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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马车载着沈淼一路疾驰,一天一夜后到了临安境内,吴六的别庄位于天目溪和昌化溪的交界处,两溪上游皆是他的庄子,进入以山路和水路为主,车马无法进入,竹轿和竹筏是主要交通工具。
别庄位于村中心,青砖高墙环绕,和四周土墙溪石撘就的民居有很大的区别。别庄前有条山溪,山溪边是条鹅卵石铺就的平坦石道,一直延伸至村外的官道。
此时正是傍晚时分,是各家各户开灶做饭的时候,马车行走于石道间,柴香和饭香扑面而来,沈淼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好熟悉的香味,小时候外婆家做饭就是这个味。
吴六见状笑说:“已命人备饭,进门安顿好就能开。”
顾和尚闻言在车头掀帘补充:“今天的菜是我亲点的,溪鱼螺蛳河虾炖三鲜,红烧肉炖毛笋,现摘金蚕豆清水煮,倒笃菜炒罗汉豆瓣,雷笋丝白菜汤,还有特意为你准备的,水蒸蛋。”
沈淼听得目瞪口呆,都是春季的时令鲜蔬,还搭配得恰到好处,最主要的是!!这都是他小时候最爱吃的,没想到在这里也能吃到,他应该没穿越吧?这些人应该是穿了古装诓他的吧?
吴六见状扶额:“擦擦口水。”
沈淼回神,忙抹嘴角,结果什么都没有,他当即露出受骗的表情。
吴六撇头看窗外,嘴角微微上翘。
顾和尚则不含蓄得多,直接豪爽的笑了。
沈淼默默泪目,民以食为天,他的反应不对吗?
别庄的下人们已在门前等候,一见马车到,立即上前,一人牵马,一人搬凳,一人掀帘,两人准备了竹榻准备抬沈淼进去。
不想吴六亲自抱下沈淼,没经任何人手,直接抱进门了。
下人们微愣,很快回神跟了上去。
别庄的管事走在最前头引路:“公子,照你的吩咐,主屋,厢房和客房都已打扫过。”
“顾和尚就待一晚,打发他睡客房去。”吴六说道,顾和尚抗议,“欸,厢房那不是有我的屋子吗?凭什么我要睡客房?”
“屋子里的东西会帮你挪到客房,厢房在内宅,以后你就不要住了。”吴六无视顾和尚的抗议。
顾和尚一脸哀怨:“重色轻友!”
吴六继续无视,抱着沈淼一路往主屋走。
主屋是栋两层建筑,楼下是厅室,右厢是书房,右厢前种有一排翠竹,竹前还设有石桌石凳,左厢是居室,先前顾和尚就是住这。
管事一路往厢房引,不想吴六却顺着主屋左侧楼梯,一路往主卧走。
管事一愣,回想吴六方才对顾和尚住处的处理,立刻明白了吴六对他怀中之人的重视,赶紧跟上,先吴六推开了主卧的门。
主卧是三间通房,中挂竹林山溪图,供桌上摆着山石盆景,供桌前有一小圆桌,配四圆凳;左边有衣柜之类家具贴墙摆设,临窗设有一美人榻供歇息;右边是床,右后设有洗漱之处,右前临窗处则设有梳妆台。
吴六小心将沈淼置于床上,拉过被褥为其盖好,压实。
沈淼一路透过吴六怀抱的缝隙大致打量过这个别庄,一共三进,第一进是主堂,第二进依旧是堂,但没有第一进严肃,吴六说客房的时候就在第二进,估摸着客房设在那边,第三进明显是主人住处,管事进门后有左转,吴六却直走。
照常理判断,厢房应该在边上,主屋是正面,这么说他住在主屋?
这……不太好吧!
沈淼当即表示:“我住厢房即可。”
吴六摇头:“最近多雨水,厢房着地潮湿,不利你养伤。”
“起个火盆不就行了。”沈淼提议。
吴六推开妆台前的窗,春风潜入,夹带着浓郁的水汽:“这种天火盆根本没用。”
沈淼只好放弃,他也是待惯江南的人,知道清明前后的特点,不仅喜欢下夜雨,还喜欢返潮,一返潮,火盆压根就没用。
“晚饭就摆在屋里,你去布置吧。”吴六吩咐管事,管事忙退去。
沈淼想起顾和尚对晚饭的垂涎,又想起吴六似乎没有让他进内宅的意思,便道:“我行动不便,随便吃些,你把饭摆其他地方吧。”
“不用管顾和尚,他肯定一早就要走了他自己那份,在吃这方面他绝不会亏待自己的。”吴六说着往屋顶看了眼,屋顶当即传出一冷哼声:“这地方没法待了。”
吴六摇头笑。
沈淼心下笑,吴六和顾和尚的友情真不错。
不多时,管事带着几个下人抬着张矮桌,提着几个食盒走了进来,吴六小心扶起沈淼,管事亲自将靠枕垫在沈淼身后,然后命人将矮桌架在床上,将菜一一摆上,除却顾和尚说的那些,还准备了几个馒头。
“这是此处的特色,用酒酿发的粉做成的馒头,口感不错,不易滞食。”吴六介绍。
管事带着下人离开,在屋外等候。
吴六坐在沈淼对面,一手将馒头递给沈淼,一手夹菜喂沈淼。
沈淼想拒绝,吴六没给他机会:“你伤在右胸,抬右手会牵动伤口,左手又夹不了菜,只够你拿着馒头吃。”
沈淼有些小害羞,先前吴六做老汉打扮,他也没识破,被对方喂食没什么感觉,现在吴六恢复原本模样,又长得俊朗非凡,气质俊逸,被这么一个妥妥男神级的人喂食,本就喜欢男人的沈淼就不那么自然了。
吴六看出沈淼的害羞,眼中有一闪而过的笑意,继而装作什么都未看穿,夹菜笑说:“这道菜是顾和尚整出来的,取溪沟里的新鲜溪鱼,螺蛳,虾,淋上酱油,上灶蒸,十分鲜美,尝尝。”
这道菜在沈淼的那个时代里,是一处很有名的农家乐餐厅的主打菜,据说是千年之前一位手持越人剑,来无影去无踪的侠客最先发明的。沈淼一直觉得是老板瞎扯的,毕竟凡是菜要是扯上这种传说肯定吸引人,这会看来,搞不好老板也没诓人。
沈淼悄悄笑了笑,张嘴吃了,溪鱼的鲜味在口中蔓延,吴六又剥了虾肉,挑了螺蛳肉,喂给沈淼,三鲜合体,美味无穷,让他有一种彻底在这个遥远的古代活过来的感觉。
真好!沈淼狠咬了口馒头,指着红烧肉炖笋:“我要肉,肥瘦兼有的那种。”
吴六暗含宠溺的一笑,动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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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载着沈淼一路疾驰,一天一夜后到了临安境内,吴六的别庄位于天目溪和昌化溪的交界处,两溪上游皆是他的庄子,进入以山路和水路为主,车马无法进入,竹轿和竹筏是主要交通工具。
别庄位于村中心,青砖高墙环绕,和四周土墙溪石撘就的民居有很大的区别。别庄前有条山溪,山溪边是条鹅卵石铺就的平坦石道,一直延伸至村外的官道。
此时正是傍晚时分,是各家各户开灶做饭的时候,马车行走于石道间,柴香和饭香扑面而来,沈淼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好熟悉的香味,小时候外婆家做饭就是这个味。
吴六见状笑说:“已命人备饭,进门安顿好就能开。”
顾和尚闻言在车头掀帘补充:“今天的菜是我亲点的,溪鱼螺蛳河虾炖三鲜,红烧肉炖毛笋,现摘金蚕豆清水煮,倒笃菜炒罗汉豆瓣,雷笋丝白菜汤,还有特意为你准备的,水蒸蛋。”
沈淼听得目瞪口呆,都是春季的时令鲜蔬,还搭配得恰到好处,最主要的是!!这都是他小时候最爱吃的,没想到在这里也能吃到,他应该没穿越吧?这些人应该是穿了古装诓他的吧?
吴六见状扶额:“擦擦口水。”
沈淼回神,忙抹嘴角,结果什么都没有,他当即露出受骗的表情。
吴六撇头看窗外,嘴角微微上翘。
顾和尚则不含蓄得多,直接豪爽的笑了。
沈淼默默泪目,民以食为天,他的反应不对吗?
别庄的下人们已在门前等候,一见马车到,立即上前,一人牵马,一人搬凳,一人掀帘,两人准备了竹榻准备抬沈淼进去。
不想吴六亲自抱下沈淼,没经任何人手,直接抱进门了。
下人们微愣,很快回神跟了上去。
别庄的管事走在最前头引路:“公子,照你的吩咐,主屋,厢房和客房都已打扫过。”
“顾和尚就待一晚,打发他睡客房去。”吴六说道,顾和尚抗议,“欸,厢房那不是有我的屋子吗?凭什么我要睡客房?”
“屋子里的东西会帮你挪到客房,厢房在内宅,以后你就不要住了。”吴六无视顾和尚的抗议。
顾和尚一脸哀怨:“重色轻友!”
吴六继续无视,抱着沈淼一路往主屋走。
主屋是栋两层建筑,楼下是厅室,右厢是书房,右厢前种有一排翠竹,竹前还设有石桌石凳,左厢是居室,先前顾和尚就是住这。
管事一路往厢房引,不想吴六却顺着主屋左侧楼梯,一路往主卧走。
管事一愣,回想吴六方才对顾和尚住处的处理,立刻明白了吴六对他怀中之人的重视,赶紧跟上,先吴六推开了主卧的门。
主卧是三间通房,中挂竹林山溪图,供桌上摆着山石盆景,供桌前有一小圆桌,配四圆凳;左边有衣柜之类家具贴墙摆设,临窗设有一美人榻供歇息;右边是床,右后设有洗漱之处,右前临窗处则设有梳妆台。
吴六小心将沈淼置于床上,拉过被褥为其盖好,压实。
沈淼一路透过吴六怀抱的缝隙大致打量过这个别庄,一共三进,第一进是主堂,第二进依旧是堂,但没有第一进严肃,吴六说客房的时候就在第二进,估摸着客房设在那边,第三进明显是主人住处,管事进门后有左转,吴六却直走。
照常理判断,厢房应该在边上,主屋是正面,这么说他住在主屋?
这……不太好吧!
沈淼当即表示:“我住厢房即可。”
吴六摇头:“最近多雨水,厢房着地潮湿,不利你养伤。”
“起个火盆不就行了。”沈淼提议。
吴六推开妆台前的窗,春风潜入,夹带着浓郁的水汽:“这种天火盆根本没用。”
沈淼只好放弃,他也是待惯江南的人,知道清明前后的特点,不仅喜欢下夜雨,还喜欢返潮,一返潮,火盆压根就没用。
“晚饭就摆在屋里,你去布置吧。”吴六吩咐管事,管事忙退去。
沈淼想起顾和尚对晚饭的垂涎,又想起吴六似乎没有让他进内宅的意思,便道:“我行动不便,随便吃些,你把饭摆其他地方吧。”
“不用管顾和尚,他肯定一早就要走了他自己那份,在吃这方面他绝不会亏待自己的。”吴六说着往屋顶看了眼,屋顶当即传出一冷哼声:“这地方没法待了。”
吴六摇头笑。
沈淼心下笑,吴六和顾和尚的友情真不错。
不多时,管事带着几个下人抬着张矮桌,提着几个食盒走了进来,吴六小心扶起沈淼,管事亲自将靠枕垫在沈淼身后,然后命人将矮桌架在床上,将菜一一摆上,除却顾和尚说的那些,还准备了几个馒头。
“这是此处的特色,用酒酿发的粉做成的馒头,口感不错,不易滞食。”吴六介绍。
管事带着下人离开,在屋外等候。
吴六坐在沈淼对面,一手将馒头递给沈淼,一手夹菜喂沈淼。
沈淼想拒绝,吴六没给他机会:“你伤在右胸,抬右手会牵动伤口,左手又夹不了菜,只够你拿着馒头吃。”
沈淼有些小害羞,先前吴六做老汉打扮,他也没识破,被对方喂食没什么感觉,现在吴六恢复原本模样,又长得俊朗非凡,气质俊逸,被这么一个妥妥男神级的人喂食,本就喜欢男人的沈淼就不那么自然了。
吴六看出沈淼的害羞,眼中有一闪而过的笑意,继而装作什么都未看穿,夹菜笑说:“这道菜是顾和尚整出来的,取溪沟里的新鲜溪鱼,螺蛳,虾,淋上酱油,上灶蒸,十分鲜美,尝尝。”
这道菜在沈淼的那个时代里,是一处很有名的农家乐餐厅的主打菜,据说是千年之前一位手持越人剑,来无影去无踪的侠客最先发明的。沈淼一直觉得是老板瞎扯的,毕竟凡是菜要是扯上这种传说肯定吸引人,这会看来,搞不好老板也没诓人。
沈淼悄悄笑了笑,张嘴吃了,溪鱼的鲜味在口中蔓延,吴六又剥了虾肉,挑了螺蛳肉,喂给沈淼,三鲜合体,美味无穷,让他有一种彻底在这个遥远的古代活过来的感觉。
真好!沈淼狠咬了口馒头,指着红烧肉炖笋:“我要肉,肥瘦兼有的那种。”
吴六暗含宠溺的一笑,动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