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没错就是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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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秋的家中,此时正是同居进行时。
说是同居,到头来操持家务、维系一日三餐的人其实只有黎秋一个,阿九呆在家里形同一种大型豢养宠物,只管吃喝玩乐,不操任何闲心。大概对阿九抱有愧疚的缘故,黎秋对同居人的无所事事从不说什么,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出门也带在身边,没错,还真像在养宠物。
这一天,阿九嘴馋想吃排骨,黎秋专门给茶庄提前打烊,买了排骨和青菜回家给他做饭。黎秋下厨的时候,阿九通常无事可做,又懒得去厨房打下手,便从床底下摸出一只破旧的体育握力器,一下一下握着玩。
可能这器械太过破旧了,阿九轻轻一握,指针就顶到了头。
“喂,黎秋,以前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厨房里的黎秋想了想,将炒菜锅里的菜叶抖几抖。
“你?一个没身份的大黑户,随时会被警察叔叔请走喝茶的类型。”
“……你知道我不是问这个。”
“好吧好吧,你是一个很厉害的人。”
阿九来了点兴趣,“哦?哪种厉害。”
“身手吧,我见过你打架,五六个人都撂不倒你,被你揍得一个都爬不起来。还有知识程度也很在行,你好像对历史考古的领域特别精通,其他我就没什么特别的印象了……哦对,你在生活家务上特别懒惰,凡事不操心,就连衣服什么的还要我给你打理!”
阿九心虚的把塞在床底下的脏衣服掏出来,以标准的投篮姿势扔进厕所的水盆中。
“嗯……你挺爱笑的,但是性子很糟糕,不,性格简直是恶劣。你的防备心强,对人特别不友好,差不多所有跟你打过交道的人都被你折腾的抓狂。你不仅好吃懒做,不求上进,还没有一点自我追求!”
“喂喂,为什么一说到我的缺点就这么多……”
“还有很多很多啊,你跟人接触的时候,根本不讲究一点人情世故……”黎秋后面又说了许多话,炒菜声起,把他的声音生生盖了下去。
阿九躺倒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传来的菜香与黎秋碎碎念的唠叨,心里却是从未有过的安定。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流浪的日子里,自己会日复一日的遥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独坐在餐厅中,却又期盼着与人接触——原来他一直在等待,等待有一个人能主动走入他的世界,将他带离那里。
而他一心想要的东西,无非就是眼前这样简单又平凡的日子,安定,充实。
黎秋做饭的手艺不错,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两人都饿了,一顿饭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饭,黎秋又打了一个水灵灵的西瓜,不切分,直接用勺子挖着吃。夏季的夜晚,吹着空调凉风,吃着西瓜看电视,身边还有人陪伴,阿九惬意的一根指头都不想动。
不过短短几日,他就从风餐露宿的地狱来到了幸福美满的天堂。
黎秋胡乱换着电视,最后停留在《走近科学》上。
“你居然看这个。”阿九抬抬眼皮,懒洋洋道。
黎秋丢开遥控器,“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了,就当听故事吧,这节目营造的气氛还挺恐怖的。”
“解释不了的东西,就拿所谓的科学理论牵强附会,如果把不理解的事情归咎于迷信,这才是真正的愚昧。”
黎秋吸口西瓜,凑到阿九跟前。“对哦,我都忘了你很懂这些,不如你给我讲讲?”
阿九眯了一眼电视,上面正在用神秘恐怖的语气讲述湘西的异俗——赶尸。
“就这个吧。”
一看到湘西赶尸,黎秋的兴致就被浇灭大半,作为典型的悬疑探秘解密题材,湘西赶尸已经被各种影视文化解说到烂,五花八门的评说各个有理有据,从骗术到走S全有猜测。
谁知阿九却道:“你知道赶尸,有三赶三不赶吗?”
黎秋摇头。
“电视上的这些说法传讹的太多,其实真正用得着赶尸的,只有那些断头并且枉死在异乡的可怜人,至于其他的,基本就真的是骗术了。”
“你这意思,也就是说真的有赶尸了?那他们是怎么让尸体移动的,是不是挑竿子扛着?”
阿九没有立即回答,一双漆黑的眼默默盯着黎秋。黎秋被瞧得浑身不自在,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什么,乖乖闭嘴。
“记住了,无论何时都要尊重死者,干我们这一行的,好奇心最要不得。”
“你们这一行?”黎秋敏感的捕捉到话中的关键词,“阿九,你想起来你原来的职业了吗?”
这一问把阿九给问住了,无比熟悉的口头禅,似曾相似的对答,可偏偏就是想不起来。他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要不得好奇心,什么样的职业才会要不得好奇心?
黎秋看着他苦恼的样子,不轻不重捶了他一下:“别想了,顺其自然吧,船到桥头自然直,这还是你告诉我的。”
黎秋的手凉凉的很舒服,阿九眯眯眼,顺势往他手上一靠,当成枕头躺。
两人正聊着,突然头顶“嗡”的一声轻响,空调和电视齐齐关闭,屋子里陷入一团黑暗。
“好像跳闸了。”黎秋把西瓜塞到阿九怀里,自己往窗户外探了探,发现全楼都处在失明状态。这栋公寓的电表箱在楼下,只是现在跳闸,电梯肯定不能用了,只好盼望着低楼层的住户能勤快一点把电闸推上。
“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电,要不你先去洗漱吧,阿九?”
黎秋回过头,勉强看到阿九黑暗中的轮廓,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阿九?”黎秋又试探着喊了一声,还是没人回应。这乌漆墨黑的,不会出什么事吧。黎秋摸黑往那边走,也不知道踩到了什么,脚下一滑,狠狠往前摔去。
结果撞进了一个热乎乎的胸膛。
阿九暧昧的笑意在头顶响起,有力的心跳一下一下击打着黎秋的耳膜,黎秋这才发现,自己的这一摔结结实实摔在了阿九怀里不说,他的手心正摁着一个极其可疑的柔软的东西。
男人身上有哪个部位是软的?黎秋光是想想就一身冷汗。
而且更悲剧的是,在短短几秒里,那个柔软的东西正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坚硬。
“对……对不起!”
黎秋正要撤身,却被阿九的大腿一绊,再次失去平衡,无助的手掌又一次扣在“那样东西”上。阿九定了定,终于开口了,黎秋很惊讶这个家伙这种时候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黎秋,你这是谋杀失忆男友啊。”
“我不是故意的,我……”越讲越乱,黎秋此时摸黑什么也看不到,在第三次踩到阿九的膝盖后,终于顺理成章扑在了阿九的两腿之间。
“……”
“……”
阿九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手摁完之后是用嘴吗?原来以前我们都是这么玩的,真有创意。”
“……当、当然不是!”
黑暗里,手忙脚乱的黎秋脸红的像熟透的苹果,阿九却看的一清二楚,忽然坏心思起,曲起手指,瞄准黎秋两腿间的虚软,轻轻一弹。
“阿九——”
黎秋惊怒的惨叫持续了整整一晚。
+++
短信
发件人:黎秋
发件内容:感情起步发展的时候,如果有一场异地的旅游就好了。
一晚上的闹腾,终于叫黎秋破天荒的睡了懒觉。阿九早早爬起来,哼着小曲扒两口冷饭,穿上崭新的衣服,一个人出门了。
他原本就对现在的社会不陌生,这些天又有黎秋的刻意教导,现在一个人出门可以说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带钱,阿九拍了拍鼓囊囊的钱包,第二次理所当然的带着黎秋的钱包离家出走。他先去买了一些自己惯用又不常见的物品,去刀具店订制一把武器,一个小时后,才晃晃悠来到和黎秋初遇的地方,阿九西餐厅。
这几天黎秋大约忙的忘记了,但是他还牢牢记着,有一块属于黎秋的玉石还被保管在这里。那一日在茶馆,名叫周志远的家伙的话始终让他有些在意,为避免惹来无谓的麻烦,这块佛玉还是趁早处理一下的好。
“你说什么,佛玉被人拿走了?”
小蔡点点头,示意叫他小点声,想想又不对,警惕道:“我说,你跟那位先生是朋友吧?但上一回,你的玩笑实在开的太过分了,如果不是你偷偷拿走人家的钱包,他怎么可能会用那么贵重的玉石抵押餐费。”
可是阿九无心关注这个,“是谁把玉拿走的?你还记不记得。”
一说到这个,小蔡顿时神气起来:“哈,你肯定猜不到的,是,警,察!”
阿九吃瘪的表情让小蔡格外快意,于是滔滔不绝给对方描述当时的情形,然而她越说下去,阿九的表情就越难看。
“所以那三个自称民警的人不仅拿走了玉,还从监控中调取了黎秋的影像?”
“对啊,他们说需要影像核对。哎,原来那位帅哥叫黎秋啊,名字真好听。”
“你怎么确定他们是警察。”
“他们身上穿着警服哎,这还用问吗?”
糟了。
穿着制服的人,在茶庄门口袭击黎秋的人,原来那不是普通的抢劫,而是……
不等小蔡再说什么,阿九调头跑出了西餐厅。
来的时候,阿九又逛商店又买东西,浪费了不少时间,这样一来一回算下来,差不多离开了两个小时左右。
当他匆匆赶回家,发现公寓的门正虚掩着,家中静悄悄的,空人一人。阿九喊了两声,空荡荡的屋子无人应答,临走时他喝的半杯水还摆在桌上,而家里的黎秋却消失不见了。
这时,走廊上的电梯间,一个人陌生的男人探头探脑的向这里偷窥。
阿九一迈出门,那人立即受惊的躲藏起来,然而不待他松口气,就一阵天旋地转被撂翻在地,然后轰然摁到墙上,背骨碎裂似的疼痛。
阿九的眼睛黑的惊人,铁钳般的手掌卡住男人的喉咙,随时都能取走性命。
“他呢!”
这人被掐的直翻白眼,嘬着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恍惚中颤巍巍伸出手,用尽全力指向一旁。阿九顺着他的方向看过去,电梯口,刚刚回来的黎秋提着大包小包,正一脸呆滞的望着他们。
黎秋的家中,此时正是同居进行时。
说是同居,到头来操持家务、维系一日三餐的人其实只有黎秋一个,阿九呆在家里形同一种大型豢养宠物,只管吃喝玩乐,不操任何闲心。大概对阿九抱有愧疚的缘故,黎秋对同居人的无所事事从不说什么,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出门也带在身边,没错,还真像在养宠物。
这一天,阿九嘴馋想吃排骨,黎秋专门给茶庄提前打烊,买了排骨和青菜回家给他做饭。黎秋下厨的时候,阿九通常无事可做,又懒得去厨房打下手,便从床底下摸出一只破旧的体育握力器,一下一下握着玩。
可能这器械太过破旧了,阿九轻轻一握,指针就顶到了头。
“喂,黎秋,以前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厨房里的黎秋想了想,将炒菜锅里的菜叶抖几抖。
“你?一个没身份的大黑户,随时会被警察叔叔请走喝茶的类型。”
“……你知道我不是问这个。”
“好吧好吧,你是一个很厉害的人。”
阿九来了点兴趣,“哦?哪种厉害。”
“身手吧,我见过你打架,五六个人都撂不倒你,被你揍得一个都爬不起来。还有知识程度也很在行,你好像对历史考古的领域特别精通,其他我就没什么特别的印象了……哦对,你在生活家务上特别懒惰,凡事不操心,就连衣服什么的还要我给你打理!”
阿九心虚的把塞在床底下的脏衣服掏出来,以标准的投篮姿势扔进厕所的水盆中。
“嗯……你挺爱笑的,但是性子很糟糕,不,性格简直是恶劣。你的防备心强,对人特别不友好,差不多所有跟你打过交道的人都被你折腾的抓狂。你不仅好吃懒做,不求上进,还没有一点自我追求!”
“喂喂,为什么一说到我的缺点就这么多……”
“还有很多很多啊,你跟人接触的时候,根本不讲究一点人情世故……”黎秋后面又说了许多话,炒菜声起,把他的声音生生盖了下去。
阿九躺倒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传来的菜香与黎秋碎碎念的唠叨,心里却是从未有过的安定。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流浪的日子里,自己会日复一日的遥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独坐在餐厅中,却又期盼着与人接触——原来他一直在等待,等待有一个人能主动走入他的世界,将他带离那里。
而他一心想要的东西,无非就是眼前这样简单又平凡的日子,安定,充实。
黎秋做饭的手艺不错,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两人都饿了,一顿饭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饭,黎秋又打了一个水灵灵的西瓜,不切分,直接用勺子挖着吃。夏季的夜晚,吹着空调凉风,吃着西瓜看电视,身边还有人陪伴,阿九惬意的一根指头都不想动。
不过短短几日,他就从风餐露宿的地狱来到了幸福美满的天堂。
黎秋胡乱换着电视,最后停留在《走近科学》上。
“你居然看这个。”阿九抬抬眼皮,懒洋洋道。
黎秋丢开遥控器,“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了,就当听故事吧,这节目营造的气氛还挺恐怖的。”
“解释不了的东西,就拿所谓的科学理论牵强附会,如果把不理解的事情归咎于迷信,这才是真正的愚昧。”
黎秋吸口西瓜,凑到阿九跟前。“对哦,我都忘了你很懂这些,不如你给我讲讲?”
阿九眯了一眼电视,上面正在用神秘恐怖的语气讲述湘西的异俗——赶尸。
“就这个吧。”
一看到湘西赶尸,黎秋的兴致就被浇灭大半,作为典型的悬疑探秘解密题材,湘西赶尸已经被各种影视文化解说到烂,五花八门的评说各个有理有据,从骗术到走S全有猜测。
谁知阿九却道:“你知道赶尸,有三赶三不赶吗?”
黎秋摇头。
“电视上的这些说法传讹的太多,其实真正用得着赶尸的,只有那些断头并且枉死在异乡的可怜人,至于其他的,基本就真的是骗术了。”
“你这意思,也就是说真的有赶尸了?那他们是怎么让尸体移动的,是不是挑竿子扛着?”
阿九没有立即回答,一双漆黑的眼默默盯着黎秋。黎秋被瞧得浑身不自在,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什么,乖乖闭嘴。
“记住了,无论何时都要尊重死者,干我们这一行的,好奇心最要不得。”
“你们这一行?”黎秋敏感的捕捉到话中的关键词,“阿九,你想起来你原来的职业了吗?”
这一问把阿九给问住了,无比熟悉的口头禅,似曾相似的对答,可偏偏就是想不起来。他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要不得好奇心,什么样的职业才会要不得好奇心?
黎秋看着他苦恼的样子,不轻不重捶了他一下:“别想了,顺其自然吧,船到桥头自然直,这还是你告诉我的。”
黎秋的手凉凉的很舒服,阿九眯眯眼,顺势往他手上一靠,当成枕头躺。
两人正聊着,突然头顶“嗡”的一声轻响,空调和电视齐齐关闭,屋子里陷入一团黑暗。
“好像跳闸了。”黎秋把西瓜塞到阿九怀里,自己往窗户外探了探,发现全楼都处在失明状态。这栋公寓的电表箱在楼下,只是现在跳闸,电梯肯定不能用了,只好盼望着低楼层的住户能勤快一点把电闸推上。
“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电,要不你先去洗漱吧,阿九?”
黎秋回过头,勉强看到阿九黑暗中的轮廓,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阿九?”黎秋又试探着喊了一声,还是没人回应。这乌漆墨黑的,不会出什么事吧。黎秋摸黑往那边走,也不知道踩到了什么,脚下一滑,狠狠往前摔去。
结果撞进了一个热乎乎的胸膛。
阿九暧昧的笑意在头顶响起,有力的心跳一下一下击打着黎秋的耳膜,黎秋这才发现,自己的这一摔结结实实摔在了阿九怀里不说,他的手心正摁着一个极其可疑的柔软的东西。
男人身上有哪个部位是软的?黎秋光是想想就一身冷汗。
而且更悲剧的是,在短短几秒里,那个柔软的东西正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坚硬。
“对……对不起!”
黎秋正要撤身,却被阿九的大腿一绊,再次失去平衡,无助的手掌又一次扣在“那样东西”上。阿九定了定,终于开口了,黎秋很惊讶这个家伙这种时候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黎秋,你这是谋杀失忆男友啊。”
“我不是故意的,我……”越讲越乱,黎秋此时摸黑什么也看不到,在第三次踩到阿九的膝盖后,终于顺理成章扑在了阿九的两腿之间。
“……”
“……”
阿九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手摁完之后是用嘴吗?原来以前我们都是这么玩的,真有创意。”
“……当、当然不是!”
黑暗里,手忙脚乱的黎秋脸红的像熟透的苹果,阿九却看的一清二楚,忽然坏心思起,曲起手指,瞄准黎秋两腿间的虚软,轻轻一弹。
“阿九——”
黎秋惊怒的惨叫持续了整整一晚。
+++
短信
发件人:黎秋
发件内容:感情起步发展的时候,如果有一场异地的旅游就好了。
一晚上的闹腾,终于叫黎秋破天荒的睡了懒觉。阿九早早爬起来,哼着小曲扒两口冷饭,穿上崭新的衣服,一个人出门了。
他原本就对现在的社会不陌生,这些天又有黎秋的刻意教导,现在一个人出门可以说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带钱,阿九拍了拍鼓囊囊的钱包,第二次理所当然的带着黎秋的钱包离家出走。他先去买了一些自己惯用又不常见的物品,去刀具店订制一把武器,一个小时后,才晃晃悠来到和黎秋初遇的地方,阿九西餐厅。
这几天黎秋大约忙的忘记了,但是他还牢牢记着,有一块属于黎秋的玉石还被保管在这里。那一日在茶馆,名叫周志远的家伙的话始终让他有些在意,为避免惹来无谓的麻烦,这块佛玉还是趁早处理一下的好。
“你说什么,佛玉被人拿走了?”
小蔡点点头,示意叫他小点声,想想又不对,警惕道:“我说,你跟那位先生是朋友吧?但上一回,你的玩笑实在开的太过分了,如果不是你偷偷拿走人家的钱包,他怎么可能会用那么贵重的玉石抵押餐费。”
可是阿九无心关注这个,“是谁把玉拿走的?你还记不记得。”
一说到这个,小蔡顿时神气起来:“哈,你肯定猜不到的,是,警,察!”
阿九吃瘪的表情让小蔡格外快意,于是滔滔不绝给对方描述当时的情形,然而她越说下去,阿九的表情就越难看。
“所以那三个自称民警的人不仅拿走了玉,还从监控中调取了黎秋的影像?”
“对啊,他们说需要影像核对。哎,原来那位帅哥叫黎秋啊,名字真好听。”
“你怎么确定他们是警察。”
“他们身上穿着警服哎,这还用问吗?”
糟了。
穿着制服的人,在茶庄门口袭击黎秋的人,原来那不是普通的抢劫,而是……
不等小蔡再说什么,阿九调头跑出了西餐厅。
来的时候,阿九又逛商店又买东西,浪费了不少时间,这样一来一回算下来,差不多离开了两个小时左右。
当他匆匆赶回家,发现公寓的门正虚掩着,家中静悄悄的,空人一人。阿九喊了两声,空荡荡的屋子无人应答,临走时他喝的半杯水还摆在桌上,而家里的黎秋却消失不见了。
这时,走廊上的电梯间,一个人陌生的男人探头探脑的向这里偷窥。
阿九一迈出门,那人立即受惊的躲藏起来,然而不待他松口气,就一阵天旋地转被撂翻在地,然后轰然摁到墙上,背骨碎裂似的疼痛。
阿九的眼睛黑的惊人,铁钳般的手掌卡住男人的喉咙,随时都能取走性命。
“他呢!”
这人被掐的直翻白眼,嘬着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恍惚中颤巍巍伸出手,用尽全力指向一旁。阿九顺着他的方向看过去,电梯口,刚刚回来的黎秋提着大包小包,正一脸呆滞的望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