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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高冷将军爱上我-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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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徒鸩远远便听到了熟悉的琴音,心中顿时一喜,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推开门,便见越寻楼临窗而坐,正信手抚琴。

    见他进来,越寻楼依旧是那淡淡的三个字:“回来了。”

    不知为何,司徒鸩蓦地心中一酸,竟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他来到越寻楼身边,静默站着,也不说话。

    越寻楼停下抚琴的手,偏头看他,道:“怎么了?”

    “没事。”司徒鸩摇摇头,道:“只是有点儿想你了。”

    越寻楼默了片刻,道:“这一世过得好吗?”

    司徒鸩道:“很辛苦,但也不虚此行。”

    越寻楼道:“那便足够了。”

    司徒鸩道:“上次我回来的时候,登徒迦陵说你转生去了,我等了你好久,都没见你回来。”

    越寻楼“嗯”了一声,却并没有要多说些什么的意思。

    司徒鸩也不好再问,他清楚越寻楼的性子,若是不愿意,连一个字都不会多说。

    沉默片刻,司徒鸩小心翼翼道:“你还生我的气吗?”

    越寻楼淡声道:“我从未生你的气。”

    司徒鸩知道这是假话,但也不戳穿他,只道:“但我生你的气。”

    越寻楼偏头看他,也不问他生什么气,微微一笑,道:“那我应该哄一哄你。”

    司徒鸩呆了呆。

    欸?哄……哄我?

    怔愣间,越寻楼已站了起来,伸手便将他拥进了怀里,在他耳边低声道:“现在还生气吗?”

    司徒鸩整个呆住了。

    如果他现在有心跳的话,估计胸膛会爆炸吧?

    司徒鸩试探着伸出手,搂上越寻楼的腰,半晌,软声道:“寻楼,你在人世里学坏了。”

    越寻楼道:“登徒兄说,男人要坏一点儿才更有魅力。”

    司徒鸩冷哼一声,道:“登徒子果然名副其实。”

    越寻楼道:“你现在还生气吗?”

    被越寻楼抱在怀里,司徒鸩哪里还有气,早已有些飘飘然了。

    可若是说不气了,岂不是显得自己太容易哄了吗?越寻楼以后怕是要越发小瞧他了。

    于是,司徒鸩装腔作势道:“还有那么一点儿。”

    越寻楼道:“那过几日我便陪你一同到人世里走一遭,权当散散心,如何?”

    “真的吗?!”司徒鸩大喜,立时从越寻楼怀里直起身来,一个劲儿确认道:“我没有听错吧?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寻楼,你当真愿意同我一起转生?”

    越寻楼点点头,道:“你没听错。”

    “太好了!”司徒鸩再次扑进越寻楼怀里,抱着他又叫又跳,兴奋地不得了,“你都不知道我盼这一天盼了多久,我真的太开心了,不如我们现在就去吧?我一刻都等不及了!”

    和司徒鸩的过度兴奋想比,越寻楼便显得淡然许多,道:“你才刚回来,过几日吧。”

    司徒鸩道:“可我怕你反悔!”

    越寻楼便道:“绝不反悔。”

    “好!”司徒鸩笑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司徒鸩只呆了两日,便再也按捺不住,一个劲儿央求越寻楼一起转生去。

    越寻楼被他缠得没了办法,只得依了,与他一同上了奈何桥。

    ***

    汉武帝元朔六年夏,长安。

    韩臻今天上午收获颇丰,从一个胖子身上摸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里面的钱足够他挥霍一阵子了。

    为了犒劳一下自己,韩臻到长安城最火的酒楼——醉仙居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韩臻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上消食儿。

    昏昏欲睡之时,忽闻下方传来鼎沸人声。

    睁眼去看,见街道两边挤满了人,全都伸着脑袋往一个方向看。

    看来有大热闹啊。

    韩臻最喜欢凑热闹了,不禁打起精神,扒着窗户往外看。

    未几,从远处传来踢踢踏踏的马蹄声,韩臻凝眸去看,那马上坐着的全是身穿甲胄的将士,各个器宇轩昂,姿态不凡。

    尤其是当先那人,最是英气逼人。

    韩臻听到旁边有人议论。

    “你可知那为首的男子是何许人?”

    “如何不知!他的姨母是圣眷正隆的当今皇后,舅父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卫青,长安城中谁人不晓得他的名号?霍去病是也。”

    “倒难不住你。但如今,撇开他这些亲族不谈,你又知道他是谁吗?”

    “你这话倒问得蹊跷,快别卖关子了,有话直说罢。”

    “数月之前,武帝钦封霍去病为骠姚校尉,随大将军卫青一同出击匈奴于漠南。霍去病率八百轻骑奔袭百里,一举斩杀了包括匈奴籍若侯、相国、当户官员等在内的两千余人,又活捉了单于的叔父,简直骁勇至极,风头无两,甚至盖过了他的舅父卫青。霍去病此次大胜而归,武帝必有重赏,不日便可跻身长安新贵。日后,人们再提起霍去病,便不会再说他的姨母是谁,他的舅父是谁,而只是他霍去病本人了。”

    “兄长所言甚是。这霍去病尚未及弱冠之年,却能有此功勋,实在让我等既感钦佩,又觉汗颜。”

    韩臻将这番议论听在耳中,心中也甚有感触。

    他与霍去病年纪相仿,霍去病已是一战成名的少年英才,鲜衣怒马,恣肆飞扬,而他却只是个整日混迹市井的小喽啰,做些偷鸡摸狗的营生,荒唐度日。

    他也想像霍去病这般,投身军中,不求建功立业,只求保家卫国。

    可是,他这见不得光的身份却不允许。

    他是遗腹子,也是私生子。

    他是韩家的耻辱,也是韩家的秘密。

    一旦他曝露在阳光下,必将会给韩家带来滔天大祸,灭顶之灾。

    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像霍去病那样活的轰轰烈烈,他只有躲在角落里艳羡的份儿。

    天之骄子们已经消失在了长街尽头,韩臻收回视线,正欲起身离开,忽闻一声暴喝:“就是他!那个脸上有胎记的!”

    “那个脸上有胎记的”正是韩臻。

    他的左脸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几乎占了大半张脸,丑陋至极,所以,“那个脸上有胎记的”几乎成了他的代名词。

    韩臻转头一看,来人竟是上午被他偷了钱袋的那个胖子,身后跟了几个面目凶恶的高壮男子,一看就不是善类。

    怪了,这胖子怎么知道是他偷了钱袋?又是怎么找到他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逃命最关紧。

    可他们已将楼梯口堵了个水泄不通,连只老鼠都钻不过去,为今之计——

    韩臻转头望向窗外,这里离地足有三丈高,跳下去应该摔不死吧?

    眼瞅着几个壮汉已经扑了上来,韩臻再也不敢犹豫,翻身便从窗口跳了下去。

    他在市井混迹多年,别的本事没有,逃命的本事倒还算拿得出手。

    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也只是崴了脚,并无太大妨碍。

    回身冲着扒在窗口气急败坏的胖子做了个鬼脸,韩臻一瘸一拐的混进四散的人流里,一会儿便没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