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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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珞琛很久没碰他了,因为怕他第二天身体不适,一直强行压抑着冲动,动作十分温柔, 因此几乎坚持了大半夜。最后那一瞬间强烈的刺激,让康筠眼前一片白光, 许久才清醒过来。
他仰面朝天瘫倒在沙漠上, 剧烈喘息,仰头看天。漫天乌云不知什么时候被风卷走, 露出水洗过一般墨蓝的天穹, 漫天星辰闪耀, 十分壮丽。
“看,美吗?”
“嗯。”
两人肩并肩躺在柔软的沙子上,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望着大自然的壮丽景象, 不知不觉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康筠发现自己八爪鱼一样挂在顾珞琛身上, 而身下的人显然早就醒了, 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这风流公子的表情, 配上他野人一样的外观,十分销魂。
康筠揉了揉眼睛,腰酸背疼,迷迷糊糊站起来撒尿,掏了半天都没掏出任何东西,心里朦朦胧胧地想——老子的鸟呢?鸟哪儿去了?
顾珞琛在一边儿笑得打跌,刚刚站起来,又摔了回去。
康筠几乎是瞬间清醒过来,他狠狠剜了顾珞琛一眼,背过身去,郁闷地蹲下去尿尿。
因为觉得尴尬,所以这几天都是天黑时背过顾珞琛,偷偷解决的。好在沙漠中天气炎热,大部分的液体都随着汗水排出体外,因此也并不十分难熬。但昨晚因为缺水,并没有解决,又攒了一夜,实在是憋不住了。即便背着顾珞琛,他依然感觉身后的目光如有实质,刺激得要命,那感觉真是十分“幸福”。
艰难地尿完,康筠黑着脸穿好衣服:“走吧,找水去。”
他们走到沙丘下生有莎草的地方,沿着植物的根部开始挖坑,康筠使力过大,沙子扬了顾珞琛一脸。
“宝贝,”顾珞琛满嘴沙子,呸呸吐,“这不是水,不要随便泼啦!”
“……”康筠换了个方向继续挖,“呵呵。”
片刻后,顾珞琛不小心用力过猛,扬了康筠一头沙。
康筠闭着眼“扑拉扑拉”抖头发上的沙子,一面抖,一面面无表情地学着顾珞琛的口吻说:“宝贝,这不是水,不要随便泼啦!”
顾珞琛:“……”
两人一面挖一面吵吵闹闹,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才挖好一个宽一米,深半米左右的大坑。康筠把大桶纯净水剪开,将下边的一半放置在坑的最底端,然后将挡雨用的塑料膜铺在大坑表面,四周用沙子压好。
顾珞琛捡了块小石头,丢在塑料膜中间的位置,确保水蒸气凝结之后可以流进盛水的塑料桶里,呼了口气:“好了。”转念想到他好像并没有和康筠讨论过如何在沙漠中取水,但配合却如此默契:“咦?你怎么知道这种取水的方法?”他们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教过,但康筠从来没来过沙漠啊。
“看书啊,”康筠躺在他的大腿上,仰望湛蓝天空,抽空白了他一眼,“书上都有的亲。”
顾珞琛伸手揉了揉他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喔喔喔,不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嘛。怪不得你一看书就不理你老公了哼!要不是书中没有大屌,你大概早就甩掉你老公嫁给书了哼!”
康筠:“……”
也许人的外表真的可以影响性格,他感觉顾珞琛几乎是顷刻之间从一个酷帅狂霸拽的豪门贵公子变成了一个有点幼稚有点痞的野人老公,竟然莫名其妙吃起书的醋来了!这种嫁了个高富帅结果发现他是个臭流氓的感觉真的十分一言难尽,康筠实在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哭。
但是还没等他哭出来,顾珞琛就一本正经道:“宝贝,别哭。”他以为顾珞琛终于想到要安慰他了,没想到他说:“浪费水是不对的。”
“滚!”
太阳渐渐升到头顶,烈日将植物根部残存的水分蒸腾而起,遇到塑料薄膜缓慢凝结,顺着重力的方向滑落,滴在坑底的矿泉水桶里。
正午时分,他们分吃了最后一份压缩饼干,喝掉了最后的半瓶水。气温已经上升到四十多摄氏度,身体里的水分飞快流失,两人都出现了轻微的脱水症状。正午过去,他们找了个背阴的沙丘,抱着接吻,断断续续地说一些闲话,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其实他们都知道,就算有水,没有食物,在茫茫沙漠里也撑不了多久了。打开密封在牙齿里的GPS通讯仪当然可以,但是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个位置离据点有多远,万一被匪徒们看到了直升机,引起他们的怀疑,这个任务也就算是失败了。所以,那是迫不得已的、最后的选择。
他们谁都没提。
日落时分,滴下的蒸馏水已经积下了小半桶,康筠欢呼一声,小心翼翼地捧起水桶就要喝,却被顾珞琛制止了:“等等。”他从背包里翻出一小袋盐,撒了一点在水里:“你身体里的钠和氯离子都随着汗液溜走了亲,这个时候直接喝淡水会引发低血钠症的亲,书上都有的亲。”
康筠:“……”
他怎么觉得顾珞琛越来越小心眼儿了呢?
夜幕降临,两人拿着喝酸奶剩下的吸管,头对头分喝一桶水,感觉浑身干瘪的细胞在顷刻之间活过来了。夜色如水,漫天星辰璀璨,银河从东北向南横跨天空,宛如奔腾的急流,一泻千里,耀眼夺目,美丽得惊人。
他们再次启程,向着康筠白天推算出的方向走去。康筠对着天空大喊:“来个土匪把我绑走吧,嗷嗷嗷!”
其实,最初的时候,他们都希望这段在沙漠里独行的旅程长一点,再长一点。因为一旦进入据点,将会步步凶险,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完成任务,都是未知。
这片沙漠虽然属于L国领土,但其实处在L国与Q国的交界处,是传说中的三不管地区。这地方气候恶劣,人烟稀少,水源极度匮乏,匪徒又穷凶极恶,当地警方派出的侦察人员,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唯一的幸存者是在一次沙暴中侥幸逃脱的。据他说,在这伙亡命徒眼里,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有用的,一种是没用的。
有用的,譬如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或者厨师、医生、军械师等等有一技之长的人,愿意留下来的,可以活下去。不愿意的,或者没用的,通通被当做货物圈养起来,一旦配型合适,就会被开膛破土取器官,通过某种不为人知的渠道运出沙漠,伪装成冷冻海产或者混在其他货物里,通过远洋航运流入西亚、中亚、南亚和北非各国的黑市。
顾珩替顾珞琛安排的身份是K国驻中东维和部队的特种兵,退役之后留在当地,开了一家保全公司,妻子是青梅竹马的恋人,K国高材生,毕业之后直接过来帮忙,替他打理一些不很需要抛头露面的业务。可她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即便并不怎么抛头露面,还是在一次业务往来中被人轻薄了。丈夫暴怒,狠狠揍了那人一顿,结果失手打死了人,成了通缉犯,只好连夜逃亡。
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方面,亡命徒的身份可以最大程度上撇清警方探子的嫌疑,比较容易获得这个群体的认同;另一方面,有老婆的男人会比较好控制,也相对容易得到信任。
但是,谁也不知道这伙游击武装的领导者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不会依照常理出牌。像这种反政府组织,想要壮大势力,必然会吸收更多的青壮年男人,退役特种兵想必是他们最欢迎的人,可他的妻子却未必。就算康筠是个顶级黑客,能够黑遍全世界,在匪首心里也可能一文不值。
生与死,全在匪首的一念之间。他们谁心里都没底,所以潜意识里都希望晚一点到达据点,多一点相处的时间。
但是经过了三天的风吹日晒沙拍脸,食物告罄,水源危急,四望除了茫茫沙漠还是茫茫沙漠,鬼打墙一样怎么走都走不出去,这时候,康筠反倒希望来点儿痛快的了,比如说匪徒从天而降,将他们绑起来放在骆驼上,载去据点什么的。
最起码面对人,哪怕是穷凶极恶的暴徒,他们也可以想办法周旋,努力拼得一线生机,而面对浩瀚的大自然,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
顾珞琛经历过最严苛的训练,倒是还好,康筠“退休”以后过了两年米虫生活,简直变成了一个废人,虽然来之前临时抱佛脚训练了两天,但是又是跋涉又是“运动”,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空掉的破麻袋,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他真的不想再走路了啊啊啊。
然而顾珞琛一点都不体谅他的心情,把背包卸下来,不由分说丢进了他的怀里。
康筠怨念地看着他,把几乎有他半人高的大背甩在了背上,腰都直不起来了。他感觉自己活像只背着重重的壳的大蜗牛。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顾珞琛在他面前蹲了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背:“上来。”
“哇,”康筠尖叫一声,飞扑上了顾珞琛宽阔的脊背,搂着他的脖子,在他后脑勺上重重亲了一口,“老公,我爱你!”
“唔,我也爱你。”
顾珞琛背着康筠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大半夜,黎明时分,远方终于出现了绿洲的影子。康筠半睡半醒,揉了揉眼睛:“老公,我可能是脱水了。产生了幻觉。”
“不是幻觉,”顾珞琛停下脚步,背着他的小娘炮,看向远方,“是海市蜃楼。”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见了遥远的狗吠声。
“卧槽!”康筠从顾珞琛背上跳下来,“是真的绿洲!”
顾珞琛很久没碰他了,因为怕他第二天身体不适,一直强行压抑着冲动,动作十分温柔, 因此几乎坚持了大半夜。最后那一瞬间强烈的刺激,让康筠眼前一片白光, 许久才清醒过来。
他仰面朝天瘫倒在沙漠上, 剧烈喘息,仰头看天。漫天乌云不知什么时候被风卷走, 露出水洗过一般墨蓝的天穹, 漫天星辰闪耀, 十分壮丽。
“看,美吗?”
“嗯。”
两人肩并肩躺在柔软的沙子上,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望着大自然的壮丽景象, 不知不觉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康筠发现自己八爪鱼一样挂在顾珞琛身上, 而身下的人显然早就醒了, 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这风流公子的表情, 配上他野人一样的外观,十分销魂。
康筠揉了揉眼睛,腰酸背疼,迷迷糊糊站起来撒尿,掏了半天都没掏出任何东西,心里朦朦胧胧地想——老子的鸟呢?鸟哪儿去了?
顾珞琛在一边儿笑得打跌,刚刚站起来,又摔了回去。
康筠几乎是瞬间清醒过来,他狠狠剜了顾珞琛一眼,背过身去,郁闷地蹲下去尿尿。
因为觉得尴尬,所以这几天都是天黑时背过顾珞琛,偷偷解决的。好在沙漠中天气炎热,大部分的液体都随着汗水排出体外,因此也并不十分难熬。但昨晚因为缺水,并没有解决,又攒了一夜,实在是憋不住了。即便背着顾珞琛,他依然感觉身后的目光如有实质,刺激得要命,那感觉真是十分“幸福”。
艰难地尿完,康筠黑着脸穿好衣服:“走吧,找水去。”
他们走到沙丘下生有莎草的地方,沿着植物的根部开始挖坑,康筠使力过大,沙子扬了顾珞琛一脸。
“宝贝,”顾珞琛满嘴沙子,呸呸吐,“这不是水,不要随便泼啦!”
“……”康筠换了个方向继续挖,“呵呵。”
片刻后,顾珞琛不小心用力过猛,扬了康筠一头沙。
康筠闭着眼“扑拉扑拉”抖头发上的沙子,一面抖,一面面无表情地学着顾珞琛的口吻说:“宝贝,这不是水,不要随便泼啦!”
顾珞琛:“……”
两人一面挖一面吵吵闹闹,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才挖好一个宽一米,深半米左右的大坑。康筠把大桶纯净水剪开,将下边的一半放置在坑的最底端,然后将挡雨用的塑料膜铺在大坑表面,四周用沙子压好。
顾珞琛捡了块小石头,丢在塑料膜中间的位置,确保水蒸气凝结之后可以流进盛水的塑料桶里,呼了口气:“好了。”转念想到他好像并没有和康筠讨论过如何在沙漠中取水,但配合却如此默契:“咦?你怎么知道这种取水的方法?”他们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教过,但康筠从来没来过沙漠啊。
“看书啊,”康筠躺在他的大腿上,仰望湛蓝天空,抽空白了他一眼,“书上都有的亲。”
顾珞琛伸手揉了揉他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喔喔喔,不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嘛。怪不得你一看书就不理你老公了哼!要不是书中没有大屌,你大概早就甩掉你老公嫁给书了哼!”
康筠:“……”
也许人的外表真的可以影响性格,他感觉顾珞琛几乎是顷刻之间从一个酷帅狂霸拽的豪门贵公子变成了一个有点幼稚有点痞的野人老公,竟然莫名其妙吃起书的醋来了!这种嫁了个高富帅结果发现他是个臭流氓的感觉真的十分一言难尽,康筠实在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哭。
但是还没等他哭出来,顾珞琛就一本正经道:“宝贝,别哭。”他以为顾珞琛终于想到要安慰他了,没想到他说:“浪费水是不对的。”
“滚!”
太阳渐渐升到头顶,烈日将植物根部残存的水分蒸腾而起,遇到塑料薄膜缓慢凝结,顺着重力的方向滑落,滴在坑底的矿泉水桶里。
正午时分,他们分吃了最后一份压缩饼干,喝掉了最后的半瓶水。气温已经上升到四十多摄氏度,身体里的水分飞快流失,两人都出现了轻微的脱水症状。正午过去,他们找了个背阴的沙丘,抱着接吻,断断续续地说一些闲话,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其实他们都知道,就算有水,没有食物,在茫茫沙漠里也撑不了多久了。打开密封在牙齿里的GPS通讯仪当然可以,但是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个位置离据点有多远,万一被匪徒们看到了直升机,引起他们的怀疑,这个任务也就算是失败了。所以,那是迫不得已的、最后的选择。
他们谁都没提。
日落时分,滴下的蒸馏水已经积下了小半桶,康筠欢呼一声,小心翼翼地捧起水桶就要喝,却被顾珞琛制止了:“等等。”他从背包里翻出一小袋盐,撒了一点在水里:“你身体里的钠和氯离子都随着汗液溜走了亲,这个时候直接喝淡水会引发低血钠症的亲,书上都有的亲。”
康筠:“……”
他怎么觉得顾珞琛越来越小心眼儿了呢?
夜幕降临,两人拿着喝酸奶剩下的吸管,头对头分喝一桶水,感觉浑身干瘪的细胞在顷刻之间活过来了。夜色如水,漫天星辰璀璨,银河从东北向南横跨天空,宛如奔腾的急流,一泻千里,耀眼夺目,美丽得惊人。
他们再次启程,向着康筠白天推算出的方向走去。康筠对着天空大喊:“来个土匪把我绑走吧,嗷嗷嗷!”
其实,最初的时候,他们都希望这段在沙漠里独行的旅程长一点,再长一点。因为一旦进入据点,将会步步凶险,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完成任务,都是未知。
这片沙漠虽然属于L国领土,但其实处在L国与Q国的交界处,是传说中的三不管地区。这地方气候恶劣,人烟稀少,水源极度匮乏,匪徒又穷凶极恶,当地警方派出的侦察人员,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唯一的幸存者是在一次沙暴中侥幸逃脱的。据他说,在这伙亡命徒眼里,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有用的,一种是没用的。
有用的,譬如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或者厨师、医生、军械师等等有一技之长的人,愿意留下来的,可以活下去。不愿意的,或者没用的,通通被当做货物圈养起来,一旦配型合适,就会被开膛破土取器官,通过某种不为人知的渠道运出沙漠,伪装成冷冻海产或者混在其他货物里,通过远洋航运流入西亚、中亚、南亚和北非各国的黑市。
顾珩替顾珞琛安排的身份是K国驻中东维和部队的特种兵,退役之后留在当地,开了一家保全公司,妻子是青梅竹马的恋人,K国高材生,毕业之后直接过来帮忙,替他打理一些不很需要抛头露面的业务。可她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即便并不怎么抛头露面,还是在一次业务往来中被人轻薄了。丈夫暴怒,狠狠揍了那人一顿,结果失手打死了人,成了通缉犯,只好连夜逃亡。
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方面,亡命徒的身份可以最大程度上撇清警方探子的嫌疑,比较容易获得这个群体的认同;另一方面,有老婆的男人会比较好控制,也相对容易得到信任。
但是,谁也不知道这伙游击武装的领导者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不会依照常理出牌。像这种反政府组织,想要壮大势力,必然会吸收更多的青壮年男人,退役特种兵想必是他们最欢迎的人,可他的妻子却未必。就算康筠是个顶级黑客,能够黑遍全世界,在匪首心里也可能一文不值。
生与死,全在匪首的一念之间。他们谁心里都没底,所以潜意识里都希望晚一点到达据点,多一点相处的时间。
但是经过了三天的风吹日晒沙拍脸,食物告罄,水源危急,四望除了茫茫沙漠还是茫茫沙漠,鬼打墙一样怎么走都走不出去,这时候,康筠反倒希望来点儿痛快的了,比如说匪徒从天而降,将他们绑起来放在骆驼上,载去据点什么的。
最起码面对人,哪怕是穷凶极恶的暴徒,他们也可以想办法周旋,努力拼得一线生机,而面对浩瀚的大自然,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
顾珞琛经历过最严苛的训练,倒是还好,康筠“退休”以后过了两年米虫生活,简直变成了一个废人,虽然来之前临时抱佛脚训练了两天,但是又是跋涉又是“运动”,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空掉的破麻袋,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他真的不想再走路了啊啊啊。
然而顾珞琛一点都不体谅他的心情,把背包卸下来,不由分说丢进了他的怀里。
康筠怨念地看着他,把几乎有他半人高的大背甩在了背上,腰都直不起来了。他感觉自己活像只背着重重的壳的大蜗牛。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顾珞琛在他面前蹲了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背:“上来。”
“哇,”康筠尖叫一声,飞扑上了顾珞琛宽阔的脊背,搂着他的脖子,在他后脑勺上重重亲了一口,“老公,我爱你!”
“唔,我也爱你。”
顾珞琛背着康筠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大半夜,黎明时分,远方终于出现了绿洲的影子。康筠半睡半醒,揉了揉眼睛:“老公,我可能是脱水了。产生了幻觉。”
“不是幻觉,”顾珞琛停下脚步,背着他的小娘炮,看向远方,“是海市蜃楼。”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见了遥远的狗吠声。
“卧槽!”康筠从顾珞琛背上跳下来,“是真的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