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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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那个 ┑( ̄Д  ̄)┍ 跳订的姑娘48小时后见
徒歌不耐烦地咬破果肉,狠狠咂了两口, 挥手道, “还不是那只花孔雀。”
“您说孔少爷呀……”小妖怪笑道, “还不是在昆仑山上歇着。听闻昨日又对云雀儿开了次屏,天池上招来了五彩祥云, 迷倒了不少女妖精。”
徒歌一脚蹬在脚踏上,抛开手中的葡萄串儿,披上凤鸟纹大氅, 昂首道, “总在山上窝着,憋气。走,下山开荤去。”
一大一小两只妖怪下了山。山脚住了几十户农户, 家中都养了不少禽畜。小妖怪探查了一番,回来禀告, “村头王老汉家的鸡最肥,我替您去取来?”
徒歌哼了一声,“他家啊。”
小妖怪以为这位主子看不上眼, 毕竟这种小山脚下没多少富户,养的也都是些皮糙肉厚的畜生, 要是谈起味道鲜美, 和城中是大不能比的。他讨好道, “要不往东边扬州城去看看?”
“哪儿那么多事。”徒歌撇嘴道, “就他家。”
徒歌熟门熟路地摸进了王老汉家。上回他和那只花孔雀趁着夜黑风高, 偷走了这家的一只老母鸡。偷鸡时留下的墙洞还在, 他变回了原形,一缩筋骨就钻了进去。
喔喔喔。
老年失偶的公鸡闻出了他身上的味道,气愤地扑腾着翅膀,带上万马千军的气势朝他冲来。
徒歌用两只前爪拍了拍地面,扬尘飞起,一股无形的妖气卡在公鸡喉头,堵住了它的叫声。狐狸咧嘴扑去,准确无误地叼住公鸡的脖颈,三两下制住对方的反抗,从墙洞中钻了出来。
小妖怪这时也变回了黄鼠狼的原形,口吐人言道,“不愧是您亲自出手,真是得来不费半分力气。”
徒歌白了他一眼,往山上奔去。
昆仑山顶。
孔宣缓缓收起了双翅,能亮瞎妖眼的金光逐渐变淡,最后只剩下霓虹般轻薄的一层罩在翅尖。
站在他对面枝头的云雀偏了偏头,绿豆般的眼珠一动,看向地面。
孔宣变回人身。高大俊朗的青年眉头紧蹙,目送云雀远去,在这一日的功过格上写道:
【今日同堂姊开屏。不甚美丽。堂姊尚如此觉得,遑论他人?明日当再练。又及,他日提亲,当带一只九斤重肥鸡,长长久久,吉利。】
……
徒歌最近有点烦。
自从把那只老公鸡带回他暂住的山头,真是闹了个鸡飞黄鼠狼跳。黄鼠狼光是伺候他就忙活不过来,又多了个能看不能吃的祖宗,忙的那是脚不沾地,四肢抽搐。
徒歌被他们闹得烦不胜烦,某日一手提起了长胖不少的公鸡,问道,“这得多重了?养了那么久,也可以煮了吃了吧。”
黄鼠狼奸笑道,“得有八.九斤了吧。再养就不鲜了,您看哪天动刀合适?”
徒歌和那单身公鸡对视了两眼,不知怎的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松手拍了拍身上沾的鸡毛,随口道,“再等几天。”
黄鼠狼心中一咯噔。
几天后,他不出意外地看到那只公鸡趾高气昂地踩上了他家主人专属的躺椅,尖嘴一啄盘中葡萄,引吭高歌。
夜深人静时分。
公鸡一声不发地从躺椅上跳了下来,走出洞穴,在溪边梳理好自己的羽毛。公鸡的冠翎渐渐变长,焕发出幽绿、浅金的光芒,模样也从一只毫不出奇的鸡变成了难得一见的孔雀。
月光揉碎了散落在溪间,化为人身的孔宣撩起长发,挽了个结,从怀中摸出功过格。
【尚未练习妥帖,原不当回山。奈何心中惴惴,偶回一瞥,见他与旁人亲热,气躁,心火大动。当改之。】
他沉吟片刻,把最后三个字划去,另起一行又写道:
【已将雄鸡送归原主。化为旁人之形,不甚磊落。然,与未开窍之禽畜双修,于他无益,不若与我一一】
……
徒歌不烦了。
那只偷来的公鸡就跟三九寒天的小棉袄似的,怎么窝心贴肺都不为过。热的时候扑腾着翅膀给他扇风,冷了就缩成一团团在他身边,鸡翅膀底下羽毛浓密,爪子一搭上,暖得心都化了。
后来,他把跟着自己的黄鼠狼打发得远远的,自己镇日窝在山上,日日琢磨着怎么给公鸡进补。
再后来,他因急事出门,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只鸡不见了。
孔宣悠哉悠哉地坐在他的躺椅上,手里还摊着一本簿子。
徒歌问他鸡哪儿去了。
他说送走了。
直到徒歌和一只老妖怪动身,两败俱伤,被迫陷入沉睡数百年,他还惦记着这件事。
他暗自喜欢了几千年的孔雀,不仅对着别人开屏,还偷走了他的鸡。是可忍孰不可忍。
孔宣的那本功过格上,往后的字句都如出一辙,不起波澜。
【他不在的第十八万两千五百天。想他。】
“妖怪自治联合委员会?”徒歌念出了最后的署名。
孔宣道,“和古时候的衙门一样。”
徒歌捏起那张薄薄的信纸,很快想到了要点,“衙门也不会胡乱拘人,除非是犯了过错。你做了什么,他们要寻你的麻烦?”
他的瞳孔紧缩,已是戒备的状态,好像屋中随时会挑出个带着镣铐的衙差,把身边的花孔雀拘走。他虽然总嫌弃对方招蜂引蝶,但不见得能够忍受他身陷囹圄,任人欺负。
孔宣拉着徒歌的手,在沙发上坐下,安抚道,“别紧张,没有大事。如今妖怪都要登记入籍,实时监控。不过是之前动用了几次妖力,要去和他们解释一趟罢了。”
徒歌眯眼道,“你的意思是,我们也要像凡人一样被管着了?”
他将那张信纸夹在手指之间,翻来覆去地看。他逍遥自在惯了,根本不能想象会有个衙门像管着凡人一样管着自己。而且听孔宣的话儿,就算修为高深,也根本不能随意使用妖力,否则就会收到那个什么联合委员会的警告信。他什么时候这么憋屈过?
孔宣缓缓抚摸着他的脊背,柔声道,“有我呢,他们管不到你头上。”
徒歌把信纸揉成一团,直接塞到了水杯里。看墨汁在水中晕开,他笑道,“他们不是要你去那什么胡同么,我和你一起去见识见识。”
……
帝都西郊一片大大小小的胡同,暂时都没有被纳入新城规划的范围,就那么横七竖八地支楞着,像张风吹雨打后残破的蛛网,挂在了这棵生机勃勃、不断粗壮的大树上。
苦茶胡同其中最不起眼的一条。据说原本不是这么个带着点儿禅意和味道的名字,后来上位者嫌弃裤衩两个字太过粗俗,影响帝都面貌,才钦令改了个同音的名儿。
孔宣的车根本开不进这条胡同。胡同本来就只有一辆车身那么宽,两侧又堆满了煤炉自行车等杂物,连两个人并排走着都要小心留意,要是一辆车开进来,非得堵得风吹不进不可。
孔宣数着楼号,找到了信纸上写明的二号楼。
他在帝都定居几百年,妖联会的地址改换了数次。最新一次就是集体搬迁到了苦茶胡同。妖联会的办公场所一向按照职能排布,半个多月前他为了确定徒歌的位置,曾经来找过巡查科,但没进过缴纳罚款的财务科。
“就是这幢楼。”
徒歌仰头看了看这幢不超过十层的破旧楼房。外墙墙体开裂,几乎能够看到内部的钢筋水泥结构,高层的玻璃窗摇摇欲坠,迎风都能听到吱嘎声响。以往再破落的衙门都不会是这个头面。
两人走进狭窄的楼道。
就算是在白天,因为窗户开口大笑和楼体朝向,楼道内的光线也非常昏暗。徒歌在墙壁上摸索着想要打开楼道的电灯,被孔宣阻止。
“坏的。”
徒歌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那个玻璃罩不翼而飞、只剩下钨丝的灯泡。
两只老妖怪都回想起了从前玩儿过的一座闹鬼宅院,这地界也就差阴风阵阵和几个时隐时现的黑影了。
孔宣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着前方。
筒子楼里每层都是对开的两家住户,门框上方有蓝漆铭牌,白色印刷字体表明门牌号。孔宣用手机扫了扫,在门牌号边上还贴着一张黄符纸,朱砂褪色,依稀能辨认出来画着一个阵法。阵法正中写着几个蝇头小字:妖联会涉外办。他又看向对门,一模一样的铭牌和符纸,正中的小字换成了“财务科”。
徒歌抿嘴看了几眼,抬肘扣门。手指叩击木门的声响,在悄寂没有人声的楼道里显得阴气森森。
孔宣毫无征兆地环住了徒歌的双肩,将他整个人罩在了自己的怀中。
下一刻,房门大开。
没有人出来迎接,但从房内发散出的明亮灯光瞬间驱散了楼道的阴暗。房顶悬挂着明晃晃的节能灯管,正是标配的那一款。棕红油漆的办公桌,牛皮袋封装的文件,灰色双开门档案柜……全都是再日常不过的办公场景。
一个剪着利落短发的女人正对着房门,伏案办公,头也没抬道,“先坐,等着。”
孔宣压了压徒歌的肩头,带他进了屋,在空着的靠背椅上坐下。
徒歌翘着脚打量这间办公室。和筒子楼寒碜的外观相比,室内的已经算是上得了台面的了。但他补习了那么多影片,知道现在但凡好一些的办公场所都不会设在筒子楼里,用的也不是这种带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气息的桌柜摆设。
屋内就只有那一名女性办公人员。她的对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双手搁在膝盖上,坐得笔直,看样子是在等处理完手上的文件。年轻人背着阿迪达斯双肩包没敢放下,拘谨的气质从脚底板一直蔓延到头发丝儿。
徒歌笑了一声,这衙门看着不怎么威风气派,求衙门办事的人倒和从前一样谨小慎微,巴不得把衙差当祖宗供起来。
他这一笑,背对着他们的年轻人忽然转过身,触电般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你、你……”
徒歌掀起眼皮瞥了他一眼。有些眼熟,在哪儿见过来着?
张正明憋得满脸通红,总觉得这人的模样和他脑海中的某个模糊影像重合,但脑子发胀,像是隔了层毛玻璃,硬是看不真切。
“你、你是不是见过我?”他最后只能颠倒了主谓语,希望对方能提醒自己。
徒歌侧头看向孔宣。孔宣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嘴角却抿得笔直,几乎成了一条沿着尺子画出来的线。他一路被牵着的手手背一痛,是对方屈指扭了扭。
徒歌打了个哈欠,“没见过。”
这可不就是他一觉睡醒的时候,险些采补了的那个凡人么?
短发女性没理会他们的对话,处理好文件,从抽屉中取出印泥,盖上公章,“你的转职证明开好了,拿去三楼人事科。”
张正明慌忙转身,双手捧起文件,也不敢折。
“犯不着跟捧了个贡品似的。就这张纸,你往楼上一扔,他们没准还拿来垫桌角呢。”女人嘲讽道。
张正明说是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喃喃道,“那我先去楼上交证明?麻烦您了。”
说着他鞠了个接近九十度的躬。
徒歌快步走上前,绕过跟个木头桩子似的站在那儿的青年,双手撑着办公桌,恨不得能贴到短发女性身上,瞪眼道,“二表姑?!”
徒歌被抓着拍了合照之后,就蹬着孔宣的胸口往上蹭,凑到了手机屏幕前面。
狐狸用爪子戳了戳屏幕。手机屏幕不如平板大,它总戳不到自己想戳的地方,急了就挠孔宣。
孔宣笑着替它点开一张图片链接,紧接着笑意凝固在嘴角,如冻裂般瓦解。
全身雪白的萨摩耶被打理得非常精神,吐着舌头靠在主人身边,脑袋顶上正好打了个花式比心的贴纸。
狐狸看得津津有味,孔宣已经一目十行地在评论里筛选,略过所有晒狗求一起玩耍的,点赞了两条出淤泥而不染的评论。
生科吴彦祖:诸位晒哈士奇、泰迪、金毛……中华田园犬的姑娘,看嘴、耳、爪综合判断,这只不是狗,是狐狸。
动医刘德华:也就是说,贵爱犬和孔影帝家的这一只,除去性别不论,还有生殖隔离,配不了种,谢谢。
……
晒宠狂魔孔宣一战成名。
新戏《战北》开拍前的一个月,粉丝们发现影帝微博的更新迷之频繁,而且一眼就能看出不是官方放出的宣传广告,全都是满满的日常。
从最开始一个简单的爱心表情,到后来的你画我猜,再到最新的看图说话,粉丝们纷纷表示影帝的语文水平见风就涨。
孔宣v:吃了蓝莓山药,好吃。[图片]
“又上我的号?”孔宣双手撑上沙发背,看着被自己圈在怀里的狐狸欲盖弥彰地缩了缩爪子。狐狸发觉遮掩无果后,索性大大方方把手机屏幕展示给他看。
反正就是那个 ┑( ̄Д  ̄)┍ 跳订的姑娘48小时后见
徒歌不耐烦地咬破果肉,狠狠咂了两口, 挥手道, “还不是那只花孔雀。”
“您说孔少爷呀……”小妖怪笑道, “还不是在昆仑山上歇着。听闻昨日又对云雀儿开了次屏,天池上招来了五彩祥云, 迷倒了不少女妖精。”
徒歌一脚蹬在脚踏上,抛开手中的葡萄串儿,披上凤鸟纹大氅, 昂首道, “总在山上窝着,憋气。走,下山开荤去。”
一大一小两只妖怪下了山。山脚住了几十户农户, 家中都养了不少禽畜。小妖怪探查了一番,回来禀告, “村头王老汉家的鸡最肥,我替您去取来?”
徒歌哼了一声,“他家啊。”
小妖怪以为这位主子看不上眼, 毕竟这种小山脚下没多少富户,养的也都是些皮糙肉厚的畜生, 要是谈起味道鲜美, 和城中是大不能比的。他讨好道, “要不往东边扬州城去看看?”
“哪儿那么多事。”徒歌撇嘴道, “就他家。”
徒歌熟门熟路地摸进了王老汉家。上回他和那只花孔雀趁着夜黑风高, 偷走了这家的一只老母鸡。偷鸡时留下的墙洞还在, 他变回了原形,一缩筋骨就钻了进去。
喔喔喔。
老年失偶的公鸡闻出了他身上的味道,气愤地扑腾着翅膀,带上万马千军的气势朝他冲来。
徒歌用两只前爪拍了拍地面,扬尘飞起,一股无形的妖气卡在公鸡喉头,堵住了它的叫声。狐狸咧嘴扑去,准确无误地叼住公鸡的脖颈,三两下制住对方的反抗,从墙洞中钻了出来。
小妖怪这时也变回了黄鼠狼的原形,口吐人言道,“不愧是您亲自出手,真是得来不费半分力气。”
徒歌白了他一眼,往山上奔去。
昆仑山顶。
孔宣缓缓收起了双翅,能亮瞎妖眼的金光逐渐变淡,最后只剩下霓虹般轻薄的一层罩在翅尖。
站在他对面枝头的云雀偏了偏头,绿豆般的眼珠一动,看向地面。
孔宣变回人身。高大俊朗的青年眉头紧蹙,目送云雀远去,在这一日的功过格上写道:
【今日同堂姊开屏。不甚美丽。堂姊尚如此觉得,遑论他人?明日当再练。又及,他日提亲,当带一只九斤重肥鸡,长长久久,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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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歌最近有点烦。
自从把那只老公鸡带回他暂住的山头,真是闹了个鸡飞黄鼠狼跳。黄鼠狼光是伺候他就忙活不过来,又多了个能看不能吃的祖宗,忙的那是脚不沾地,四肢抽搐。
徒歌被他们闹得烦不胜烦,某日一手提起了长胖不少的公鸡,问道,“这得多重了?养了那么久,也可以煮了吃了吧。”
黄鼠狼奸笑道,“得有八.九斤了吧。再养就不鲜了,您看哪天动刀合适?”
徒歌和那单身公鸡对视了两眼,不知怎的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松手拍了拍身上沾的鸡毛,随口道,“再等几天。”
黄鼠狼心中一咯噔。
几天后,他不出意外地看到那只公鸡趾高气昂地踩上了他家主人专属的躺椅,尖嘴一啄盘中葡萄,引吭高歌。
夜深人静时分。
公鸡一声不发地从躺椅上跳了下来,走出洞穴,在溪边梳理好自己的羽毛。公鸡的冠翎渐渐变长,焕发出幽绿、浅金的光芒,模样也从一只毫不出奇的鸡变成了难得一见的孔雀。
月光揉碎了散落在溪间,化为人身的孔宣撩起长发,挽了个结,从怀中摸出功过格。
【尚未练习妥帖,原不当回山。奈何心中惴惴,偶回一瞥,见他与旁人亲热,气躁,心火大动。当改之。】
他沉吟片刻,把最后三个字划去,另起一行又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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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歌不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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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把跟着自己的黄鼠狼打发得远远的,自己镇日窝在山上,日日琢磨着怎么给公鸡进补。
再后来,他因急事出门,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只鸡不见了。
孔宣悠哉悠哉地坐在他的躺椅上,手里还摊着一本簿子。
徒歌问他鸡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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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暗自喜欢了几千年的孔雀,不仅对着别人开屏,还偷走了他的鸡。是可忍孰不可忍。
孔宣的那本功过格上,往后的字句都如出一辙,不起波澜。
【他不在的第十八万两千五百天。想他。】
“妖怪自治联合委员会?”徒歌念出了最后的署名。
孔宣道,“和古时候的衙门一样。”
徒歌捏起那张薄薄的信纸,很快想到了要点,“衙门也不会胡乱拘人,除非是犯了过错。你做了什么,他们要寻你的麻烦?”
他的瞳孔紧缩,已是戒备的状态,好像屋中随时会挑出个带着镣铐的衙差,把身边的花孔雀拘走。他虽然总嫌弃对方招蜂引蝶,但不见得能够忍受他身陷囹圄,任人欺负。
孔宣拉着徒歌的手,在沙发上坐下,安抚道,“别紧张,没有大事。如今妖怪都要登记入籍,实时监控。不过是之前动用了几次妖力,要去和他们解释一趟罢了。”
徒歌眯眼道,“你的意思是,我们也要像凡人一样被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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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歌把信纸揉成一团,直接塞到了水杯里。看墨汁在水中晕开,他笑道,“他们不是要你去那什么胡同么,我和你一起去见识见识。”
……
帝都西郊一片大大小小的胡同,暂时都没有被纳入新城规划的范围,就那么横七竖八地支楞着,像张风吹雨打后残破的蛛网,挂在了这棵生机勃勃、不断粗壮的大树上。
苦茶胡同其中最不起眼的一条。据说原本不是这么个带着点儿禅意和味道的名字,后来上位者嫌弃裤衩两个字太过粗俗,影响帝都面貌,才钦令改了个同音的名儿。
孔宣的车根本开不进这条胡同。胡同本来就只有一辆车身那么宽,两侧又堆满了煤炉自行车等杂物,连两个人并排走着都要小心留意,要是一辆车开进来,非得堵得风吹不进不可。
孔宣数着楼号,找到了信纸上写明的二号楼。
他在帝都定居几百年,妖联会的地址改换了数次。最新一次就是集体搬迁到了苦茶胡同。妖联会的办公场所一向按照职能排布,半个多月前他为了确定徒歌的位置,曾经来找过巡查科,但没进过缴纳罚款的财务科。
“就是这幢楼。”
徒歌仰头看了看这幢不超过十层的破旧楼房。外墙墙体开裂,几乎能够看到内部的钢筋水泥结构,高层的玻璃窗摇摇欲坠,迎风都能听到吱嘎声响。以往再破落的衙门都不会是这个头面。
两人走进狭窄的楼道。
就算是在白天,因为窗户开口大笑和楼体朝向,楼道内的光线也非常昏暗。徒歌在墙壁上摸索着想要打开楼道的电灯,被孔宣阻止。
“坏的。”
徒歌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那个玻璃罩不翼而飞、只剩下钨丝的灯泡。
两只老妖怪都回想起了从前玩儿过的一座闹鬼宅院,这地界也就差阴风阵阵和几个时隐时现的黑影了。
孔宣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着前方。
筒子楼里每层都是对开的两家住户,门框上方有蓝漆铭牌,白色印刷字体表明门牌号。孔宣用手机扫了扫,在门牌号边上还贴着一张黄符纸,朱砂褪色,依稀能辨认出来画着一个阵法。阵法正中写着几个蝇头小字:妖联会涉外办。他又看向对门,一模一样的铭牌和符纸,正中的小字换成了“财务科”。
徒歌抿嘴看了几眼,抬肘扣门。手指叩击木门的声响,在悄寂没有人声的楼道里显得阴气森森。
孔宣毫无征兆地环住了徒歌的双肩,将他整个人罩在了自己的怀中。
下一刻,房门大开。
没有人出来迎接,但从房内发散出的明亮灯光瞬间驱散了楼道的阴暗。房顶悬挂着明晃晃的节能灯管,正是标配的那一款。棕红油漆的办公桌,牛皮袋封装的文件,灰色双开门档案柜……全都是再日常不过的办公场景。
一个剪着利落短发的女人正对着房门,伏案办公,头也没抬道,“先坐,等着。”
孔宣压了压徒歌的肩头,带他进了屋,在空着的靠背椅上坐下。
徒歌翘着脚打量这间办公室。和筒子楼寒碜的外观相比,室内的已经算是上得了台面的了。但他补习了那么多影片,知道现在但凡好一些的办公场所都不会设在筒子楼里,用的也不是这种带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气息的桌柜摆设。
屋内就只有那一名女性办公人员。她的对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双手搁在膝盖上,坐得笔直,看样子是在等处理完手上的文件。年轻人背着阿迪达斯双肩包没敢放下,拘谨的气质从脚底板一直蔓延到头发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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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歌快步走上前,绕过跟个木头桩子似的站在那儿的青年,双手撑着办公桌,恨不得能贴到短发女性身上,瞪眼道,“二表姑?!”
徒歌被抓着拍了合照之后,就蹬着孔宣的胸口往上蹭,凑到了手机屏幕前面。
狐狸用爪子戳了戳屏幕。手机屏幕不如平板大,它总戳不到自己想戳的地方,急了就挠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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