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薄命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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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锦言回到杨树胡同时,大夫已经走了。这位大夫还是生平第一次给狗看病,好在有罗锦言那句“不用心疼银子”的话,否则这大夫也就不肯来了。
收了双倍诊金,灌了一碗汤药,到了晚上,小狗倒是不屙稀了,但还是没有精神。
春分求了灶上的婆子,给小狗蒸了易消化的肉糕,可小狗还是不吃。开始时还闻闻,后来连闻也不闻了,趴在暖炕上没精打采。
罗锦言在自己屋里也能听到小丫鬟的抽泣和常贵媳妇的训斥声。
丫鬟们是不能随便哭的,这不是给主子添堵吗?
罗锦言有心叫来问问,眼前又浮现出秦珏的可恨样子,她索性假装没有听到,专心致志给罗建章写信。
她向罗建章询问罗武一家的情况。罗建章的父亲罗经和罗武以前走得很近,否则罗金瓶也没有机会到庄子里陪她。
这几天就是二月二了,家里还要准备过节的礼品。写完信,罗锦言便叫了常贵媳妇,把给各家的节礼写了出来。
她有心把这些事全都做得仔仔细细,她迟早要出嫁的,以后不论父亲会不会续弦,逢年过节,也能按照她这里的定例去做,省力省心。
想到这里,她又有些惆怅。上次廖家的亲事是不合适,并非她不想让父亲续弦,相反,她一直盼着父亲能娶位新太太,早日生下嫡子。
可现在父亲升官了,有来送礼的,有来攀关系的,可就是没有提亲的。
常贵采买的那两个俏丫头已经送进父亲屋了好几天了,可也就是跟着粗使婆子做些扫扫抹抹的事,父亲的起居还是远山和明岚打理。
罗锦言叹了口气,当年舅舅带着娘亲从扬州来到京城,在皇榜下“捉”到父亲的,这兄妹两人的眼光真是太好了,找到一位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李氏去世时,罗绍刚刚及冠,如今他已年过而立,这些年来,他甚至连教坊司这种地方都没有去过。
不行,父亲不能这样下去,他一定要有儿子。
可是她是做女儿的,也不能去给父亲说亲吧。
次日清晨,她拿了毽子到院子里玩,刚从屋里出来,就看到春分正在抹眼泪,她这才想起今天早上好像没有听到小狗的叫声。
那只狗该不会死了吧?
罗锦言根本没有正眼看过那只小狗,她现在想到小狗的模样,脑海中浮现的便是秦珏的脸。
她顿时没了心情,对春分道:“如果死了,就埋了吧,老爷不会怪你。”
“没......还没死,我听人说人参能吊气,小姐......”
“人参?”以前宫里也有嫔妃养这种狗,可是也没听说谁会给狗吃人参的,可是这里不是宫里,这是父亲专门给她抱回来的狗。
她叫来夏至:“去拿支三十年的人参,泡水给它喝喝试试吧。”
春份喜出望外,夏至却直咧嘴,拎着春份的耳朵道:“去偷偷喂了便是,千万不要说出去,就是府里的人也不要说。”
春份一头雾水,大小姐心地善良,都舍得给狗吃人参,怎么就不能说了?
夏至狠狠瞪她一眼,知道和她说不清楚。老爷是当官的,若是把这种事传出去,外人可不管罗家有没有家底,只会说这人参是老爷贪墨来的,说不定还要给老爷戴个穷奢极欲的大帽子。
虽然夏至叮嘱了,可春份还是很高兴,她的立春一起跑到灶上去要了热水,往回走的时候,两人还在嘀咕,这个说人参有股味道,若是小狗不肯吃怎么办,那个就说加点肉汤进去。
两人正说着,就听到有个男声从身后传来:“给狗吃人参?谁让你们这样做的?”
两人刚来几天,府里的人大多都不认识,这时回过头来,见是位年轻公子,两人面面相觑,傻乎乎地道:“是大小姐让我们喂的,小狗快死了。”
霍星眉头微蹙,道:“把狗抱到东跨院,我来看看。”
......
到了下午的时候,春份便高高兴兴地来见罗锦言:“大小姐,小狗活过来了,它不会死了。”
罗锦言松了口气,这只狗不管怎么说,都是父亲给她的,她当然不想让它死。
“用人参救过来的?”她问道。
“不是不是,是阿星少爷给治好的,阿星少爷说,小狗是洗澡着凉,又吃了太多肉和骨头的原因,阿星少爷说要等到它长大一些,才能喂肉和骨头,阿星少爷说现在只给小狗吃糊糊就行了,阿星少爷还说也不能每天都洗澡,阿星少爷......”
小丫头叽叽喳喳的,说得罗锦言莞尔,想不到霍星还懂这些,她对夏至道:“阿星哥哥喜欢吃红枣米糕,做一碟送过去,替我谢谢他。”
夏至答应着,高高兴兴地出去了。
夏至刚走,常贵就领来见罗锦言。
“大小姐,有个丫头饿昏在胡同外面,有婆子心善,给她端了碗剩饭,她就求这里的东家收留她,她不要工钱,只要有口饭吃,有瓦遮头。“
罗锦言皱眉,她前不久刚刚买了一批丫头,现在并不缺人手,况且这丫头来得也太蹊跷了,她便道:“给她一吊钱,让她走吧,府里不缺人了。”
常贵却有些为难,道:“这丫头也真是可怜,她原本是在通县一个骡马大夫家里当丫鬟,后来那家人回老家,就把她放了。她家里只有一个哥哥,哥哥好赌,见妹妹回来了,就琢磨着要把她卖了,她没办法,把这些年的积蓄全都拿给哥哥,她哥这才不再管她。家里是不能待了,她就来了京城讨生活,可到了京城就差点让人拐了,她慌不择路跑到咱们这里。”
罗锦言瞪着常贵:“她给骡马大夫家里当过丫鬟?”
“是啊,小的就是听到这个才想求您留下她,府里有骡子,让她喂喂骡子什么的也行啊。”
罗锦言眉头扬起,这就像要睡觉就有人递枕头,来得也太巧了吧。
一一一一一一
亲们,今天的第一更送上~~~
(未完待续。)
罗锦言回到杨树胡同时,大夫已经走了。这位大夫还是生平第一次给狗看病,好在有罗锦言那句“不用心疼银子”的话,否则这大夫也就不肯来了。
收了双倍诊金,灌了一碗汤药,到了晚上,小狗倒是不屙稀了,但还是没有精神。
春分求了灶上的婆子,给小狗蒸了易消化的肉糕,可小狗还是不吃。开始时还闻闻,后来连闻也不闻了,趴在暖炕上没精打采。
罗锦言在自己屋里也能听到小丫鬟的抽泣和常贵媳妇的训斥声。
丫鬟们是不能随便哭的,这不是给主子添堵吗?
罗锦言有心叫来问问,眼前又浮现出秦珏的可恨样子,她索性假装没有听到,专心致志给罗建章写信。
她向罗建章询问罗武一家的情况。罗建章的父亲罗经和罗武以前走得很近,否则罗金瓶也没有机会到庄子里陪她。
这几天就是二月二了,家里还要准备过节的礼品。写完信,罗锦言便叫了常贵媳妇,把给各家的节礼写了出来。
她有心把这些事全都做得仔仔细细,她迟早要出嫁的,以后不论父亲会不会续弦,逢年过节,也能按照她这里的定例去做,省力省心。
想到这里,她又有些惆怅。上次廖家的亲事是不合适,并非她不想让父亲续弦,相反,她一直盼着父亲能娶位新太太,早日生下嫡子。
可现在父亲升官了,有来送礼的,有来攀关系的,可就是没有提亲的。
常贵采买的那两个俏丫头已经送进父亲屋了好几天了,可也就是跟着粗使婆子做些扫扫抹抹的事,父亲的起居还是远山和明岚打理。
罗锦言叹了口气,当年舅舅带着娘亲从扬州来到京城,在皇榜下“捉”到父亲的,这兄妹两人的眼光真是太好了,找到一位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李氏去世时,罗绍刚刚及冠,如今他已年过而立,这些年来,他甚至连教坊司这种地方都没有去过。
不行,父亲不能这样下去,他一定要有儿子。
可是她是做女儿的,也不能去给父亲说亲吧。
次日清晨,她拿了毽子到院子里玩,刚从屋里出来,就看到春分正在抹眼泪,她这才想起今天早上好像没有听到小狗的叫声。
那只狗该不会死了吧?
罗锦言根本没有正眼看过那只小狗,她现在想到小狗的模样,脑海中浮现的便是秦珏的脸。
她顿时没了心情,对春分道:“如果死了,就埋了吧,老爷不会怪你。”
“没......还没死,我听人说人参能吊气,小姐......”
“人参?”以前宫里也有嫔妃养这种狗,可是也没听说谁会给狗吃人参的,可是这里不是宫里,这是父亲专门给她抱回来的狗。
她叫来夏至:“去拿支三十年的人参,泡水给它喝喝试试吧。”
春份喜出望外,夏至却直咧嘴,拎着春份的耳朵道:“去偷偷喂了便是,千万不要说出去,就是府里的人也不要说。”
春份一头雾水,大小姐心地善良,都舍得给狗吃人参,怎么就不能说了?
夏至狠狠瞪她一眼,知道和她说不清楚。老爷是当官的,若是把这种事传出去,外人可不管罗家有没有家底,只会说这人参是老爷贪墨来的,说不定还要给老爷戴个穷奢极欲的大帽子。
虽然夏至叮嘱了,可春份还是很高兴,她的立春一起跑到灶上去要了热水,往回走的时候,两人还在嘀咕,这个说人参有股味道,若是小狗不肯吃怎么办,那个就说加点肉汤进去。
两人正说着,就听到有个男声从身后传来:“给狗吃人参?谁让你们这样做的?”
两人刚来几天,府里的人大多都不认识,这时回过头来,见是位年轻公子,两人面面相觑,傻乎乎地道:“是大小姐让我们喂的,小狗快死了。”
霍星眉头微蹙,道:“把狗抱到东跨院,我来看看。”
......
到了下午的时候,春份便高高兴兴地来见罗锦言:“大小姐,小狗活过来了,它不会死了。”
罗锦言松了口气,这只狗不管怎么说,都是父亲给她的,她当然不想让它死。
“用人参救过来的?”她问道。
“不是不是,是阿星少爷给治好的,阿星少爷说,小狗是洗澡着凉,又吃了太多肉和骨头的原因,阿星少爷说要等到它长大一些,才能喂肉和骨头,阿星少爷说现在只给小狗吃糊糊就行了,阿星少爷还说也不能每天都洗澡,阿星少爷......”
小丫头叽叽喳喳的,说得罗锦言莞尔,想不到霍星还懂这些,她对夏至道:“阿星哥哥喜欢吃红枣米糕,做一碟送过去,替我谢谢他。”
夏至答应着,高高兴兴地出去了。
夏至刚走,常贵就领来见罗锦言。
“大小姐,有个丫头饿昏在胡同外面,有婆子心善,给她端了碗剩饭,她就求这里的东家收留她,她不要工钱,只要有口饭吃,有瓦遮头。“
罗锦言皱眉,她前不久刚刚买了一批丫头,现在并不缺人手,况且这丫头来得也太蹊跷了,她便道:“给她一吊钱,让她走吧,府里不缺人了。”
常贵却有些为难,道:“这丫头也真是可怜,她原本是在通县一个骡马大夫家里当丫鬟,后来那家人回老家,就把她放了。她家里只有一个哥哥,哥哥好赌,见妹妹回来了,就琢磨着要把她卖了,她没办法,把这些年的积蓄全都拿给哥哥,她哥这才不再管她。家里是不能待了,她就来了京城讨生活,可到了京城就差点让人拐了,她慌不择路跑到咱们这里。”
罗锦言瞪着常贵:“她给骡马大夫家里当过丫鬟?”
“是啊,小的就是听到这个才想求您留下她,府里有骡子,让她喂喂骡子什么的也行啊。”
罗锦言眉头扬起,这就像要睡觉就有人递枕头,来得也太巧了吧。
一一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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