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第六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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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是前面的文?莫方, [买够30%]或[等两天]可破=w=
是鼓的声音!
几秒钟之后, 吉他、贝斯、键盘的声音拔地而起。
只是听了个前奏,叶歧路轻轻皱了下眉。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 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 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 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 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 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 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 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 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 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 一手拖着麦克架, 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 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我快喘不过气儿啦!”
叶歧路在旁边大笑不止。
“——呦,大非!”
从背后突如其来的叫声。
叶歧路回过头,就见到不远处的顾小白,还有正在冲他们招手的卫武。
顾小白笑呵呵地走了上来,与傅传心面对面,一边打量一边点头,“不错,你的嗓音条件和外形条件都不错,怎么样?有没有想找个乐队玩玩儿的意思?”
“等一下——”还没等傅传心有任何回应,叶歧路就站到了傅传心与顾小白中间,将傅传心护在身后,声音没什么起伏,很随便的说,“不管你和易云舒之间有什么不忿儿,甭拉其他不相干的人进去蹚浑水儿。”
“你在说什么东西呢?原来你以为我要把他拉进来代替云舒的位置?”顾小白露出一半愕然一半惊讶的表情,“不好意思,目前来看,云舒的才华没人能比得上。”
叶歧路轻轻眯起了眼睛。
就算顾小白说的是事实,但他总觉得他的表情和语气里都夹杂了很多一言难尽的东西。
叶歧路慢慢挪动视线,大约隔着七八米的距离,易云舒站在美术馆门口迎风远眺,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举着香烟——竟然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
易云舒今天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干净剔透——这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字眼,却与此刻的他契合地天衣无缝——即便指尖那根燃至过半的香烟有点破坏了画面的纯净感,但也熏不灭那张熠熠生辉的俊脸。
三秒后,易云舒脚步一旋,侧过身,眼帘一抬,凌厉的目光与叶歧路分毫不差地撞在一起。
呛——
是鼓的声音!
几秒钟之后,吉他、贝斯、键盘的声音拔地而起。
只是听了个前奏,叶歧路轻轻皱了下眉。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一手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我快喘不过气儿啦!”
叶歧路在旁边大笑不止。
“——呦,大非!”
从背后突如其来的叫声。
叶歧路回过头,就见到不远处的顾小白,还有正在冲他们招手的卫武。
顾小白笑呵呵地走了上来,与傅传心面对面,一边打量一边点头,“不错,你的嗓音条件和外形条件都不错,怎么样?有没有想找个乐队玩玩儿的意思?”
“等一下——”还没等傅传心有任何回应,叶歧路就站到了傅传心与顾小白中间,将傅传心护在身后,声音没什么起伏,很随便的说,“不管你和易云舒之间有什么不忿儿,甭拉其他不相干的人进去蹚浑水儿。”
“你在说什么东西呢?原来你以为我要把他拉进来代替云舒的位置?”顾小白露出一半愕然一半惊讶的表情,“不好意思,目前来看,云舒的才华没人能比得上。”
叶歧路轻轻眯起了眼睛。
就算顾小白说的是事实,但他总觉得他的表情和语气里都夹杂了很多一言难尽的东西。
叶歧路慢慢挪动视线,大约隔着七八米的距离,易云舒站在美术馆门口迎风远眺,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举着香烟——竟然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
易云舒今天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干净剔透——这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字眼,却与此刻的他契合地天衣无缝——即便指尖那根燃至过半的香烟有点破坏了画面的纯净感,但也熏不灭那张熠熠生辉的俊脸。
三秒后,易云舒脚步一旋,侧过身,眼帘一抬,凌厉的目光与叶歧路分毫不差地撞在一起。
一曲毕,下一首歌是红遍大街小巷,妇孺皆知的《冬天里的一把火》。
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熊熊火光温暖了我的心窝
每次当你悄悄走进我身边
火光照亮了我
歌曲放到高丨潮处,叶歧路本能地跟着那个小伙子唱道:“一把火!”
然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
下一秒就笑了起来。
费翔的歌声伴着笑声飘向了远方。
到下一个路口,两个人就分开了。
叶歧路嘴里还轻轻哼着一把火的调子。
突然就有个女生的声音从路边传来:“小金同学!”
熟悉的酒香味,熟悉的小金同学。
叶歧路停下了自行车,回身一望,就看到左珊站在一家店的门口,笑呵呵地冲他摇着那束易云舒送的花。
叶歧路推着自行车走到那家店前,只需余光轻轻一荡,就能轻而易举地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墙上挂的,地上摆的,各种各样的乐器。
当然还是吉他居多——那会儿的小青年最喜欢的干的几件事就是:抽烟、喝酒、茬琴、跳霹雳。
“我就是出来透透气儿,没想到竟然可以看到你。”左珊笑得眉眼弯弯,“要不要进来瞧儿一下?吃饭的时候我就在注意你的手了,手指挺长的,很像云舒,说不定也很适合弹吉他~”
这边才说到易云舒,本尊那边就从里面出来了,“小诗你在干嘛?跟谁说话呢?”
“啊?”左珊回过头的同时朝旁边让了一步。
叶歧路的视线就这样猝不及防地与易云舒的撞在一起。
易云舒慢慢眯起了眼睛,“外面那么冷,你还待上瘾啦?”
左珊笑着对叶歧路说:“走吧,一起去看看。”
“算了吧,”叶歧路说,“那帮人鸡贼的很,甭搞到最后翻车了,你也不好下台。”
左珊轻轻“哎呀”了一声,“不会的,来吧来吧——”
“墨迹什么呢?!都进来!里面坐!”易云舒一拔高调子,就能听出他唱腔的音色了,金属又华丽的音质。
叶歧路也不好再推脱了,锁了自行车就和左珊一起进了店。
这家店最奇怪的地方是,根本看不到一个活人。
甚至连易云舒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叶歧路十分不解:“前面儿都没有人,不怕遭洗劫?”
左珊笑道:“没事儿,有人进来的话里面都听得到的。”说着左珊就径直走到墙边,轻轻一推,一块门形状的墙壁就被推开了,上面挂着的一把黑色吉他还在摇摇欲坠着——“人都在这儿呢。”
叶歧路是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这种“暗门”一样的设计,之前他只在《射雕英雄传》这种武侠剧中见过。
看到的是前面的文?莫方, [买够30%]或[等两天]可破=w=
是鼓的声音!
几秒钟之后, 吉他、贝斯、键盘的声音拔地而起。
只是听了个前奏,叶歧路轻轻皱了下眉。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 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 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 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 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 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 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 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 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 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 一手拖着麦克架, 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 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我快喘不过气儿啦!”
叶歧路在旁边大笑不止。
“——呦,大非!”
从背后突如其来的叫声。
叶歧路回过头,就见到不远处的顾小白,还有正在冲他们招手的卫武。
顾小白笑呵呵地走了上来,与傅传心面对面,一边打量一边点头,“不错,你的嗓音条件和外形条件都不错,怎么样?有没有想找个乐队玩玩儿的意思?”
“等一下——”还没等傅传心有任何回应,叶歧路就站到了傅传心与顾小白中间,将傅传心护在身后,声音没什么起伏,很随便的说,“不管你和易云舒之间有什么不忿儿,甭拉其他不相干的人进去蹚浑水儿。”
“你在说什么东西呢?原来你以为我要把他拉进来代替云舒的位置?”顾小白露出一半愕然一半惊讶的表情,“不好意思,目前来看,云舒的才华没人能比得上。”
叶歧路轻轻眯起了眼睛。
就算顾小白说的是事实,但他总觉得他的表情和语气里都夹杂了很多一言难尽的东西。
叶歧路慢慢挪动视线,大约隔着七八米的距离,易云舒站在美术馆门口迎风远眺,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举着香烟——竟然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
易云舒今天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干净剔透——这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字眼,却与此刻的他契合地天衣无缝——即便指尖那根燃至过半的香烟有点破坏了画面的纯净感,但也熏不灭那张熠熠生辉的俊脸。
三秒后,易云舒脚步一旋,侧过身,眼帘一抬,凌厉的目光与叶歧路分毫不差地撞在一起。
呛——
是鼓的声音!
几秒钟之后,吉他、贝斯、键盘的声音拔地而起。
只是听了个前奏,叶歧路轻轻皱了下眉。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一手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我快喘不过气儿啦!”
叶歧路在旁边大笑不止。
“——呦,大非!”
从背后突如其来的叫声。
叶歧路回过头,就见到不远处的顾小白,还有正在冲他们招手的卫武。
顾小白笑呵呵地走了上来,与傅传心面对面,一边打量一边点头,“不错,你的嗓音条件和外形条件都不错,怎么样?有没有想找个乐队玩玩儿的意思?”
“等一下——”还没等傅传心有任何回应,叶歧路就站到了傅传心与顾小白中间,将傅传心护在身后,声音没什么起伏,很随便的说,“不管你和易云舒之间有什么不忿儿,甭拉其他不相干的人进去蹚浑水儿。”
“你在说什么东西呢?原来你以为我要把他拉进来代替云舒的位置?”顾小白露出一半愕然一半惊讶的表情,“不好意思,目前来看,云舒的才华没人能比得上。”
叶歧路轻轻眯起了眼睛。
就算顾小白说的是事实,但他总觉得他的表情和语气里都夹杂了很多一言难尽的东西。
叶歧路慢慢挪动视线,大约隔着七八米的距离,易云舒站在美术馆门口迎风远眺,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举着香烟——竟然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
易云舒今天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干净剔透——这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字眼,却与此刻的他契合地天衣无缝——即便指尖那根燃至过半的香烟有点破坏了画面的纯净感,但也熏不灭那张熠熠生辉的俊脸。
三秒后,易云舒脚步一旋,侧过身,眼帘一抬,凌厉的目光与叶歧路分毫不差地撞在一起。
一曲毕,下一首歌是红遍大街小巷,妇孺皆知的《冬天里的一把火》。
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熊熊火光温暖了我的心窝
每次当你悄悄走进我身边
火光照亮了我
歌曲放到高丨潮处,叶歧路本能地跟着那个小伙子唱道:“一把火!”
然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
下一秒就笑了起来。
费翔的歌声伴着笑声飘向了远方。
到下一个路口,两个人就分开了。
叶歧路嘴里还轻轻哼着一把火的调子。
突然就有个女生的声音从路边传来:“小金同学!”
熟悉的酒香味,熟悉的小金同学。
叶歧路停下了自行车,回身一望,就看到左珊站在一家店的门口,笑呵呵地冲他摇着那束易云舒送的花。
叶歧路推着自行车走到那家店前,只需余光轻轻一荡,就能轻而易举地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墙上挂的,地上摆的,各种各样的乐器。
当然还是吉他居多——那会儿的小青年最喜欢的干的几件事就是:抽烟、喝酒、茬琴、跳霹雳。
“我就是出来透透气儿,没想到竟然可以看到你。”左珊笑得眉眼弯弯,“要不要进来瞧儿一下?吃饭的时候我就在注意你的手了,手指挺长的,很像云舒,说不定也很适合弹吉他~”
这边才说到易云舒,本尊那边就从里面出来了,“小诗你在干嘛?跟谁说话呢?”
“啊?”左珊回过头的同时朝旁边让了一步。
叶歧路的视线就这样猝不及防地与易云舒的撞在一起。
易云舒慢慢眯起了眼睛,“外面那么冷,你还待上瘾啦?”
左珊笑着对叶歧路说:“走吧,一起去看看。”
“算了吧,”叶歧路说,“那帮人鸡贼的很,甭搞到最后翻车了,你也不好下台。”
左珊轻轻“哎呀”了一声,“不会的,来吧来吧——”
“墨迹什么呢?!都进来!里面坐!”易云舒一拔高调子,就能听出他唱腔的音色了,金属又华丽的音质。
叶歧路也不好再推脱了,锁了自行车就和左珊一起进了店。
这家店最奇怪的地方是,根本看不到一个活人。
甚至连易云舒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叶歧路十分不解:“前面儿都没有人,不怕遭洗劫?”
左珊笑道:“没事儿,有人进来的话里面都听得到的。”说着左珊就径直走到墙边,轻轻一推,一块门形状的墙壁就被推开了,上面挂着的一把黑色吉他还在摇摇欲坠着——“人都在这儿呢。”
叶歧路是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这种“暗门”一样的设计,之前他只在《射雕英雄传》这种武侠剧中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