们本来就是金融类的公司。说白了,就是李盛借他钱。
签的三十年的期限,每月还款直接就从他工资里划走了。
额度,刚好就控制在他能负担得了,但是必然也会有压力的水平上。
他要想买那些东西,或者减轻那些压力,就必须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以求……涨工资。
李盛就是那样小心的把握着那条线,给他很多,又不会太多,让他能负担,却又有压力。
他的老板深谙人心,知道斗米恩升米仇的道理,更知道人心易惰也易贪。他就这样吸引着他,又鞭策着他。逼着他上进。
胜子后来回忆起那些细节,他和老猫喝酒,就喝醉了大哭。
那时候,他已经不被允许继续待在李盛的身边了……
在那个聚会上,这段关于手表的对话引起了别人的注意。一个年纪大些的老大哥就忍不住跟旁边的人感慨:“时间真快啊,一转眼……胜子,小光,都已经这么大了。”
这个话题一扯开,就引起了许多共鸣。话题就转到了过去那些人、那些事上。这桌上的人没有共同的未来,却有着许多共同的回忆。
李利这个名字,终于被提及了。
“大利死得真是冤啊!真是冤!他那‘大哥’后来就跑了!那伙人全跑了!后来进去的,全是住咱们那一片儿的孩子!”那人骂道,“妈逼!”
“狗屁大哥!那时候才多大,都特么屁孩子。港片看多了,个个以为自己是小马哥程浩南!想起来,真特么傻逼!”
“没错,就是傻逼!人那帮孩子有背景,人玩得起,人也扛得起。咱这帮孩子有什么?有个屁!一出事,全进去了!何大伟!还记得不?住我们家后边,你们家西边那个,进去关了几年,出来彻底学坏了。后来又是吸毒,又是贩毒的,现在又进去了。我估计是出不来了。”
“简直操淡!我到现在都记着那起子王八蛋的名字!”那人恨恨的说,“曾荣、许成厚、赵天卓、马竟裕……”
那些名字,胜子不仅知道,甚至……有几个,极为熟稔。他每听到一个名字,后背便僵硬一分!
等那人不再说,他僵硬着脖子抬起头,有些艰难的问:“那我哥那‘大哥’……叫……什么呀?”
胜子是知道他哥有个“大哥”的。因为他哥每次给他新衣服、新鞋都会告诉他:“这是我大哥给买的。”
他也知道,他哥能有钱给他买零嘴,是因为他哥的“大哥”给他钱。也是因此,他跟着他哥去录像厅看那些港片,警匪片、古惑仔,他就特别的有代入感。因为他的生活中,就有个“大哥”。
那人忽然乐了:“我还差点把那孩子给忘了。胜子,你肯定想不到他叫什么!”他卖关子。
胜子已经有了预感,他感动口干舌燥,心跳加快。
桌对面的一个人忽然大笑:“卧槽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还真是!胜子我告诉你,特有意思!那孩子跟你同名!”
“他也叫李胜!”他笑着说。
不不!你们弄错了!他不叫李胜!我才叫李胜!胜利的胜!
他叫李盛!盛开的盛!盛大的盛!盛放的盛!
对!他叫李盛!
胜子仿佛喝高了一般,感到大脑一片晕眩。
那些微妙的怪异感,突然都有了解释!
原来如此!
他不是找到了他的浩南哥,是他亲哥的浩南哥……回来找他了!
那天,胜子喝了酒。第二天的是他的休息日,他本来就是可以喝酒的。但他跟在李盛身边,二十四小时待命,已经习惯了不喝酒。
所以他本来没打算喝酒。
结果他喝醉了。
第二天酒醒,头痛欲裂。他奶奶还一直念叨他,叫他以后少喝酒。她给他温了粥端过来逼他吃,以免坏了胃。
他呼噜噜的把粥喝了。放下空碗,望着他奶奶收拾东西的背影发呆。
忽然突兀的问:“奶,你还记得我哥吗?”其实,他真不是太记得了。小时候的记忆,早就已经模糊了。
奶奶擦着收拾碗筷,回答:“当然记得。大利啊……唉,大利……”那是她的长孙,怎么会忘记。
“奶,我哥……怎么死的啊?”胜子问。他其实一直不是很清楚真相。
奶奶叹口气:“还能怎么着啊,跟人打架呗,让人捅了一刀。”
“可我听说,我哥是给人挡刀才死的。”他目光晦涩。他记不记得,那都是他哥,他亲哥。血缘这种东西,难以磨灭。
他有点艰难的问:“您就……不恨那孩子吗?”
“有什么好恨的。他逼着你哥去死了?大利啊……就是那次能没事,以后迟早也得出事。”老人手上的动作慢下来,陷入了回忆。“他耳朵不好,特别恨别人看不起他,议论也不行。谁要敢说他什么,他就打人。他打人多狠啊,那会儿在咱原来住那片儿,是出了名的。他耳朵又那样,以后也找不着什么工作,估计也就是混社会了。赔上命,是迟早的事儿。”
“可是……可是……”胜子觉得有些苦涩,他忍不住问,“那要是……咱们,再遇上那个人,那个……我哥给他挡刀的那个人,那……该怎么办?”
胜子是个机灵,有眼色的人,但他遇到真正的大事,无法自己做出决策,这种人属于多谋而不善断。说直白点,就是没担当。胜子自己也是知道自己的,所以他从小的幻想中,顶多认为自己能当山鸡,从没想过去做程浩南。
程浩南,不是谁都能做的了的。
可他没想到,他问了这个问题之后,他的奶奶却停下动作,诧异的转头道:“你……你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
“奶!你?”胜子震惊。“你……你……你知道?”
奶奶叹口气,把碗筷放到他的床头柜上,擦擦手,坐到他床边。
“你换了工作,回来跟我说,你老板和你同名不同字,叫李盛,盛开的盛。我就知道了。”她叹息,“你那时候太小了,你不记得了。那孩子,来过咱家,我见过他,你也见过他。”
胜子张开了嘴。
“那会儿你爸妈都不在家,他跟着大利,是来看我的。哎,多大的孩子啊才,大包小包的给买我东西,都是补养品。一看就是上心了,真懂事!人家家里把孩子教得真好。”
“那会儿你也在家,你小,你不记得了。他还给你钱让你去帮他买冰棍,他就是逗你……”
随着老人絮絮叨叨的回忆,胜子慢慢的,竟然真的拨开迷雾,找回了那段回忆……
他想起来了,他真的见过那“大哥”。他真的是见过李盛!
那会儿已经是秋天了,他和他哥都穿着校服,肥肥大大,像个大口袋。李盛也穿着校服,可李盛的校服是那种西装外套,白衬衫,格子领带,格子裤子,黑皮鞋。
胜子一看那校服,就知道他是哪个学校的。那个学校就在二环里,离他的学校和他哥的学校都不算远,却有着天差之别。
那个学校从小学到高中都有,市重点。他们的校服,西装衬衫格子裤,马甲领带毛背心,有短袖的衬衫短裤短袖的运动装,有长袖运动装,全套的校服下来要一千多块钱。那个年代还根本没有商品房,通货膨胀也没这么厉害。那年代的钱,真是值钱。
那学校的孩子,有很多,上学放学都是有车接车送的。
后来的后来,帝都教改,严格落实就近入学。第一年卡得特别严,于是有一批住在附近的孩子有幸进入了那学校的小学。当接到校服的收费通知的时候,有家长跑到学校抗议校服太昂贵。
校长跟别人说,他在这个学校当了十多年校长,还是第一次遇到有家长嫌校服太贵的情况。他说:“或许这些家庭的孩子,就不适合我们学校。”
这倒霉的校长很快就体会到了网络时代的魅力。他这句不谨慎的话流传到了网上,一时招来了许多家长不满和舆论的巨大压力。
总之,那个时候,李盛穿着漂亮帅气的校服,大包小包的拎着礼物去探望了胜子的奶奶。别看他在外面酷帅狂霸拽的,在长辈面前,温文尔雅,能说会道,特别能迷惑人。
他还逗胜子,给了他十块钱:“太热了,你帮我去买几根冰棍,咱们几个一人一根。买什么你决定,剩下的钱都是你的。”
那个时代,孩子也没现在这么金贵,到哪都大人领着,不敢让单独出门。那时候小孩给大人跑腿,然后零钱当个跑腿费,是小孩子最爱的干的事。而且“大哥”说买什么他决定,剩下的都归他。
胜子就特别聪明的买了最最便宜的冰棍,给自己剩下了最多的钱。李盛和奶奶都笑,李盛还夸他聪明。只有他哥气得发晕。
后来李盛走了,胜子嘴里咬着冰棍,在胡同里飞快的窜逃。他哥在后面狂追,誓要踹死这个给他丢了脸的弟弟。最后胜子还是被他哥踹了好几脚屁股,但终是留下了那些跑腿费。他哥说,大哥给你的,就是你的。所以他没有把钱抢走。
胜子虽然屁股疼,也特别的开心。
这些鲜活的记忆从大脑深处翻出,栩栩如生的如同电影般在脑海里放映。
他竟然都忘记了。原来他竟然真的见过李盛!记忆中那个校服贴身合体,笑起来狭长的眼睛就弯弯的面孔,终于也和他老板眼睛狭长,气息锐利的脸重叠在了一起。
这算是什么?缘还是孽?
“那孩子听说后来是出国了。你回来一说,我就知道了,他可能是从外国回来了。”
“他回来就找了你,给你开那么高的工资,我就明白了。”
“他是个有心的孩子啊……,大利管他叫哥,没白叫……”
“可是……”胜子道,“可是……”
“没什么可是。”奶奶平静的说,“捅死你哥的人,不是他。捅死你哥的那个孩子,判了死缓,现在还在监狱里呢。那个才是咱们家该恨的人。李盛啊……他虽然走了,可他家里后来来了人,给了咱家一大笔钱。其实,人家完全给不着……可人家还是给了。那些年,全靠那笔钱,咱们家才好过点。可惜我和你妈是两个药罐子,天天喝汤吃药的,只出不进,最后还是花光了。”
“可你看看咱们家现在又是什么情况,你看看这房子。你这贷款,没利息吧。说白了,就是人家借钱给你。你知道对门他们家做贷款利息有多少?二十年下来,利息钱都够一套房子了。”
“胜子啊……”奶奶看着他说,“这是你哥……给你积的福,你得惜福……知道吗?”
胜子的心,终于安下来了。他想通了。
从前,他的人生一片昏暗,不知道道路在哪里。后来浩南哥回来了,拎着他的胳膊给他拽起来,在后面踢着他、踹着他、骂着他,就差拿小鞭子抽他了。可却生生的,给他赶到了一条大路上。那路是他给他铺好的。他只要不懈怠,按着他指的方向好好走就行。晴空万里,艳阳高照。
他想通了,从此对李盛,死心塌地。
就跟他哥一样。
老猫后来有了女朋友,特漂亮,特别是穿着制服的时候,让人容易胡思乱想。
于小兰跟人家根本没法比。不过现在胜子自从买了房之后也没怎么再见过于小兰了。而且慢慢的,他也不觉得于小兰有多吸引他了。他虽然还没女朋友,但是也想找个更漂亮的。
但是漂亮女人真是招事儿体质,胜子是没想到最后会那样。老猫不仅丢了女朋友,还丢了公职的饭碗。
那是胜子头次一见着老猫那么颓。就那样的颓在家里。
但是胜子知道老猫是个有本事的人。他也不能就这么看着他颓下去。他于是问老猫愿不愿意跟他老板干,他要是有心,他就去问问他老板。
但他把话说在前头,可能到时候干的活,有些杂,也有些……那个。老猫毕竟从前是个警察,他很担心他可能接受不了。
但人在跌落的时候,没什么接受不了的。
老猫房子首付都付了,贷款再有半个月就要批下来了,到时候就要面对很大的经济压力。
他本来是想拿到钥匙再告诉警花,给她个惊喜,没想到造化弄人。
胜子于是把老猫推荐给了李盛。李盛以前就从胜子嘴里听到过这个人。
胜子带老猫去见了李盛。
老猫看见李盛那对狭长的眼睛,和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渐渐重叠。李盛目光微动,跟胜子说:“你先出去,我们聊聊。”
等胜子离开,他问老猫:“你见过我?”
老猫微凛,他就是那么一晃神儿而已。这个人……真是锐利。
他是真的见过李盛。在胡同口,遇到大利和他的“大哥”,大利热情的跟他打招呼,并希望他能和他的“大哥”认识认识。大利一直都希望老猫能和他一起去拜大哥。但老猫家里管他管得严,不许他跟那些“坏孩子”一起混。老猫自己就也有点看不上那些孩子,他也就点点头打了个招呼,就自走自的路了。让大利自己一个人失望。
但那个孩子就是大利提了无数次的“大哥”,老猫因此还是认真的看了他几眼,特别的记住了他狭长的眼睛。
而且老猫是个思维缜密,记忆力超强的人。
所以当胜子告诉他,他的新老板叫李盛,盛开的盛的时候,他就已经回忆起了胡同口那个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眼睛狭长的少年。
他就是一直没说而已。
他跟李盛坦诚:“小时候跟您见过,就是您去大利家的那次。”
李盛除了大利的奶奶和小时候的胜子,已经不记得他见过其他什么人了。他点点头,说:“行。但是你别跟胜子说。我和大利的事,他不知道。”
老猫应诺了。
他后来就跟了李盛。
不仅仅是因为钱的缘故,而是李盛回国之后,就将大利的弟弟胜子拢到了自己的身边。这件事情本身,在老猫见到胜子之前,就已经令他折服了。
这是一个值得跟的人。
老猫对李盛,虽没有胜子那么心思塌地,也堪称是忠心耿耿。
后来顾清夏给李盛戴了绿帽子,他没像胜子那样暴跳如雷,但也是非常非常生气的。
而且他居然查不出那个奸夫是谁,令得他在挫败感之外,还分外的不甘心。
在胜子的撺掇下,他违背的李盛的指示,弄了窃听器给胜子。胜子把窃听器装在了顾清夏的客厅里。
终于有一天,老猫找到胜子,给他听了一段录音。
【小……小夏,你肚子里的,是不是我的娃?】
【小夏,你跟我说真话!】
【这是我一个人的孩子,跟你无关!】
【南思文!放开我!】
胜子听得脸都绿了!“这男的特么是谁?”,他咬牙切齿。
“南思文,南城老王这半年扶植起来的新人。”老猫说。
南城老王是王老板在道上的绰号。这个不是他自己起的,是从前他的对头起的,带着一些嘲笑的意味。帝都号称东富西贵,北边是后来发展的,也窜了起来。只有南城到现在都破破烂烂。王老板出身自南城,这绰号带着浓浓的嘲笑意味,但时至今日,绝对没人敢再当面这么叫他了。
老猫自文件袋里抽出一张纸:“他在跟老王之前,是个吊车司机,就工地上那种……事发的时候……他……”
老猫的语气也是颇为怪异:“那会儿……他……还没跟老王混,还是个……吊车司机……”
胜子的脸已经不绿,而是像调色盘一样的诡异了。
所以他老板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他顾姐偷汉子偷个民工?
胜子死死的盯着老猫,希望他能告诉他,他刚才说的只是开玩笑。否则他的蛋不止是疼,简直疼到要爆了。
老猫却别开了视线。
这女人的脑回路,他也是觉得……诡异到了无法理解的程度。
“你知道就行了。别胡来。”他嘱咐胜子,“老板说了,最重要让她平平安安把孩子生下来。在那之前,不许乱来。老板自然有自己的打算。”
可那时候,李盛还没跑路啊,胜子心想。他这一跑,要好几年才回来,难道就这么憋屈好几年?
胜子是怎么样都咽不下这口气的。他终究是没听老猫的劝。
他要背着李盛和老猫做事,当然就不能动用李盛的人。他回了胡同那边找人。
都是十八、九二十啷当岁的孩子,狂得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龄。胜子许以重金,要废掉南思文一条腿。
其实很久以前,老猫就告诫他不要跟胡同的那些孩子瞎混。那时候胜子也是这个年纪。大利就是这么没的,老猫是十分怕胜子也出事。那种半大不小的小子,真动起手来,脑子一热一充血,就不顾后果了。
可惜胜子没听。
结果就真的像当年老猫所说的那样。脑子一充血,就不顾后果了。
那男的太厉害,他们就掏了刀。没想到后来还冲上来个女的。那女的一伸手,就撂倒一个人。其实他们都没看清楚她是怎么撂倒那人的。夜色昏暗,而且那种情况下他们都已经红了眼,本能的就以为那女的拿刀捅了他们的同伴。
于是就有人捅了那女的。
顾清夏就倒下了。
听到顾清夏的死讯,胜子浑身僵硬冰冷。
他知道,这一回,他闯下了他这一生中最大的祸。这可能会要他的命。
他六神无主,只能去找老猫。老猫听了,脸色铁青。
“你要怎么办?”他问。
“我……我……”胜子已经失了魂,“我给老板打电话……告诉他……”
“你想死吗?”老猫从牙缝里挤出声音。
老猫和胜子,都知道李盛有多爱顾清夏。他是真的,会弄死胜子。这时候,抬出大利都不管用了。
李盛向来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爱憎分明。
“你先等着!”老猫说。“告诉小光他们,谁都别跑,跑就等着被抓吧。像平常一样,该干嘛干嘛!”
老猫打了几个电话,还出了门。他发动了他从前在警局的人脉,连夜运转起来。
为了保护胜子,老猫只手遮天,翻云覆雨,将这件事情隐瞒了下来。他做出种种蛛丝马迹,让一切都指向了与南思文已经势同水火的张顺。
这一瞒,就瞒了李盛十八年。
十八年后,当胜子知道李盛去见了那个小姑娘的时候,他终于受不了了。
他去找老猫,他说他要跟李盛坦白。
老猫企图阻拦他。
“你让我去!你让我去!他要弄死我你就让他弄死!”胜子说着说着,嚎啕大哭!“你看他这些年过的是什么日子!我心里难受啊!我难受啊你知道吗!”
十八年过去了,他和老猫都娶妻生子,美满幸福。
李盛,至今未娶,孤家寡人。
顾清夏之死,给了李盛极大的刺激。他终于是向父兄,坦白了自己吸毒之事。
他的父亲兄长,都异常震怒。许多年不曾出手的大家长李辉,终于雷霆般出手。
小儿子和两个孙子的交际圈,都被筛过了一遍。随后他们的朋友中,便传来了有些人的父辈或祖辈落马,或被双规的消息。那些人,便从李家后辈的交际圈中消失了。
然后李盛的身边便多出了两个人。人员会在固定的时间更迭,但始终是有两个人,幽灵般跟随着李盛不离身。
他们受命于李家,并不听从李盛的指示。唯一的职责是将李盛与毒品隔绝。
在父兄的帮助下,李盛以大毅力,终于彻底的戒断了他的瘾。
六年后风声过去,一切抹平。李盛回到国内,开始涉足实业,不断积累巨额的财富,建立他的帝国。
但他曾经的朋友都知道他变了。他一直不婚,不近女色,过着清教徒般的生活。
对他的生活,最清楚的,莫过于一直在他身边的胜子。
胜子这个人,从来都是机灵有余,坚韧不足。这件事一直给他以巨大的心理压力,已经压了他许多年。终于有了最后一根稻草,将他压垮。
他终于是跪在李盛面前,将事情和盘托出。
得知真相的李盛,如同雕塑一般一动不动,沉默了很长时间。
后来,他看着胜子,慢慢的开口:“你应该感谢老猫,他用了十八年的时间,救了你一命。”
这一年,李盛将跟随了他许多年的李胜自身边驱逐。
此时的胜子,已经颇有了些自己的产业。他不算是富豪,却也是富人。离开了李盛,他失去了靠山,却依然可以继续过着富裕的生活。
只是对于胜子自己来说,这其中的意义,大不相同。
胜子后来,为向李盛坦白这件事,而深深的后悔。
他不是后悔因此失去了靠山。而是,他后来终于想明白,他坦白了事情的真相,获得了心灵上的解脱。
与此相对的,却是,“害死顾清夏”这个罪责,从此……便终生与李盛如影随形!
对胜子而言,这是比他害死顾清夏,更大的罪孽。
他的悔,无法形容。然而世上,永远没有后悔药卖。
所以人这一生啊,真是不能行错一步,动错一念。
所有的因,都会结果。
所有的果,都有前因。
胜子其实姓李。他的大名,叫作李胜。
没错,和李盛就一字之差,发音完全相同。
李盛身边的人第一次知道的时候,莫不笑喷。可这个事儿,李盛和李胜也都没办法,谁叫名字是爹妈给的呢。
只能说,他俩有缘。
李胜和李盛一样,也是老京城。他们小时候,都是住在大院里。可大院跟大院,不是一回事。李盛住的,是部队的大院。李胜住的,是胡同里的大杂院。
农村人往往会羡慕城里人,羡慕他们住在城里,有城市户口,有工作。他们并不清楚,在一个大城市里,人和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有从小活在特权和富贵中的,也有生来就在贫困的底层挣扎的。这个无法选择,端看投胎技术。
胜子的投胎技术,毫无疑问是特别差的那种。
他出生在一个低保家庭。
妈妈多病,常年卧床。爸爸一条腿有点稍微不灵便,是个环卫工人。家里还有年迈的奶奶。一家子老的病的小的,全指着他爸那点微薄的工资养活,除此之外,就只有每个月那点点低保金。
可胜子其实并不是独生子。他其实还有个哥哥。
胜子的哥哥当然也姓李,他的名字叫作李利。
李利从小就是个有些迟钝的孩子,因为别人叫他的时候,他经常会没有反应。大家会因此笑他。他的父母也从来没想过要带他去医院看看。“去医院”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件昂贵的事情。
直到后来,小学里搞体检,才检查出来,李利的一只耳朵是聋的。天生的。
李利因此拿到了残疾人证,李家因此有了生二胎的指标。
二十多年前,什么独身主义,丁克家庭,什么不生孩子过二人世界的概念都还统统没有。这个国家的普遍大众都认为,多子是多福的。大家不能多生孩子,是因为有政策管着,有罚款悬着。要都有免费的指标,大家肯定可劲的生。
于是才有了李家的老二,取名字的时候取了“胜”字。这样兄弟俩合起来就是“胜利”,虽然是反着的,也是个好词。
胜子其实对他哥印象很淡薄。他那时候毕竟是小。
他记得最清楚的事就是,在他哥死之前的那段时间,他突然有钱了。
突然就拿了崭新崭新的衣服回来穿,还有给妈妈的药,给奶奶的补品。甚至给他这个小了好几岁的弟弟,也有新衣服新球鞋。
但比起这些,胜子更开心的是,他哥有钱给他买零嘴!那段日子,他就跟个小哈巴狗似的黏着他哥,可怜巴巴的用眼瞅着他哥。他哥就牛掰哄哄的领着他去了胡同口的小卖部,牛掰哄哄的掏钱给他买零食。
胜子觉得他哥掏钱的样子太帅了。
那段日子,真是幸福。
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哥就没了。胜子,突然就变成了李家的独子。
他并不是很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大约知道是他哥闯了大祸。这次的祸真大了,把自己的命也丢了。
有穿得讲究体面的男人去了他们家,跟他爸妈和奶奶讲了很久的话,然后离开了。后来他们家经济上忽然就宽松了很多。爸妈也不再老为没钱拿药而发愁了。
他当时的年纪,知道什么是“死”,但死究竟有何意义,他其实懵懵懂懂,不是真的明白。他甚至没有太伤心,只是爸妈告诉他以后再也见不着哥哥的时候,他就知道再没人给他买零食和新衣服了,才难过的哭了一场。
直到后来他在家一个人孤零零的,再没人陪的时候,他才慢慢的体味了到了什么叫“死”,什么叫“再也见不着”。
慢慢的,这个懵懂的孩子,才真的开始为哥哥的死感到了伤心和难过。背着人,偷偷的哭过几回。
可他毕竟年纪小,他有他的玩伴,他要上学,要做作业,要看动画片,要在胡同里撒了欢似的和别的孩子疯跑。慢慢的,哥哥的脸,就模糊了。
要不是刻意提起,他甚至会产生他生来就是独子的错觉。
他的学生时代,一直就处在这种放养散养的状态,就这样混着混着,高中就毕业了。
许多大学生一毕业踏入社会,会觉得茫然。但实际上,每年都会有一群也是初入社会,却比他们更茫然的人。这群人,就是高中毕业生。
高中毕业,却没有读上大学。这群人,他们对社会的茫然和恐惧,要远超大学生、中专生、职高生和技校生。因为大学生有学历。中专、职高和技校生,有一技之长,有明确的就业方向。
只有高中生,是完完全全的茫然,完全不知道前路在何方,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或者能干什么。
一点过度和衔接都没有,他们就从不许打扮、不许玩、不许恋爱的仿佛与世界和社会脱离的学校,被推倒了光怪陆离的现世。
在胜子的茫然中,胜子他妈拖着病体,天天去街道哭。天天哭,天天哭,就给胜子哭回了一份工作。
胜子就上岗了。
他的工作特别简单,就是剪棉纱。一把特殊的剪刀,一大团棉纱,按照要求剪成一小坨一小坨。剪得太小太大都不行,必须大小差不多。
工资是按件记钱,三分钱一坨。
胜子剪了一个月的棉纱,因为手还生,速度上不去,只挣到了几百块钱。换回来的是夜里疼醒,发现右手在痉挛。
在无法入眠的疼痛中,胜子睁着眼睛看着简陋的天花板。才只有十八岁的他,分外的迷茫,并绝望。
他知道这决不是他想要的人生。但他不知道他想要的那种人生,要怎样才能实现。
他想要的人生,其实挺简单,就像他的某些从大杂院搬走里的邻居那样。
从小就认识的人,渐渐长大,分道扬镳。有些人家就从大杂院搬走了。不再常联系,但是隔个一年两年的,发小们也偶尔会聚一回。
他年纪小些,以前没参加过。但是高三那年,有一次聚会,正赶上还在做特种兵的老猫回来了,老猫就带他一起去了。
饭桌上,他见到了一个许久不见的邻居,年纪要大他不少。他隐约还能记起来以前夏天的晚上他光膀子跟大家一起坐在路边打扑克的样子,还有后来他白天卖衣服,晚上支起摊子卖羊肉串的事。
他记得有一回,有人跨界来收保护费,把他给打了。他顶着乌眼青回来喊了一嗓子,胡同里的小子们二话不说就跟他去了,胜子那回也去了。他年纪小点,战斗力不行,大腿让人给踹青了,后背挨了一棍子。但是那伙子人还是让他们这片的人给赶回去了。
后来那人招待他们吃羊肉串,胜子腿上背上虽然疼,但是吃得特香。
感到自己讲了回江湖义气,并有一种找到组织般的虚幻的归宿感和使命感。谁叫那时候,看的都是程浩南和山鸡呢。
胜子自觉自己是做不成程浩南的,但他梦想成为山鸡。他渴望有一个程浩南式的大哥出现,对他慧眼识金,然后带他一起装逼一起飞。
可惜没有。
几年后他跟着老猫在聚会上又见到了那个邻居。他早就不卖羊肉串了,据说开了餐厅。他是开着私家车来的,西装革履,经常故意把左手放在桌面上,好让别人看清缝在左袖子上的西服的商标。是名牌!电视广告里经常看见的那种。
饭桌上,那邻居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结账的时候,大家都不吭声,只有他大手一挥,豪迈的说:“都别动,今天我请!”
特别潇洒!
胜子想要的人生,就是像他一样。
其实老猫的工资待遇,那时候很高。部队本来就待遇福利高,老猫还是特种兵,比别人还更高。老猫家里,本来条件比胜子家强不到哪去,就因为老猫出息,过得比胜子家好多了。
胜子因此不理解,为什么老猫在这种饭局上不潇洒一点,不讲一讲他有多牛掰。不主动跟那邻居抢一抢买单。
买不买的,抢一下也好看点,长脸。
可老猫就是不吭声。他安静的吃饭,安静的喝酒,安静的抽烟。别人不敬他,他不主动和人碰杯。明明在一张饭桌上,胜子要是不特意去看老猫,都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许多年后,胜子的老板李盛赞叹过,他告诉胜子,这是一种本事。
但当年的胜子,当然不懂。
在剪了三个月的棉纱之后,胜子终于对这种生活绝望。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他常常感觉自己在剪的是自己的生命。
胜子本来是个小聪明有,大事上很难作决定的人。但他在绝望中,不顾母亲的哭泣责骂,还是毅然辞工。他给部队里的老猫打了个电话,厚着脸皮跟他借钱。老猫问他有什么打算,他说了。老猫听了之后,二话不说就给他把钱打过来了。
老猫以前,和他哥关系特好。他从小,就猫哥、猫哥的叫他,跟在他屁股后头。
胜子用从老猫那里借来的钱报了个驾校,学车,考驾照。几个月后,他凭着他的驾照和帝都的户口本,成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卧病在床的妈,才喜笑颜开。
胜子很庆幸自己是个帝都人。
每个地方都会有地方保护主义,帝都也不例外。出租车司机、环卫工、商场售货员……有些工作要应聘,帝都户口是硬件。
站在更高的,放眼全国的层次上来评说,这种地方保护主义当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但是站在胜子这样帝都最底层的小市民的角度来说,这是这个城市、这个政府,对他和他所属的这个阶层,最有力的的保护。
让他们,不至于无饭可吃。
当胜子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可看不起外地人了。因为胜子是一个老京城。老京城,特别胡同里那种,就特爱看不起外地人。
直到胜子离开了校园,进入了残酷的社会,他才知道,比起辛勤诚恳、吃苦耐劳,他跟他看不起的那些外地人……差远了。
因此他是真的庆幸自己是帝都人,有帝都户口。
他的投胎技术,跟很多人没法比,却比另一些人要好得多。
那个时候帝都刚刚开始整顿出租车行业。司机师傅们刚开始穿上黄衬衫。
胜子穿了一年的黄衬衫,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拉活,接客,任何时候都在路上。夏天用个大可乐桶装凉水喝,冬天带个杯子,后备箱放个暖水壶。
比他爸强点。他爸做环卫工的,冬天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午饭都是冰凉冰凉的。
挣的钱也比他爸强点。他的父母因此非常满意。
和剪棉纱剪到手发颤的工作比起来,他自己也满意了。他毕竟是为自己的人生抗争过,奋斗过了。
中午的饭点,他和他的同事们会固定的聚集在某一条路边。他们吃了饭,也会休息。或者躺在车里眯一觉,或者在人行便道上铺上报纸,大家围成一圈打牌。
他的同事们年纪大些,大多有啤酒肚。脱了衣服光膀子,有些人的胸,比A罩杯的女人还大。一天到晚就坐在驾驶座上不动,晚上回家又累得筋疲力尽,谁也没有多余的力气锻炼身体,保持身材了。
胜子也就是仗着年轻,还没脱离不留存脂肪,精瘦精瘦的少年期,身材才能入眼。但可以想见,若干年后,他也一样会有着怀胎六月般的肚腩,和比女人还大的胸。
但胜子想不到那么多。他一天一天的就这么过,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拉客的时候,会有那种衣着光鲜体面的,出入高档写字楼或者昂贵的时尚餐厅的乘客。胜子看着,也会觉得羡慕,但从来没觉得那是他可以踏足的世界。毕竟,与他的生活太遥远。
慢慢的,中二少年时期,关于程浩南和山鸡的梦,在毕业后短暂的时间里就湮灭在现实中了。
直到,他遇见了李盛。
这个改变了他人生的人。
那天中午,他坐在路边打着牌,就那么随意的一撩眼皮,看见了路对面的那个男人。
那一瞬间,没有什么风起云涌,天地际会的感觉。他就觉得那个男人特别的……特别的……就是他旁边明明一个人都没有,他都特别的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怎么说呢,胜子看了他一会儿,才意识到,那个男的身上,给人一种贵气逼人的感觉。在他跟前,你下意识的就会收敛。
那会儿李盛穿着西装,外面套着黑色的外套,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夹着烟。隔着一条不算宽的机动车道,静静的望着这边。
胜子就突然想起了小马哥。他觉得这男的,就差往脖子上搭条白围脖了,否则,妥妥一个小马哥。
虽然隔着一条马路,但胜子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那个男的在看他。这一圈人里,他隔着马路遥望的,是他。
然后那个高高的男人把烟扔在地上碾灭。胜子觉得他这个动作也特帅,也是有点像港片里的感觉。胜子心里想着这个动作他回去要练练,练熟了,到于小兰面前做做,帅!猫哥看不上她,她别想东想西了,好好看看就在她跟前的他呗。
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男人穿过了马路,径直走到了他的身前,说:“我要个车。”
他是对着胜子说的,他要的是胜子的车。
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按照排队的顺序,还没轮到胜子。但是当那个男人在一圈人里,眼睛里只看见胜子的时候,他们都莫名的没说什么。气势上,就被压住了。
那个男人,真的是贵气逼人。
这样的男人,他们见的少。因为这样的人,通常,不需要坐出租车。
男人就上了胜子的车,他报了个地址,很远。几乎要绕着三环半圈。
路上,胜子就一直在说话。
帝都出租司机的爱聊,能侃和自来熟,全国都是有名的。胜子所有的天赋点,似乎都点在这上面了。他特别的能自来熟。
车里就一直都响着他叽叽呱呱的声音,偶尔有那男人的轻笑,或者提问,或追问。这一路,胜子过得还挺愉快的。跟乘客聊天侃大山,也是他的人生乐趣之一。
他偶尔从后视镜里瞥一眼,便能看见那男人狭长的眼睛从镜子中看着他。他的目光太过锐利,让胜子感到莫名的不安。他还从后视镜里看到一辆黑色的大奔。作为一个专职的司机,胜子还是有些敏感的,他忽然意识到,那辆大奔已经跟了他很久了。难道要去同一个地方?真是巧。
到了目的地,那个男人没有立刻下车。
他说:“我最近要招个生活助理,你有没有兴趣?”
他给了他一张名片:“有兴趣的话,给我打电话。”然后他下了车。
那名片很简单,就一个名字,一个电话。他叫李盛,居然跟他同名,笑死了。
他奇怪那名片上为什么没有公司没有头衔,没有一大串的座机号分机号和传真号。他见过的名片都是这样的。他不知道名片也分很多种,有商务名片,也有私人名片。
胜子对这个叫李盛的男人的提议兴致缺缺。生活助理,听着就感觉不好,像是那种伺候人的活儿。他知道,南方管这叫马仔,说白了就是跑腿儿小跟班儿。
帝都人啊,就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都有着奇怪的高傲。他们不愿意做诸如保姆之类的工作,觉得是伺候人的,低人一等。
胜子把名片随意的放在手边,挂挡起步。他走到路口,觉得往前走有点偏僻,可能拉不着什么人。他就麻溜的调了个头,往反方向走。自然便要再次路过刚刚他放下那男人的地方。
他下意识的往那边看了一眼。隔着马路,看见了那辆一直跟在他后面的黑色大奔,停在那个叫李盛的男人身前,司机下车为他开门……
胜子就愣在了那儿。
直到后面的车用喇叭嘀他。
他回家后一直回想着那怪异的一幕,心中有着怪怪的感觉。他又掏出那张名片细看,李盛,他叫李盛。
两天之后,他决定给李盛打个电话。他想,就去看看怎么个情况,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只要不是骗子或者传销就行。他要是敢叫他交试用期押金,或者押身份证什么的,他就抬屁股走人。他可不傻,平时的娱乐除了打牌,就是看报纸了。那些骗局,骗不了他的。
李盛提供给他的这个生活助理的职位确实如他所想,是有点类似保姆的,而且要求特别高,二十四小时待机,随叫随到。
单看工作内容,胜子挺不乐意做的。但是看了人力写给他的工资,他心里砰砰跳,几乎没犹豫,就把合同签了。
飘乎乎的回家,告诉他爸妈,他要换工作了,特高薪。爸妈还以为他被人骗了,担心得要命。后来听说他没交押金也没押身份证户口本,才放心了。
胜子从此,就跟了李盛。
一开始,还没习惯,是挺累的。大夜里三四点钟睡得正香,电话把他从被窝里叫起来的事,李盛经常干。开始他心里还会骂娘,后来他慢慢就习惯了。那么高的工资,不是白给的。
胜子的天赋技能点,除了点亮了“自来熟”这个分支外,还点亮了另外一项,叫作“灵敏的直觉”。或者换个说法,胜子其实是个很机灵的人。
他这份机灵,在剪棉纱或者开出租的时候无从发挥,直到他到了李盛身边,才有了用武之地。
他跟李盛磨合得很快。主要是由于他机灵,第一次没做好的事情,第二次他就一定能做好了。李盛对他这一点,感到很满意。
胜子敏感的觉出来,在最初的那段时间里,他老板一直在观察他。幸好,他似乎是认可了他。
但认可不等同于满意。
李盛经常会指点他,某些事该怎么做,某些人该以何种态度对待。他指点他的东西,太多,让胜子有种怪怪的感觉。他觉得一个生活助理,不需要学那么多的东西。
但是李盛是个特别强势霸道的老板,他教他,他就必须得学。
跟在李盛的身边,胜子眼界大开。做人做事,在李盛的指点之下,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这一年,老猫就转业回帝都,成了一名刑警。跟以前一样,工作中依然有很多要保密的东西,感觉神神秘秘的。
胜子这会儿的眼光,已经不再会觉得饭桌上抢着买单或者故意露出西服袖子上的商标是让人羡慕的事了。但他仍然觉得老猫很牛掰。老猫跟的,都是真正的大案子。
老猫,在他自己的领域,真的很牛叉。后来,李盛也是这么点评的。
胜子跟他聊天,说起他老板,老猫愣了一下。
“李……盛?”他喃喃的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若有所思,但是什么都没说。
他看着胜子,能感觉到他跟从前不同。
他们一同参加聚会,胜子是搭他的车去的。他戏问他怎么不开他老板那些拉风的超跑。胜子笑:“没意思。”
有多大的能力,撑多大的脸。
饭局上,大家若是分摊,胜子就老实掏钱。要有土豪炫富摆阔的要请客,胜子就含笑道谢。简直低调的不成。
老猫是知道胜子现在的薪金水平,这桌上其实超过他的不多。他能收敛成这样,真让他刮目相看。这是眼界、修养和气度同时的提升。
老猫从胜子嘴里知道,李盛,功不可没。
想起这个名字,老猫依然都什么都没说。
胜子跟着李盛,遇到了让他更蛋疼的事。
人资资源居然通知他,公司提高了入职标准,至少大专学历。考虑到他已经是在职员工,让他去考个夜大的大专文凭。
胜子简直卧槽了。他去人力那里掰扯,人力的小姑娘说:“你跟我说有什么用,你跟老板说去啊。规矩都是老板定的。”
一听是李盛拍板的,胜子就更蛋疼了。以他老板的性格,他感觉他可能躲不过这一劫了。但是他已经快二十一岁了,离开学校已经三年,让他重新拿起课本,他想想就头皮发麻。
就是上高中那会儿,他也不是什么爱学习的好学生啊!
他决定去找他老板求求情。
“哎,胜子!”人力的小姑娘叫住他。
胜子天生好人缘,嘴巴又甜。小姑娘早跟他熟得不行。她左右瞧瞧没人,悄悄跟胜子说:“你可别犯傻。我告诉你,这规矩,搞不好就是给你一个人定的。”
胜子一脸懵逼。
小姑娘恨铁不成钢的说:“你还真傻啊!全公司,连前台的茜茜都是正经的大专学历。办公室里的那几个,没个硕士头衔都不好意思见人。”
“整个公司,除了几个司机,就你一个人是高中学历!司机不在这个新规定的范围之内。可你在!因为你的title是‘助理’!”小姑娘铁嘴钢牙,斩钉截铁的下定论,“还不明白吗,这新规定就是为你整出来的!”
胜子的嘴半天没合拢。许久才结巴的说:“不……不会……吧?”他老板这几个意思?
“你还不明白啊?”小姑娘悄悄的说,“我跟你说,我们经理说,老板就是故意的,就是逼你去上学。你别犯傻啊,老板有心栽培你呢。”
可老子不想被栽培啊!胜子是有苦说不出。
他哭丧着脸,想了又想,还是对上学感到太过恐惧,硬着头皮去找了李盛,希望他能开恩,把他也扫到“司机”那一堆里去。
“不想学?”李盛一撩眼皮子,斜睨着他。“那你想怎么着?”
胜子让他看得后背发麻,硬着头皮说:“我就跟着您,跑前跑后,不是也挺好的。我干这个的,要大专学历干嘛使呢?”特么下饭吃啊?
李盛吐出口白烟:“那你就想一辈子就这么着了?”
胜子忙点头。一辈子拿这工资,还定期给涨工资,他真的觉得很满足很满足了。
“你想一辈子就一辈子啊?你问过我愿意吗?”李盛冷笑,“我的贴身助理,必须年轻机敏精力充沛。你觉得你能年轻几年?能跟我几年?过些年,我的朋友身边跟前跟后的都是年轻小伙子,我身边跟个中年大叔?啊?你是个这个意思吗?”
胜子就蔫了。
李盛从抽屉里抽出几张纸,扔给他:“我给你两个选择,你自己选。”
胜子就知道自己是不能幸免了,他老板特么连专业都给他规划好了。被逼上梁山的胜子,在老板给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两个专业里面,选择了后者。
无他,就是觉得听起来比人力神马的更高大上而已。反正他也是赶鸭子上架。
“你好好学。别给我考试作弊。我告诉你,最重要的不是学历,是你学到了什么。”李盛弹弹烟灰,觉得他士气太低落,还是给他放出了胡萝卜。
他告诉了他,他过几年打算涉足实业,到时候,会安排他脱离“助理”这个职位,真正去做点事情。
“你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他看着胜子说。
胜子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更强烈了。
那种感觉是什么呢?胜子就是觉得,他和他老板之间,似乎不是单纯的老板和员工该有的感觉。
他其实不想说出来,说出来吧……感觉有点想入非非的自恋,万一不是,太丢人。
可他还是跟老猫说了。
“我老觉得,我老板是把我当小弟看的。”他说,然后解释,“不是那种马仔、跟班的那种小弟……就是……”
他说着,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就是……山鸡对程浩南的那种小弟……兄弟那种……”
老猫抽着烟,静静的看着他,目光有些莫测。
“那不是挺好的吗?”他平静的说,“那你就把自己当山鸡,把他当程浩南。山鸡得听程浩南的话。你该听你老板的。”
连老猫都支持,胜子也是没辙了。在李盛的高压之下,他只能顶着发麻的头皮,去上学了。
李盛要了他一份课程表。
平时李盛使唤他,可是不分昼夜的,能把他使唤得团团转,绝对不亏他给他发的工资。
自从他开始上课,在他上课的时间,李盛就从没使唤过他。
胜子慢慢也有所感,他觉得,他或许真的是找到了他的浩南哥。
李盛后来把他跟胜子之间的牵扯讲给了顾清夏,他嘱咐顾清夏别跟胜子多嘴,他说,胜子不知道。
就是洞察力强如李盛,都没想到,原来那时候,胜子就已经知道了。
诸如同学聚会,或者什么聚会,通常都是由这些人当中混得比较好的人主动发起。甚至可能由他买单。主要就是为了满足在事业成功后向旧时的伙伴显摆、炫富的心理,体会衣锦还乡的爽感。
那一次的聚会也是这样。旧时的邻居、伙伴、发小,有这些年见过几回的,也有好久不见的。也有现在都依然一起住在大杂院,日日相见的。
那次,老猫去外地追个嫌疑犯去了,没来。胜子一个人去的。
与会的人年龄参差,最大的和最小的,年纪差了九岁。胜子是倒数第二小的,就一个比他还小半年的。
饭桌上,他伸手拿茶杯,被旁边的人看见了手表。
“哎,咱俩手表一样呢。”对方伸出手来比在一起,又看了看说,“你这个做工比我精致不少啊,是秀水的吗?哪个摊啊?”
胜子不动声色的收回手,笑道:“你得往里走,有些摊藏得深,但是东西好。特缺德,好东西不拿出来,只卖外国人。”
对方气愤的骂了一句:“妈的,崇洋媚外!”
胜子笑着附和,心里却忽然感慨。他感慨自己的变化。要在三年前遇到这种情况,他一定会眉飞色舞的告诉对方,我戴的跟你那个不是一回事,我这个是正品,正品!
他一定会嘚瑟,会炫耀,还会借着这个大大的吹一回牛逼。
但是现在他不会了。他跟着李盛,看到了太多。他学会了收敛和低调。他此时再看着某些人袖口没拆的商标,和豪迈的买单的样子,他不觉得羡慕,也不再觉得潇洒。
他感觉到了浅薄。他已经看不上这种浅薄了。他现在也已经理解了老猫,老猫大概是以前就看不上这种浅薄。
所以他从来不吹嘘,也不抢着买单。
许多年后胜子回想起来,那些年李盛给过他很多,物质上的,或者别的。但他给他的东西,一直都在卡着一条线。
比如那块表,是他生日李盛送的礼物。并不是旧的,李盛从来不给他任何他用过的旧东西。
那块表的价格,就正正好卡在那条线上。就是对胜子来说,有点贵,但又不会太贵。他省省,攒攒,也能买的起。但生活的现状又决定了,他不会愿意花这个钱,就为买块手表。或者他买了,但是一定会感到心疼。
又比如他后来买房子。没去银行贷款,是李盛自己的公司自己给他做的无息贷款,他们本来就是金融类的公司。说白了,就是李盛借他钱。
签的三十年的期限,每月还款直接就从他工资里划走了。
额度,刚好就控制在他能负担得了,但是必然也会有压力的水平上。
他要想买那些东西,或者减轻那些压力,就必须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以求……涨工资。
李盛就是那样小心的把握着那条线,给他很多,又不会太多,让他能负担,却又有压力。
他的老板深谙人心,知道斗米恩升米仇的道理,更知道人心易惰也易贪。他就这样吸引着他,又鞭策着他。逼着他上进。
胜子后来回忆起那些细节,他和老猫喝酒,就喝醉了大哭。
那时候,他已经不被允许继续待在李盛的身边了……
在那个聚会上,这段关于手表的对话引起了别人的注意。一个年纪大些的老大哥就忍不住跟旁边的人感慨:“时间真快啊,一转眼……胜子,小光,都已经这么大了。”
这个话题一扯开,就引起了许多共鸣。话题就转到了过去那些人、那些事上。这桌上的人没有共同的未来,却有着许多共同的回忆。
李利这个名字,终于被提及了。
“大利死得真是冤啊!真是冤!他那‘大哥’后来就跑了!那伙人全跑了!后来进去的,全是住咱们那一片儿的孩子!”那人骂道,“妈逼!”
“狗屁大哥!那时候才多大,都特么屁孩子。港片看多了,个个以为自己是小马哥程浩南!想起来,真特么傻逼!”
“没错,就是傻逼!人那帮孩子有背景,人玩得起,人也扛得起。咱这帮孩子有什么?有个屁!一出事,全进去了!何大伟!还记得不?住我们家后边,你们家西边那个,进去关了几年,出来彻底学坏了。后来又是吸毒,又是贩毒的,现在又进去了。我估计是出不来了。”
“简直操淡!我到现在都记着那起子王八蛋的名字!”那人恨恨的说,“曾荣、许成厚、赵天卓、马竟裕……”
那些名字,胜子不仅知道,甚至……有几个,极为熟稔。他每听到一个名字,后背便僵硬一分!
等那人不再说,他僵硬着脖子抬起头,有些艰难的问:“那我哥那‘大哥’……叫……什么呀?”
胜子是知道他哥有个“大哥”的。因为他哥每次给他新衣服、新鞋都会告诉他:“这是我大哥给买的。”
他也知道,他哥能有钱给他买零嘴,是因为他哥的“大哥”给他钱。也是因此,他跟着他哥去录像厅看那些港片,警匪片、古惑仔,他就特别的有代入感。因为他的生活中,就有个“大哥”。
那人忽然乐了:“我还差点把那孩子给忘了。胜子,你肯定想不到他叫什么!”他卖关子。
胜子已经有了预感,他感动口干舌燥,心跳加快。
桌对面的一个人忽然大笑:“卧槽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还真是!胜子我告诉你,特有意思!那孩子跟你同名!”
“他也叫李胜!”他笑着说。
不不!你们弄错了!他不叫李胜!我才叫李胜!胜利的胜!
他叫李盛!盛开的盛!盛大的盛!盛放的盛!
对!他叫李盛!
胜子仿佛喝高了一般,感到大脑一片晕眩。
那些微妙的怪异感,突然都有了解释!
原来如此!
他不是找到了他的浩南哥,是他亲哥的浩南哥……回来找他了!
那天,胜子喝了酒。第二天的是他的休息日,他本来就是可以喝酒的。但他跟在李盛身边,二十四小时待命,已经习惯了不喝酒。
所以他本来没打算喝酒。
结果他喝醉了。
第二天酒醒,头痛欲裂。他奶奶还一直念叨他,叫他以后少喝酒。她给他温了粥端过来逼他吃,以免坏了胃。
他呼噜噜的把粥喝了。放下空碗,望着他奶奶收拾东西的背影发呆。
忽然突兀的问:“奶,你还记得我哥吗?”其实,他真不是太记得了。小时候的记忆,早就已经模糊了。
奶奶擦着收拾碗筷,回答:“当然记得。大利啊……唉,大利……”那是她的长孙,怎么会忘记。
“奶,我哥……怎么死的啊?”胜子问。他其实一直不是很清楚真相。
奶奶叹口气:“还能怎么着啊,跟人打架呗,让人捅了一刀。”
“可我听说,我哥是给人挡刀才死的。”他目光晦涩。他记不记得,那都是他哥,他亲哥。血缘这种东西,难以磨灭。
他有点艰难的问:“您就……不恨那孩子吗?”
“有什么好恨的。他逼着你哥去死了?大利啊……就是那次能没事,以后迟早也得出事。”老人手上的动作慢下来,陷入了回忆。“他耳朵不好,特别恨别人看不起他,议论也不行。谁要敢说他什么,他就打人。他打人多狠啊,那会儿在咱原来住那片儿,是出了名的。他耳朵又那样,以后也找不着什么工作,估计也就是混社会了。赔上命,是迟早的事儿。”
“可是……可是……”胜子觉得有些苦涩,他忍不住问,“那要是……咱们,再遇上那个人,那个……我哥给他挡刀的那个人,那……该怎么办?”
胜子是个机灵,有眼色的人,但他遇到真正的大事,无法自己做出决策,这种人属于多谋而不善断。说直白点,就是没担当。胜子自己也是知道自己的,所以他从小的幻想中,顶多认为自己能当山鸡,从没想过去做程浩南。
程浩南,不是谁都能做的了的。
可他没想到,他问了这个问题之后,他的奶奶却停下动作,诧异的转头道:“你……你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
“奶!你?”胜子震惊。“你……你……你知道?”
奶奶叹口气,把碗筷放到他的床头柜上,擦擦手,坐到他床边。
“你换了工作,回来跟我说,你老板和你同名不同字,叫李盛,盛开的盛。我就知道了。”她叹息,“你那时候太小了,你不记得了。那孩子,来过咱家,我见过他,你也见过他。”
胜子张开了嘴。
“那会儿你爸妈都不在家,他跟着大利,是来看我的。哎,多大的孩子啊才,大包小包的给买我东西,都是补养品。一看就是上心了,真懂事!人家家里把孩子教得真好。”
“那会儿你也在家,你小,你不记得了。他还给你钱让你去帮他买冰棍,他就是逗你……”
随着老人絮絮叨叨的回忆,胜子慢慢的,竟然真的拨开迷雾,找回了那段回忆……
他想起来了,他真的见过那“大哥”。他真的是见过李盛!
那会儿已经是秋天了,他和他哥都穿着校服,肥肥大大,像个大口袋。李盛也穿着校服,可李盛的校服是那种西装外套,白衬衫,格子领带,格子裤子,黑皮鞋。
胜子一看那校服,就知道他是哪个学校的。那个学校就在二环里,离他的学校和他哥的学校都不算远,却有着天差之别。
那个学校从小学到高中都有,市重点。他们的校服,西装衬衫格子裤,马甲领带毛背心,有短袖的衬衫短裤短袖的运动装,有长袖运动装,全套的校服下来要一千多块钱。那个年代还根本没有商品房,通货膨胀也没这么厉害。那年代的钱,真是值钱。
那学校的孩子,有很多,上学放学都是有车接车送的。
后来的后来,帝都教改,严格落实就近入学。第一年卡得特别严,于是有一批住在附近的孩子有幸进入了那学校的小学。当接到校服的收费通知的时候,有家长跑到学校抗议校服太昂贵。
校长跟别人说,他在这个学校当了十多年校长,还是第一次遇到有家长嫌校服太贵的情况。他说:“或许这些家庭的孩子,就不适合我们学校。”
这倒霉的校长很快就体会到了网络时代的魅力。他这句不谨慎的话流传到了网上,一时招来了许多家长不满和舆论的巨大压力。
总之,那个时候,李盛穿着漂亮帅气的校服,大包小包的拎着礼物去探望了胜子的奶奶。别看他在外面酷帅狂霸拽的,在长辈面前,温文尔雅,能说会道,特别能迷惑人。
他还逗胜子,给了他十块钱:“太热了,你帮我去买几根冰棍,咱们几个一人一根。买什么你决定,剩下的钱都是你的。”
那个时代,孩子也没现在这么金贵,到哪都大人领着,不敢让单独出门。那时候小孩给大人跑腿,然后零钱当个跑腿费,是小孩子最爱的干的事。而且“大哥”说买什么他决定,剩下的都归他。
胜子就特别聪明的买了最最便宜的冰棍,给自己剩下了最多的钱。李盛和奶奶都笑,李盛还夸他聪明。只有他哥气得发晕。
后来李盛走了,胜子嘴里咬着冰棍,在胡同里飞快的窜逃。他哥在后面狂追,誓要踹死这个给他丢了脸的弟弟。最后胜子还是被他哥踹了好几脚屁股,但终是留下了那些跑腿费。他哥说,大哥给你的,就是你的。所以他没有把钱抢走。
胜子虽然屁股疼,也特别的开心。
这些鲜活的记忆从大脑深处翻出,栩栩如生的如同电影般在脑海里放映。
他竟然都忘记了。原来他竟然真的见过李盛!记忆中那个校服贴身合体,笑起来狭长的眼睛就弯弯的面孔,终于也和他老板眼睛狭长,气息锐利的脸重叠在了一起。
这算是什么?缘还是孽?
“那孩子听说后来是出国了。你回来一说,我就知道了,他可能是从外国回来了。”
“他回来就找了你,给你开那么高的工资,我就明白了。”
“他是个有心的孩子啊……,大利管他叫哥,没白叫……”
“可是……”胜子道,“可是……”
“没什么可是。”奶奶平静的说,“捅死你哥的人,不是他。捅死你哥的那个孩子,判了死缓,现在还在监狱里呢。那个才是咱们家该恨的人。李盛啊……他虽然走了,可他家里后来来了人,给了咱家一大笔钱。其实,人家完全给不着……可人家还是给了。那些年,全靠那笔钱,咱们家才好过点。可惜我和你妈是两个药罐子,天天喝汤吃药的,只出不进,最后还是花光了。”
“可你看看咱们家现在又是什么情况,你看看这房子。你这贷款,没利息吧。说白了,就是人家借钱给你。你知道对门他们家做贷款利息有多少?二十年下来,利息钱都够一套房子了。”
“胜子啊……”奶奶看着他说,“这是你哥……给你积的福,你得惜福……知道吗?”
胜子的心,终于安下来了。他想通了。
从前,他的人生一片昏暗,不知道道路在哪里。后来浩南哥回来了,拎着他的胳膊给他拽起来,在后面踢着他、踹着他、骂着他,就差拿小鞭子抽他了。可却生生的,给他赶到了一条大路上。那路是他给他铺好的。他只要不懈怠,按着他指的方向好好走就行。晴空万里,艳阳高照。
他想通了,从此对李盛,死心塌地。
就跟他哥一样。
老猫后来有了女朋友,特漂亮,特别是穿着制服的时候,让人容易胡思乱想。
于小兰跟人家根本没法比。不过现在胜子自从买了房之后也没怎么再见过于小兰了。而且慢慢的,他也不觉得于小兰有多吸引他了。他虽然还没女朋友,但是也想找个更漂亮的。
但是漂亮女人真是招事儿体质,胜子是没想到最后会那样。老猫不仅丢了女朋友,还丢了公职的饭碗。
那是胜子头次一见着老猫那么颓。就那样的颓在家里。
但是胜子知道老猫是个有本事的人。他也不能就这么看着他颓下去。他于是问老猫愿不愿意跟他老板干,他要是有心,他就去问问他老板。
但他把话说在前头,可能到时候干的活,有些杂,也有些……那个。老猫毕竟从前是个警察,他很担心他可能接受不了。
但人在跌落的时候,没什么接受不了的。
老猫房子首付都付了,贷款再有半个月就要批下来了,到时候就要面对很大的经济压力。
他本来是想拿到钥匙再告诉警花,给她个惊喜,没想到造化弄人。
胜子于是把老猫推荐给了李盛。李盛以前就从胜子嘴里听到过这个人。
胜子带老猫去见了李盛。
老猫看见李盛那对狭长的眼睛,和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渐渐重叠。李盛目光微动,跟胜子说:“你先出去,我们聊聊。”
等胜子离开,他问老猫:“你见过我?”
老猫微凛,他就是那么一晃神儿而已。这个人……真是锐利。
他是真的见过李盛。在胡同口,遇到大利和他的“大哥”,大利热情的跟他打招呼,并希望他能和他的“大哥”认识认识。大利一直都希望老猫能和他一起去拜大哥。但老猫家里管他管得严,不许他跟那些“坏孩子”一起混。老猫自己就也有点看不上那些孩子,他也就点点头打了个招呼,就自走自的路了。让大利自己一个人失望。
但那个孩子就是大利提了无数次的“大哥”,老猫因此还是认真的看了他几眼,特别的记住了他狭长的眼睛。
而且老猫是个思维缜密,记忆力超强的人。
所以当胜子告诉他,他的新老板叫李盛,盛开的盛的时候,他就已经回忆起了胡同口那个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眼睛狭长的少年。
他就是一直没说而已。
他跟李盛坦诚:“小时候跟您见过,就是您去大利家的那次。”
李盛除了大利的奶奶和小时候的胜子,已经不记得他见过其他什么人了。他点点头,说:“行。但是你别跟胜子说。我和大利的事,他不知道。”
老猫应诺了。
他后来就跟了李盛。
不仅仅是因为钱的缘故,而是李盛回国之后,就将大利的弟弟胜子拢到了自己的身边。这件事情本身,在老猫见到胜子之前,就已经令他折服了。
这是一个值得跟的人。
老猫对李盛,虽没有胜子那么心思塌地,也堪称是忠心耿耿。
后来顾清夏给李盛戴了绿帽子,他没像胜子那样暴跳如雷,但也是非常非常生气的。
而且他居然查不出那个奸夫是谁,令得他在挫败感之外,还分外的不甘心。
在胜子的撺掇下,他违背的李盛的指示,弄了窃听器给胜子。胜子把窃听器装在了顾清夏的客厅里。
终于有一天,老猫找到胜子,给他听了一段录音。
【小……小夏,你肚子里的,是不是我的娃?】
【小夏,你跟我说真话!】
【这是我一个人的孩子,跟你无关!】
【南思文!放开我!】
胜子听得脸都绿了!“这男的特么是谁?”,他咬牙切齿。
“南思文,南城老王这半年扶植起来的新人。”老猫说。
南城老王是王老板在道上的绰号。这个不是他自己起的,是从前他的对头起的,带着一些嘲笑的意味。帝都号称东富西贵,北边是后来发展的,也窜了起来。只有南城到现在都破破烂烂。王老板出身自南城,这绰号带着浓浓的嘲笑意味,但时至今日,绝对没人敢再当面这么叫他了。
老猫自文件袋里抽出一张纸:“他在跟老王之前,是个吊车司机,就工地上那种……事发的时候……他……”
老猫的语气也是颇为怪异:“那会儿……他……还没跟老王混,还是个……吊车司机……”
胜子的脸已经不绿,而是像调色盘一样的诡异了。
所以他老板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他顾姐偷汉子偷个民工?
胜子死死的盯着老猫,希望他能告诉他,他刚才说的只是开玩笑。否则他的蛋不止是疼,简直疼到要爆了。
老猫却别开了视线。
这女人的脑回路,他也是觉得……诡异到了无法理解的程度。
“你知道就行了。别胡来。”他嘱咐胜子,“老板说了,最重要让她平平安安把孩子生下来。在那之前,不许乱来。老板自然有自己的打算。”
可那时候,李盛还没跑路啊,胜子心想。他这一跑,要好几年才回来,难道就这么憋屈好几年?
胜子是怎么样都咽不下这口气的。他终究是没听老猫的劝。
他要背着李盛和老猫做事,当然就不能动用李盛的人。他回了胡同那边找人。
都是十八、九二十啷当岁的孩子,狂得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龄。胜子许以重金,要废掉南思文一条腿。
其实很久以前,老猫就告诫他不要跟胡同的那些孩子瞎混。那时候胜子也是这个年纪。大利就是这么没的,老猫是十分怕胜子也出事。那种半大不小的小子,真动起手来,脑子一热一充血,就不顾后果了。
可惜胜子没听。
结果就真的像当年老猫所说的那样。脑子一充血,就不顾后果了。
那男的太厉害,他们就掏了刀。没想到后来还冲上来个女的。那女的一伸手,就撂倒一个人。其实他们都没看清楚她是怎么撂倒那人的。夜色昏暗,而且那种情况下他们都已经红了眼,本能的就以为那女的拿刀捅了他们的同伴。
于是就有人捅了那女的。
顾清夏就倒下了。
听到顾清夏的死讯,胜子浑身僵硬冰冷。
他知道,这一回,他闯下了他这一生中最大的祸。这可能会要他的命。
他六神无主,只能去找老猫。老猫听了,脸色铁青。
“你要怎么办?”他问。
“我……我……”胜子已经失了魂,“我给老板打电话……告诉他……”
“你想死吗?”老猫从牙缝里挤出声音。
老猫和胜子,都知道李盛有多爱顾清夏。他是真的,会弄死胜子。这时候,抬出大利都不管用了。
李盛向来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爱憎分明。
“你先等着!”老猫说。“告诉小光他们,谁都别跑,跑就等着被抓吧。像平常一样,该干嘛干嘛!”
老猫打了几个电话,还出了门。他发动了他从前在警局的人脉,连夜运转起来。
为了保护胜子,老猫只手遮天,翻云覆雨,将这件事情隐瞒了下来。他做出种种蛛丝马迹,让一切都指向了与南思文已经势同水火的张顺。
这一瞒,就瞒了李盛十八年。
十八年后,当胜子知道李盛去见了那个小姑娘的时候,他终于受不了了。
他去找老猫,他说他要跟李盛坦白。
老猫企图阻拦他。
“你让我去!你让我去!他要弄死我你就让他弄死!”胜子说着说着,嚎啕大哭!“你看他这些年过的是什么日子!我心里难受啊!我难受啊你知道吗!”
十八年过去了,他和老猫都娶妻生子,美满幸福。
李盛,至今未娶,孤家寡人。
顾清夏之死,给了李盛极大的刺激。他终于是向父兄,坦白了自己吸毒之事。
他的父亲兄长,都异常震怒。许多年不曾出手的大家长李辉,终于雷霆般出手。
小儿子和两个孙子的交际圈,都被筛过了一遍。随后他们的朋友中,便传来了有些人的父辈或祖辈落马,或被双规的消息。那些人,便从李家后辈的交际圈中消失了。
然后李盛的身边便多出了两个人。人员会在固定的时间更迭,但始终是有两个人,幽灵般跟随着李盛不离身。
他们受命于李家,并不听从李盛的指示。唯一的职责是将李盛与毒品隔绝。
在父兄的帮助下,李盛以大毅力,终于彻底的戒断了他的瘾。
六年后风声过去,一切抹平。李盛回到国内,开始涉足实业,不断积累巨额的财富,建立他的帝国。
但他曾经的朋友都知道他变了。他一直不婚,不近女色,过着清教徒般的生活。
对他的生活,最清楚的,莫过于一直在他身边的胜子。
胜子这个人,从来都是机灵有余,坚韧不足。这件事一直给他以巨大的心理压力,已经压了他许多年。终于有了最后一根稻草,将他压垮。
他终于是跪在李盛面前,将事情和盘托出。
得知真相的李盛,如同雕塑一般一动不动,沉默了很长时间。
后来,他看着胜子,慢慢的开口:“你应该感谢老猫,他用了十八年的时间,救了你一命。”
这一年,李盛将跟随了他许多年的李胜自身边驱逐。
此时的胜子,已经颇有了些自己的产业。他不算是富豪,却也是富人。离开了李盛,他失去了靠山,却依然可以继续过着富裕的生活。
只是对于胜子自己来说,这其中的意义,大不相同。
胜子后来,为向李盛坦白这件事,而深深的后悔。
他不是后悔因此失去了靠山。而是,他后来终于想明白,他坦白了事情的真相,获得了心灵上的解脱。
与此相对的,却是,“害死顾清夏”这个罪责,从此……便终生与李盛如影随形!
对胜子而言,这是比他害死顾清夏,更大的罪孽。
他的悔,无法形容。然而世上,永远没有后悔药卖。
所以人这一生啊,真是不能行错一步,动错一念。
所有的因,都会结果。
所有的果,都有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