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二十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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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龙把自己锁在房间里, 不论胜利怎么道歉、怎么哀求他都没有出来, 更没发出声响。
永裴、塔普和大声坐在客厅大眼瞪小眼,连电视都没开。
事情的开始是全志龙拿回来一幅画, 卷起来的,他去洗澡的时候把画放在了客厅茶几上。
而毛手毛脚的胜利在倒茶水的时候刚好把水泼在了画上,画糊了一片, 黑色炭笔勾勒出的人形慢慢消散,只剩下一团团肮脏的墨渍。
全志龙洗完澡出来就看见胜利站在茶几边上抖着那幅画,他脸色大变,冲上前来一把抢过画。
原本画在中央的老妪模糊了容颜,彻底不见。
全志龙喉咙发紧, 握住画卷两侧的手微微颤抖, 他闭了闭眼, 没有责怪胜利一句, 只是抱着画走进了卧室。
中午吃饭大家叫他,他没出来。
晚上吃饭大家叫他,他还是没出来。
胜利这时才意识到自己闯了祸,又是跪搓板又是踩榴莲壳的, 但不论他怎么做龙哥都不肯出来。
昏暗的房间里, 全志龙躺在床上,手里捧着那副什么都看不清的画。
仿佛连最后的念想都断了般,全志龙在心里努力想着老年宋忆晨的模样,他告诉自己不能忘记她,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额头的皱纹、鬓旁的白发都发生了变化。
当他想到宋忆晨这个人时,脑海里最先出现的却是少女娇嫩的嗓音和柔软的肌肤。
他怕他会彻底忘了她,便托人画了这幅画。
而如今,人不在了,画也毁了。
他感到绝望。
重生以来第一次,他恨自己的新生,恨这重来的一切。
如果没有回到过去,他就能带着对她的依恋永存地下。
他挪了挪身子,刚好压到床边的娃娃,宋忆晨撒娇的语音骤然响起:“oppa~”
那是她寄来的娃娃,全志龙仰头,不愿再看床头那个曾被他夜夜拥入怀里的娃娃。
他叹了口气,褐色的眸内闪过一丝决绝。
既然再不能相见,那就别再给自己希望。
全志龙仿佛狠心下了决定,他打开房门,跑到阳台拖了个大纸箱子进卧室。
“哥,哥我帮你。”胜利有点忐忑地跟进来,眼睁睁见全志龙把床头的娃娃、桌上的马克杯、书架上的笔记本,还有抽屉内的一沓子信件统统扔进那个箱子里。
志龙哥...
要和忆晨分手了吗...
胜利感到震惊,但想起前几天自己告诉龙哥宋忆晨在楼下时龙哥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又明白了什么。
不是突然决定要分手,这是早有准备。胜利心里默默想着。
他不敢干涉全志龙的私生活,便什么都没说地退了出去。
全志龙把宋忆晨给他的所有东西都打包收好,然后用塑料胶带封死,一把抱起下了楼。
他知道自己这种做法很矫情、很幼稚,但他必须要通过一个仪式来帮助自己——断舍离。
全志龙一路疾驰到宋忆晨宿舍楼下,这虽然是他第一次来,但他却很清楚路线。
【全志龙:我在你宿舍楼下,你下来一趟。】
全志龙推开车门,看见宿舍楼下站着一对小年轻,女孩子个子很高,但男孩子也不矮,两人搂在一起,幸福的模样羡煞旁人。
“忆晨。”
宋忆晨走下楼第一眼看到的是邱怡茗,第二眼看到的是搂着邱怡茗的那个男生——宋忆晨班上的班长。
她有点惊讶,但随即了然地笑了笑。
邱怡茗没料到宋忆晨会突然下楼,背着闺蜜谈恋爱的她顿时吓了一跳,一把推开自己男友的同时还有点慌乱地叫了声。
宋忆晨被她这幅模样逗笑,她冲邱怡茗吐吐舌头。视线渐渐离开他俩,她朝车旁那个熟悉的身影走去。
“我的天!那是不是全志龙?”男班长看过去,发现宋忆晨对面那个男孩子分外眼熟。
黄色的头发、瘦弱的身躯,五官轮廓和电视上一模一样。
邱怡茗没回答男友的问题,她皱皱眉,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她早就知道宋忆晨的男朋友就是Bigbang的队长全志龙,宋忆晨虽然没跟她直说过,但也没有刻意瞒着她。
她听到过他们打电话,很多次,只需稍作推论就能猜出来。
可是...据她所知,那两个人已经一个月没有联系过了。
邱怡茗抿了抿唇,把男友送到街边,见他上了出租车就立马跑了回来。
她担心宋忆晨,非常非常得担心。
然而等她再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家楼下的两人都已不见,她有点诧异地挠挠头,看见楼道垃圾桶旁立着一个大大的箱子。
这个箱子和刚刚全志龙从车上搬下来的那个好像……
邱怡茗顿了顿,略微想了一会才抬步上楼。
她有点担心地推开房门,却看见宋忆晨面色平和地坐在书桌旁,书桌上摊开了一本GRE单词。宋忆晨用手掌遮住每个单词的汉语意思,一点点下滑着背单词。
自从宋忆晨从巴黎回来后,她就开始准备GRE的考试,只是宋忆晨一直没说要考GRE的原因,邱怡茗也就没问。
邱怡茗在屋里转了两圈,终是没忍住的她用手掌在宋忆晨眼前晃了晃,讪讪笑道:“没事吧?”
“没事呀。”宋忆晨在听单词,她把耳机摘下来,冲邱怡茗露出一枚大大的笑容。
没事就好...
邱怡茗笑笑,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下,她走到书桌前开始复习功课。
“对了,怡茗。”过了会,宋忆晨转过身子叫邱怡茗,她冲她笑着说道:“以后你谈恋爱别偷偷摸摸的啦。”
“好。”邱怡茗点头,脸稍微红了一下,待宋忆晨转回去继续背单词后,她也转过了身。
即便背后的女孩子脸上带着舒适的笑容,但邱怡茗却觉得,有些东西仿佛悄悄发生了变化。
***
宋忆晨大学生活的第一个学期内,宋妈妈一共来韩国三次,她每次来都会去全家坐坐,和全妈妈增进增进感情。
宋忆晨在找借口推拒全家两次的晚饭邀请后,第三次终是被宋妈妈拽到了全家。
全志龙因为去美国开辟新市场,已经很久没回过家了。
因为他不在家,宋忆晨心里松了一口气。
吃过晚饭,大家围坐在客厅说话的时候,宋忆晨以上厕所为借口偷偷溜进了全志龙的房间。
距离他和她说分手已经过去了四个月,没有联系、没有问候,她在没有他的世界里活了四个月。
这四个月,她除了学习、下厨、游学、考试,再也没有过其它的生活。
她分明找不到做这些事情的意义,但她却还在继续努力前进。
她有时在梦里,会看见回过头向她微笑的全志龙,不论经历过什么,梦里的他最终都会回到她身边。
宋忆晨吸了吸鼻子,闭眼勾勒出那人的笑脸。
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但却始终忘不掉他的长相,
他每一场活动她都会看,每一张照片都会被她存在手机里。
只是这一切,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罢了。
全达美一走进弟弟房间,就看见宋忆晨背对着窗户,在月光的照射下一点点抚摸着全志龙的电脑、桌椅。
全达美被宋忆晨那副深情却自制的模样激的眼睛一酸,她不想惊扰她,便轻轻叫了声:“晨晨。”
“达美姐。”宋忆晨笑笑,神色平静地把手收回,仿佛刚刚那副模样被全达美看见也无所谓。
“你...还好吗?”全达美走到她身边,柔声问道。
宋忆晨露出笑,眼睛弯弯:“怎么会不好。”
说完,她见全达美愣在原地,便边说边往外走:“天已经很晚了,我得和妈妈回去了。”
“晨晨。”全达美伸手拉住宋忆晨,眸中染上一丝伤感,“其实...在我面前你不用逞强,面具戴久了,就会摘不下来了。”
宋忆晨顿住,她脸上的笑如同脸谱般一点点碎裂,眼眶微红。只是她始终不肯回过身,她咬了咬唇倔强道:“达美姐又在说笑了。”
说完,她走回到客厅,提醒宋妈妈该离开了。
此时天色确实已暗,全妈妈便没再挽留她们,只是嘱托宋妈妈过两天还得再来。
宋妈妈笑着答应,礼貌道别后就与宋忆晨一同下楼。
“晨晨,”走在路上,宋妈妈突然开口,道,“如果你不开心,妈妈就不跟全阿姨来往了。”
“没事的,妈妈。”宋忆晨被妈妈牵着手,冰凉的心中透出一丝暖意,“全阿姨很好,达美姐也很好。全家的人...都很好。”
他们都很好,不好的...
只是她罢了。
宋忆晨闭了闭眼,努力忘记四个月前全志龙决绝的身影。
曾经她有多迷恋他的成熟稳重,那时她就有多憎恨他的冷漠无情。
她也将他所赠予的所有东西打包归还,包括那一只她最爱的ipod。
自从高二收到那只ipod,宋忆晨便养成了睡前听歌的习惯,现在突然没了那只ipod,很多个晚上她都只能睁眼到天亮。
到最后,她已经分不清她的失眠到底是因为没了那只ipod,还是因为没了他。
只是,即便她的心里有再多的依恋和再多的不舍,她也终是没了粘着他的勇气。
此时,相互依偎整整两年的他们,终究是成了陌路。
全志龙把自己锁在房间里, 不论胜利怎么道歉、怎么哀求他都没有出来, 更没发出声响。
永裴、塔普和大声坐在客厅大眼瞪小眼,连电视都没开。
事情的开始是全志龙拿回来一幅画, 卷起来的,他去洗澡的时候把画放在了客厅茶几上。
而毛手毛脚的胜利在倒茶水的时候刚好把水泼在了画上,画糊了一片, 黑色炭笔勾勒出的人形慢慢消散,只剩下一团团肮脏的墨渍。
全志龙洗完澡出来就看见胜利站在茶几边上抖着那幅画,他脸色大变,冲上前来一把抢过画。
原本画在中央的老妪模糊了容颜,彻底不见。
全志龙喉咙发紧, 握住画卷两侧的手微微颤抖, 他闭了闭眼, 没有责怪胜利一句, 只是抱着画走进了卧室。
中午吃饭大家叫他,他没出来。
晚上吃饭大家叫他,他还是没出来。
胜利这时才意识到自己闯了祸,又是跪搓板又是踩榴莲壳的, 但不论他怎么做龙哥都不肯出来。
昏暗的房间里, 全志龙躺在床上,手里捧着那副什么都看不清的画。
仿佛连最后的念想都断了般,全志龙在心里努力想着老年宋忆晨的模样,他告诉自己不能忘记她,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额头的皱纹、鬓旁的白发都发生了变化。
当他想到宋忆晨这个人时,脑海里最先出现的却是少女娇嫩的嗓音和柔软的肌肤。
他怕他会彻底忘了她,便托人画了这幅画。
而如今,人不在了,画也毁了。
他感到绝望。
重生以来第一次,他恨自己的新生,恨这重来的一切。
如果没有回到过去,他就能带着对她的依恋永存地下。
他挪了挪身子,刚好压到床边的娃娃,宋忆晨撒娇的语音骤然响起:“oppa~”
那是她寄来的娃娃,全志龙仰头,不愿再看床头那个曾被他夜夜拥入怀里的娃娃。
他叹了口气,褐色的眸内闪过一丝决绝。
既然再不能相见,那就别再给自己希望。
全志龙仿佛狠心下了决定,他打开房门,跑到阳台拖了个大纸箱子进卧室。
“哥,哥我帮你。”胜利有点忐忑地跟进来,眼睁睁见全志龙把床头的娃娃、桌上的马克杯、书架上的笔记本,还有抽屉内的一沓子信件统统扔进那个箱子里。
志龙哥...
要和忆晨分手了吗...
胜利感到震惊,但想起前几天自己告诉龙哥宋忆晨在楼下时龙哥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又明白了什么。
不是突然决定要分手,这是早有准备。胜利心里默默想着。
他不敢干涉全志龙的私生活,便什么都没说地退了出去。
全志龙把宋忆晨给他的所有东西都打包收好,然后用塑料胶带封死,一把抱起下了楼。
他知道自己这种做法很矫情、很幼稚,但他必须要通过一个仪式来帮助自己——断舍离。
全志龙一路疾驰到宋忆晨宿舍楼下,这虽然是他第一次来,但他却很清楚路线。
【全志龙:我在你宿舍楼下,你下来一趟。】
全志龙推开车门,看见宿舍楼下站着一对小年轻,女孩子个子很高,但男孩子也不矮,两人搂在一起,幸福的模样羡煞旁人。
“忆晨。”
宋忆晨走下楼第一眼看到的是邱怡茗,第二眼看到的是搂着邱怡茗的那个男生——宋忆晨班上的班长。
她有点惊讶,但随即了然地笑了笑。
邱怡茗没料到宋忆晨会突然下楼,背着闺蜜谈恋爱的她顿时吓了一跳,一把推开自己男友的同时还有点慌乱地叫了声。
宋忆晨被她这幅模样逗笑,她冲邱怡茗吐吐舌头。视线渐渐离开他俩,她朝车旁那个熟悉的身影走去。
“我的天!那是不是全志龙?”男班长看过去,发现宋忆晨对面那个男孩子分外眼熟。
黄色的头发、瘦弱的身躯,五官轮廓和电视上一模一样。
邱怡茗没回答男友的问题,她皱皱眉,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她早就知道宋忆晨的男朋友就是Bigbang的队长全志龙,宋忆晨虽然没跟她直说过,但也没有刻意瞒着她。
她听到过他们打电话,很多次,只需稍作推论就能猜出来。
可是...据她所知,那两个人已经一个月没有联系过了。
邱怡茗抿了抿唇,把男友送到街边,见他上了出租车就立马跑了回来。
她担心宋忆晨,非常非常得担心。
然而等她再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家楼下的两人都已不见,她有点诧异地挠挠头,看见楼道垃圾桶旁立着一个大大的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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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怡茗顿了顿,略微想了一会才抬步上楼。
她有点担心地推开房门,却看见宋忆晨面色平和地坐在书桌旁,书桌上摊开了一本GRE单词。宋忆晨用手掌遮住每个单词的汉语意思,一点点下滑着背单词。
自从宋忆晨从巴黎回来后,她就开始准备GRE的考试,只是宋忆晨一直没说要考GRE的原因,邱怡茗也就没问。
邱怡茗在屋里转了两圈,终是没忍住的她用手掌在宋忆晨眼前晃了晃,讪讪笑道:“没事吧?”
“没事呀。”宋忆晨在听单词,她把耳机摘下来,冲邱怡茗露出一枚大大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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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怡茗笑笑,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下,她走到书桌前开始复习功课。
“对了,怡茗。”过了会,宋忆晨转过身子叫邱怡茗,她冲她笑着说道:“以后你谈恋爱别偷偷摸摸的啦。”
“好。”邱怡茗点头,脸稍微红了一下,待宋忆晨转回去继续背单词后,她也转过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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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忆晨大学生活的第一个学期内,宋妈妈一共来韩国三次,她每次来都会去全家坐坐,和全妈妈增进增进感情。
宋忆晨在找借口推拒全家两次的晚饭邀请后,第三次终是被宋妈妈拽到了全家。
全志龙因为去美国开辟新市场,已经很久没回过家了。
因为他不在家,宋忆晨心里松了一口气。
吃过晚饭,大家围坐在客厅说话的时候,宋忆晨以上厕所为借口偷偷溜进了全志龙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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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月,她除了学习、下厨、游学、考试,再也没有过其它的生活。
她分明找不到做这些事情的意义,但她却还在继续努力前进。
她有时在梦里,会看见回过头向她微笑的全志龙,不论经历过什么,梦里的他最终都会回到她身边。
宋忆晨吸了吸鼻子,闭眼勾勒出那人的笑脸。
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但却始终忘不掉他的长相,
他每一场活动她都会看,每一张照片都会被她存在手机里。
只是这一切,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罢了。
全达美一走进弟弟房间,就看见宋忆晨背对着窗户,在月光的照射下一点点抚摸着全志龙的电脑、桌椅。
全达美被宋忆晨那副深情却自制的模样激的眼睛一酸,她不想惊扰她,便轻轻叫了声:“晨晨。”
“达美姐。”宋忆晨笑笑,神色平静地把手收回,仿佛刚刚那副模样被全达美看见也无所谓。
“你...还好吗?”全达美走到她身边,柔声问道。
宋忆晨露出笑,眼睛弯弯:“怎么会不好。”
说完,她见全达美愣在原地,便边说边往外走:“天已经很晚了,我得和妈妈回去了。”
“晨晨。”全达美伸手拉住宋忆晨,眸中染上一丝伤感,“其实...在我面前你不用逞强,面具戴久了,就会摘不下来了。”
宋忆晨顿住,她脸上的笑如同脸谱般一点点碎裂,眼眶微红。只是她始终不肯回过身,她咬了咬唇倔强道:“达美姐又在说笑了。”
说完,她走回到客厅,提醒宋妈妈该离开了。
此时天色确实已暗,全妈妈便没再挽留她们,只是嘱托宋妈妈过两天还得再来。
宋妈妈笑着答应,礼貌道别后就与宋忆晨一同下楼。
“晨晨,”走在路上,宋妈妈突然开口,道,“如果你不开心,妈妈就不跟全阿姨来往了。”
“没事的,妈妈。”宋忆晨被妈妈牵着手,冰凉的心中透出一丝暖意,“全阿姨很好,达美姐也很好。全家的人...都很好。”
他们都很好,不好的...
只是她罢了。
宋忆晨闭了闭眼,努力忘记四个月前全志龙决绝的身影。
曾经她有多迷恋他的成熟稳重,那时她就有多憎恨他的冷漠无情。
她也将他所赠予的所有东西打包归还,包括那一只她最爱的ipod。
自从高二收到那只ipod,宋忆晨便养成了睡前听歌的习惯,现在突然没了那只ipod,很多个晚上她都只能睁眼到天亮。
到最后,她已经分不清她的失眠到底是因为没了那只ipod,还是因为没了他。
只是,即便她的心里有再多的依恋和再多的不舍,她也终是没了粘着他的勇气。
此时,相互依偎整整两年的他们,终究是成了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