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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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看的是重复内容, 那么请订购正版  也不怪她们诸多怨恨,孰不知, 当今天子年幼,这些千娇万宠养大的女子们是彻底绝了入宫为妃的念头, 可自小习得的诸般才艺,又让她们无比渴望那人上人的生活。

    若论整个夏月王朝身份最尊贵的未婚男子, 非摄政王爷莫属, 不知有多少双痴盼的眼盯着那一直空置的王府后院。

    便是摄政王再冷情,对女子如何不加辞色, 可耐不住身份高贵,且年轻玉树, 风仪如修竹,世家小姐们无不盼望着哪天能得他的垂怜, 迎她们入主王府,别看这些贵女们面上不显,心里都暗地底都较着劲呢。

    一时间, 各府中摔烂的瓷器不知多少, 只把京中的官窑匠人们忙了大半个月,世家各府里补订的杯碟比以往一年都多。

    可霍风何许人也, 怎么可能任人随意诋毁, 便是那洪家的出身, 也无人敢大声提及, 只能把别人羡慕得干瞪眼, 半个屁也不敢放一个。

    朝堂之事于市井中人而言, 不过是烟花水月,高山云雾,太过遥不可及,便是听见那么三言两语,谁也不会太过在意,仅当是饭后的谈资,杜氏在街市中听闻此事,那好事的婆子说得口沫横飞,直感慨自己为何没有生女儿。

    她笑笑,便是你生女儿又如何,就你那尖酸刻薄的样子,人家王爷也看不上,不过这话她可不会说出口,凭空得罪人,旁边的妇人们艳羡地说起,如生个这样的女儿,恁人生十个儿子都不换。

    生女儿当然好,这话她服,也就跟着点头,附合着与众人一起感慨两句。

    待晚间听见大女儿挑明女婿的身份,以及他们家就是那传言中的广康伯,老两口呆若木鸡般看着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么……摄政王……”洪老爹叫起来,他在西市卖豆腐时也听得那一言半语的,都道那广康伯会养女儿,竟攀上摄政王,这摄政王对他们平头百姓来讲,可是比天子更威严的存在,谁人不知整个夏月王朝,现在都是他说了算。

    他晃悠悠地甩下头,只觉得乱轰轰一片,不知如何是好,下意识地去点烟杆,可手抖半天,差点把烟筒都烧起来。

    急得他赶紧甩掉烟筒,拼命地吹气,才将它熄灭。

    “这……大丫头,你不是在耍你爹娘吧。”杜氏咽下口水,早就想着女婿应是出身不错,也只当是大户人家的庶子什么的,要不然怎么会一人住在外面,万不想到如此的位高权重,这简直如做梦般。

    莲笙一笑,看向同样呆愣的常乐,“伯府早就修整好,明日就可搬进去了。”

    “真的……竟是真的……摄政王……”洪老爹讷讷道。

    那他不就是那什么广康伯,哎呀,伯爷,天哪,他不敢置信地再问女儿一遍,听见女儿再一次确认后,他紧张得手都不知往哪放。

    伯爷啊!

    他洪家往上三代都是小商贩,还是在他父亲会钻营,这才有点起色,可到他手里又败落,本想着就这样紧紧巴巴地过下去,未曾想到,有朝一日天翻地覆,他洪大竟会当上伯爷!

    他眼直直地盯着手里的烟杆,竟不敢抬头,生怕自己一抬头发现不过是一场梦。

    莲笙嘴角微扬,轻笑道,“是呢,爹以后就是伯爷,娘是伯夫人,常乐可是伯府二小姐,咱们一家人以后身份可就不一样了。”

    “伯府小姐,是我吗?姐姐,那我可不可以天天吃肉啊,我可是听春杏以前说过,大户人家的小姐可以天天变着花样吃肉呢?”常乐说着,口中有晶亮的涎水滴下来,她用嘴一吸溜,吞咽一下。

    杜氏跳起来,一点她的额头,“就知道吃,以后让你天天吃,大白肥肉顿顿有,看你腻不腻。”

    “嘿嘿,我才不会腻呢。”常乐傻笑起来,靠倒在洪老爹的身上。

    洪老爹似想什么般,不自在地搓着手,“大丫头,那……”

    女婿身份如此显贵,那女儿日后……

    “爹娘,他的为人自是可信的。”莲笙猜到洪氏夫妇的担心,宽慰道,“你们就放心吧,看有什么可拾掇的,等圣旨一到,就可马上搬家。”

    “诶。”

    杜氏喜得立马去翻箱倒柜,莲笙在一旁制止,“娘,衣物都不用带,府里都早已备下。”

    她看着手里那补丁布满的荆裙,心里想着,倒也是,哪有伯夫人衣服上还有补丁的,干脆放下,翻来翻去,竟无一件可以带走的衣物。

    莲笙看着,突然有些心酸,这个家里,除了她以外,怕是都许久没有添置过新衣吧。

    她按往杜氏关节粗大的手,“娘,那我们衣物什么的都不用带,到时候都穿新的。”

    “好,听姑娘的。”

    常乐听见有新衣,也嘿嘿地傻笑起来。

    一晚辗转无眠后,明黄的圣旨就到了,董方早就守在洪家,只等那传旨的公公宣完,便上前塞进一个大红包,把那公公吓得连连摆手,这红包他可不敢接。

    还是董方坚持,他才小心地将红包揣进袖子里,对着洪家人深鞠躬后告辞离去。

    等公公走后,围观的人群才敢出头,这下整个后端门都轰动起来,只见男女老少将洪家院子围得水泄不通,乡邻们议论纷纷,有那平日里与老爹关系好点的,都壮着胆子上前攀交情。

    有那冒酸水的,小声地说着不知这洪家祖上烧了什么高香,居然能有这样的好事,以前他家大姑娘跟侯府订亲时,他们还只是嫉妒,如今转身要嫁进王府,他们是连不忿都不敢有,只能笑着也上前去露脸。

    为了巴结新上任的广康伯,大部分街坊们都送来贺礼,虽然都是些鸡蛋点心之类的常见之物,但洪老爹一一道谢,往日里被整日劳作累得微驼的背,都挺直不少。

    有那稍大胆些的说道,“伯爷好福气,生女当如洪莲子。”

    洪大对着那人笑道,“当真如此,我洪大这辈子最大的福气,就是婆娘给我生了两个女儿,这是你们有儿子的人羡慕不来的。”

    众人附合大笑起来。

    那柳氏也在人群之中,见着春风满面的杜氏,满脸的气愤,听闻洪家女婿竟是当今的摄政王爷,嫉妒之余不由得细想,这一想不要紧,只把她吓得一身冷汗,她是混过大宅门的,深知权势的厉害,联想到绝户的春家,再想到自己突然的失声,越想越心惊肉跳。

    那春大娘被哥哥接回家后,听说转手嫁给山里的老光棍,不出二月就折磨死了,春家大哥什么都不做,整天使唤去势的外甥干活,稍有不顺非打即骂,只把那原来白胖的人折腾得剩一把骨头。

    由于儿子去世,他深感生活无望,越来懒惰起来,成日里无所事事,两舅甥很快吃光用光,祖屋都变卖掉,也不知如今流落到何方。

    恍惚听人提起,有人在小倌院里见过那春氏的儿子,至于那春家大哥是死是活就不得而知了。

    前几日春杏得空回来一次,听她说工部侍郎府里最近也不好过,侍郎大人不知所范何事,贬为侍中书,还多亏少夫人娘家周旋,因此原由,少夫人重新得势,一众妾室都受到打压,连带着春杏的日子也不好过,以后想出门都不易。

    这么一串通想着,只觉脚底生寒,也顾不得失礼,连忙跑回家。

    冷汗津津地回到家中,她赶紧将院门紧闭,一头栽在炕上,浑浑噩噩地睡去,当夜发起高烧来,不出半月,便瘦得形销骨立,往后,终日里闭门不出。

    杜氏这才换了副面孔对着她轻声道,“天还早着呢,你再眯会吧。”手下不停地揭开被子,示意她再躺回去。

    莲笙无奈躺好,杜氏方才带门出去,院子里又响起二丫的呼痛声,似乎是什么事没做对又挨打了,老两口对两个女儿也太差别对待了,幸好二丫是个傻姐儿,若是个心思重的,怕是早就心生嫉恨。

    等天大亮,邻居们也开始呼猫唤狗时,莲笙照旧在老娘妹子的侍候下梳洗完毕,杜氏看看日头,洪老爹还没回来,估摸着今儿个生意不行,遂整整衣裳风风火火地上西市了。

    二丫也提着篮子和对门的春杏去河边洗衣服了,独留莲笙在屋百无聊赖地抠指甲,突然后门传来三长一短的叩门声,且有男子小声地唤她的名。

    她心下狐疑,打开一条小缝,外面一白面公子,身着浅蓝云纹长袍,羽巾折扇,桃花眼闪电般瞅着她,深情呓语,“莲笙,可想死本世子了。”

    世子?

    莫不是便宜未婚夫,只这直勾勾的眼神真真让人不喜,趁着她愣神,侯世子侧身挤进院子,眼溜一圈发现家中无人,心下大喜就要伸手接她。

    莲笙一个闪身避了开。

    “莲笙,你莫不是怨我许久没来看你。”顾绍南心生不悦,不过是个破落户,还摆上几分脸子了,若不看她生得实在貌美,他一堂堂侯府世子哪会如此陪小心。

    正欲动怒,瞧着那张艳若桃李的脸多了丝以前所没有的正经,似乎凭添几分贵气,更加勾人,只觉心痒难奈,连倚翠楼的头牌万雁回都没有如此的颜色,顿时觉得她耍些脾气也可以容忍。

    莲笙盯着他变幻的脸,那眼中一闪而过的淫邪也没逃过她的眼,立时如吞了苍蝇般恶心难受,这什么侯府世子,分明是个花丛蝴蝶,色中老手。

    真不知那敦厚的锦宁侯如何养出这么个儿子!

    顾绍南从怀中掏出一枚玉簪,斜插入她的发髻,“莲笙你莫恼,最近我爹硬是逼我闭门苦读,实在脱不开身。”

    他爹锦宁侯以前跟亲爹一起过苦日子,实在看不上老娘和夫人如此惯宠孩子,偏婆媳俩护得紧,他还没动手,老娘就躺在地上心肝肉地要死要活,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越来越不成器。

    顾绍南倒是没撒谎,锦宁侯是压着他读书不假,但他有祖母和母亲打着掩护,昨儿个可是偷溜出门,在倚翠楼听那万雁回弹了一宿的琴。

    万雁回卖艺不卖身,便是堂堂理亲王都没能沾到她身,还对外声称万雁回是他的红颜知己,所以男人就是贱,她越如此,那些王公贵族们越是舍得砸银子捧场。

    初时莲笙的美貌着实晃花顾绍南的眼,心里暗自感激祖父替自己订下这么个美娇娘,但随着接触他发现此女也只有皮相,内里庸俗,不及万雁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百般风情却又清高入骨。

    慢慢地他渐渐也不放在心,反正她人跑不掉,迟早进他侯府后院,昨夜被万雁回引得血气翻涌,偏连小手都没摸上,心中的邪火压都压不住。

    莲笙可就不样,貌美还轻浮,要不是杜氏那虔婆看得紧,怕是早就到手成好事了,甫一进院,看着只余莲笙一人,心中窃喜,怎料这女子今儿个不知吃错啥药,居然对他掉脸子,便是送上玉簪也没换来好脸。

    待瞧见那双媚眼看着自己,里面的孤冷如清月般涌现,仅是站在那里,都透着魅人心神的气息,细看下更加国色天香。

    真正是个尤物!

    他又要作势一扑,莲笙闪身,杏眼圆瞪,“世子请自重,你我虽有婚约在身,但自古男女七岁不同席,能私下见面已是逾越。”

    顾绍南被那眼神惊到,莫名地觉得森寒压迫,头皮发麻,待缓过来脸色马上酱紫,不由怒火上升,下作的破落户,装什么清高,自有她求自己的时候,当下觉得兴致也散,径直摔门而去。

    莲笙淡然地倚在门后,礼貌的送别,“世子您慢走。”

    顾绍南乌青着脸,愤然大步向前,此女实在可恶,还真以为将来能嫁进他侯府做当家主母,也不想想就洪家这破落户,能给个贵妾名份都算抬举,母亲已经暗底订好人家,是他舍不得莲笙的好颜色,才没公开。

    不过,侯夫人也松口,正妻别想,妾室倒是可以,谁让儿子喜欢,纳妾纳色,再貌美也不过一个玩物,也就由着他去。

    眼见便宜未婚夫气呼呼地走了,莲笙松口气,路角一抹青白,她抬眼望去,正是那位神秘的霍夫子,待看清他的长相,不由心下一惊。

    怎么会是他?

    那凌厉的眼神只微扫她一眼就转开,莲笙眼看他冷漠地走进旁边的院子,想着自己如今的模样,再看看远处的侯世子,暗忖这人不会以为她在会情郎吧。

    眼瞧着那长腿跨进院子,随后关上门,再也没有看她一眼,她摸摸滑如蛋白的脸,怕是谁也认不出来自己了吧,叹口气,也转身进了屋。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以前就觉得他怪怪的,不爱说话,成天摆个棺材脸,不知为何跑到市井来做什么夫子,说是夫子可没收一个学生,也不知这夫子的名是哪来的,听杜氏说,大家都不知霍夫子干啥的,成天早出晚归,行踪莫测,春杏的娘说看他的作派,八成是大户人家坐馆的夫子。

    街坊们都认可这一说法,在后端门这条街上,春杏娘是出名的见多识广,年轻时是京中某个大官主母的贴身大丫头。

    莲笙心里摇头,他哪里像个教书育人的,天天板个死人脸,小孩都要吓哭,那眼中睨视众人的傲气绝不是书生的清高,而是与生俱来的霸气。

    自小他便是皇兄的伴读,皇兄驾崩后自己对他更是倚重,每回俩人探讨政事,他总是默默地跟在身后,平淡的长相,很容易让人忽视他的存在,只今日一见,他就陌生的仿若他人,周身的气质与往日温和的表像大相径庭。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他吧,以前自己见的不过是其中的一面,他生在辅国公府,刚出生便封世子,二十出头便贵为国公,怎么可能温和得如邻家哥哥。

    他可是当朝堂堂摄政王!

    待第二日青山公主再次上门,洪家夫妇热情地将人请进来,莲笙一瞧,姑母的后面跟着一个青松般修长的男子,心里暗嗔,他怎么也跟来了,只见霍风一身藏青云纹长袍,虽无繁复的绣花,但简洁大气,把那颀长的身姿衬得越发的挺拔。

    他双目灼灼地看着自己,让她见也不是,避也不是,干脆落落大方地站在杜氏身边,趁人不注意时剐他一眼。

    霍风只觉得心里如被轻风拂过,泛起阵阵涟漪,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双充满灵氲的杏眼,虽似埋怨,却带着万般的风情,如嗔似娇般的情意!

    “小生见过洪老爷,洪夫人。”霍风俯下身,双手作揖躬恭,只把青山公主看得发愣,她夏月王朝堂堂的摄政王除了拜天子,何时对其它人屈过膝,看风儿的样子,对这洪家姑娘不是一般的满意啊,居然放下身段如此尊敬洪氏夫妇。

    就听见他那玉击般的声音再次响起,“小生姓霍名风,家中上无老人,凡事皆可由自己做主,下无兄弟姐妹,日后不用担心锁事纠纷,略有薄产,居有屋,还有三俩仆从,可料理日常起居,大姑娘嫁过去,万事以她为尊,小生愿用性命担保她一世无虞,安享太平!”

    语气平平,话里的笃定却若千钧重!

    一番话说得洪氏夫妇喜上眉梢,霍夫子家境优越,且上无公婆,下无姑子小叔,大丫头嫁过去,马上就能当家作主,这样的好亲事哪里去寻。

    当下表现的都相当的热情,尤其是洪老爹,男人看男人,看得是气场,越看越心惊,这霍夫子根本就不是凡夫俗子,往常自己怎么就没有多加注意,大丫头许给他,应该是正确的,她这样的样貌,嫁到贫寒之家迟早要惹来祸事,嫁给他,至少这人能护住她。

    莲笙听得心里直发笑,居有屋,有三俩仆从?好大的屋啊,占地足有一百顷地,仆从更是近几千人,只不过他居住的确实是其中的几间,侍候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倒也算是实话。

    杜氏把人请进屋,青山公主也是爽快的,说话也不绕弯,直接道明来意,洪氏夫妇如今心里是满意得不得了,也不多推辞,当场就交换了庚贴,至此,两人的婚事算是真正订下,又就着话题说起纳吉,下聘及婚期。

    青山公主拿出早就带着的黄历,翻开对洪氏夫妇道,“我看十月十五是个好日子,宜祈福,嫁娶,且那时天也没这么热了,最是凉爽不过,新娘子着嫁衣最为舒适。”

    十月十五?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日子会不会太紧?

    洪氏夫妇一对眼,杜氏首先拍板,宜早不宜迟,迟则生变,就十月十五了!

    莲笙幽幽地看着一脸正经,平静无波的男子,这是得有多心急,许是她的眼神太过露骨,霍风不动声色地抬头,深深地看她一眼,他还觉得太慢了,十月十五是最近的一个好日子,自从确实她的身份后,他简直是度日如年,恨不得今日就能成亲。

    就着二丫端上来的粗茶,霍风将茶水奉到洪氏夫妇面前,“小婿请岳父岳母吃茶。”

    “好,”杜氏看着一表人才的男子,爽快地接过茶就饮,青山公主看得眼直,倒是个真性情的,连那虚假的装腔作势都不为,这样的人心最是坦荡。

    喝过茶,这门亲事就是板上订钉!

    正说话间,门外响起敲门声,洪老爹打开院门一看,原是大牛又来送柴火了,虽家中有客人,但也热情地将人请进来。

    大牛心里正忐忑着,前几日听说莲笙姑娘退亲了,他激动得晚上都睡不着觉,几次想上门,都提不起勇气,他也知道自己家贫,身无长物,怕还没开口就被拒绝。

    左思右想,今起一大早就往城外的二三十里远的山中砍柴,借着送柴来探下口风,却见洪家似乎是有客人上门,那屋内站着如竹子般修长的男子冷冷地看着他。

    洪老爹正要伸手去接过大牛担子上的柴,旁边横出一只笔直的大手,“岳父大人,此等粗活,小婿来就可以。”

    大牛惊得抬头看向来人,霍夫子?

    他自称小婿,难道?两家已订亲了吗?

    只见霍风轻飘飘地就将担子从大牛的肩下卸下,一手拎一捆柴,如提两只小鸡般轻松地将柴火放置在院角,看得洪老爹眼冒星光,好,这姑爷选择得好,不仅长得一表人才,家境不俗,而且还有一把好力气,是过日子的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