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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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几百年前那件事儿,说白了无非就是孔宣偷吃了他养的鸡。徒歌好吃好喝养着那只鸡,养久了也生出了些感情,但和孔宣这种上千年交情的老友相比,显然很不够看。

    他更气的,大概还是孔宣被只云雀儿勾勾就跑了,一连几个月都不回来。

    不过这话堵在心里,他不知怎么就不愿意说,好像说出口就会落了下风一样。

    徒歌犟着道,“我足足养肥了四五斤,煲汤能吃好几日……”

    “不就是一顿吃食么,我陪你就是了。”

    徒歌哑口无言,他又不能反驳自己原想把那只鸡当个伴儿,还给它喂了不少灵丹妙药。要是孔宣知道了这些,指不定怎么嘲笑他,竟然落魄到要养只没开化的畜生作伴当了。

    他光脚踩在地板上,一时有些愣愣。

    孔宣忽的直起身子,迎着疑惑不解的目光道,“别把鞋子踢了,容易着凉。”

    别墅有循环供暖系统,地板也保持着恒温,冬天踩上去也不会冰着冻着。徒歌在原木地板上踩了踩,“暖的。”

    他身上的衣裤都是孔宣换的,上身套了衬衫背心,下身是条浅灰色单裤。因为是按孔宣的尺码备在别墅中的衣物,徒歌穿上都松松大大的,裤脚直拖到了地上。

    孔宣一时疏忽,忘了给他换上棉袜,当下道,“别动。”

    “?”

    孔宣折身去卧室拿了一双白色棉袜,在沙发边屈膝跪下。他把徒歌推坐在沙发边沿,抬起对方的一只脚,搁在自己膝上,双手向上卷起裤脚,手指扣住了瘦削精致的脚踝。

    徒歌向后靠了靠,圆润白莹的脚趾也跟着缩起。不同于兽身锋芒毕露的利爪,化形后他的脚趾指甲齐平小巧,安安分分地贴合着,没有半点嚣张气焰。

    孔宣扣着脚踝,微微向上抬起,将棉袜套上。明明十分简单的动作,却因为徒歌不自在地后缩,平白无故擦出了旖旎的气氛。宽大的裤脚下塌,露出纤细光洁的小腿,孔宣的手指不知何时顺着脚踝向上,在小腿肚上轻轻握着。

    从徒歌的视线望去,孔宣的眼帘低垂,好似对待万分珍重的事物一般,手腕轻颤,鼻息都有了轻微的错乱。

    那错乱的呼吸像是会传染一样,徒歌猛地屈腿盘坐,抢过沙发上的另一只棉袜。“我会了!”

    他手忙脚乱地把棉袜套上脚,孔宣“嗯”了一声,奖励似的用鼻梁蹭了蹭他的脸颊,道,“真聪明。”

    徒歌要是维持着兽身,这时全身的软毛都该炸开了。采补的时候两人怎么亲近都不为过,但平日里还是不习惯贴得太近。沙发上退无可退,所幸孔宣看穿了他的窘迫,替他把裤脚重新翻下后就直起身子道,“陪你一顿吃食,以后别再斤斤计较了。就在这住下吧,嗯?”

    孔宣说着脱下外套,扔在沙发上,将袖子挽到小臂。蓝宝石袖扣镶在袖口,优雅内敛,透着一股含而不露的贵气。

    徒歌的眼珠跟着瓦蓝幽深的袖扣转了转,深吸一口气,仰头道,“嗯。”

    他几乎是从鼻子里喷出了这个气音,怎么听都更像是一声哼。

    “你跟来做什么?客厅里待着,一会就好。”

    孔宣正要走进厨房,发觉身后多了个小尾巴。这只嘴馋的狐狸是什么性子,他一清二楚,虽然喜欢吃,自己却从不动手,跟进厨房也是白白受一番烟熏火燎之苦。

    徒歌把厨房看了个遍,道,“怎么连个仆人也没有?”

    孔宣洗了手,擦干,取下挂着的围裙道,“麻烦。”

    他把围裙的系带挂上脖子,捡起腰侧的带子绕到身后,十指灵活地一缠一扣,打了个活结。纯白的修身衬衫外套着豆沙色围裙,让这个一贯以凌厉逼人的形象登上银幕的人,有了三分居家的恬静温柔。

    孔宣从冰箱中拿出一尾冰冻桂鱼,冲洗干净,放在案板上解冻。食材新鲜,是他吩咐助理提前买好的。从这天清晨接到第四监测点预警开始——不,也许还要早得多——他就做好了准备。

    “你要是再不出去,就来帮忙。”孔宣在案板上垫了一层软布,防止切的时候滑手。他熟练地斩断鱼头,剔去鱼骨鱼刺,食指压住一片鱼肉,横刀切出菱形的纹路。

    徒歌盯着冰箱看了一会儿,拉开把手,在扑面而来的冷气之下打了个寒颤,“要拿什么?”

    “山药。五根。”

    孔宣利索地处理好鱼肉,抹上盐、酒,裹上一层均匀的淀粉。徒歌从上下数层搁物架中找到了山药,手指拨着数出五根。冷藏的山药冻得像是冰溜子,徒歌用山药戳了戳孔宣的后背。

    孔宣:“……洗干净放蒸笼里。”

    点上燃气灶之后,孔宣把蒸笼放了上去,另起一个平底锅,倒油烹炸。裹了淀粉的鱼身很快变得金黄酥脆,菱形纹路的鱼肉也瓣瓣炸开,花团锦簇。

    孔宣没让徒歌闲着,提点他拌了酱料,爆炒后浇在了摆好盘的鱼身上。徒歌欢快地把烧好的菜端到餐桌上,跑回来看着孔宣又炒了两个小菜。然而五根山药还是安安静静地躺在蒸笼里,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徒歌抿了抿嘴道,“还没好?”

    孔宣掐表看了看,掀开蒸笼。之前硬得可以做拐棍的山药,如今已经软成了偏瘫,孔宣凉了一会,削去表皮,切成小块。他自己只捣了几下做个示范,把剩下的山药块都交给了徒歌,笑道,“帮忙?”

    菜都上了桌,孔宣解开围裙,在桌边坐下。徒歌比他先一步在餐桌边坐定,等人上桌后,动筷夹起最鲜嫩可口的鱼腹肉。外面裹的一层淀粉酥脆香浓,咬破之后细滑柔嫩的鱼肉入口即化。鱼骨鱼刺都被挑去了,根本不用担心卡住喉咙,徒歌原本只是矜持地夹了一小块,后来见孔宣似乎没什么胃口的样子,手中动作越来越快。

    即便运筷如飞,但他的吃法和狼吞虎咽完全沾不上边。细银包边的竹筷精准地插.入鱼身,两筷微微错开,食指下压,夹住一块鱼肉,放入口中。舌尖卷起鱼肉,因为对鲜美的口感非常满意,双眼有一瞬的眯起,像只餍足的野猫。

    软舌在齿间轻轻滑过,汤汁的醇厚香味在舌尖绽开,徒歌心满意足地拌饭吃下了整整一尾鱼,两个清炒小菜也没剩下多少。孔宣除了开头那一筷子,就没有再夹过菜,就连那夹鱼尾上的干肉,也被放进了徒歌的碗中。

    徒歌放下了身经百战的筷子,趴在椅背上,舔着尖牙,“吃饱了。”

    孔宣弯腰收拾着碗筷的模样让徒歌想起了贤妻良母,心中一动,脱口而出道,“这桌菜要不是你做的,我倒挺想一一”

    孔宣目光一暗,拎着徒歌的衣领,把黏在椅背上的人形狗皮膏药撕了下来。“起来走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