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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防盗章,正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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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而复活
“今天感觉怎么样?”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床尾,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一般医院里的医生要做这副样子,都需要是个帅哥才能体现出这个帅气的姿势,偏巧,这个医生长得也不错,浓眉大眼,阳光帅气。
我看着他,笑了。
“老样子。”
这个医生站在床尾的样子,总会让我想起那个神经质的男人。这让我有点阴影了。距离那个男人来看我的那个时候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那个男人自从那次之后,便没有再来了,这让我好受些,免得我睡觉的时候还要不时提防被会人暗算。
在这个月里,我总算弄清楚了现在的情况了。
首先,关于我现在这个身体的事情了。
初次醒来的时候,我以为我是在自己的身体里醒来,我还幸灾乐祸等待看着许志儿那个蠢货上哪里哭去,结果,到头来,却发现这个蠢货是在下自己。
医院里有移动的镜子,在某天,我让护工去取来镜子。
镜子里的自己,让我好生生地吓了一跳。
不是说镜子里的人长得有多丑,什么原因都不是,这个人长得很好,勉强说是个帅哥。之所以会说是勉强,是因为这个人长得有点娘了,肤白雪嫩这四个字,用在我这个身体上,简直是恰当到不能再恰当了。
一个大老爷,先不管他的五官如何,就从这个皮肤上好得跟女人一样,连毛孔都瞧不见,典型的就是个被包养的主了。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这让原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白嫩了。
撇开这个肤色的问题,五官长得还算过去,眼睛大而有精神,嘴唇不薄不厚,中等厚度,看起来就一副很容易亲近的模样。比起那个男人削减的下巴,还有凉薄的嘴唇,这个身体是好得太多了。
但问题是,再好的身体,也不是我的,这个才是我最不爽的地方了。我为什么会在这个身体里面?这个身体是谁?现在我在哪里?
问题又来了。
我的脑子想得快炸掉了。
幸亏病房里面有电视,我住得又是单人房,除了晚上护士会定时来查房关电视外,其他时间,我都可以任意地看电视。从电视里,我总算知道,我现在是在几年几月了。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还在我熟悉的世界里,而并非我想象中的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而这一年是我的身体被许志儿那蠢货霸占的第二年,距离我消失的日期已经过了整整一年了。也就是说,那蠢人光明正大用我的身体,挥霍我的一切已经挥霍了一年了。
一个从底层上来的普通人突然之间拥有了那么多的财产,高枕无忧地享受了一年,而我却在这个该死的医院,生生受了一个月的病痛,还要被迫地接受别人的生活。
我根本就不想要这个身体,但也无需担心这个身体是被我抢夺来的,因为主人的灵魂已经不在了。就算我是多么地不清醒,脑中的记忆也有些残缺,但病历跟护士医生这几天所说的一切,足以让我了解到一个事实。
这个人已经死了,在手术中大出血,中途一度心跳停止,但又神奇地恢复了跳动。
这个所谓的神奇地恢复跳动,不过是我莫名其妙进入这个身体之后才出现的,是我让这个人活了下来。
从这一层意思上来说,是我救了这个人,而许志儿却是在我身体还活着的时候,在我还有心跳的时候进入了我的身体里,把我的灵魂硬生生地挤出体外,造成了我的死亡。他才真正是我生命的刽子手。
也亏许志儿能如此心安理得,毫无愧疚之心地用着我的身体。而我最恨的是,他用与我所珍惜的人抱在一起了。凭什么呢?
脑子想太多的时候,昨天的夜晚,我便难以入睡了,一直在床上来回换姿势翻身直到天明,才在护士跟清洁工的打扰下,我终于不甘不愿地睁开眼了。
然后,便是现在八点钟之后,医生们的查房了。
我这个身体据说是从楼梯上滚下来的,又被重物砸到头了,造成脚骨折,头部出血。能活下去,也真是我的奇迹了。
这一点,让来查房的主治医生不住地感叹了好多遍,说到我耳朵都快长茧了。
“幸亏你比较年轻,身强体壮,恢复地也快。”
天气转凉,医生的指尖跟那人一样,带着凉气,摸着我骨折的部位,让窝在被窝里懒洋洋的我忍不住缩了缩脚。我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这个医生,总觉得他对我是似乎怀有某种的敌意。
“长痂了。等痂掉落之后,你就可以出院了。现在你要开始下床锻炼走路才是。”
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身体的机能早就退化了,连半坐起身这个姿势都要练习上几天,这才终于像正常人那样轻松地坐起来,而不会再次往后倒去。更何况是还要下床练习走路了。
我看了看医生,才点点头。
医生走后,护士又来了。
六七个护士凑成了一群,都同一个时间涌进来,每天都是要来例行检查的。只不过,年轻点的护士眼睛会不时地看了看我,然后笑着,脸红了。
“你要好好锻炼,才能快点出院。”
我挑眉,看了看说话的护士。这个护士,在隔壁房间的时候,我曾听见她的声音凌厉异常,天天把病人吓到了,但到了我这里,却难得能温声细语,也多亏这副皮囊长得不错。
“谢谢,我会的。”
在医院住久了,总觉得性子变得有些奇怪了,感慨似乎多了点。有的时候,我竟然会在想,如果我的性向是正常的话,那么,现在我早就已经成家了,拥有一个漂亮的老婆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也不会因为蒋云岭那人而劳心劳力了。
但这些,想多了也是无益,毕竟性向这东西,从我开始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是无法扭正回来了。既然是自己选的路,也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我托护士帮我向医院买了一副拐杖,用于下地练习。至于这个钱,便只能在我这个身体所拥有的财产里面出了。
这个身体被送来的医院的时候,他的钱包手机都在。被护士收在抽屉里面。在前几天,无聊至极,我只能拉开抽屉,翻开他的钱包,数数里面的钞票。
纸质的钱不多,只有一千来块,卡到是不少,甚至还有一张烫金的高级VIP卡。
我在脑子里没有搜到这些卡的密码,如果单靠这些现金的话,是无法支撑我在医院里庞大的支出的,毕竟骨折手术跟开脑手术,少说都要十几万了。但有趣的是,我这个身体竟然敢有人给他买单了。
医院的支出还有我吃饭的钱,请护工的钱,都是有人帮我事先垫付了,让我可以在医院里安心养伤。
而这个人,我暂时没有想到是谁,除了那天来医院看我,站在床尾削平果那个奇怪的男人。
也许,他与这个身体的主人有着异常亲密的关系。
想到这个人,我总会想起上次他所干的事情。
“你想要吗?”
男人脸上的神情隐藏在黑暗中,只听到他清冷的声音在病房里回响。
我瞪着他,没说话。但我知道,我的眼神还有我的身体已经老实地出卖我了。
男人绝对不会好心帮我的。
毫无意外,上一秒他还在笑着,动作轻柔体贴,下一秒,气氛变得紧张,他握着我的东西,手劲变大,几乎让我咬牙切齿地瞪视他,忍着痛楚差点就要喊出声了。
“像你这么脏的东西,也配我碰你么?你也该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才是。”
男人从身上取出一条手帕,动作缓慢利落,擦拭着自己的手,毫不犹豫地抽身离开了病房。
一想起一个月前,那个男人对我所干的事,我就气得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往地上狠狠地砸去,直到玻璃碎得满地都是。
我出生是个野种,所有人都看不起的身份,只能咬牙切齿将所有的不甘与耻辱吞进肚子里,直到将那些人都踩在底下。这么多年了,我还未曾试过,除了许志儿,还有人能挑起我的性子,让我有种想将他碎尸万段的冲动。
收回了胡思乱想的情绪,我接过了护士手中的拐杖,从床上小心翼翼地坐了起来,在护工的搀扶下,手臂紧握着拐杖努力站起身。
如我所预料的一样,这个身体已经快废了。一站起身,两只条就没力气,软软地往前方跌去。
我以极其狼狈的姿势摔倒在地上。
护工想扶起我,已经被我拒绝了。
我摸索着床沿,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站起身。再次跌倒了。为了护住受伤的伤口不再裂开,我只能委屈我那只健全的脚。
在经历一次一次跌倒之后,我终于成功地拄着拐杖,用一只脚站了起来。在外人看来是极其容易的事情,但却使尽了我浑身力气,当我迈出第一步之后,我已经累得只能趴在床上歇息了。
“先生,你就歇息下吧。”
护工是个年轻人,岁数跟我差不多。我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眼睛里对我,满是怜悯与同情。我现在这样子,就跟初次学走路的小孩子无两样,也许对于平常人是个难以言说的耻辱,但对于我,像我这种能重新来过,拥有第二次生命的人来说,这又算得了什么。
一只脚迈进了阎王殿,一只脚却还在人间,这已经是足够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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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感觉怎么样?”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床尾,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一般医院里的医生要做这副样子,都需要是个帅哥才能体现出这个帅气的姿势,偏巧,这个医生长得也不错,浓眉大眼,阳光帅气。
我看着他,笑了。
“老样子。”
这个医生站在床尾的样子,总会让我想起那个神经质的男人。这让我有点阴影了。距离那个男人来看我的那个时候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那个男人自从那次之后,便没有再来了,这让我好受些,免得我睡觉的时候还要不时提防被会人暗算。
在这个月里,我总算弄清楚了现在的情况了。
首先,关于我现在这个身体的事情了。
初次醒来的时候,我以为我是在自己的身体里醒来,我还幸灾乐祸等待看着许志儿那个蠢货上哪里哭去,结果,到头来,却发现这个蠢货是在下自己。
医院里有移动的镜子,在某天,我让护工去取来镜子。
镜子里的自己,让我好生生地吓了一跳。
不是说镜子里的人长得有多丑,什么原因都不是,这个人长得很好,勉强说是个帅哥。之所以会说是勉强,是因为这个人长得有点娘了,肤白雪嫩这四个字,用在我这个身体上,简直是恰当到不能再恰当了。
一个大老爷,先不管他的五官如何,就从这个皮肤上好得跟女人一样,连毛孔都瞧不见,典型的就是个被包养的主了。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这让原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白嫩了。
撇开这个肤色的问题,五官长得还算过去,眼睛大而有精神,嘴唇不薄不厚,中等厚度,看起来就一副很容易亲近的模样。比起那个男人削减的下巴,还有凉薄的嘴唇,这个身体是好得太多了。
但问题是,再好的身体,也不是我的,这个才是我最不爽的地方了。我为什么会在这个身体里面?这个身体是谁?现在我在哪里?
问题又来了。
我的脑子想得快炸掉了。
幸亏病房里面有电视,我住得又是单人房,除了晚上护士会定时来查房关电视外,其他时间,我都可以任意地看电视。从电视里,我总算知道,我现在是在几年几月了。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还在我熟悉的世界里,而并非我想象中的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而这一年是我的身体被许志儿那蠢货霸占的第二年,距离我消失的日期已经过了整整一年了。也就是说,那蠢人光明正大用我的身体,挥霍我的一切已经挥霍了一年了。
一个从底层上来的普通人突然之间拥有了那么多的财产,高枕无忧地享受了一年,而我却在这个该死的医院,生生受了一个月的病痛,还要被迫地接受别人的生活。
我根本就不想要这个身体,但也无需担心这个身体是被我抢夺来的,因为主人的灵魂已经不在了。就算我是多么地不清醒,脑中的记忆也有些残缺,但病历跟护士医生这几天所说的一切,足以让我了解到一个事实。
这个人已经死了,在手术中大出血,中途一度心跳停止,但又神奇地恢复了跳动。
这个所谓的神奇地恢复跳动,不过是我莫名其妙进入这个身体之后才出现的,是我让这个人活了下来。
从这一层意思上来说,是我救了这个人,而许志儿却是在我身体还活着的时候,在我还有心跳的时候进入了我的身体里,把我的灵魂硬生生地挤出体外,造成了我的死亡。他才真正是我生命的刽子手。
也亏许志儿能如此心安理得,毫无愧疚之心地用着我的身体。而我最恨的是,他用与我所珍惜的人抱在一起了。凭什么呢?
脑子想太多的时候,昨天的夜晚,我便难以入睡了,一直在床上来回换姿势翻身直到天明,才在护士跟清洁工的打扰下,我终于不甘不愿地睁开眼了。
然后,便是现在八点钟之后,医生们的查房了。
我这个身体据说是从楼梯上滚下来的,又被重物砸到头了,造成脚骨折,头部出血。能活下去,也真是我的奇迹了。
这一点,让来查房的主治医生不住地感叹了好多遍,说到我耳朵都快长茧了。
“幸亏你比较年轻,身强体壮,恢复地也快。”
天气转凉,医生的指尖跟那人一样,带着凉气,摸着我骨折的部位,让窝在被窝里懒洋洋的我忍不住缩了缩脚。我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这个医生,总觉得他对我是似乎怀有某种的敌意。
“长痂了。等痂掉落之后,你就可以出院了。现在你要开始下床锻炼走路才是。”
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身体的机能早就退化了,连半坐起身这个姿势都要练习上几天,这才终于像正常人那样轻松地坐起来,而不会再次往后倒去。更何况是还要下床练习走路了。
我看了看医生,才点点头。
医生走后,护士又来了。
六七个护士凑成了一群,都同一个时间涌进来,每天都是要来例行检查的。只不过,年轻点的护士眼睛会不时地看了看我,然后笑着,脸红了。
“你要好好锻炼,才能快点出院。”
我挑眉,看了看说话的护士。这个护士,在隔壁房间的时候,我曾听见她的声音凌厉异常,天天把病人吓到了,但到了我这里,却难得能温声细语,也多亏这副皮囊长得不错。
“谢谢,我会的。”
在医院住久了,总觉得性子变得有些奇怪了,感慨似乎多了点。有的时候,我竟然会在想,如果我的性向是正常的话,那么,现在我早就已经成家了,拥有一个漂亮的老婆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也不会因为蒋云岭那人而劳心劳力了。
但这些,想多了也是无益,毕竟性向这东西,从我开始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是无法扭正回来了。既然是自己选的路,也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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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脑子里没有搜到这些卡的密码,如果单靠这些现金的话,是无法支撑我在医院里庞大的支出的,毕竟骨折手术跟开脑手术,少说都要十几万了。但有趣的是,我这个身体竟然敢有人给他买单了。
医院的支出还有我吃饭的钱,请护工的钱,都是有人帮我事先垫付了,让我可以在医院里安心养伤。
而这个人,我暂时没有想到是谁,除了那天来医院看我,站在床尾削平果那个奇怪的男人。
也许,他与这个身体的主人有着异常亲密的关系。
想到这个人,我总会想起上次他所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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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瞪着他,没说话。但我知道,我的眼神还有我的身体已经老实地出卖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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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意外,上一秒他还在笑着,动作轻柔体贴,下一秒,气氛变得紧张,他握着我的东西,手劲变大,几乎让我咬牙切齿地瞪视他,忍着痛楚差点就要喊出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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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从身上取出一条手帕,动作缓慢利落,擦拭着自己的手,毫不犹豫地抽身离开了病房。
一想起一个月前,那个男人对我所干的事,我就气得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往地上狠狠地砸去,直到玻璃碎得满地都是。
我出生是个野种,所有人都看不起的身份,只能咬牙切齿将所有的不甘与耻辱吞进肚子里,直到将那些人都踩在底下。这么多年了,我还未曾试过,除了许志儿,还有人能挑起我的性子,让我有种想将他碎尸万段的冲动。
收回了胡思乱想的情绪,我接过了护士手中的拐杖,从床上小心翼翼地坐了起来,在护工的搀扶下,手臂紧握着拐杖努力站起身。
如我所预料的一样,这个身体已经快废了。一站起身,两只条就没力气,软软地往前方跌去。
我以极其狼狈的姿势摔倒在地上。
护工想扶起我,已经被我拒绝了。
我摸索着床沿,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站起身。再次跌倒了。为了护住受伤的伤口不再裂开,我只能委屈我那只健全的脚。
在经历一次一次跌倒之后,我终于成功地拄着拐杖,用一只脚站了起来。在外人看来是极其容易的事情,但却使尽了我浑身力气,当我迈出第一步之后,我已经累得只能趴在床上歇息了。
“先生,你就歇息下吧。”
护工是个年轻人,岁数跟我差不多。我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眼睛里对我,满是怜悯与同情。我现在这样子,就跟初次学走路的小孩子无两样,也许对于平常人是个难以言说的耻辱,但对于我,像我这种能重新来过,拥有第二次生命的人来说,这又算得了什么。
一只脚迈进了阎王殿,一只脚却还在人间,这已经是足够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