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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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歌最近有点烦。
身为一只家世显赫、修为深厚的老妖怪,他在人间妖界都混得风生水起,想吃什么玩儿什么都有旁人双手奉上,用不着自己动动脚趾。
但最近那个“旁人”,不怎么到他的洞穴来了。
“他昨日又做了什么?”徒歌靠在躺椅上,一手提了串晶莹剔透的葡萄,舌尖卷其一颗,用尖牙挑破果皮,轻轻啜吸着饱满甘甜的汁水。
小妖怪跪在躺椅前,扇着一把半人高的芭蕉扇,恭敬道,“您说的是?”
徒歌不耐烦地咬破果肉,狠狠咂了两口,挥手道,“还不是那只花孔雀。”
“您说孔少爷呀……”小妖怪笑道,“还不是在昆仑山上歇着。听闻昨日又对云雀儿开了次屏,天池上招来了五彩祥云,迷倒了不少女妖精。”
徒歌一脚蹬在脚踏上,抛开手中的葡萄串儿,披上凤鸟纹大氅,昂首道,“总在山上窝着,憋气。走,下山开荤去。”
一大一小两只妖怪下了山。山脚住了几十户农户,家中都养了不少禽畜。小妖怪探查了一番,回来禀告,“村头王老汉家的鸡最肥,我替您去取来?”
徒歌哼了一声,“他家啊。”
小妖怪以为这位主子看不上眼,毕竟这种小山脚下没多少富户,养的也都是些皮糙肉厚的畜生,要是谈起味道鲜美,和城中是大不能比的。他讨好道,“要不往东边扬州城去看看?”
“哪儿那么多事。”徒歌撇嘴道,“就他家。”
徒歌熟门熟路地摸进了王老汉家。上回他和那只花孔雀趁着夜黑风高,偷走了这家的一只老母鸡。偷鸡时留下的墙洞还在,他变回了原形,一缩筋骨就钻了进去。
喔喔喔。
老年失偶的公鸡闻出了他身上的味道,气愤地扑腾着翅膀,带上万马千军的气势朝他冲来。
徒歌用两只前爪拍了拍地面,扬尘飞起,一股无形的妖气卡在公鸡喉头,堵住了它的叫声。狐狸咧嘴扑去,准确无误地叼住公鸡的脖颈,三两下制住对方的反抗,从墙洞中钻了出来。
小妖怪这时也变回了黄鼠狼的原形,口吐人言道,“不愧是您亲自出手,真是得来不费半分力气。”
徒歌白了他一眼,往山上奔去。
昆仑山顶。
孔宣缓缓收起了双翅,能亮瞎妖眼的金光逐渐变淡,最后只剩下霓虹般轻薄的一层罩在翅尖。
站在他对面枝头的云雀偏了偏头,绿豆般的眼珠一动,看向地面。
孔宣变回人身。高大俊朗的青年眉头紧蹙,目送云雀远去,在这一日的功过格上写道:
【今日同堂姊开屏。不甚美丽。堂姊尚如此觉得,遑论他人?明日当再练。又及,他日提亲,当带一只九斤重肥鸡,长长久久,吉利。】
……
徒歌最近有点烦。
自从把那只老公鸡带回他暂住的山头,真是闹了个鸡飞黄鼠狼跳。黄鼠狼光是伺候他就忙活不过来,又多了个能看不能吃的祖宗,忙的那是脚不沾地,四肢抽搐。
徒歌被他们闹得烦不胜烦,某日一手提起了长胖不少的公鸡,问道,“这得多重了?养了那么久,也可以煮了吃了吧。”
黄鼠狼奸笑道,“得有八.九斤了吧。再养就不鲜了,您看哪天动刀合适?”
徒歌和那单身公鸡对视了两眼,不知怎的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松手拍了拍身上沾的鸡毛,随口道,“再等几天。”
黄鼠狼心中一咯噔。
几天后,他不出意外地看到那只公鸡趾高气昂地踩上了他家主人专属的躺椅,尖嘴一啄盘中葡萄,引吭高歌。
夜深人静时分。
公鸡一声不发地从躺椅上跳了下来,走出洞穴,在溪边梳理好自己的羽毛。公鸡的冠翎渐渐变长,焕发出幽绿、浅金的光芒,模样也从一只毫不出奇的鸡变成了难得一见的孔雀。
月光揉碎了散落在溪间,化为人身的孔宣撩起长发,挽了个结,从怀中摸出功过格。
【尚未练习妥帖,原不当回山。奈何心中惴惴,偶回一瞥,见他与旁人亲热,气躁,心火大动。当改之。】
他沉吟片刻,把最后三个字划去,另起一行又写道:
【已将雄鸡送归原主。化为旁人之形,不甚磊落。然,与未开窍之禽畜双修,于他无益,不若与我一一】
……
徒歌不烦了。
那只偷来的公鸡就跟三九寒天的小棉袄似的,怎么窝心贴肺都不为过。热的时候扑腾着翅膀给他扇风,冷了就缩成一团团在他身边,鸡翅膀底下羽毛浓密,爪子一搭上,暖得心都化了。
后来,他把跟着自己的黄鼠狼打发得远远的,自己镇日窝在山上,日日琢磨着怎么给公鸡进补。
再后来,他因急事出门,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只鸡不见了。
孔宣悠哉悠哉地坐在他的躺椅上,手里还摊着一本簿子。
徒歌问他鸡哪儿去了。
他说送走了。
直到徒歌和一只老妖怪动身,两败俱伤,被迫陷入沉睡数百年,他还惦记着这件事。
他暗自喜欢了几千年的孔雀,不仅对着别人开屏,还偷走了他的鸡。是可忍孰不可忍。
孔宣的那本功过格上,往后的字句都如出一辙,不起波澜。
【他不在的第十八万两千五百天。想他。】
徒歌最近有点烦。
身为一只家世显赫、修为深厚的老妖怪,他在人间妖界都混得风生水起,想吃什么玩儿什么都有旁人双手奉上,用不着自己动动脚趾。
但最近那个“旁人”,不怎么到他的洞穴来了。
“他昨日又做了什么?”徒歌靠在躺椅上,一手提了串晶莹剔透的葡萄,舌尖卷其一颗,用尖牙挑破果皮,轻轻啜吸着饱满甘甜的汁水。
小妖怪跪在躺椅前,扇着一把半人高的芭蕉扇,恭敬道,“您说的是?”
徒歌不耐烦地咬破果肉,狠狠咂了两口,挥手道,“还不是那只花孔雀。”
“您说孔少爷呀……”小妖怪笑道,“还不是在昆仑山上歇着。听闻昨日又对云雀儿开了次屏,天池上招来了五彩祥云,迷倒了不少女妖精。”
徒歌一脚蹬在脚踏上,抛开手中的葡萄串儿,披上凤鸟纹大氅,昂首道,“总在山上窝着,憋气。走,下山开荤去。”
一大一小两只妖怪下了山。山脚住了几十户农户,家中都养了不少禽畜。小妖怪探查了一番,回来禀告,“村头王老汉家的鸡最肥,我替您去取来?”
徒歌哼了一声,“他家啊。”
小妖怪以为这位主子看不上眼,毕竟这种小山脚下没多少富户,养的也都是些皮糙肉厚的畜生,要是谈起味道鲜美,和城中是大不能比的。他讨好道,“要不往东边扬州城去看看?”
“哪儿那么多事。”徒歌撇嘴道,“就他家。”
徒歌熟门熟路地摸进了王老汉家。上回他和那只花孔雀趁着夜黑风高,偷走了这家的一只老母鸡。偷鸡时留下的墙洞还在,他变回了原形,一缩筋骨就钻了进去。
喔喔喔。
老年失偶的公鸡闻出了他身上的味道,气愤地扑腾着翅膀,带上万马千军的气势朝他冲来。
徒歌用两只前爪拍了拍地面,扬尘飞起,一股无形的妖气卡在公鸡喉头,堵住了它的叫声。狐狸咧嘴扑去,准确无误地叼住公鸡的脖颈,三两下制住对方的反抗,从墙洞中钻了出来。
小妖怪这时也变回了黄鼠狼的原形,口吐人言道,“不愧是您亲自出手,真是得来不费半分力气。”
徒歌白了他一眼,往山上奔去。
昆仑山顶。
孔宣缓缓收起了双翅,能亮瞎妖眼的金光逐渐变淡,最后只剩下霓虹般轻薄的一层罩在翅尖。
站在他对面枝头的云雀偏了偏头,绿豆般的眼珠一动,看向地面。
孔宣变回人身。高大俊朗的青年眉头紧蹙,目送云雀远去,在这一日的功过格上写道:
【今日同堂姊开屏。不甚美丽。堂姊尚如此觉得,遑论他人?明日当再练。又及,他日提亲,当带一只九斤重肥鸡,长长久久,吉利。】
……
徒歌最近有点烦。
自从把那只老公鸡带回他暂住的山头,真是闹了个鸡飞黄鼠狼跳。黄鼠狼光是伺候他就忙活不过来,又多了个能看不能吃的祖宗,忙的那是脚不沾地,四肢抽搐。
徒歌被他们闹得烦不胜烦,某日一手提起了长胖不少的公鸡,问道,“这得多重了?养了那么久,也可以煮了吃了吧。”
黄鼠狼奸笑道,“得有八.九斤了吧。再养就不鲜了,您看哪天动刀合适?”
徒歌和那单身公鸡对视了两眼,不知怎的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松手拍了拍身上沾的鸡毛,随口道,“再等几天。”
黄鼠狼心中一咯噔。
几天后,他不出意外地看到那只公鸡趾高气昂地踩上了他家主人专属的躺椅,尖嘴一啄盘中葡萄,引吭高歌。
夜深人静时分。
公鸡一声不发地从躺椅上跳了下来,走出洞穴,在溪边梳理好自己的羽毛。公鸡的冠翎渐渐变长,焕发出幽绿、浅金的光芒,模样也从一只毫不出奇的鸡变成了难得一见的孔雀。
月光揉碎了散落在溪间,化为人身的孔宣撩起长发,挽了个结,从怀中摸出功过格。
【尚未练习妥帖,原不当回山。奈何心中惴惴,偶回一瞥,见他与旁人亲热,气躁,心火大动。当改之。】
他沉吟片刻,把最后三个字划去,另起一行又写道:
【已将雄鸡送归原主。化为旁人之形,不甚磊落。然,与未开窍之禽畜双修,于他无益,不若与我一一】
……
徒歌不烦了。
那只偷来的公鸡就跟三九寒天的小棉袄似的,怎么窝心贴肺都不为过。热的时候扑腾着翅膀给他扇风,冷了就缩成一团团在他身边,鸡翅膀底下羽毛浓密,爪子一搭上,暖得心都化了。
后来,他把跟着自己的黄鼠狼打发得远远的,自己镇日窝在山上,日日琢磨着怎么给公鸡进补。
再后来,他因急事出门,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只鸡不见了。
孔宣悠哉悠哉地坐在他的躺椅上,手里还摊着一本簿子。
徒歌问他鸡哪儿去了。
他说送走了。
直到徒歌和一只老妖怪动身,两败俱伤,被迫陷入沉睡数百年,他还惦记着这件事。
他暗自喜欢了几千年的孔雀,不仅对着别人开屏,还偷走了他的鸡。是可忍孰不可忍。
孔宣的那本功过格上,往后的字句都如出一辙,不起波澜。
【他不在的第十八万两千五百天。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